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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背景與研究動機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問題背景與研究動機

由於社會快速變遷,衍生少子化、老人化、經濟蕭條等諸多的社會問題,在政府失 靈的情況下,非營利組織(nonprofit organization)數目越來越多,然而非營利組織也面 臨了永續經營的問題。羅麗春(2011)指出,企業組織為了生存,面臨嚴格的市場考驗,

非營利組織亦然,大部分非營利組織都存活在一個複雜的社會關係網絡中。在彼此競爭 且有限資源的環境下,非營利組織如何擺脫過度依賴外部資源的困境,創造出自給自足 的經濟價值,達到組織永續經營的目的成為當前的重要課題。

非營利組織強調不以獲利為目的,而財力不足是一般非營利組織常面臨的困境,為 了解決這一困境,許多非營利組織在組織內部成立一個事業部門,透過企業化或商業化 方式執行業務,累積盈餘,供執行「非營利」的部門使用,若非營利組織無法自闢財源,

將有可能因資金的匱乏,而無法完成組織的使命與目標。夏侯欣鵬、梅海文(2013)指 出「社會企業(social enterprise)」係以推行社會公益理念為出發點,但以營利型態存 在的組織體系,不但可藉由有效的營運模式獲利達到自力更生,更將所得盈餘再度投入 企業,提升效能減輕社會負擔(夏侯欣鵬,2011),對於營利組織來說,社會企業的「獲 利」,成為非營利組織投入社會企業的主要原因,也因為社會企業本身的財務自主性強 能擺脫資源不足的限制,於是社會企業成為目前非營利組織步入永續經營的一條新路。

早在社會企業這個名詞出現之前,許多非營利組織就有屬於自己的非營利事業,藉 由商業模式的運用,實現組織宗旨及願景,這是非營利組織面臨財務困境的解決途徑之 一,舉凡社區產業、庇護工廠等皆然。在學術界和社會賢達大力推崇之下,我國政府亦 於 2014 年 9 月 4 日核定社會企業行動方案(2014-2016 年),並宣示 2014 年是「社會 企業元年」,整合經濟部、勞動部、文化部、衛福部與其他各部會資源,同時擬定方案 來支持,以營造有利於我國社會企業的創業、創新、成長與發展的生態環境,藉此連結

第一章 緒論 1

政府單位與民間的合作,共同推動社會企業在臺灣的發展,可見得政府對於社會企業的 重視。前勞動部高屏澎東分署副署長柯秀燕在 2014 年的企業論壇中致詞表示,勞動部 近年積極推動社會企業,希望將執行的「多元就業開發方案」與「培力就業計畫」兩個 專案協助民間團體轉型,提升朝向「社會企業」方向發展,在產業與社會面向中兼顧公 益與獲利,協助在地團體達到自給自足,並且創造在地就業機會(中央社,2015)。目 前我國對於社會企業的重視成為非常普遍且熱門的現象,社會企業也形成近年來風行世 界的新興改革力量。

貳、探討社會企業在屏東的可能性

廣義而言,社會企業指的是一個用商業模式來解決某一個社會或環境問題的組織

(社企流,2014:27)。以英國為例,社會企業不管是非營利組織或公司組織兩方面的 進路,都是將「社會公益放中間」,經濟價值與管理能量放兩邊來支撐整個營運模式。

其用意是說,社會價值與有經濟效益的營利是社會企業體系的共同屋頂(劉子琦,2015)。 社會企業起源於 1970 年,當時歐美國家因為經濟成長衰退及失業率上升,造成福 利系統漸趨崩潰,在政府收入減少與公共支出快速擴張情況下,成為彌補國家失靈與兼 顧社會發展的新路徑。

社會企業自 1998 年以來是一個很重要的發展趨勢,不僅僅於臺灣,更是全世界在 解決社會問題與社會排除的過程中,一個重要與創新的運作模式(黃德舜等人,2014:

40)。臺灣社會企業的發展較歐美略晚,主要是因為民間社團組織申請立案的法令到 1980 年代才鬆綁,隨著社會力蓬勃,非營利部門不僅在數量方面成長迅速,在品質方面也出 現多樣化(林怡君,2008)。即便社會企業在近年來已廣被討論,卻始終無一致的定義,

但是普遍的認知為,社會企業是以商業手段或模式,進行社會問題的解決,兼顧社會目 的與經濟目標的平衡(黃德舜等人,2014)。社會企業可以是從屬於某一組織中的一個 部門,也可以是獨立的法人組織,或者是營利/非營利組織的附設機構。而社會企業的 目的,可分為 1.永久服務目的-實踐組織宗旨,以及 2.附帶財務目的-賺取所得以作為 服務或營運的成本。因此,營運成功與服務社會是相輔相成的兩個目標。

茲將臺灣重要的社會企業發展大事記列表如下: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目前屏東的社會企業並不多,大部分是由 NPO 團體所組成,如 1.社團法人屏東縣 啟智協進會於 2007 年底成立「珍寶庇護商店」,提供成年心智障礙者工作機會,解決 就業與安置的問題;2.前屏東社會處處長倪榮春於萬丹設立有限責任屏東縣第一照顧服 務勞動合作社,聚集並訓練一群中高齡失業的民眾習得居家照顧能力並取得證照,以承 接政府公費或民眾自費的居家服務方案;3.善慧恩基金會承接屏東縣政府於屏東公園的 場地公辦民營「飛夢林咖啡」,屏東縣政府社會處長劉美淑在 2015 年指出,飛夢林青 年咖啡公益店是屏東縣首創的公私協力的「社會企業」,店內所得全數作為社會公益及 青少年服務基金使用。目前在「飛夢林青年咖啡公益店」裡服務的人員,就是來自飛夢 林學園畢業的青少年(中央社,2015)。上述都是目前在屏東縣以「社會企業」自居的 單位。目前社會企業在屏東仍不熱絡,因此想探討社會企業在屏東發展的可能性。

參、作為社會企業經營者,探討共存之道

我國正面臨經濟性及社會性議題並存的情況,發展社會企業是一個選項,可以滿足社 會性需求及同時創造高密度的就業機會(丁玉珍,2015)。以往的非營利組織經費來源 主要依賴捐款或接受補助,而被服務的族群也大多扮演「受助者」的角色,然而,有愈 來愈多組織開始嘗試成為「價值創造者」,透過客製化的職業訓練,將原本的受助者轉 型為生產者或服務提供者,其中「喜憨兒基金會」和「勝利身心障礙潛能發展中心」都 是採用此種模式的成功案例(社企流,2015)。

許淮之、高明瑞、趙平宜(2011)認為,非營利組織轉型或成立社會企業,由企業 化的傳導而介入 NPO 的組織文化時,衝突和挑戰明顯且無可避免,加上決策者缺乏商 業專業知識,難以掌握以市場為導向的需求缺口,商機稍縱即逝,管理效率及效能嚴酷 地考驗著以人本為思考主軸的決策者,下列的問題足以說明管理面向的挑戰。

1.決策單位的專業知識不足(陳金貴,2002)

2.產品行銷管道困難(陳金貴,2002)

3.專業人才引進困難(胡哲生、張子揚,2009)

4.職員的非商業背景及工作習慣差異(林怡君,2008)

5.經費的依賴(陳金貴,2002)

6.政府法令上不備齊,無鼓勵社會企業的設置及庇護工場定位不清(林怡君,2008)

7.文化認同困難(Dees,1998)

8.未建立協調合作或聯盟策略,同性質機構競爭大(王順民,2006)

非營利組織在從事社會企業時,應審慎評估組織與組織負責人本身是否具備執行社 會企業的能力,找出與能合適社會發展相關的產品、服務項目,並將服務對象的需求與 服務項目進行結合,最後提出創新的發展計畫,是社會企業負責人的重要任務。

研究者本身是非營利組織負責人,亦是社會企業經營者,面對兩位一體的角色,在

「角色」轉換之間,如何師法「社會」與「企業」兩種專業,成為一個真的社會企業家

(social entrepreneur),使社會企業能真正解決社會問題,是本論文寫作的動機之一。

雖然政府不斷倡導非營利組織成立獲利事業達到自給自足,在現實生活中,仍舊發 現社福型非營利組織從事社會事業後,財務不旦沒有獨立,反而入不敷出,甚至以結束 收場,是故,身為社會福利背景且未從事商業經營的研究者,想了解「社會企業」的創 立,在屏東的可能性如何?自己設立的社會企業經營上有什麼困境待解決?研究者試圖 以自身經營躍愛廚房(公益便當)事業的經驗來闡述身為社會企業的經營者,在這個兼 顧公益與營利的經營模式底下,探討社會企業的經營模式如何擬定與建構,期待在本研 究中,經由分析不同學者的經營觀點與理念,期望能找出一條適合自己的道路。

肆、國內社會企業相關研究尚待充實

社會企業是近年來相當熱門的議題,學術界也開始紛紛投入研究。從 2003 年以來,

國內開始最先有鄭勝分博士針對社會企業的學術研究;至 2008 年才有社會企業專書出 版;及至 2014 年行政院公布為我國「社會企業元年」,公部門也投入在社會企業的研 究當中。在學術界來說,目前國內許多大學也開始設立社會企業研究中心與社會企業碩 士專班,期待投入更多的研究,發展出更多相關知識。茲將臺灣各個設有社會企業研究 中心或研究所的大學列表如下:

第一章 緒論 5

表 1-2 各大學設立社會企業學術研究機構一覽表

研究者本身實施行動研究,藉以了解自己所成立的社會企業,使研究和行動可以結 合,解決目前的經營困境。國內社會企業的研究多為探討社會企業的概念、社會企業創 業精神、社會企業責任或社會化經營理念最多(呂朝賢,2008;官有垣、李宜興、謝祿 宜,2006;胡哲生、陳志遠,2009;胡哲生、張子揚,2009;郭亞陵,2008;鄭勝分,

2007)。研究者想了解目前我國社會企業研究方向,以期刊論文、博碩士論文與社會企

2007)。研究者想了解目前我國社會企業研究方向,以期刊論文、博碩士論文與社會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