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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單親兒童相關之探討

謝麗紅(1992)表示,離婚對當事人或其子女可能會是一種最痛苦的經驗,

離婚者所感受到的孤單、無助、希望的幻滅、自尊心的打擊,對命運的無奈與悲 憤,對前途的恐懼與徬徨,恐怕都不是局外人能體會。全國性美國的研究顯示離 婚及再婚家庭的孩子對父母及師長較有攻擊性,沮喪、學習困難、同儕相處問題 等都比一般孩子嚴重,在校接受心理輔導的比例為一般孩子的二、三倍,正式接 受心理治療的人也較多,而當離婚之子成人後,早期性經驗、未婚生子、婚姻危 機以及心理問題亦較其他人多。過去一些研究結果呈現出家庭結構的改變對孩子 造成許多負面影響,包括了情緒發展、自我概念(賴志成,2010;吳月霞,2005)、

行為困擾(田安里,2009)、學習適應(田安里,2009;吳宗弘,2009;賴志成,

2010;)、人際關係(羅品欣、陳李綢,2005)等方面,都較一般家庭兒童具有顯 著困擾的情形。

一、兒童對單親事件的反應

在孩子的每一個成長階段,孩子都會重新以不同的方式經驗父母的離婚。童

年時期,到成年期更影響其性格、對別人的信賴、對兩性關係的期待、因應改變 的能力等。離婚的頭兩年,離婚兒童要比完整家庭兒童表現出較多的反社會、不 正常的衝動行為,充滿較多的攻擊性、叛逆、依賴、焦慮和沮喪,在社會性關係 有較多的困難,在學校也有較多的行為問題(傅安球、史莉芳,1995)。

不同發展階段兒童對於父母離異事件有不同的反應,以下就幾位學者提出他 們的見解:

Wallerstein 認為孩子面對父母離婚事件時具有階段性,分階段來探討單親兒童 面臨單親事件之反應(張美惠譯,2002):

(一)階段一:離婚初

孩子第一個大改變發生在剛離婚時,孩子內心感到恐懼和憤怒,並害怕被 父母遺棄,覺得自己要為父母的離婚負責。即使已經長大,仍然對當時的冷漠 帶著悲傷且憤怒的情緒,更常憶起自己必需一夜之間適應可怕的巨變。單親兒 童此時在心底默默做了一個悲傷的結論─「家庭是脆弱的,父母間的關係可以 一夕生變,親子間關係的穩固性令人質疑。」多數孩子對離婚事件皆感到意外

與震驚,卻很少人在此時即得到幫助。

(二)階段二:離婚後

孩子逐漸接受事實,認定自己已失去完整的家庭,離婚後家庭型態亦趨穩 固,但孩子恐懼的變動開始發生。首先,孩子被迫搬家,離開熟悉的學校、朋 友、老師和其他支持的力量。接著,父母必須穩固經濟來源,甚至重新找新的 工作,積極建立新的社交圈,鮮少有時間陪伴孩子。最後,家庭中可能會加入 新的成員,父母新的情人、同居人、繼父母,每一種關係的重新適應對孩子都 很不容易。年幼的孩子失去雙親,無法得到妥善的照顧,被愛與被關注的感受 皆大大的減少,容易有孤單感、缺乏安全感。

Froiland 和 Hozman(1977)從孩子的心理狀態來描述孩子面臨單親事件,藉 此面對周遭事物關係的轉變產生的壓力和困難:

(一)否認階段:內心與潛意識皆否認父母離婚的事實,缺乏積極性、抱負與 充滿了無可解釋的焦慮感。

(二)憤怒階段:試圖攻擊與父母離異有關的人,表現出憤怒的情緒,欲引起 父母的注意。

(三)協議階段:以良好的行為表現欲挽回父母離婚的事實。

(四)沮喪階段:無法挽回父母的婚姻,表現出沮喪和自怨自艾的反應。

(五)接受階段:面對事實,專心思考與父母的關係,逐漸與他人發展出新 關係。

美國小兒科學會研究歸納一些不同年齡、階斷的孩子,對於父母離婚後孩子 可能產生的反應如下(鍾思嘉、趙梅如,1998):

(一)零到二歲:孩子改變飲食和睡眠的習慣,情緒不穩定,常沒來由的哭泣。

(二)二到六歲:有的孩子會用已經斷奶的奶瓶喝東西,晚上開始作惡夢,開 始出現攻擊行為。

(三)六到十三歲:心理成長上漸趨成熟,心理上有較大的衝擊。容易感到悲 傷,害怕被拋棄,並認為自己是造成父母離婚的原因。學校成績上明顯退 步,對父母關係產生矛盾心態,偶爾憎恨父母雙方,卻又常幻想父母複合。

(四)十三到十八歲:生理上已邁向另一成熟的階段,反應更為激烈。對父母 的離婚感到被出賣或丟臉,伴隨學業成績低落情形,過度擔憂自己的未來。

現,一方面自我調適的不在乎,或是形成自閉;另一方面對婚姻、兩性關係的強 烈不信任。

不論是學齡前或學齡期的兒童,或學齡後的兒童,在面對父母離婚事件上,

都會產生認知、情緒、學業與行為上的負面影響。研究中明確的告訴我們,父母 離婚對孩子的負面影響不僅僅於立即發生或短期間發生,這些負面影響對孩子可 能終其一生,持續且深遠。

二、單親兒童的適應困難

吳宗弘(2009)以國小五、六年級兒童對象,發現非雙親結構在家庭適應與 學校適應上明顯低於雙親兒童。

(一)情緒適應

Koel, Clark, Straus, Whitney, & Hauser 於 1994 年中提出,對正值成長的兒童來

說,父母因某種原因而離異,在情緒上和精神上都是一種極大的傷害。Seligman 在「賓州─普林斯頓兒童憂鬱症長期研究」的歷程中,發現許多兒童最初的沮喪 情緒是發生在父母開始互相爭吵時,而父母離婚後、分居和父母雙方之間的問題,

都是對孩童嚴重危害的因素(洪莉譯,1999)。父母關係不穩定或家庭遭受離婚、

喪親等重大變故成長下的孩子,易產生負面情緒,因失去依賴及安全感而產生挫 折心理,產生缺乏親情關係的孤獨、擔心、害怕、驚慌、恐懼等情緒感受(陳怡 吟,2003;吳月霞,2005),更易出現憤怒、否認、焦慮、失落、悲傷、沮喪等極 端情緒反應(吳月霞,2005)。Johnston, Breunig, Garrity & Baris 認為很多孩子在父 母離婚時有沉重的情緒負擔,似乎只處理自己的情緒還不夠,還要在父母各自表 述的情緒中掙扎,有時甚至將父母難過或生氣的情緒視為自己的責任(溫雅惠與 林淑瑜譯,2008)。因父母離異或失親導致家庭結構的改變與重組,易引起家庭成 員間較多衝突與情緒適應的問題,進而影響到孩子的行為表現。

(二)人際關係

羅品欣與陳李綢(2005)指出在同儕關係上,雙親家庭兒童在同儕互動上,

更能融入團體,參與同儕的遊戲與活動,反觀單親兒童較容易與人發生衝突,對 他人產生敵意,喜與人競爭、比較,甚至產生妒忌之意。Wallerstein 認為單親家庭 因只有其中一位父親或母親負擔家中的經濟,經濟重擔已高於部分的雙親家庭,

沒有多的時間和精力與孩子互動,較少的陪伴、關懷與互動長久以來影響了孩子 與他人的人際關係(張美惠譯,2002)。單親兒童在家中若排行老大,須應付繁雜 的家務和承擔照顧弟妹的責任,更減少了單親兒童與同儕互動的機會。單親兒童 家庭背景特殊,使得個性上較為早熟、自卑與敏感,表現出拒絕、排斥、退縮等

行為,使得人際關係越來越惡化(李意文,2004)。一般人對單親兒童印象反應較 偏向負面,因此不易與人產生和諧的人際互動。

(三)自我概念

單親兒童由於身分上的特殊,容易被貼上標籤,被認為是一個失敗、被拒絕 的人(吳月霞,2005)。兒童的自我概念發展,是透過與父母一連串的互動與比較 發展而來,此時失去父親或母親一方,對兒童自我概念發展都將造成不小的影響。

許多研究發現,單親家庭自我概念顯著低於一般家庭兒童。(賴志成,2010;吳月 霞,2005),其主要原因在於兒童因為家庭背景的特殊,產生自卑的心態,使得與 同儕相處時,難免擔心別人以異樣的眼光看待自己甚至嘲笑自己,基於保護自我 產生過度防衛,無法表現出真實的自我(李意文,2004)。教養品質與家庭結構的 改變,使孩子必須有更的責任照顧自己,為了適應新父母或繼父母的要求,孩子 性格亦發生改變。當本我與現實我的距離過大,內心衝突益增,單親兒童極容易 有適應困難的問題。長久的壓抑負面情緒,持續累積不快樂,不免對未來失去自 信,對自我不滿、自貶,甚至將離異原因歸咎於自己,形成深感自責與罪惡感的 自我觀念。

若非在離婚家庭長大,很少人能真切的了解離婚如何塑造孩子的生活及性 格。不論是一般家庭的兒童或單親,兒童情緒穩定對兒童生活經驗相當重要,除 了增加生活的愉悅,促進心理功能的表現,也影響個體自我概念和社會適應。反 之,消極的情緒影響兒童自我概念、生活與社會適應,導致孩子在學校與心理健 康亮起紅燈。

三、單親家庭的實徵研究

劉永元(1988)研究顯示,單親兒童的行為困擾顯著高於完整家庭的兒童,

特別是在學校生活、家庭生活及身心發展三方面,父母離異兒童行為困擾又多於 父母死亡之兒童。李文欽(2003)整理國內外文獻,亦發現單親行為困擾顯著高 於雙親兒童。吳宗弘(2009)以國小五、六年級兒童對象,發現非雙親結構在家 庭適應與學校適應上明顯低於雙親兒童。田安里(2009)研究顯示家庭結構的改 變,使孩子較多的行為困擾、較低的學業成就、行為偏差比例較高、角色認同混 淆、身體調適困難、親子關係面臨衝擊。

單親家庭的父母若持續關心孩子,對另一方父親或母親不採批評的態度,理

單親家庭中常出現父母盡避談離婚事件,導致單親兒童在心理調適的過程中無法 得到其他成員的幫助,容易孤立無援。Wallerstein 從他的研究裡歸納了結論:孩子

單親家庭中常出現父母盡避談離婚事件,導致單親兒童在心理調適的過程中無法 得到其他成員的幫助,容易孤立無援。Wallerstein 從他的研究裡歸納了結論: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