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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近視照護的健康不平等與兩難協商

第三節 第四章總結

我在本章中嘗試回應政策中的家長形象,探討了近視照護各環節的健康不平 等,以及近視照護與升學教育之間的特殊張力。既有的政策傾向將家長分為兩極:

一方怠忽職守,未能密切監督,反而放任子女濫用 3C 產品;另一方汲汲營營,

務求子女能夠在起跑點上取得更多智育甚至才藝上的優勢。相對地,我嘗試考量 到整個照護歷程中的不同階段,以便更全面地理解近視照護的客觀不平等,而非 單純以兩極的方式理解近視照護。為了釐清所謂「升學主義」在近視照護時坐上的 表現,我也嘗試分析了各項協商教育與健康張力的實作,以便理解家長近視照護 的主觀意義,而不是直接指責家長的教養方針。

因此,我在本章第一節分析了預防、檢查、處理與惡化控制等面向的照護差 異。家長的預防實作透露了他們的健康信念與近視歸因:相對弱勢的家庭在近視 後才開始反省預防的不足,大多數中產階級家庭指責其他家庭放任 3C 使用、而 用升學壓力解釋自己子女的近視,少數有醫療專業背景的家庭則直接用室內與戶 外的活動時數來理解近視、不再過問具體的活動項目。在視力檢查方面,這項檢 查仍有部分弱勢家庭難以配合,大多數家庭則是做不到定期回診,只有少數家庭 傾向培養這項醫用互動習慣。在處理方面,我們可以依據矯正鏡片的數目與種類,

分辨出不同社會位置的家庭的文化健康資本異同:少數家庭能夠購買昂貴的角膜 塑型片。近視惡化的控制則可以區分出片面與全面的兩極:有些家庭完全依賴配 鏡,有些家庭進一步管制 3C 休閒,有些家庭則進一步大幅拓展戶外活動在生活 中的比例。家長能夠投入照護勞動的時間越多,越有可能實踐密集程度高的照護 方式。

為了進一步理解文獻上長期稱為「升學主義」的特殊現象,我分析大多數家長 的照護實作,探索其中教育競爭與視力健康之張力或兩難。在暫時不考慮親職整 體失能以及大幅轉變生活風格等兩大極端狀況後,大多數的家庭都需要面對這份

張力,並引導出妥協程度不一的多項實作方針。家長的協商意味著,他們並不是 如同玩偶般受「升學主義」所牽引,他們仍然有反思的空間,並試圖「兩全其美」。

首先,有些實作旨在強化眼睛本身,例如使用輔具與營養補充品。這些實作並不 涉及用眼環境的改變,而是「反求諸己」,增加眼睛的耐受能力,抵銷給定的風險 因子。其次,家長也可能差別性地排除部分環境中的風險因子,以便改善子女的 用眼環境。在各項風險因子中,用於休閒的 3C 產品首當其衝,但家長較不會干 預具有學習意涵的讀書、補習時程。最後,家長也可能選擇性地接受部分風險因 子。除了最典型的升學學習以外,一旦具有協助教育競爭的意義,甚至連才藝與 電腦都可能得到家長選擇性的接受。也就是說,家長的近視照護可以為了教育競 爭的需求而妥協,教育與健康稟性的張力體現於上述的照護安排中。

依據本章節的研究成果,我從三個方向回饋既有文獻。首先,我認為一般政 策提供的家長圖像太過著重極端情況(徹底的「3C 保母」與大量安排升學補習與 才藝補習的教養方式),未能掌握常民近視照護中的風險排序。第一,我認為徹 底的「3C 保母」的問題不只是在近視照護,而是更全面的親職失能。因此,單純 的健康教育與宣導無助於改善他們的處境,整體的親職需要其他社福單位或親屬 網絡的協助,近視照護只是其中一個環節。第二,在典型的近視照護情境中,家 長傾向管制 3C,但並不會積極地改變原有的升學教養方式。這批家長的問題並 不是健康知能不足,反而更常是無法提供足夠的照護時間,以及無法直接脫離既 有的升學教育體系。最後,也有少數家長能夠且願意轉換自己的生活與教養風格。

然而,他們的案例絕非普遍,因為這種轉換意味著極高強度的照護投入與健康知 能,因此也不應該當成評價所有家長的標準。

其次,本論文嘗試深化文化健康資本之概念,突顯出「資源與技能」之外的「

照護勞動時間」。近視的案例有兩個特點,顯示「照護勞動時間」本身是一項相對 自主、不可化約的條件。一方面,近視的風險行為相對容易由家長介入,我們能 觀察到許多低經濟要求、低健康知識門檻的照護實作。這時,照護勞動時間的多

寡有無,反而是相對有決定性的條件。同時,類似藍佩嘉(2005:78-80)的觀察,

家長傾向親自參與所謂「精神性的母職」,排斥或逃避較卑微、繁瑣的任務,家長 可能將繁冗的近視照護分類為後者。因此,Janet Shim 界定的「資源與技能」,太 過局限於「醫用互動」的脈絡,而輕忽家庭照護的日常保健,以及本身未必有強烈 醫療介入的實作。加入「照護勞動時間」這項條件,可以讓我們追問家長蒐集資源 以及建立技能的過程,了解類似社會位置的家長為何會在預防、檢查、處理與惡 化控制等面向上呈現出特定差異。另一方面,由於近視在台灣如此「常見」(就數 量意義下來說),讓額外的近視照護勞動變得格外「反常」,足以突顯類似社會位 置下的健康關懷落差。近視在台灣盛行時間長,而且沒有侷限於特定社會位置,

絕大多數人都清楚基本的病因(籠統的「用眼過度」)與最低限度的處理方式(配 鏡與散瞳劑)。在青少年確定近視以後,中、老年爆發各種視力相關的後遺症或 合併症以前,近視者通常沒有太過急迫的生活不便,病人與這項慢性病仍能和平 共處。類似社會位置的保健實作可以大異其趣:有些家庭自始至終都想擺脫兒童 近視的困擾,有些家庭卻停留在最低限度的照護。因此,如果要加入「額外的」照 護實作,就必須同時考慮「照護勞動時間」對於經濟資本以及健康知能的促成作用,

以便了解為何同樣的社會位置,也會出現照護方式上的明顯落差。

第三,教養與健康涉及兩種不同的稟性,但健康信念研究必須結合教養社會 學的洞見,才能制定合乎不同家庭需求的照護建議。一方面,學生近視的主要風 險因子是臺灣盛行的升學教育,採取「自然放任」與「自然發展」的家庭較不需要面 對升學教育與視力健康的典型兩難(藍佩嘉 2014)。近視的照護雖然從學齡前做 起,但國中升上高中、高中升上大學等升學考試時期,都是視力變化的關鍵階段,

緊密配合ㄧ般教育體系的節奏。其他的障礙兒童或者進入特殊教育體系,或者以 學齡前介入為主(盧意婷 2016; 柯昀青 2016),近視照護更能表現家長的協商傾 向。另一方面,在典型近視親職中,鼓勵升學的稟性與維護健康的稟性將形成緊 張關係。回到 Lareau 與 Shim 的共同理論源頭,Pierre Bourdieu(2012: 396-402)

認為照護和教養都屬於家戶的 「再生產策略系統」(systéme de strategies de reproduction)的一環。他預設習氣(habitus)是系統性行為的生成原則,因此探

討特定家戶維持或增強其既有社會位置的行為時,他認為要同時考慮生育策略、

繼承策略、教育策略、保健策略(strategies prophylactiques)、社交策略、婚配策 略等等看似不相關的實作。然而,近視保健的案例顯示,這種強調統一性的取徑 容易忽略當事人協商或妥協的努力。有的實作旨在強化眼睛本身;部分實作則傾 向排除無助於教育競爭的休閒活動;在部分實作中,家長甚至選擇性接受有助教 育競爭的風險因子。資本總量和比重雖然是重要的結構性條件,但當事人仍能在 既有的條件下,選擇自己要積累的資本類型。儘管教育程度與收入未必最有優勢,

部分家長仍能在一定程度上自主地投入健康照護的能力累積。總之,我們需要同 時涉及健康信念與教養風格的研究模型,才能掌握照護親職的特殊且多樣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