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學校園的 [ 性 ] 騷擾現象 >
女兒在美國出生,一歲開始上學,從托兒所開始。二歲時,托兒所的教育 讓她了解她自己的身體之外,也讓她明白她身體的自主性和不可侵犯性。老師 告訴她/他們,只要有人碰撞觸摸身體,她/他們要說「No!」和「Stop!」。記 得當時配合人身安全的宣導,學校還錄製相關音樂和歌曲,至今她仍能琅琅上 口,記憶猶新。自此,她對自己身體有相當高的自主性。
回國後,她進入幼稚園就讀,班上有一位男生喜歡在午睡時,摸別人的臀 部,多數小朋友沒有反應。她就非常不以為然,還會訓斥那位男生,我們還為 此特別找了老師和家長,因此,她很兇!除此之外,同儕的肢體碰撞,屢見不 鮮,她過去的「No!」和「Stop!」在台灣似乎沒有什麼效應,老師也不認為 重要,認為:「孩子嘛!」家長也視之為普遍現象,沒有特別的意見。
國小一、二年級倒沒什麼事發生。直到三年級,男生和女生對性別已有些意識。班上開始會 有男生和女生對立的現象,尤其在體育課時,總是以性別為二分的基礎,糾紛爭執也就出現,她 當然地成為女生舌戰男生的主力。有一天,過了半個小時還沒到家,我們去找她,她在半路碰到 我們時,不禁嚎啕大哭。細問後才知道,她在體育課時,為了別的女生,又和班上的一位男生吵 架,結果老師把她/他們二個都留下。晚上,我打電話給她的老師。電話中,老師告訴我,那位 男生好像很喜歡她,因為他有一次跟蹤女兒回家。第二天,他還在班上得意地宣告大家,他知道 女兒住在那?因此,老師建議,「請他來我們家玩!」當時,我立刻嚴肅地告訴那位老師,「我不 同意如此做法,此舉猶如鼓勵他跟蹤的行為,跟蹤是不恰當,卻受到獎賞,形同騷擾者被解釋為 愛慕者一樣的道理,這樣的行為應該適時的糾正。」同時,我們也告訴女兒,有人跟蹤她,或其 他事情必須告訴我們,讓我們了解。
到了五年級,她/他們面對的性別議題更多了,老師的態度似乎也總因本身對性別認識的限
制,仍舊侷限在傳統的性別框框,總是批評「女生愛嘰嘰喳喳」;「男生好動」,更把男生和女生 互相追逐碰撞視為「愛慕」。除了事態嚴重時,斥責一番,沒有嚴肅地處理。一次,女兒的老師 告訴我,「女兒的人際關係不太好」。原來是男生給她取綽號,她不喜歡,會抗議,並反駁他們,
所以學期末老師做互評,要她/他們各列五名最喜歡和最討厭的同學,並排出班上最受歡迎的前 20 名同學,作為部份群育分數。由於她很兇,並沒有名列前 20 名,因此人際關係不好。
此外,男生和女生清掃廁所時,男生常常惡作劇將污水傾倒在女生掃乾淨的地方,拿她們的 清掃用具,戲謔她們等等,多數的女生也多沈默,或背後議論,鮮少當面批評男生。另外,她/
他們班最常見的是,班上男生會集結,用言語和行為,諸如罵「蛆!」、「賤人!」,或「妓女」,
或踢班上二個最弱勢的女同學(功課沒那麼好,家長的社經地位不顯著的),其中一個六年級時,
便轉學。每每女兒說到這些事,便會憤憤不平。問我:「怎麼會如此?」因為她常常主持公道,
當然成為「討厭的人」!連她的老師,也都不以為然,認為她對「是非」分得太清楚。
不料,有一天女兒成為「被騷擾的受害者」!那一天,她放學回來,我已在家。她劈頭第一 句話:「媽媽,我今天是受害者!」接著,她又是嚎啕大哭。我緊張地問她,「怎麼回事?」原來,
今天下課時間她在教室寫作業時,有四個男生來摸她的臉,當她反打他們後,告訴老師,老師把 那四人叫去訓話。只是,這四個男生訓完話後,竟然告訴同學們,「老師說,誰不好摸,要去摸 那個千金大小姐(指女兒)!」怪不得常被欺侮的那個女生,有一次在我家,曾經說過,「每次 去告訴老師,如果不是女兒作陪,老師都不會處理!」事實上,女兒被騷擾的事件,老師沒有寫 聯絡簿,也沒有電話告知,直到有一次她來電,我提及,她說,「我已經罵過他們,不然,要我 把他們打死嗎?」
不但高年級小學生有性騷擾的問題,低年級也出了狀況。一位朋友告訴我,一天她在一年級 當「愛心媽媽」發現,一個男生抱著一個淚流滿面的女生(她感冒了,哭著找媽媽)滿臉的親。
當那個女生跌倒在地上,那個男生繼續趴在她身上親,朋友見狀,告訴老師和女生的家長,孰料,
老師說,「孩子還小,長大以後就好了!」
小學校園的性騷擾現象,不侷限於同學和同學之間,老師和學生之間也存在。女兒五年級的 時候,就有別班的女生被男老師騷擾。原來這位女生表示,她不喜歡這位男老師。男老師知道後,
便叫這位女生來問話一個下午,一直反覆問:「妳喜歡我嗎?妳為什麼不喜歡我?」,甚至威脅她,
「如果她不喜歡他,他便要離開學校,並且告訴全班,因為她,他才離開學校的…」。又,男老 師每次上課總是走到她旁邊,碰撞她。男老師甚至孤立這位女生,不准她們幾個好朋友互相談論,
老師和她們的個別問話。那一陣子,女兒的情緒低到極點,(她們雖然不同班,卻常常聚在一起)。 每次談到,總是憤慨不已,問我:「媽媽,這不就是性騷擾嗎?很噁心!」我同意那已經是性騷
擾,只是那位女生的父母始終沒出現,直到被騷擾的學生人數擴大,老師離職,事件才告一段落。
那一陣子我正在編寫「危險與秘密:研究倫理」的書,常常沮喪地不知如何繼續寫下去。最 令自己沮喪的是,事情就在妳身邊,妳沒法解決,卻著書論述那些遙不可及的女性主義倫理。同 樣的,最讓我覺得諷刺的是,面對女兒沮喪,我是那麼無力。當女兒面對這些非她們年齡所能承 受的問題,長期致力於推展女性主義思想和行動的我,不也受困於巨獸式的社會結構。
< 工作場所的性騷擾 >
慧妹是在大眾傳播界服務,工作的環境是間小型工作室,成員只有老闆是 男性,其他皆為女性。男性的老闆常在工作場所內,對她們女性職員常有言語上 的性騷擾(詳見張啟娟,1998)。
她說:「…有一次老闆來公司,他叫我幫他影印,我當然就走到影印機 那裡影印時,然後他就突然走過來,我就抬頭看他說什麼事情,他手就 過來了,直接就往胸部抓了一下,我那時真的好生氣,我說你怎麼可以 這樣子,我就一直罵,簡直是用尖叫的,他就若無其事…走到廁所裡面 去上廁所,……然後他上完廁所出來,若無其事的,用台語【妳是在兇 什麼,妳又不是沒有讓人摸過,摸一下會怎樣,妳是會死喔!】 。從 那天之後,隔天來,他就開始找我麻煩了,什麼?辦公室很髒,我怎麼 不拖地,廁所很髒,我為什麼不去掃廁所,但是,請問一下,這是我該 做的工作嗎?然後,他又叩 B.B.C 給我,他說我如果敢把他對我做的事 講出去,他就會給我好看,如果我想在這個圈子混下去的話,就不准講 任何一句話…,說實在的,我也很怕之前的事情會影響目前的工作,我 很怕人家會說這個女人是怎樣…」(張啟娟,1998:1)
玉芬在通信業服務,以她的工作性質與工作場域中女性地來看,都是明顯 地具有性別區隔,且女性是位屬最基層的工作。另一方面,在她參與的工會中,
也顯見女性是附屬性與順從的角色。另外,她表示工作上,言語上的性騷擾為多
(詳見張啟娟,1998)。
她說:「我因為擔任工會理事,需與男性處長談休息室的問題,請他趕
快做,他卻說:『妳先親我一下』這樣的話重複四、五次,而我向其他 男性幹部抱怨為什麼不替我解危,他們卻笑說:『他是逗妳玩的』。」(張 啟娟,1998:1)
至於,新祈的工作屬服務業,在公司裡是副理級的工作,他算是職位最高,
而且他與公司的負責人有親戚關係。訪談過程中,他表示自己曾騷擾過別人,還 表示不要對別人說,並且,在對談中處處可見,他如何合理化自己的行為(詳見 張啟娟,1998)。談論著「辦公室的男女相處」時,他轉述一位女性朋友(美麗)
和自己的看法:
美麗說:「你們男性都喜歡這樣子(摸摸手臂),我不會怎樣,不要太過 分就好了。」
新祈表示:「我認為這樣的行為,對她沒有什麼損失,反而會得到更多 的利益。」(張啟娟,1998:5)
對於「性騷擾有沒有定義問題」的想法,玉芬說:
「有定義,只是涵蓋程度上有不同。若有人說沒有意義,他的思想就太 封閉,不知道對人的尊重,基本上他會認為女孩子被性騷擾是她個人的 問題,被男孩子吃豆腐是無所謂的,他是以他們男性價值觀為中心的想 法。」(張啟娟,1998:13)
秋霞的工作是一成不變的,每天重覆性接電話的服務性工作,而且在她的 描述中,女性在工作上,難以晉升到主管階層,最高僅能昇到領班,高階主管通 常是留給男性,因此,工作的流動性高。因為她的工作是接電話,所以,受到的 多是言語上的性騷擾。而美真從事的是一般社會認定適合女性的工作:國小教 師。工作環境中,曾發生男性校長對她們有不當的言語(詳見張啟娟,1998)。
秋霞:「…過年過節更是常接到騷擾的電話,我想是那些人可能較空虛
吧!…」(張啟娟,1998:25)
(你的校長常對你們說一些不當的言語嗎?)
美真:「他不常講,只是偶爾心情愉悅,這是他心情愉悅的表示,偶爾 心血來潮,有那個氣氛之下……
(張啟娟,1998:25)
不僅在工作場所,女性在醫療中也遭受到性騷擾。玉芬在一次體檢,多數 女同事(年齡上多是『歐巴桑』)都感覺遭受性騷擾,而一位男性記者對於她們 遭遇性騷擾事件的反應,則是:
不僅在工作場所,女性在醫療中也遭受到性騷擾。玉芬在一次體檢,多數 女同事(年齡上多是『歐巴桑』)都感覺遭受性騷擾,而一位男性記者對於她們 遭遇性騷擾事件的反應,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