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四節 單元教材之教學成效
主要是利用起點行為測驗及電腦適性測驗的前測的結果來檢驗不同教學模式之 下,「面積的估算」單元教材是否具有成效。實驗過程中,限制個指師必須完全依照教 學手冊中所明列的方法、內容、步驟進行指導,盡量將個指師的人為影響降到最低,以 瞭解教材的使用成效。
本實驗共有 3 個班級,分別為一對一個別指導、一對二個別指導及團班進行「面積 的估算」單元教學,扣除無效樣本,有效樣本為 85 位學生,再以不同教學模式及不同 個別指導模式進行分析,結果分別如下:
壹、 單元教材之不同教學模式(個別指導和團班教學)的教學成效
研究者以實驗組(個別指導)和對照組(團班教學)兩種不同教學模式來分析學生 前測的學習表現,以比較其「面積的估算」單元教材之教學成效。表4-4-1為不同教學 模式的起點測驗與前測的描述性統計,表4-4-2為不同個別指導模式的起點測驗與前測 的描述性統計。
表4-4-1 不同教學模式在各測驗的人數、平均數及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分組 起點測驗 前測 起點測驗 前測 個數
個別指導 69.96 85.64 18.002 10.712 55 團班教學 70.53 78.02 18.454 16.828 30
表4-4-2 不同個別指導模式在各測驗的人數、平均數及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分組 起點測驗 前測 起點測驗 前測 個數
一對一個指 62.44 82.64 18.520 11.383 25 一對二個指 76.23 88.13 15.170 9.605 30
表 4-4-3 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檢定表
來源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檢定 顯著性
班級*起點 1 227.06 1.55 .217 誤差 81 146.79
由表 4-4-3 可知,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檢定結果,F 值=1.547;p=.217,表示班級 間共變數(起點行為測驗分數)對依變項(前測分數)進行迴歸分析時並無顯著差異,
符合共變數內迴歸係數同質性假定,可進行單因子共變數分析。
表 4-4-4 誤差變異量的 Levene 檢定等式
F檢定 分子自由度 分母自由度 顯著性
3.343 1 83 .071
表 4-4-5 單因子共變數分析檢定摘要表
來源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檢定 顯著性
個指與團班 1 1176.07 7.96 .006 誤差 82 147.76
表 4-4-6 不同教學模式(個別指導和團班)的比較
班級 個數 調整後平均數 平均數差異(I-J) 標準誤 顯著性 個指(I) 55 85.695
團班(J) 30 77.910
7.785 2.759 .006
由表 4-4-4、表 4-4-5 與表 4-4-6 可知,在排除起點行為測驗成績對前測成績的影響 後,不同教學模式(個別指導與團班)對前測成績的影響效果檢定之 F 值=7.959;
p=.006,達到顯著差異,表示受試學生的前測成績會因為教學模式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單因子共變數分析調整後的平均數,可知「個別指導」教學模式前測總分的平均數經調 整後為 85.695 高於「團班」教學的 77.91,且達到顯著差異,因此可推得「個別指導」
教學模式優於「團班」教學。
貳、 單元教材之不同個別指導模式(一對一與一對二)的教學成效
研究者又將實驗組分成一對一與一對二,兩種不同個別指導模式來分析學生前測的 學習表現,以比較其「面積的估算」單元教材之教學成效。
表4-4-7 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檢定表
來源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檢定 顯著性 班級*起點行為測驗 1 91.51 .905 .346
誤差 51 101.08
由表4-4-7可知,組內迴歸係數同質性檢定結果,F值=.905;p=.346,表示班級間共 變數(起點行為測驗分數)對依變項(前測分數)進行迴歸分析時並無顯著差異,符合 共變數內迴歸係數同質性假定,可進行單因子共變數分析。
表4-4-8 誤差變異量的 Levene 檢定等式
F 檢定 分子自由度 分母自由度 顯著性
.653 1 53 .423
表4-4-9 單因子共變數分析檢定摘要表
來源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檢定 顯著性 一對一與一對二 1 95.72 .949 .335
誤差 52 100.89
表4-4-10 不同個別指導教學模式(一對一與一對二)的比較
班級 個數 調整後平均數 平均數差異(J-I) 標準誤 顯著性 一對一(I) 25 84.070
一對二(J) 30 86.941
2.871 2.947 .335
由表4-4-8、表4-4-9與表4-4-10可知,在排除起點行為測驗成績對前測成績的影響後,
不同個別指導模式(一對一個別指導與一對二個別指導)對前測成績的影響效果檢定之F 值=.949;p=.335,未達到顯著差異,表示受試學生的前測成績不會因為個別指導教學模 式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單因子共變數分析調整後的平均數,可知「一對二」的個別指導 教學模式前測總分的平均數經調整後為86.941高於「一對一」個指教學的84.070,但未達 到顯著差異,因此可推得「一對一」與「一對二」的不同教學模式之教學成效並無差異。
推論原因:「一對一」與「一對二」均屬於個別指導模式,學生的專心度、學習狀 況均在個指師的掌控之中,不會因為同儕而造成影響,反而有可能造成同儕的良性競爭,
因此教學的成效等同於一對一個別指導教學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