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噸位稅制實施之影響及相關評析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四節 噸位稅制實施之影響及相關評析

國內許多文獻針對噸位稅制之實施對經濟、稅務方面,及此政策下可能帶來 之影響投入研究。本小節僅彙整出相關學者之研究及建議:

施美蘭(2010)11,研究以William N. Dunn 政策評估六準則「效能性」、「效 率性」、「合適性」、「公平性」、「回應性」、「適當性」,採問卷方式分別對國稅局 稅務人員與海運事業之航運業者暨學者專家對於問項之認同度與見解,經實證研 究結果顯示,施行噸位稅制度是可行,可提供海運業者另一項納稅方式之選擇,

而非租稅優惠,政府享有固定稅收來源,若能成功吸引國輪回籍,將有助於振興 海運業及相關產業,擴大稅基,提昇國際競爭力,促進我國經濟發展。

李佳逸、張志清、包嘉源、呂頌揚(2009)12,由各國航運稅制剖析我國國輪 出籍之情況。認為我國航運業者為降低營運成本,多藉由營運重心外移之方式,

而導致國輪出籍之情況日益嚴重。局部性的租稅減免若同時能獎勵投資,特別是 策略性地對某產業獎勵而帶動週邊產業的產值,反可增加國家稅收。因此,關鍵 點常在政府是否能改善產業經營環境,以利租稅政策之推動,並使資本回流或甚 至吸引外資在本國直接投資。改善我國產業經營環境,應包括:行政效率的提升

、基礎建設的充實與升級、健全法規制度等。

呂頌揚(2009)13認為在國際租稅競爭的環境下,航商可選擇有利之稅制以取 得較低稅收負擔的機會,並運用各國租稅優惠以規劃其稅務,達到避稅或節稅的 效果,降低其經營成本。故一國稅制之實施,若搭配良好的租稅優惠政策以及配 套措施,不僅能吸引國際海運企業前來設籍,更能促進海事產業之發展,繁榮國

11 參考施美蘭,2010,我國實施噸位稅制之評估研究

12 參考李佳逸、張志清、包嘉源、呂頌揚,2009,由各國航運稅制論我國因應之道,航運季刊 第十八卷第三期:91-111。

13 參考呂頌揚,2009,國際海運企業稅務規劃之研究:1-2。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家經濟;而在海事發展方面,亦以有制度規劃性的政策推動其租稅獎勵優惠措施

,以吸引國際性航運公司前來投資設籍,其結果反而收到非單單稅收所能比擬之 經濟成就,其國際海事地位亦無可忽視。

張世龍、陳一平(2008)14透過比較有關亞洲四船籍之案例,肯定實施噸位稅 制所生之經濟效益。日本有船舶特別折舊制度,及固定資產稅課稅標準額特別措 施,與國際運送貨櫃固定資產稅減輕措施等稅捐減免方案;香港雖以自由經營為 政策,無任何稅捐優惠措施,但採行噸位稅制,且公司登記方便,故其船籍相當 具有吸引力;新加坡船隊發展政策,雖藉重外籍航運業者加盟。因此,我國應從 改變稅制與措施著手,畢竟航運稅收不應是國家目標,推行噸位稅與稅捐抵免等 方案,方不致因稅捐因素造成船舶不願入籍或出籍。

交通部(2007)15委託國立海洋大學進行之「海運實施噸位稅可行性之研究」

一文中提及,我國實施噸位稅制之目的,在於活絡我國航運相關產業,一般認為 將來稅收勢必減少,惟其外部效益將大於因實施噸位稅制而減少之稅額,但實際 上因航運業有其景氣循環的特性,在實施噸位稅制,則不論盈虧,航商皆需繳稅

,對政府而言,有穩定之稅收,尚且可以節省稅捐單位必需依據產業特性,進行 審計、查核航商實際營收的成本,因此,稅收額不一定減少。惟該報告分析,目 前我國海運尚未具備立即實施噸位稅的條件兩大因素,包括現階段實施最低稅負 制16對航商稅賦成本無法實質降低影響等因素,缺乏對航商選擇噸位稅制的實質 誘因,另一項因素為財政部門尚須就國家稅收、替代財源、稅制複雜化等可能影 響稅賦公平原則之因素進行政策評估。

14 王穆衡、張世龍、陳一平,2008,船舶設籍制度之探討,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研究計畫:71-72

15 參考交通部運輸研究所,2007,海運實施噸位稅可行性之研究,交通部 96 年度合作研究計畫

:129。

16 由於最低稅負只規定減免稅的所得,要納入最低稅負中課稅,而噸位稅為推定所得稅,因此我國 現行之實施之噸位稅制,並不受最低稅負制約束。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張志清(2003)17針對實施噸位稅制對我國現行稅制所造成的衝擊問題做進一 步討論。該報告指出,採行噸位稅制可能吸引航商屬輪改懸國旗,仍有稅收,但 對單一航商稅收是否減少,仍應視實質稅率高低及船舶國籍情況而定。研究報告 認為,即使實施稅率較低且較寬鬆的噸位稅制,仍未必能完全有效地提供回籍之 誘因,因為在航運業者的考量因素中,除降低稅賦外,尚有其他成本考量包括船 員成本、船舶入籍成本、融資成本等仍未因而降低。因此建議交通部在採行噸位 稅制的同時,仍應考慮其他替代方案是否更為有效及成本降低,包括放寬行政干 擾因素、提供較優惠的所得稅制及與其他國家簽訂互免營業稅及避免雙重課稅協 定等。

17 參考張志清,2003,海運實施噸位稅相關資料蒐集分析之研究,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研究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