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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會聯合組織的發展

從前述的案例來看,就法令規章形式上所賦予的團結權內容與落實在工會自

第 13 版;新聞,,〈大同三峽廠產業工會今成立〉,《經濟日報》1988 年 5 月 25 日,第 2 版。

122 林宗弘等著,《打拚為尊嚴——大同工會奮鬥史》,頁 66-67。

123 新聞,〈勞工就勞請求權應受重視〉,《經濟日報》1992 年 10 月 22 日,第 9 版。

124 林宗弘等著,《打拚為尊嚴——大同工會奮鬥史》,頁 190-191。

125 新聞,〈大同勞資糾紛 勞方白正憲勝訴定讞〉,《聯合報》1998 年 8 月 2 日,第 8 版。

126 林宗弘等著,《打拚為尊嚴——大同工會奮鬥史》,頁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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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的實質之間,存在著極大的差距。從大同工會的案例中,可以了解工會組織與 工會自主所欲達成團結權的實質內容時,所面臨的仍是艱辛的情境。值得注意的 是,雖然個別工會所達成的工會組織與工會自主的成果,對於個別工會來說有其 重要性,但對台灣整體勞動基本權利意識的形成,其影響仍則是相當有限。單一 工會要完成工會自主與組織工會的目標,仍必須從頭經歷同樣的困境,因此工會 聯合性組織的存在就更顯得重要。然而,在固有的聯合性組織工會「全總」、「工 業聯合會」、省縣市級「總工會」及職業工會皆由國民黨當局把持的情形下,勞 運人士乃希望另建新的工會聯合性組織,來推展勞工權益。

一九八七年,勞支會轉型,將該會目標從原來的法律諮詢,轉向「強勢自主」

勞工組織的推動,乃是臺灣自主工會出現的契機。其後,在遠化工會幹部羅美文 等人的推動下,結合臺灣氯乙烯、遠化、高雄駕駛人聯誼會、華隆紡織中和廠等 數個工會,組成「兄弟工會」,為「全國自主勞工聯盟」(簡稱「自主工聯」)的 誕生跨出第一步。該會會員著眼於「兄弟工會」的組織型態,不足以達成全島工 會聯合組織的功能。因而,想進一步召集全島各地的工會組成勞工聯盟。127

一九八八年一月二十三日,來自台北縣、新竹及高雄等地的三十餘名工會及 區域工會聯盟的代表,齊聚於台北市陳林法學基金會,討論成立一個全國性勞工 聯盟的可能性。會中,與會代表一致同意,在現階段勞工運動的推動上,有必要 成立一個聯盟式的組織以協調各工會間的相互支援,並交換彼此從事工運的經驗 與資訊。成立工聯的原則確定後,便進入討論規範工聯的宗旨、組織及權利義務 關係的章程。但由於意見紛歧,莫衷一是,最後決定由羅美文、何俊亮、候晴耀 等五人小組,草擬組織章程。

然而,在勞工聯盟成立的過程中,卻發生了雙胞案。參與「勞工聯盟」籌組 五人小組的成員之一,大洋塑膠廠產業工會常務理事吳福正,於該年四月六日召 開「勞工聯盟」成立大會,並推舉羅美文為三位副主席之一。然而,羅美文卻指 責吳福正剽竊原「勞工聯盟」組織章程草案,搶先成立,企圖「魚目混珠」。128 之 後,羅美文於四月七日召開「勞工聯盟」第二次籌備會,會中決議為免與六日成

127 郭大成,〈臺灣的《團結工聯》 全國性勞工聯盟踏出成立的第一步〉,《勞動者》1988 年 2 月,第 3 版。

128 新聞,〈勞工聯盟誰是原著 兩路人馬各有章程〉,《聯合報》1988 年 4 月 7 日,第 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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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的「勞工聯盟」混淆,更名為「全國自主勞工聯盟」,簡稱「自主工聯」,並訂 於五月一日召開成立大會。自主工聯不設會長,改設三名常務執行委員,輪流對 外代表「自主工聯」。129 五月一日,「自主工聯」在台北市舉行成立大會。共有 華隆紡織頭份廠、新竹遠化、台北厚生橡膠、台北新海瓦斯、中興紡織楊梅廠、

桃園航勤、新竹大魯閣纖維、大同三峽廠、台南紡織、桃園客運、宜蘭中興紙廠 和台鐵員工聯誼會等十二個工會加入。相較於全國總工會的發展與機能,自主工 聯的發展,不但代表了從基層、由下而上而起的工會聯合,脫離威權時期由上而 下的工會聯合組織型態。不過自主工聯受限於資源不足,加上各團體間互爭領導 權,使得自主工聯無法持續地發揮影響力,不過自主工聯的成立,卻成為由下而 上的工會聯合組織的示範。

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日,因不滿「工會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籌組工會聯合會 必須要有七省(市)連署規定,由「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等產業工會聯合組 成的「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在立委蘇煥智等人舉辦的「工會組織聯合會問題」

公聽會中指出,將發動自主工會、勞動團體及立法委員,共同發起解散「全國總 工會」抗爭行動。130 一九九四年四月十一日,不顧「工會法」第八條規定「凡 同一區域或同一廠場內之產業工人,或同一區域之職業工人,以設立一個工會為 限。」的限制,台北縣產業總工會在台北縣議會舉行成立大會,並獲得時由民進 黨執政的台北縣府勞工局核准成立,但仍為勞委會以目前台北縣總工會包括產業 工會在內,早向主管機關登記有案為由反對。131而在台北縣案例的鼓舞下,高雄 市、宜蘭縣及臺北市等縣市相繼籌組縣市級產業工會。

在突破縣市總工會體制(非法制上),成立縣市級的產業總工會後,自主工 會組織進一步追求成立全國性的工會組織。一九九六年五月一日,臺灣勞工陣線 主辦「顧飯碗大遊行」,首度提出「催生全國產業總工會(簡稱全產總)」的訴求。

同年七月十七日,在全國六十多個工會,約五、六百名理監事於立法院門前召開

129 新聞,〈羅美文劃清界線 將另組自主工聯〉,《聯合報》1988 年 4 月 8 日,第 3 版。

130 連署該行勸的包括:自主工聯、銀行員全國聯合會、「臺北縣產業總工會發起單位」、女工團 結生產線、臺灣電信工會、聯合報工會、中國時報工會、臺灣勞工陣線、基隆客運工會、自立 報系工會等工會團體,以及張曉春教授,立委蘇煥智、林濁水等。《聯合報》,1993 年 9 月 21 日,第 6 版。

131 《聯合報》,1994 年 4 月 9 日,第 17 版;4 月 13 日,第 1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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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全國工會理監事聯席會露天大會中,再度提及催生全產總的訴求。132

一九九八年三月十六日,包括中華電信工會、台灣石油工會、台灣電力工會、

台灣鐵路工會、台灣省菸酒工會聯合會等十五萬國、公營事業勞工,與工人立法 行動委員會、台灣勞工陣練、勞動人權協會及台北市等八個地方產業總工會,舉 行聯合記者會,宣布籌組「全國產業總工會」,並強調將起來當家作主,主導台 灣工運領導權。全產總籌委會同時宣布五月一日勞動節發起「新社會之夢-五一 受雇主圓夢行動」,以「成立全產總、創造新社會」作為主要訴求。133 二○○○

年,較傾向勞工的民進黨候選人陳水扁當選總統,全產總則於該年五月一日勞動 節宣布正式成立。總統當選人陳水扁與會致詞時承諾,五月二十日上任後,將要 求勞委會立刻核准全產總成立。134 解嚴後的工會自主化運動,在新任總統意志 下,終於獲得政府機關的承認。然而,有趣的是,就在由工人自主意識成立的全 國性總工會正式獲得官方承認的同時,原有為國民黨所掌控,態度較為保守的全 國總工會,反因政黨輪替的關係,開始扮演勞工運動及勞工權益推動者的角色,

並與全產總形成競爭關係。

132 薛化元等,《戰後臺灣人權史》,頁 295。

133 《聯合報》,1998 年 3 月 17 日,第 19 版。

134 《聯合報》,2000 年 5 月 2 日,第 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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