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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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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執行預算變更原因調查

4.5 問卷調查成果與分析

4.5.7 因素分析

因素分析的主要功能有三:第一,因素分析能夠協助測驗研究者進行效度的驗 證,探討潛在特質的因素結構與存在的形式;第二,因素分析可協助研究者簡化測驗 內容,最重要的概念就是將複雜的共變結構予以簡化,使有相似概念的變項,簡化成 幾個同質性的類別;第三,因素分析可以用協助測驗編製,進行項目分析,檢驗試題 的優劣好壞,而因素分析的值越高,則此問項的相對重要性也越高[17] 。

進行因素分析之前必須要確定回收之有效問卷是否適合作因素分析,故先進行 KMO 取樣適當性檢定以確定資料的分析效果及是否適合進行因素分析。KMO 值越 高表示因素分析的效果越好,其判斷的準則如下:

KMO 值在 0.9 以上:表示效果極佳 0.8<KMO 值≦0.9:表示良好的 0.7<KMO 值≦0.8:表示中度的 0.6<KMO 值≦0.7:表示平庸的 0.5<KMO 值≦0.6:表示可悲的 KMO 值在 0.5 以下:表示無法接受的

本研究「影響程度」部份之KMO 值為 0.6385 及「發生頻率」部份之 KMO 值為 0.6456,兩構面皆屬平庸的,顯示本研究之回收問卷有進行因素分析之價值。

4.5.7.1 因素萃取及共同因素

本研究萃取因素採用因素分析中之主成份分析法。根據受訪者問卷統計結果,在

「影響程度」部份顯示有四個成份特徵值大於1,如表 4.15 所示,四個成份累計總變 異量合計為71.5041%。在「發生頻率」部份顯示也同樣有四個成份特徵值大於 1,如 表4.16 所示,四個成份累計總變異量合計為 72.8124%。

表4. 15 影響程度之解說總變異量

初始特徵值 平方和負荷量萃取 轉軸平方和負荷量 成份

總數 變異數的% 累積% 總數 變異數的% 累積% 總數 變異數的% 累積%

1 3.7530 31.2753 31.2753 3.7530 31.2753 31.2753 3.5758 29.7980 29.7980 2 1.8834 15.6947 46.9700 1.8834 15.6947 46.9700 1.8640 15.5333 45.3312 3 1.7513 14.5938 61.5638 1.7513 14.5938 61.5638 1.6901 14.0845 59.4157 4 1.1928 9.9403 71.5041 1.1928 9.9403 71.5041 1.4506 12.0884 71.5041

5 0.8859 7.3824 78.8865

6 0.6858 5.7149 84.6013

7 0.5629 4.6905 89.2919

8 0.3981 3.3173 92.6091

9 0.3211 2.6756 95.2848

10 0.2563 2.1362 97.4210

11 0.1745 1.4544 98.8754

12 0.1350 1.1246 100.0000 萃取法:主成份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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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16 發生頻率之解說總變異量

初始特徵值 平方和負荷量萃取 轉軸平方和負荷量 成份

總數 變異數的% 累積% 總數 變異數的% 累積% 總數 變異數的% 累積%

1 3.8253 31.8772 31.8772 3.8253 31.8772 31.8772 3.0451 25.3761 25.3761 2 2.1345 17.7874 49.6646 2.1345 17.7874 49.6646 2.0161 16.8009 42.1770 3 1.5004 12.5030 62.1676 1.5004 12.5030 62.1676 1.8444 15.3696 57.5466 4 1.2774 10.6449 72.8124 1.2774 10.6449 72.8124 1.8319 15.2659 72.8124

5 0.8913 7.4272 80.2396

6 0.6745 5.6210 85.8606

7 0.4882 4.0683 89.9288

8 0.3516 2.9303 92.8591

9 0.2965 2.4707 95.3299

10 0.2499 2.0824 97.4123 11 0.1915 1.5959 99.0082 12 0.1190 0.9918 100.0000 萃取法:主成份分析。

4.5.7.2 因素轉軸

本研究之因素轉軸採用直交轉軸法中之變異數最大法。在「影響程度」部份,四 個成份經由轉軸後的成份矩陣中發現,成份1 所分配到的因子為最多共五項,次多為 成份2 所分配到的因子共三項,其餘詳表 4.17 所示。利用表 4.15 及表 4.17 之分析結 果,分別將四個成份之特徵值、分配到的因子編號及因子總數加以彙整,如表 4.18 所示,以利後續之因素命名。

表4. 17 影響程度之轉軸後成份矩陣 因子 成份

1 2 3 4 其他 0.8150 0.0030 0.0331 0.1241 施工錯誤 0.8036 -0.1246 0.3398 -0.2844 進度逾期 0.7891 -0.0975 0.2016 -0.3591 公司政策 0.7193 -0.1273 -0.0846 0.3203

天災 0.7185 0.1778 0.0426 -0.0178 圖說不明確 0.0452 0.8456 0.2531 -0.0082 業主變更 -0.2464 0.8147 -0.1628 0.0830 監造(業主)要求 0.4627 0.5481 -0.2782 -0.0988

數量差異 -0.0358 -0.1705 0.8690 0.0631 預算漏編 0.2994 0.2832 0.7413 0.1987 預算項目變更 0.3360 -0.0212 0.2203 0.8008

物價波動 0.3589 -0.0461 -0.0536 -0.6489 萃取方法:主成分分析。

旋轉方法:旋轉方法:含 Kaiser 常態化的 Varimax 法。

轉軸收斂於 7 個疊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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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18 影響程度之因素分析結果

項目 成份1 成份2 成份3 成份4

特徵值 3.7530 1.8834 1.7513 1.1928

因子總數 5 3 2 2

因子編號 5,7,9,10,12 1,3,4 6,8 2,11

在「發生頻率」部份,四個成份經由轉軸後的成份矩陣中發現,成份1 所分配到 的因子為最多共五項,次多為成份3 所分配到的因子共三項,其餘詳表 4.19 所示。

利用表4.16 及表 4.19 之分析結果,分別將四個成份之特徵值、分配到的因子編號及 因子總數加以彙整,如表4.20 所示,以利後續之因素命名。

表4. 19 發生頻率之轉軸後成份矩陣 因子 成份

1 2 3 4 進度逾期 0.8499 0.1238 -0.1227 0.1683 施工錯誤 0.8145 0.2983 0.0576 0.1218 物價波動 0.6595 0.0058 0.1206 -0.1784

其他 0.5859 0.0367 0.1272 0.5279 天災 0.5823 -0.1178 -0.0921 0.4272 數量差異 0.0410 0.9009 0.0189 0.1097 預算漏編 0.1576 0.8682 0.2323 0.0002 業主變更 -0.1548 0.0466 0.8555 0.0602 圖說不明確 0.1145 0.4594 0.7410 -0.0812 監造(業主)要求 0.5655 -0.0364 0.6250 0.1250

預算項目變更 -0.1671 0.3109 -0.1169 0.8544 公司政策 0.3616 -0.1411 0.2172 0.7265 萃取方法:主成分分析。

旋轉方法:旋轉方法:含 Kaiser 常態化的 Varimax 法。

轉軸收斂於 9 個疊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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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20 發生頻率之因素分析結果

項目 成份1 成份2 成份3 成份4

特徵值 3.8253 2.1345 1.5004 1.2774

因子總數 5 2 3 2

因子編號 2,5,7,9,12 6,8 1,3,4 10,11

4.5.7.3 因素負荷量

透過表 4.17 及表 4.19 之結果得知各因子之因素負荷量。在「影響程度」及「發 生頻率」兩部份,因素負荷量最高者同為第8 項數量差異;而因素負荷量最低者,在

「影響程度」部份為第4 項監造(業主)要求,在「發生頻率」部份為第 5 項天災,如 表4.21 及表 4.22 所示。

表4. 21 影響程度之因素負荷量

項次 項目 因素負荷量

1 業主變更 0.8147

2 物價波動 -0.6489

3 圖說不明確 0.8456

4 監造(業主)要求 0.5481

5 天災 0.7185

6 預算漏編 0.7413

7 施工錯誤 0.8036

8 數量差異 0.8690

9 進度逾期 0.7891

10 公司政策 0.7193

11 預算項目變更 0.8008

12 其他 0.8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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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22 發生頻率之因素負荷量

項次 項目 因素負荷量

1 業主變更 0.8555

2 物價波動 0.6595

3 圖說不明確 0.7410

4 監造(業主)要求 0.6250

5 天災 0.5823

6 預算漏編 0.8682

7 施工錯誤 0.8145

8 數量差異 0.9009

9 進度逾期 0.8499

10 公司政策 0.7265

11 預算項目變更 0.8544

12 其他 0.5859

4.5.7.4 因素命名

根據因素分析轉軸後的成分矩陣,經由因素負荷量獲得「影響程度」部份各成份 所分配之因子,借此因子之相關性進行因素之重新命名,如表4.23。以下說明因素命 名之原則:

一、成份一:包含因子編號5,7,9,10,12 等五項,內容包括天災、公司政策、進度逾期、

施工錯誤及其他等,皆屬於外力因素所造成,因此直接命名為「外力因素」構面。

二、成份二:包含因子編號1,3,4 等三項,內容包括圖說不明確、業主變更、監造(業 主)要求等,皆因業主於專案執行過程中才發現原設計圖交代不清或需求變更,

導致專案須進行設計變更,以致執行預算內容為配合業主變更需求得進行內容調 整,因此將此成份命名為「業主因素」構面。

三、成份三:包含因子編號6,8 等二項,內容包括數量差異、預算漏編等。這兩項因 子發生原因極大可能為工程人員在數量計算時計算錯誤或圖面未看清楚所致,因 此將此成份命名為「數量計算精確度不足」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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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份四:包含因子編號 2,11 等二項,內容包括預算項目變更、物價波動等。主 要原因為從事預算編列之工程師因缺乏工地實務經驗或無採購發包之經驗及未 考慮市場價格波動,導致執行預算編列之項目與實際發包之項目不同,因此直接 將此成份命名為「外力或經驗不足導致預算項目失準」構面。

表4. 23 影響程度之因素命名表

因素構面 外力因素 業主因素 數量計算 精確度不足

外力或經驗不足 導致預算項目失準 因子編號 5,7,9,10,12 1,3,4 6,8 2,11

根據因素分析轉軸後的成分矩陣,經由因素負荷量獲得「發生頻率」部份各成份 所分配之因子,借此因子之相關性進行因素之重新命名,如表4.24。以下說明因素命 名之原則:

一、 成份一:包含因子編號 2,5,7,9,12 等五項,內容包括天災、物價波動、進度逾期、

施工錯誤及其他等,皆屬於外力因素所造成,因與「影響程度」部份之因子相似,

故同樣命名為「外力因素」構面。

二、 成份二:包含因子編號 6,8 等二項,內容包括數量差異、預算漏編等。這兩項因 子發生原因極大可能為工程人員在數量計算時計算錯誤或圖面未看清楚所致,因 與「影響程度」部份之因子相同,故同樣命名為「數量計算精確度不足」構面。

三、成份三:包含因子編號1,3,4 等三項,內容包括圖說不明確、業主變更、監造(業 主)要求等,皆因業主於專案執行過程中才發現原設計圖交代不清或需求變更,

導致專案須進行設計變更,以致執行預算內容為配合業主變更需求得進行內容調 整,因與「影響程度」部份之因子相同,故同樣命名為「業主因素」構面。

四、成份四:包含因子編號10,11 等二項,內容包括預算項目變更、公司政策等。主 要原因為從事預算編列之工程師因缺乏工地實務經驗或無採購發包之經驗,導致 執行預算編列之項目與實際發包之項目不同,因與「影響程度」部份之因子相似,

故同樣命名為「外力或經驗不足導致預算項目失準」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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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24 發生頻率之因素命名表

因素構面 外力因素 數量計算

精確度不足 業主因素 外力或經驗不足 導致預算項目失準 因子編號 2,5,7,9,12 6,8 1,3,4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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