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一、研究動機
「家庭」是人類所接觸到的第一個環境,也是個人接觸最早的社會組織,更 是個人成長、社會化與人格養成的場所。家庭不僅提供孩子物質上的需求,給予 精神上的撫慰,更是他未來人生觀形成的基礎(施玉鵬,2002)。「家庭」深深的 影響著孩子的人格、價值觀、自我概念、對婚姻的期待……,健全的家庭可以給 孩子的相對比較多、比較完整;但不健全的家庭對於孩子可能會缺少了某一塊。
隨著社會型態的變遷,個人主義的抬頭,女人經濟的獨立,家庭結構亦發生 驟變。兩性對婚姻的看法有了新的詮釋意義,婚姻不再是兩人堅定的承諾,個人 為了自我的需求或追求更幸福的未來而選擇離婚,這樣的趨勢不減反增。家庭結 構從以往的大家庭到小家庭,一直到現在「單親家庭」、「繼親家庭」、「組合家 庭」……,這樣的名詞頻頻出現,這些名詞對我們早已不陌生,但在數目上卻有 顯著暴增,由以下的數據可見端倪。內政部主計處「台灣地區家庭收支調查報告」
中指出,94 年度家庭總戶數為 7206883 戶,單親家庭戶數為 619837(占 8.60%);
95 年度家庭總戶數為 7307999 戶,單親家庭戶數為 630555(占 8.62%);96 年度 家庭總戶數為 7414281 戶,單親家庭戶數為 702348 戶(占 9.47%);97 年度家庭 總戶數為 7544629 戶,單親家庭戶數為 723694 戶(占 9.59%)。短短四年之間,單 親家庭竟上升了 1 個百分點,且上升速度之快,已非我們所能掌控。這些數據顯 示,10 位兒童之中就有一位是單親兒童,單親兒童的比例正迅速竄升中。
「單親兒童」形成的原因很多,由於父母離婚、死亡、服刑、遭遺棄、未婚 生子等因素,使孩童與父母之一方或其他親人居住在一起,都可能造成單親兒童,
但絕大部份造成單親兒童的原因,便是父母離異。父母離異不僅產生了家庭結構 的變化,相對的也使得社會上經濟、文化、教育、犯罪、兩性議題的產生。在犯 罪的調查中,顯示出雙親家庭犯罪行為的個案較單親家庭多,但單親家庭犯罪個 案的比例卻顯著高於雙親家庭。離婚解決了大人之間的問題,卻製造了更多社會 的問題,這當中最無辜、最沒有應變能力來面對一切的人,就是─「孩子」。我們 的孩子們有辦法面對變調的家庭所帶來的衝擊嗎?他們可以適應新的生活嗎?可 以調適無奈、悲傷的情緒嗎?他們又會如何看待整個事件?對於同儕異樣的眼 光,他將如何自處?面臨這些接踵而來的壓力,他將如何看待自己?
Wallerstain 以二十五年的長期追蹤,深入訪談美國一百三十一位父母離異的小 孩,發現離婚會改變孩子的一生,童年變得不一樣,青春期變得不一樣,成年後 亦是,整個生命的軌跡更因父母離婚的經驗而大大的改變(張美惠譯,2002)。有 些孩子對父母愈來愈少關注感到忿怒不平,對父母的批評很嚴厲;有些孩子一直 渴望回復失去的家庭,努力扭轉父母離婚的決定;有些孩子負起維持和平的責任,
整個童年過得戰戰兢兢。由於這段時期孩子的性格和道德觀都在形塑過程,他們 在家庭中的新角色會對未來性格與兩性關係有深遠的影響。Felner, Stolberg 和 Cowen(1975)在研究中明確的指出,父母離異與死亡是小學學童所面臨的兩大危 機,故孩子在成長期間重大事件發生對孩子們的影響更不容被忽視。
身為教育工作者,在教育現場中不難發現,一個 30 人的班級中,至少有三位 以上的單親兒童,有時甚至到六、七位,單親兒童的出現已經是見怪不怪的事了。
十年的教學經驗下來,也發現到老師口中的問題學生,許多亦來自於不健全的家 庭結構。但,這真的不是他們的錯。於是每每見到班上單親的孩子,總是多一份 疼惜與關心。單親兒童的處境相對於一般孩子確實較為弱勢,在教學與輔導經驗 中,亦發現他們的性格上,可能是所處的境遇影響,形成了他們某一些較為獨特 的特質,也形成孩子表現有較為極端的傾向。學術報告指出,父母離婚後的孩子 常出現攻擊、衝動、破壞,發牢騷、焦慮和退縮的行為,自殺及憂鬱症也明顯提 高(陳艾妮,2000)。教學現場中,發現有的單親孩子因強烈的不安全感怕被遺棄 而加倍努力,自我壓力比一般孩子大許多;有的因缺乏關心而無所適從,甚至對 自我失去期望而自我放棄,對週遭的事漠不關心,學業落後更是常出現的狀況。
陳靜儀(2007)指出單親兒童處於這樣的家庭結構,往往影響其自我概念,表現 否定或漠視,甚至是退化敵對的行為,並具有失落感與無力感。政府在教育上已 漸漸提高對單親的重視,亦在政策上從社會機構與社會福利著手;學校教育中,
讓一般的孩子對於「單親」的名詞有更深的認識,如何看待單親事件及與單親兒 童相處的課題已漸漸融入學校課程,但對於單親兒童的心理照顧上未能有特別的 支持與協助。
單親家庭的兒童面臨這樣的家庭結構,他們所需承受的壓力較同齡的孩子大很 多,更需面對同儕對於他的不同所給予的眼光,本能地發展出自己面對種種情況的 一套防衛機制,也許是逃避、放棄,也許是堅強、超越。自我概念包括對自我的看 法,重要他人對自我的看法,自我的期許與社會對自我的看法。Rogers 認為個體 在重要他人的積極關懷中,內化了他人的規範與標準,並根據此標準來看待自我的 價值(車先蕙等譯,1997)。自我概念的形成除了個人由自己行為所獲得的回饋外,
時,自我概念便越正向。國內研究顯示來自雙親家庭的外籍配偶子女自我概念比單 親家庭的佳(魏瑞謀,2009)。單親的孩子成長背景先天已異於一般的孩童,自我 概念的形成在個人成長的過程中,持續影響著孩子的人格的發長與價值觀,在這樣 的成長背景下,所發展的自我概念很可能產生較為極端的現象。
陳靜儀(2007)研究發現單親兒童的自我概念現況欠佳。正向的心理狀態足以 面對重大的事件帶來的傷害和挫折,且在困境中成長更多。Seligman 正向心理研 究團隊明白闡述,真正自尊愉快的感覺,是要建立在挑戰困難、克服挫敗、解決問 題的表現上。惟有幫助孩子重新從艱困中站起來,勇於挑戰面對問題,自信心和自 尊心才得以穩固的建立,未來才願意去面度更多的挫折與挑戰。今學校並沒有針對 單親兒童的輔導,只以在班上有行為困擾的學生提報輔導處,由輔導教師一對一晤 談。學校單位的認輔制度及社會機構對單親兒童的協助可能仍有不足(吳月霞,
2005),若具有較不外顯心理問題的單親學生便易被忽略。班上進行大團體課程方 案雖能嘉惠於孩子的數量較多,但相較於小團體,小團體人數有其限制,輔導者能 有較多的心力專注於每個孩子上,孩子能受到的關注較多。小團體輔導有其特定對 象,也較能有單一性,且以單親兒童為對象,其際遇有相似處,較能激發其同理心,
與拉近成員間彼此距離。
教師應對單親家庭結構的國小學童付出更多關心,予以觀念上的澄清(胡舜 安,2003);對於單親兒童的輔導,陳靜儀(2007)從單親兒童自我概念的研究中,
提出了她的見解,她建議學校教育可從提升單親兒童的自我概念著手,增進管理 情緒能力,經由辦理自我概念成長團體,以團體相互回饋方式,協助兒童建立正 向、成功經驗;運用自我肯定訓練 SFBT 滾雪球效應增強兒童在團體中的正向改 變,將有助於提升其自我概念。透過 REBT 小團體方式協助兒童認識情緒,學習 如何表達與調整負面情緒,對提升情緒智力有極大的效果;兒童愈能控制情緒,
自我效能感愈高,自我概念提升,自行解決問題能力愈強,行為困擾的發生亦愈 少。
近年正向心理學的興起,引起心理學界的重視與注意。Seligman(2000) 指 出,正向心理學目的在於去注意個人被忽略的正向特質、長處與美德,心理學非 只是處理病態虛弱與危險,亦不只是關心病態的醫學分支。王沂釗(2005)更觀 察到近年來國際危機事件頻傳,心理學家開始反省過去傳統以問題為導向的心理 學取向確實有相當大的限制,尤其忽略發覺個人的優點與潛能,使研究焦點只能 著重在減少問題而缺少建設性的貢獻。正向心理學的崛起帶領我們去注意個人正 向的一面,一反以研究心理疾病為主,以治療為其主要目的傳統心理學,以「預 防」的角度切入,企圖增進個人心理功能與健康。適應良好的人擁有積極的自我
觀念,其心中的我與他人眼中的我是一致的,正向心理是只遇到挑戰或挫折時,
人們產生「解決問題」的企圖心,並不斷的學習改變思想,強化正向力量迎接挑 戰。如上所述,單親兒童非問題兒童,無疑地,他們卻需要較多的關懷與支持。
正向心理即符合此需求,以正向的態度與情緒給予孩子支持肯定,鞏固良好的自 我概念,以面對生活上的挫折,迎接生活上的挑戰。
綜合以上所述,本研究希望能透過正向心理團體方案的實施,對於單親的兒 童給予更正面的力量,以較為正向樂觀的態度看待自己,減低單親事件帶給他的 傷害,增強其自我概念、建立自信、增加正面情緒、減少負面情緒,重新找到自 我的價值。
二、研究目的
綜合上述之研究動機,本研究目的在於以正向心理學為基礎理論,針對國小
綜合上述之研究動機,本研究目的在於以正向心理學為基礎理論,針對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