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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回顧與展望

雖然「我是誰?」固然決定性地影響了「我所做的研究」的各個層面;不 過,換個角度來看,「我所做的研究」也會全面滲透研究者關於「我是誰?」

的探尋與解答,到最後,研究者和其所做的研究相互穿透、融滲。

李政賢(2007:譯者序2)

一、回顧

選定公辦民營幼托政策為研究論文主軸,係源自於我入研究所就讀後,值教育部擬具《幼 稚教育法修正草案》,其中新增條文「公立幼稚園得委由私人辦理」引發大眾對「公辦民營」

意涵與相關問題之討論;同期間,臺北市社會局則發布「公設民營托兒所實施十週年」新聞 稿,提及在政府部門與民間的共同合作下,九所公設民營托兒所的評鑑成績優良,且扮演優 先收托弱勢幼兒之社會福利角色(臺北市社會局,2004/10/12),這樣的巧合引發了我探究公 辦民營幼托政策之興趣。

確定「公辦民營幼托政策」為研究主軸後,開始蒐集相關公辦民營幼托政策文獻與公辦 民營托兒所概況資料的工作,拜搜尋網站的進步與各式資料庫的設置,讓我可獲取所需資料。

然而,資料雖提供理解公辦民營幼托政策的相關理論與機構概況,但在重新撰寫所讀資料的 過程裡,我曾陷入文獻資料的泥沼中,捨不得放棄曾閱讀過的每篇文獻,寫了一堆與論文無 緊密關連的文獻探討,或是,未能組織、分析龐雜資料與從中洞見現象與概念,以及未能從 讀者欲得研究者觀點的角度來撰寫內容;也由於我駕馭文字的能力甚弱,常讓讀者有摸不著 頭緒之感。經指導教授與摯友以讀者觀點提供想法後,我練習著思考如何書寫與取捨文獻,

也才理解到研究者與讀者的不同:研究者需要思考如何運用文獻與研究資料,以呈現欲表達 的重點與內容,讓讀者可以理解並且接受;讀者則希望從閱讀研究者的作品中,不但知曉相 關文獻內容,更重要的是,能獲取研究者的觀點。

雖然極早確定研究主軸,但確切的論文題目卻歷經變動。曾經野心過大、不自量力地欲 進行「臺灣與日本公辦民營幼托政策之比較研究」,後因語文能力與研究意義等考量而打退堂 鼓;之後,又期望從教保人員角度,了解公辦民營幼托機構的教保品質及其工作滿意情況,

欲著手「臺灣公辦民營幼托機構教保人員覺知教保品質與工作滿意關係之研究」,卻又因當時 公辦民營幼托機構數量有限,教保人員數偏少而無法進行;最後,終以「個案研究」作為探 究公辦民營幼托政策與機構教保品質關連性的研究策略,以同時達成個人欲探究公辦民營幼 托政策實施經驗、關懷幼托機構教保品質形塑的期望。

進行個案研究與書寫論文前,我其實是一個需事前先做好最完善準備,並將不確定性減 到最低才敢放心行動的人,但在計畫趕不上變化的情況下,我已被捲入個案研究的漩渦,僅 能在邊進行個案研究的歷程中,邊摸索如何進行,並因此察覺,原有的思維模式與我此刻依 循的質性研究典範,大異其趣。於是,在進行研究與書寫的過程中,也在面對「改變原有思 維模式與書寫習慣」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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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所的無私與開放,讓我可以在有方向,但沒「嚴謹」方法的狀況中進入現場,並從 中發展研究設計與蒐集資料。因擔任兼任助理,讓我在未進吉利所前,即擁有一些關於吉利 所的訪談資料,可以從中思索下一步,但這樣的優勢並沒有維持太久;當自己須要從聆聽者 的角色轉變成訪談者時,我察覺到自己的不安與焦慮,此時的困境與挑戰在於需要清楚知道 自己想要知道什麼,以及此內容與研究目的的相關性,需要會問問題以引出受訪者所知,需 要能在訪談的當下聽「懂」受訪者敘述的內容,並且記錄與追問;所幸受訪者們在瞭解訪談 用意後,多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讓我能夠在其有限時間中獲得豐富的語料。

累積研究資料至某個程度後,開始撰寫研究個案經營歷程。從一開始的不知如何起頭,

到尋求模式套用,最後轉變為依研究個案經營主軸,這過程著實花了不算短的時間。為了呈 現研究資料,有一段時間,我依方案流程的元素(資源輸入、運作過程、產出結果、品質與 成效)作為書寫研究個案經營歷程的架構,當時自覺此方式頗能快速地解構研究個案的經營 歷程,且回應研究問題;但後來經指導教授提醒,才發現這樣的方式,其實無法展現吉利所 經營歷程的原樣與初衷,因為在有框架的情況下,發展脈絡的資料訊息即可能被框架截斷,

無法構成整體概念與圖像,進而無法讓讀者得悉研究個案經營歷程,研究者無法以研究個案 經營歷程為基礎而進行推論,並且也違背了質性研究書寫係以研究個案為主體、為研究個案 發聲的立場。於是,我學習拋開預設立場,再次進行解構的工程,並重新建構,也才漸進發 覺訪談資料的不完整性,練習從語料中看見受訪者思維、發掘語料內含的概念與意義,並站 在研究個案立場與考量讀者閱讀角色,以「故事」的方式向讀者呈現我所聽聞、體會與洞悉 的研究個案經營歷程。

研究個案經營歷程書寫完成後,為了確保研究資料運用的合宜性,特別再請吉利所所長 過目,雖然吉利所所長擔憂內容是否有偏頗吉利所之嫌,但也盡可能地補充委託單位相關的 行政措施,其肯定本研究資料的完整性,使我終於能夠心安、無愧對吉利所的承諾「我好好 寫」。

你對吉利 真的是太好了 這簡直是把我們前面 一直到幾乎是到 94 年 對不對 94 95 96 年 就是整個 資料都已經很完備 我覺得真的是非常非常感動 ...我每看一次 就一直讚嘆你 (吉利所老師)只要坐我 旁邊 就會聽到我說 嗨喲 這到底是怎麼做到的...謝謝你 真的感激感激(訪 1010204[2]所長 B)

研究與論文的書寫即將告個段落,一轉眼已經七、八個年頭,如果說在此期間沒有埋怨、

難過、退縮、痛苦與疑惑的心理情緒,那絕對是騙人的。眾人關心的眼光與問候,有段時間 我也很難去面對與回應,畢竟在之前的求學路途中,從未遭遇如此重大的挫折、折磨與打擊。

只是,吉利所與指導教授們堅持專業的精神,摯友與親人的陪伴與支持,加上責任心的趨使、

不想辜負吉利所、指導教授與摯友的付出,讓我沒有停滯的理由而持續前進,也因為在前進 的路途中,看見自己能力的成長與改變,讓我擁有動力,並且漸進明瞭做好研究的意義與價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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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展望

雖然幼兒是未來的主人翁,然而幼兒的生活空間卻不易被重視,寸金寸土的臺北市內,

就一般人觀點,一塊寬廣平坦的土地即可能被建造為高樓大廈,而非幼托機構,原有寬廣活 動場地的幼托機構也漸漸在消失中,如:在北投區,有評鑑績優、環境寬敞的幼稚園,因地 主期望將該場地建造為大專校院的大樓,而將原地的幼稚園轉移至較缺乏活動空間的場地,

並轉立案為托兒所;在幼兒教保領域,頗負盛名的「臺北市私立國立台灣師範大學附設幼稚 園」,近年亦受到國家法令政策、以及臺灣師範大學本身的校務發展規劃等因素影響,在 2008 年暑假走入歷史(翁翠萍,2008),徒留一片幼兒曾經嬉戲的草地,這些績優幼托機構的沒 落,也讓我省思到,獲學界與政府肯定的幼托機構,其價值不一定獲社會人士或「地主」的 認同。從吉利所的例子來看,政府將新建置的幼托機構場地委託具專業能力卻無財力的民間 團體辦理,讓幼兒能享有環境空間品質外,也讓專業團體有理想發揮的場地,進而創造適宜 幼兒的學習與生活環境,就此觀點來看,公辦民營幼托政策仍亦有其可取之處,惟如何讓此 政策可以發揮更佳的正面價值,值得繼續探究。

公辦民營幼托政策創造了新經營型態的幼托機構、開啟公私部門合作的新樣貌。本研究 以個案研究進行探究,目前僅用部份資料來釐清公辦民營幼托政策與幼托機構教保品質發展 的關連性,未來仍待善用所得資料,以發揮資料的最大效用與價值。

以目前臺北市的公設民營托兒所計 15 所,本研究已探究其中 1 所的經營歷程,未來若能 再續擴增相同委託單位的研究個案,一方面將更能突顯委託單位在公辦民營幼托政策中的角 色;另一方面,也可對照不同承辦單位在相同政策規範下,其形塑教保品質與履行契約內容 的經營歷程樣貌。

臺北市以外,尚有至少 14 縣(市)政府已委託民間團體經營公辦民營托兒所,也因各縣

(市)政府有其獨特的規範措施與實施條件,若能再以個案研究瞭解該公辦民營托兒所的經 營歷程,將可理解不同委託單位與承辦單位條件下的公辦民營托兒所經營樣貌,如:探究為 何由財團或社團法人團體經營的公辦民營托兒所較幼托機構為承辦單位者,較能取得政府評 鑑的肯定,亦可展現公辦民營幼托政策在實務運作的多元與異質性。此外,目前公私協力教 保經營的範疇,除公辦民營幼托機構外,尚包括社區自治幼兒園、教育部友善教保服務實驗 計畫非營利幼兒園等,因此在未來研究上,尚可持續探究不同經營條件的公私協力教保政策

(市)政府有其獨特的規範措施與實施條件,若能再以個案研究瞭解該公辦民營托兒所的經 營歷程,將可理解不同委託單位與承辦單位條件下的公辦民營托兒所經營樣貌,如:探究為 何由財團或社團法人團體經營的公辦民營托兒所較幼托機構為承辦單位者,較能取得政府評 鑑的肯定,亦可展現公辦民營幼托政策在實務運作的多元與異質性。此外,目前公私協力教 保經營的範疇,除公辦民營幼托機構外,尚包括社區自治幼兒園、教育部友善教保服務實驗 計畫非營利幼兒園等,因此在未來研究上,尚可持續探究不同經營條件的公私協力教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