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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為什麼渴望國族——情感的萌發

第三節 嚮往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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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嚮往中國

一、馬來政府恐共/恐中

對成長所在地馬國雨林(養母)疏離,必然促使馬華移民轉往內心世界,遙 念那遠祖唐山,那個種性祖籍血緣所從出的中國(生母)。中國雖然基於愛國心 與僑鄉僑眷之親情,並為維持東南亞華僑之向心力,將保護海外華僑視為一種「權 利」與「義務」,但因中華人民共和國起初即為國際共產黨的重要角色,對外一 面倒向蘇聯,與美、英、法、加、澳等聯軍為敵,對內則實行全國性社會主義改 造(土改、三反、五反、實行農業工業的集體化與國有化、實行「大躍進」、人民 公社制);1966 年文化大革命開始以後,中國陷入了天災人禍;1988 年六四天安 門事件,中國共產極權統治更達到另一高峰。東南亞華僑社會因此對中國產生強 大忌諱與恐懼,馬來政府也怕中國共產黨支持華人控制大馬,因而切斷大馬華人 留學中國之路。25在八O、九O年代以前,馬國政府對華人「愛馬」的懷疑或對

「親共」與「親中」的恐懼(因為東西馬叢林裡,有馬來共產黨及不同派系的解 放軍在對抗馬國政府軍。),華裔/馬華作家甚至沒有去中國旅遊或省親的自由。

26至此,馬華移民對大中國的遙念與歸依,完全是一種一廂情願的想像。這是外 在客觀環境的限定與悲哀,馬華移民只好壓抑對中國(母國/母親)的想望與依 戀,一種近似伊底帕斯戀母情結油然而生。

二、大馬華人的文化鄉愁

馬來政府厲行新經濟政策與馬來文化計畫,作為中華文化共同基礎的華文教 育更受邊緣化,甚至面臨存亡或被馬來文化同化的威脅。華裔/馬華作家深深感 受到文化認同危機,甚至憂慮造成進一步的「文化創傷」。華人民族文化的危機,

再度召喚大馬華人濃密的「文化鄉愁」。因此,在七 O、八 O 年代的馬華文學,「華 人文化危機」是最顯要的論述課題;尤其是小說的創作。27我們可以從《群象》

25 參閱整理侯紀萍:《雨林的復仇——張貴興小說的原鄉意識研究》,(臺北:台北東吳大學中國 文學系碩士論文,2009 年),頁 23、24。

26 參見張錦忠:<(離散)在台馬華文學與原鄉想像>,(國立中山大學:中山人文學報,22 卷,Summer2006),頁 97。

27 參見張錦忠:<(離散)在台馬華文學與原鄉想像>,(國立中山大學:中山人文學報,22 卷,Summer2006),頁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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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找到張貴興時而隱匿時而浮現的強烈的中國情懷,故事中的馬華移民馬國雄和 吳兆平加入與馬共結合的揚子江部隊,暗中對抗馬國政府,身為隊長的馬國雄訓 斥吳兆平:

「你他媽的追隨我十年,居然連一個敵人也沒殺過,你真他媽的丟揚 子江部隊的臉!丟中國人的臉!我七十多歲的母親如果加入揚子江,

肯定有數頭馬來豬被她的菜刀剁死。」28

對中國情結的激切,一如想拿起菜刀剁死馬來人,就在那出生且成長的馬來雨 林,建立屬於華人的中國啊!這是《群象》一書中,華人結合馬共革命的理想與 目的。而現實生活中,由於「華人對祖國事務持續性的直接或間接參與讓他們在 意識上一直無法離開中國,甚至把南洋的版圖在內心裡歸併入中國的想像共同體 中。」29,移民華人的中國情結,是永恆的懷思。

一九四九年後,流寓馬來西亞的中國文人或歸去或死葬於斯或定居,新的政 治情勢不容許新的流寓,當中國的留學/旅遊之路被切斷,對新一代華人來說,

「中國」就變成一種純粹的想像。當政治現實把中國加以隔絕,祖輩們的記憶、

膚色、血緣、語言、文字、禮俗節慶等等卻隨著生命延續而延續,而一切具有民 族特徵的文化象徵(例如:舞獅、燈籠、書法、中國畫、象棋、華樂等等。), 都遙遙指向北方的龐然大國。移民的後裔在消費各種中國進口的特產之餘,藉由 音樂、電影、特殊的讀物,透過想像去建構各自內在的中國。

對於馬華文學創作者來說,如果他循著中國文字去追溯中國文化傳統,他就 必須去面對一個符號構成的中國。然而中國文化和歷史幽深渺遠,難以窮盡,每 個華人透過想像、感覺、感情、知識重組後的中國,相對於政治現實下,極權的、

神秘的、貧窮的共產中國,是不對等、難以類比的。30換言之,祖輩們傳承下來 的記憶中的遠祖中國,與新一代華人想像的中國,都已不是政治現實下的中國;

而那祖輩們記憶中的遠祖中國,更隨著時光更迭,早已飄忽遠去。

於是,在大馬,傳統中國文化仍普遍地在各種節慶如中秋、端午、農曆年等 舉辦公開的活動,經由傳媒的渲染,某些項目猶如全民族的集體活動,「一種具

28 張貴興:《群象》,(台北:時報出版社,1998 年),頁 109。

29 黃錦樹:《馬華文學與中國性》,(臺北:元尊文化出版,1998 年),頁 105。

30參閱黃錦樹:《馬華文學與中國性》,(臺北:元尊文化出版,1998 年),頁 2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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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性的『華人』身分再確認,文化與血緣的重新確認,以文化節日與文化保衛 為其高潮。」31然而,這一公開的活動,似乎也只是一種形式,如何啟良先生所 觀察到的:

「馬華文化活動的重點是『文化表演』;文化節項目如舞獅、風箏展、大旗 鼓隊、二十四節令鼓,以及展銷會如手工藝、茶藝、花燈等,皆是以『表演』、『展 示』為主的。頻頻的『文化表演』逐漸地變成一種『表演文化』了。」32

因此,文化傳承的屬性逐漸變質成文化表演,而表演現場群眾的激情,以及幾乎 大型演出必備的壓軸儀式--點燈,便如祭典般搬演:

「全場挨個的傳火(燭火)或傳燈(燈籠),薪盡火傳的傳統意象暗示了文 化將亡的悲憤與匹夫有責,甚至捨我其誰的集體文化道德責任。」33

是的,每一盞燈都是一個火種,傳火是宿命更有其道德的強迫性。在群體沸騰的 熱血中,在真實或想像的鼓聲中,被惡劣環境麻痺的心,確實能因此活絡、重 燃民族生命力。但是,當呈現出的中國傳統文化水平保持在一個易於理解與表 演,甚至具有商品性、廣告性時,如此的文化表徵注重的其實是文化情緒的功能。

即便不具「表演文化」特質或商業氣息,「往往在效果上也僅止於滿足一時的情 緒,然而在情緒上又一再揚昇至文化將亡的集體悲哀,甚至把大馬華人的傳統文 化將亡混淆為中華文化將亡」34,就顯得不免誇大其實;畢竟此時中國是中國,

大馬華人是大馬華人,影響所及不過是大馬之內的華人所繼承的中國傳統文化,

對於大環境的現實中國,是無所關連的。所以,活動結束後,留予大馬華人的反 而是無法盡情表達的壓抑與痛苦。35

對於大馬華人來說,在現實政治實體下,祖輩們記憶中的遠祖中國已不可 尋,而新一代大馬華人想像的中國,也只能在馬國政府極力打壓華文教育下,憑 藉各種馬華文化活動以表演形式來傳遞並維繫。對政治現實上的中國靠攏已不可

31參閱黃錦樹:《馬華文學與中國性》,(臺北:元尊文化出版,1998 年),頁 115。

32黃錦樹:《馬華文學與中國性》,(臺北:元尊文化出版,1998 年),頁 115。

33參閱黃錦樹:《馬華文學與中國性》,(臺北:元尊文化出版,1998 年),頁 116。

34參閱黃錦樹:《馬華文學與中國性》,(臺北:元尊文化出版,1998 年),頁 118。

35參閱黃錦樹:《馬華文學與中國性》,(臺北:元尊文化出版,1998 年),頁 9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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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對中國的懷思就如此憑藉文化活動的情緒或愁緒,化成一波波的「文化鄉 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