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將探討與嘴型同步、動作同步原則有關的中文配音翻譯策略,援引本研 究訪談對象對嘴型同步、動作同步原則及其翻譯策略的認識與討論,並與第二章 的文獻回顧互相參照。
一、嘴型同步原則
歐洲配音翻譯研究對嘴型同步有詳細探討,也提出數種策略處理配音翻譯的 嘴型同步問題。嘴型同步是公認難以達成的聲畫同步類型,因為配音翻譯不只涉 及語言轉換,更要考量對白嘴型對翻譯造成的影響,語言轉換與嘴型對應往往兩 者難以兼得。從早期 Fodor(1976)詳細的嘴型分類、標準較高的嘴型同步要求,
到 Pettit(2002)研究中保留外來語、翻譯選用語域不同但拼法接近的單字以達成 嘴型同步,與 Whitman-Linsen(1992)、Chaume(2012)等主張部分對應、瞄準口 型明顯的發音類型的配音翻譯原則,就能看出歐洲配音翻譯理論對達成嘴型同步 從高標準要求,到發現執行困難,進而折衷妥協的過程。
臺灣有中文配音需求的外語電視節目,涵蓋英、日、韓語等外語,源語的種 類繁多,對白嘴型各有不同,中文配音版本想要達成嘴型同步恐怕更不容易。本 研究受訪者配音員 DB 表示,目前外語節目的中文配音版本,對嘴型同步已經不 如過去重視。由於達成兩種語言間的嘴型同步並不容易,如果仍然要求達成嘴型 同步,以配音員的立場來看,修改譯稿耗費的成本與時間往往與報酬不成比例,
所以在製作時間與成本壓力下,會漸漸不注重嘴型同步,即便是歐洲配音翻譯理 論中強調的特寫鏡頭,目前在臺灣也不會特別要求需要達成嘴型同步(訪談二,
配音員 DB)。另外,本研究訪談的兩位譯者與一位配音編審,訪談中都沒有提到
工作時需要注意對應原文對白嘴型。配音的嘴型同步原則,從本研究的結果來看,
顯然得不到臺灣配音圈與配音翻譯實務界關愛的眼神。
但是在臺灣配音圈,嘴型同步原則並不是完全無足輕重。臺灣配音圈雖然沒 有歐洲配音翻譯理論的同步/不同步語素、發音類型等概念,但是實務上仍然會 注意人物講對白時的嘴型。不過臺灣配音實務上處理的嘴型,與歐洲配音翻譯理 論中描述的嘴型,有關照角度的差異。歐洲配音翻譯理論強調對白中嘴型明顯的 字詞,翻譯後的版本也需要對應,除了嘴型要對上,也有位置對應的要求。換句 話說,歐洲配音翻譯理論解構了源語對白,以字詞為單位探討嘴型,傾向「一個 蘿蔔一個坑」式的嘴型對應原則。
但本研究訪談資料顯示,臺灣配音實務上傾向從更廣大的範圍注意嘴型對應,
也就是不從字詞層面,而從整句對白,甚至聲音表情、角色性格等角度來看嘴型 同步。配音員 DB 表示,過去為了達成嘴型同步,會將一句對白中的嘴型分為「張 嘴」與「閉嘴」兩種。配音員需要對應的,是畫面中人物說話時嘴巴的開闔程度,
人物張大嘴說話,配音員也要張大嘴配音;人物講話時嘴巴沒有開得太大,配音 員也不用過度張大嘴巴為該人物配音。過去配音還會注意嘴型是「O 型的還是長 型的」,也就是會注意比較明顯的嘴型。另外,港劇配音會注意對白頭字與尾字 的嘴型,盡量在配音時對應。目前實務上已經不再注重上述嘴型同步(訪談二,
配音員 DB)。
配音員 DA 則將畫面中人物說話時嘴巴開闔的大小,與人物想表達的情緒,
還有人物的性格連結在一起。人物本身的情緒會賦予對白情緒,情緒的收與放,
會影響說話時嘴型的大小:張大嘴巴講話時,代表人物當下的情緒表達比較外放,
例如生氣、激動、開心等。反之,人物講對白時的情緒如果比較平靜含蓄,嘴巴
開闔程度就會比情緒外放時還小。角色性格同樣會影響講對白時的嘴型大小:
其實是應該看角色的個性,他如果只是微微的開開闔闔,表示說這個角 色本身就是屬於比較文靜冷靜沉穩,所以他不可能有太大的嘴,如果今 天是換一個瘋瘋癲癲的,他的嘴一定開闔很大。(訪談一,配音員 DA)
綜觀以上討論可知,本研究訪談的兩位配音員,對於配音時達成嘴型同步的 認識與作法,與歐洲配音翻譯理論不太一樣:歐洲配音翻譯理論從字詞層面看配 音的嘴型同步,依照字詞中有沒有嘴型明顯的發音,來決定是否需要達成嘴型同 步,而且對白譯句中含有明顯嘴型變化的位置,需要與源語對白相同。本研究獲 得資料所透露出的臺灣配音實務界觀點,卻沒有如此鉅細靡遺,而是從語句層面 出發,關照整句對白的嘴型大小,而影響對白嘴型大小的關鍵,在於情緒,也就 是配音員的聲音表情。歐洲配音翻譯理論要求配音翻譯在嘴型同步層面能做到發 音類型及嘴型、位置等方面的對應,完善的配音稿交到配音員的手上,再由配音 員發揮聲音表情;臺灣配音員手中的配音稿,對白中嘴型變化明顯的位置不見得 能平行對應到原文對白,配音員的工作,是將出現在翻譯對白中的明顯嘴型(不 外乎開與闔),加入聲音表情,配合畫面中人物講話時的情緒,時而誇張,時而 含蓄。本研究受訪的配音員非常注重聲音表情的運用,而且認為要使對白配音的 嘴型大小與畫面一致,也需要從聲音表情著手。受訪者說,看配音稿時,不會任 意修改內容,翻譯用字嘴型不對應,甚至情緒不到位的地方,配音時再運用聲音 表情補足就好。
既然配音員不會特別注意,也無暇顧及發音嘴型及其在語句中的位置對嘴型 同步的影響,認為可以藉著做足聲音表情來彌補,譯者在翻譯時,是否還需要注 意譯稿能不能滿足嘴型同步?歐洲配音翻譯理論建議嘴型無法對應時,可以利用
重覆、調動詞序、代換等策略處理,其中代換策略可能牽動語意,使翻譯品質受 到影響。然而,上述翻譯策略也許不適用於臺灣配音翻譯實務,因為配音實務上 不會要求對白需要配到各種明顯嘴型,也不用對應位置,而且上述策略中提到的 代換,也就是以同義詞、反義詞、上位詞、下義詞、改變說法等方式代換,可能 會影響翻譯對白的語意,如果配音員沒有察覺,可能會招致誤譯的批評。但是筆 者認為,本研究訪談中配音員提到的對白情緒、角色性格等對嘴型大小的影響,
仍然可以提供譯者工作時參考:如果能在翻譯時確實掌握角色性格,譯法能為不 同性格的人物量身打造,而且能適當用字,傳達出對白中喜怒哀樂的程度,就能 方便配音員更快掌握狀況,妥善運用聲音表情,為台詞注入生命。聲音表情到位 的配音,也就能水到渠成,達成嘴型同步了。
二、動作同步原則
配音翻譯理論中的動作同步原則,指的是畫面中人物說話時如果有肢體動作,
必須在肢體動作出現時同步配上對應的台詞。本研究文獻回顧顯示,配音翻譯理 論把動作同步原則分為文化及語言兩個層面:文化層面探討各語言中肢體動作的 文化意涵,語言文化不同,反映在肢體動作上就有不同的表現,即使語意相同,
表達語意的肢體動作仍然可能不同。語言層面主要關注對白中的語句核心,也就 是語句的重點,加重語氣或情緒的部分,通常帶有明顯的肢體動作或面部表情。
翻譯策略方面,牽涉文化層面的動作同步問題,理論建議以目的語文化為準,大 幅改寫譯文(Whitman-Linsen 1992),或以源語文化為準,以解釋方式在譯文中保 留肢體動作的異國文化元素(張雅億 2013)。
Whitman-Linsen(1992)提到的法國電影英語配音版例子(見本研究第二章)
則提醒譯者,除了要小心處理文化和語言層面的動作同步,更基本的原則是留意
畫面,譯文務必要配合畫面中人物的肢體動作。以下譯例也能說明這點:
【譯例 1】
Lad, I mean this in the nicest of ways,…
修改前:
是指好方面的不成熟
修改後:
不是這樣..是指好方面的不成熟
這個例子來自本研究取得的文本資料。修改後的譯文增加了四個字,如果收 看對應的節目片段,就能了解添加「不是這樣」的用意:說話角色講到「Lad,」
時還一邊搖頭,搖完頭後才講出後續對白。如果採用原版本配音翻譯,配音時將 無法表現出角色的搖頭動作。如果在句首加入「不是這樣」,除了能補上台詞「Lad,」
的嘴,還能配合畫面中角色的搖頭動作,觀眾會看到角色一邊搖頭,一邊說出「不 是這樣……」,雖然與原文意思有出入,但是與角色動作達成了同步,台詞聽起 來非常自然。
針對配音翻譯的動作同步原則,本研究的受訪者配音編審 CE,則給出了以 下例子:
有一個戲就是動作片,兩方人在沼澤裡面相遇,就是死對頭,大家都有 刀啊槍啊,然後面對面這樣,遇到以後勢必一戰,然後大家就在那邊準 備了,然後這邊的那個帶頭的突然間就(說了)「Now!」然後他後面就 開始打起來,兩邊就開始打,這個 now,我在翻的時候是把它翻成「動 手」。(訪談三,配音編審 CE)
這個例子裡,台詞只有一個字 now,配音編審 CE 沒有照字義翻成「現在」,而是 依照場景情境與人物情緒,譯為「動手」。這個例子點出配音翻譯如果想達成動
候採用跳脫字義框框的譯法,即使台詞簡單如 now,也能達到傳神的效果,甚至 比遵照字面的譯法更能傳達出畫面情境與人物情緒。
候採用跳脫字義框框的譯法,即使台詞簡單如 now,也能達到傳神的效果,甚至 比遵照字面的譯法更能傳達出畫面情境與人物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