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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對象逐步擴張--家庭空間風險的構成

第三章 近視治理多重軸線的家庭轉向

第一節 治理對象逐步擴張--家庭空間風險的構成

從 1980 年代中後期開始,為了回應盛行率居高不下的問題,學者漸漸質疑

起 1960 年代以來的「學校近視」框架,他們認為家庭空間中的風險扮演了關鍵的 角色。在這一波反思與重新調查的浪潮中,近視治理的對象逐步向學齡前幼童擴 張,不再局限於學齡內的兒童;針對的風險因子也不再只是正式的升學教育,而 擴及家庭內的早期教養模式。一方面,在「近視」保健績效不良的 1980 年代後期,

眼科醫師基於學術認知的旨趣,鼓吹「近視幼齡化」並投入「斜弱視」的研究與調查。

另一方面,隨著親職論述與物質生活的變化,基於道德規範的旨趣,越來越多的

官員與學者注意到教養模式差異。「升學主義」是政策長期關注的教養模式,但沉 迷視聽娛樂的兒童和失職的家長,也隨著「學齡前」介入計畫,更明確地進入視力 保健計畫的視野中。除此之外,行為風險的流行病學與實驗室研究,也不局限在 升學主義的框架中,開始嚴肅探討家庭內的各項行為姿勢與電視等風險因子。

一、延伸監管種類與年齡:「近視幼齡化」與「學齡前斜弱視」篩檢

在 1980 年代末與 1990 年代初,視力保健的對象逐漸向學齡前人口轉移-

-走出義務教育,邁向幼兒教育的領地。張麗春等人(2016)的政策回顧認為 1989 年到 1999 年主要是延續既有政策,而沒有新的政策文件或計畫。相對地,本文 認為,這段時間視力保健的新發展就是「近視幼齡化」。眼科醫師與學者們基於科 學認知的旨趣,開始質疑起原有的升學主義框架。這個發展出自防治挫敗的失望,

但也是開啟新可能的希望。這個發展的意義是放棄了「學校近視」的框架,問題不 只在學校,更在家庭以及幼兒園。

「視力保健的幼齡化」來自幾項發展。首先,官方的流行病學調查發現近視有

「幼齡化」的趨勢:發生近視的年齡層逐漸下移,低年級人口的近視盛行率慢慢上 揚;但幼童的近視比例相對低,而且不容易檢查,因此醫生的治療重心放在斜視 和弱視上。31衛生署保健處期望可以讓視力保健的工作向下扎根,由過去設立的 視力保健中心配合轉介,找出斜視與弱視的孩童,協助以近視為主的視力保健計 畫(聯合報,1990)。醫生們也希望可以仿效美國和日本的經驗,需要「急起直追

」(林隆光、吳淑芬 1991)。幼兒視力篩檢的先驅計畫在 1991 年開始推動,由婦 幼研究院與台大眼科合作,強調斜視與弱視都需要及早治療。小學一年級才開始 診療,早已錯過黃金治療時機;學校受限於設備與人力,往往只能測驗遠方視力 這一個項目,未必能發現斜視與弱視。一般眼科門診的作法是「視力、立體感圖、

Hirschberg 試驗、遮蓋試驗、睫狀肌麻痺網膜屈光檢影或電腦驗光檢查、眼底檢 查全套皆做」,但大規模研究還是只能限於近視、遠視、Titmus 與立體圖篩檢法,

這些基準也成為日後的主要篩檢程序(林隆光、吳穗華、顏秋花、黃春雄、吳淑 芬 1992)。

其次,視力研究的學者將希望寄託在幼童身體的「可塑性」上,以幼童身體為 支點,治理所有年齡層的近視併發症風險。一方面,林隆光等人在會議中報告委 託研究成果,指出「七歲學童眼球屈折狀況的可變性仍很大」,眼球在十歲左右會 逐步定型,32因此建議把視力保健的重心「放在小學低年級,甚至年齡更小的幼稚 園學童」(聯合報 1992a)。另一方面,在 1990 年代前後,眼鏡商業和眼科研究 都先後在臨床上注意到學齡人口之外的視力不良,但眼科醫師還是會希望能從小 開始防治。對眼鏡商業來說,這是市場的擴大,是不同廠商或連鎖店所要爭奪的 市占率(經濟日報 1989)。對眼科研究者而言,老年人的白內障等眼疾,往往是 近視併發症的體現。當時老人人口增多的情況已經漸漸引起醫療研究者的注意,

金山鄉的調查發現約有四成以上的老年人視力介於 0.1 到 0.4 之間,更有 15%的 老年人視力低於 0.1(林隆光 1993)。研究者也公開發表因果推論,提醒中老年 眼疾與少年時期近視的關聯:「就調查金山地區的視網膜症中,大多由近視引起,

正好與台灣地區學童普遍近視形成因果關係」(聯合報 1994b)。

不過,低齡化不意味問題一定就出在家庭,起先還是有堅持「學校近視」框架 的處理,稍後才出現更加以家庭為中心的宣導與歸因。如吳仁宇(1993)在教育 部的學校衛生報導中,介紹了學生視力保健:這份 1993 年的公告談到了照明與 黑板設備需要納入中央政府補助教育經費,鼓勵眺望遠處、嚴禁課間時間考試,

也談到委請師範學院設計視力保健墊板。尤其,寫字方面的計畫更有代表性:「

針對近視逐年趨向低齡化,為輔導國小新生養成良好的用眼姿勢,特別委請學者 專家研擬正確執筆方法與寫字姿勢要領乙種」,供新生導師與學生家長參考。在

32 該報告歷時觀察約 800 名學童,目標是找出近視進展的敏感時期(臺大醫院眼科,1991)

教育部的法規轉載中,也確實出現了「正確執筆法與寫字姿勢要領」,嘗試界定和 推廣這種特定的「身體技術」。例如,和本文討論較相關的姿勢要求「雙腳平放與 肩齊」、「椅子坐三分之二」、「腰幹挺直、不靠背、不靠桌」、「兩肩平行、頭部扶 正」、「眼與簿面距離保持三十公分以上」等等(吳仁宇 1993; 學校衛生編輯部 1993)。這些都還是以學校活動為中心的考量,尚未直接觸及家庭教養。

隨著統計數據上的盛行率節節高升,對於「近視王國」的焦慮也日漸強烈;兒 童眼球的可塑性是視力保健的希望所冀,家長對幼兒的管教是失望的來源。1988 年,衛生署曾在報刊上宣稱「台灣地區兒童及青少年近視比率已達驚人程度,高 中生約 79%至 89%,不但在亞洲地區名列第一,比歐美各國也過之而無不及」

(聯合報,1988)。衛生署在 1992 年的宣導更加聳動,指出「台灣的近視盛行率 已超過素有『近視王國』之稱的日本……八十年衛生署的一項研究顯示,國小學 童最關心的健康問題為視力問題,學童或家長最希望得到的衛教項目也是視力保 健」(聯合報 1992b)。同樣地,教育部體育司的專門委員吳仁宇也承認教育部 1986 年以來雖然一直有推出計畫,「但從統計數據來看,學生視力還是在緩慢地 惡化中」。體育司司長簡耀暉也呼籲:「希望家長改變價值觀,不要讓孩子花太多 時間在以視力為主的學習活動上,例如寫字、讀書、打電腦、看電視、玩電動玩 具等」(聯合報 1995b)。隔年教育廳官員更在報上公開抱怨:

最近十年來,教育廳投在改善教室照明及學生視力保健的心力及經費難以計 數,但學生視力不良率不減反增,問題顯然不只是教室照明問題而已,學生 不良的看書習慣、長時間看電視等也許更有關係,教育廳因此呼籲家長注意 孩子的生活起居,隨時糾正錯誤的用眼方式。(聯合報 1996)

可見,家庭生活與教養也有嫌疑,學校的視力保健工作失敗顯得情有可原。33

句話說,政府與眼科學界已經大大改善了學校環境,可是家長卻忽視家中的各項 風險因子,使得視力保健的成績如此低落。

「近視幼齡化」、幼童身體的可塑性與家長教養的疏漏,是學齡前視力篩檢的 基本關懷。這份計畫的制度化,為「學生」視力保健帶來一絲曙光。先驅性計畫發 現了大批人口,這些學齡前人口的「早發性近視」有待醫學專業介入,並在 1999 年列入正式計畫。幼童視力篩檢計畫發現了大約七萬之多的斜弱視與不等視幼兒,

衛生署長詹啟賢天呼籲父母要「正視」孩子的視力問題(聯合晚報 1998)。衛生 署也協調教育部,要求督導幼稚園,要減少有費眼力的學習課程(不管那是寫字 還是學習電腦)(聯合報,1999a)。眼科醫師也繼續研究先天性近視,發現睫狀 肌麻痺劑對於先天性近視沒有影響。醫師認為先天性近視可能自有其自然歷程,

不能直接等同於學童近視這一「重要的公共衛生問題」(江怡慧等 2000)。

然而,家長以及幼教老師能否協助這項工程,就成了新的問題。首先,這項 計畫要求家長能夠積極配合篩檢工作。一方面,在先驅計畫階段,會選擇都市化 程度較高的地區寄發視力保健函,請家長在家中先為小孩做初步篩檢(聯合報 1995a);另一方面,主事者也不放心家長複診的意願與能力(聯合晚報 1997)。 其次,過去視力保健的工作並未有力地觸及幼教老師的層次,因此幼教老師的衛 生教育也有待重新推展。例如,衛生署委託公立醫院辦理的學生視力保健中心,

在針對幼教老師舉辦的講習中,發現幼教老師相當重視這個問題,卻不知如何進 行(聯合晚報 1990)。由此可見,新計畫的網絡尚未建構完成,有待更進一步的 介入。

總之,自 1992 年起推行的「學齡前」視力篩檢計畫,針對近視幼齡化、幼童 身體的可塑性與家長教養的疏漏。這一波新計畫意味著視力保健工作不再侷限於

「學校近視」的框架中,也代表學校介入之所以績效不彰,是因為家庭面的支援太

顯。…如果家長沒有適當管教,兒童很容易長時間坐在電玩機器前」(聯合報 1993a)。類似的 報導層出不窮:「升學競爭壓力持續加大,電視遊樂器、電腦遊戲軟體更是精采得教人廢寢忘食

」(聯合報 1994b)。

過薄弱。因此,這個計畫期望從幼兒教育的面向,補充與協助學生的視力保健工 作。但是在 1999 年以前,這些篩檢計畫還沒有充分的制度化。1999 年成為學生

過薄弱。因此,這個計畫期望從幼兒教育的面向,補充與協助學生的視力保健工 作。但是在 1999 年以前,這些篩檢計畫還沒有充分的制度化。1999 年成為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