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國內外相關案例分析
4.4 嘉義縣市 APTS 案例分析
1.背景介紹
目前經營嘉義縣市客運路線計有兩家業者,分別為嘉義縣公共汽車管 理處(下稱公車處)與嘉義客運公司,前者為嘉義縣政府公營事業機關,後 者為民營機構。公車處與嘉義客運公司均具備有公車動態資訊系統,其 中,公車處與其他建置公車動態資訊系統的縣市相同,係配合交通部公路 總局聰明公車政策與地方主管機關編列之相對補助款執行APTS 之建置,
而嘉義客運公司係配合高鐵聯外接駁計畫,建置全臺灣唯一且結合動態資 訊之BRT 運輸系統。
營運路線方面,就實際參與APTS 建置之路線加以介紹分析,目前公 車處轄下31 條路線、配置 79 輛公車,均全部配置公車動態資訊系統之相 關設備,包括4 條市區客運路線、26 條公路客運路線、1 條縣轄客運路線,
就營運性質而言,包括通勤路線與旅遊觀光路線(阿里山線)。另嘉義客運 公司目前計有 34 條公路客運路線以及 1 條市區客運路線「北港-高鐵嘉 義站」,合計配置 150 輛公車,路線營運性質幾乎均屬於通勤路線,其中 公路客運包括兩條BRT 路線「嘉義縣立體育館-嘉義公園」、「臺鐵嘉義後 站-高鐵嘉義站」,為該公司參與 APTS 建置之路線,該兩條路線目前配置 13 輛公車,該公司表示希望藉由此一建置 APTS 之機會,瞭解新科技帶來 之便利,並評估公司其他路線參與建置APTS 之可行性。
此外,觀察公車處與嘉義客運近 3 年之營運數據, 可以發現 APTS 建置以來,公車處96 年載客量為 2,108,299 人次、平均每班次載客數為 14.1 人次,97 年成長為 2,211,303 人次、平均每班次載客數為 15 人次,9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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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成長為2,444,528 人次、平均每班次載客數為 16.5 人次。另嘉義客運 BRT 近 3 年載客量也大幅提升,96 年載客量為 157,132 人次、平均每班次 載客數為3.4 人次,97 年成長為 478,529 人次、平均每班次載客數為 10.1 人次,98 年成長為 751,376 人次、平均每班次載客數為 15.7 人次,另 99 年度截至最近統計平均每班次載客數已創新高為20.9 人次。此一情形可推 估部份歸功於APTS 建置後改善乘客搭乘環境所帶來之運量成長。
以下分別就嘉義縣公車處與嘉義客運公司 APTS 建置之情形簡述如 后:
(1)嘉義縣公車處
由於嘉義大眾運輸環境尚未發展健全,推廣公車不易,但為提高 大眾運輸系統使用者之信任感,嘉義縣公車處自96 年起,配合交通部 公路總局聰明公車政策,陸續向中央(包括公路總局聰明公車經費、交 通部其他來源補助款)爭取建置 APTS 之經費,先以載客率較高之布袋 線作為示範路線,培養民眾使用動態資訊系統之習慣,其後因效果良 好,即接續向中央爭取經費建置其他路線之APTS 功能。第一期(96 年) 中央補助 1 千萬元、地方自籌 250 萬元,建置基礎硬體設施,包括智 慧型站牌、行管中心系統監控管理、車機硬體相關設備安裝。第二期(97 年)中央補助 650 萬元、地方自籌 350 萬元,導入營運端管理資訊系統 MIS 功能、電子票證加值功能、票務管理系統、維修功能、稽查功能。
第三期(98 年)中央補助 550 萬元、地方自籌 140 萬元。此年度重點 在於配合營運與管理之功能提升,主要包括擴充智慧型站牌建置數 量、班表統計資料(可預估到站資訊)、設備維修通報、修理技工獎金及 薪資計算、各站站別時刻資訊管理與網路連線劃位系統。第四期(99 年),重點在於建置新式智慧型站牌。
(2)嘉義客運公司
為配合高鐵96 年通車後,聯外接駁旅運需求,高鐵各營運站點均 規劃聯外接駁服務,其中,嘉義站係以BRT 為首要推動之方向,提供
「高鐵嘉義站」至「臺鐵嘉義站」兩軌道系統間快速、準點性之客運 服務,這條路線由嘉義客運負責營運。
4-17 2.特性
嘉義縣公車處與嘉義客運BRT 之 APTS 建置尚屬雛型階段,由於公車 處與嘉義客運BRT 之 APTS 分屬於不同建置計畫,以下分別就兩者的特點 加以分析。
(1)嘉義縣公車處
公車處為嘉義縣政府公營事業機關,因肩負政策使命,並不以營 利為主要營運目標,其行駛路線多需兼顧偏僻鄉鎮地區行的需求,而 多數路線行駛班次並不密集,雖然該處配合中央政府政策推行「站站 有班表」制度,加上行駛路線幾為固定班次,候車乘客雖可藉由班表 得知,然而,若遇有車輛誤點、脫班、班表脫落或遺失等特定狀況時,
候車乘客往往無法據以掌握班次時間,因而產生不確定感。其便利性 與正確性均遠不如公車動態資訊系統,因此,公車處自96 年起積極推 動建置公車動態資訊系統
(2)嘉義客運公司
嘉義BRT 計畫內容主要包含 BRT 專用公車道、低底盤公車、號誌 連鎖及優先號誌、公車動態資訊、電子票證等,期能提供快速、準點、
彈性、低成本之公共運輸服務。嘉義 BRT 計畫案與其他都會區 APTS 建置案不同,其中政府部門負責研擬與核定執行方案、建置道路設施 工程與智慧型運輸系統、公告及審議營運路線;主辦機關分別由交通 部高速鐵路工程局、公路總局、嘉義市政府、嘉義縣政府等依權限分 工辦理,並由高鐵局綜整計畫協調。
4.個案分析
(1)行政流程之缺失
①針對公車管理之事權單位過多且權責劃分過細,造成未來APTS 整合 難度提高。此外,公車處與嘉義客運公司推動之APTS 因配合不同政 策計畫,各自擁有公車動態資訊系統網頁,兩者未加以整合,此與其 他縣市均由地方政府建置與管控之情形不同。若由單一政府主管機關 出面整合,當可便利民眾上網於單一平台查詢公車動態資訊,亦可確 保服務品質可靠度,而電子資料亦可提供相關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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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行政管理人員太少,學習自動化系統作業困難。以公車處而言,因自 動化系統之建置,使主管者認為應減少行政人力,故在人力縮減且系 統建置初期作業須磨合之情形下,無法有多餘人力學習與管理系統。
如何兼顧成本及作業效率,在有效資源下,使人力應用與自動化系統 間取得平衡點,以達人因工程最大效益,是值得探討之管理層面議 題。再則,管理人員習慣傳統紙本與人工作業模式,突然要學習電腦 作業,甚至是判斷系統所呈現之資訊內容或檢視系統故障點,造成適 應之困難。
③嘉義BRT 營運以 5 年為一期,雖每年均有經費補助業者營運,但未 來若為不同業者得標營運,其技術與營運將造成銜接和整合問題。另 若中央年年降低補助款或未來不續補助,將再次發生流標、營運中斷 之窘境。中央應規劃長期永續營運之機制,以維護民眾使用權益。
④因公路客運路線需跨越不同之行政轄區,倘沿線欲設置智慧型站牌,
除設置地點牽涉其它縣市用地外,相關支援之協調及硬體維護方式都 是亟待協調解決之問題,因而增加全線推動APTS 建置之困難性。
(2)技術流程之缺失
嘉義BRT 並未有效應用電子票證系統及導入先進系統。雖然 BRT 低底盤公車均有建置電子票證系統,但嘉義民眾不習慣使用電子付費 方式,故實際使用之頻率不高,亦造成相關數據應用之困難。另業者 未導入其他先進系統(如 MIS、自動化排班系統),大多為傳統作業模 式,故APTS 之推展上尚有許多可改善空間。
(3)專業流程之缺失
BRT 應如何永續培養運量是值得長期關注之課題。高鐵自 96 年營 運通車後,為服務聯外運輸需求,共於全線 5 個營運站點規劃快捷公 車服務(僅嘉義站為 BRT,其他為一般公車),其中,只有嘉義 BRT 使 用者要付費。高鐵嘉義站旅運需求較不及其他都會區站別,為吸引當 地與鄰近鄉鎮民眾搭乘,高鐵公司於 97 年 1 月推出 BRT 免費接駁服 務,惟只到5 月底;後於嘉義縣政府積極爭取下,終於 99 年 4 月再次 推出免費搭乘服務,期限至99 年 12 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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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BRT 免費接駁服務對象僅限於高鐵嘉義站上車及下車之旅客 (中途上、下車者需自行付費),每班次均由駕駛員自行統計高鐵嘉義站 上車人次,業者據以每個月向高鐵公司申請車費,惟高鐵公司並未規 劃稽核搭乘人次資料之機制。
嘉義客運公司為培養BRT 使用率,乃推出一些行銷活動以吸引民 眾搭乘,例如集點活動,讓更多人認識嘉義 BRT。而高鐵公司推出之 免費搭乘服務固然對於提升搭乘率有一定程度幫助,惟免費期限終止 後,該如何維持運量水準?嘉義 BRT 是否應如高鐵其他營運站點長期 提供免費聯外接駁服務?抑或獲得中央每年最高 3,500 萬元營運補貼 前提下,不應再爭取免費搭乘服務?實值得有關單位評估以取得平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