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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國中圖書館的經營管理

隨著閱讀教學及活動日益受到重視,國中圖書館能否發揮應有的功能,在國 中教育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圖書館的成功經營與管理則是圖書館功能是否能 發揮的關鍵所在。本節包含了國中圖書館的沿革與現況、國中圖書館之功能與國 中圖書館之相關研究,茲分述如下:

一、國中圖書館的沿革

回顧我國國民中學圖書設置,從1951至1961年間,各級學校內並未普設圖書 館,或者只是淪為教科書藏書室,到了1971年起才開始重視學校圖書館的組織(王 昭月,2003)。有關圖書館相關法令,最早源自於1968年臺灣實施九年國民義務 教育,因初級中學改制為國民中學,教育部將1964年公布「中學設備標準」中的

「初級中學圖書設備標準」做了修正,對國中的圖書館室之設立目的、圖書資料、

家具用品等,均訂定標準。1970年,教育部公布「國民中學暫行設備標準」,其 中列有「圖書暫行設置標準」與「視聽暫行設置標準」。1982年,教育部提出「發 展與改進國民教育六年計劃執行要點」,充實國民中學圖書館(室),規定學校 應優先利用剩餘教室改裝成圖書館(室),加強內部設施與圖書資料,配合教學 需要選購適合學生程度之圖書,並得利用社會資源,發動校友、家長及地方熱心 人士捐贈。1987年,教育部公布「國民中學設備標準」中,訂有「圖書資料設備 標準」,規定國民中學不論規模大小、班級多寡,均應設置圖書館(室),並強

調圖書資料之選擇應配合課程之需要,以支援教學。並與各科教師合作,以配合 教學需要。鼓勵學生有效利用圖書資料,辦理圖書館讀者教育。同年,教育部公 布「國民中學圖書資訊設備標準」,規定國民中學設立圖書館之原則為:(一)

國民中學圖書資料之蒐集、組織及運用,必頇有助於學生身心發展,健全國民群 體生活之培養,基本學識之研習,普通生活技能之訓練,設備標準,依學校班級 數,規定應有之館藏數量與館舍大小。(二)國民中學不論其規模大小、班級多 寡,均應設置圖書館。(三)國民中學圖書館,應依照學校編制指定專人負責,

其經費之運用必頇依照規定認真執行,俾能逐漸發展其業務。(四)國民中學圖 書館應設圖書館委員會,協助釐定規章、推行館務、選擇圖書、籌畫經費等事宜。

(五)圖書資料需注意保管整理,以便學生閱讀為前提,借閱手續力求簡易,俾 可增加學生閱讀之興趣。(六)國民中學圖書館應辦理圖書館讀者之教育,鼓勵 學生有效利用圖書館資料。

到了2001年,教育部公佈了「圖書館法」,其中第4條規定:「政府機關、

學校應視實際需要普設圖書館,並將圖書館的類別分類為:國家圖書館、公共圖 書館、大專院校圖書館、中小學圖書館、以及專門圖書館。」其中「中小學圖書 館」是指:「指由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各級學校所設立,以中小學師生為主要服務 對象,供應教學及學習媒體資源,並實施圖書館利用教育之圖書館」。但是,「國 民教育法」中對圖書館的設立並無法源依據,僅在2001年11月修正公佈的「國民 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二項一款中規定,「教具圖書資料供應」應是教務處 的執掌之一,因此國中小圖書館大都隸屬於教務處設備組(國家圖書館,2010)。

隔年教育部公佈「國民中學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其目的在規範國民中學圖 書館設立及營運之基本要求,提供多元學習之圖書資訊服務,建構適性發展之學 習情境,並促其健全發展。而其主要服務對象為全校師生,提供教學及學習媒體 資源,並作為實施圖書館利用教育的單位。

綜上所述,1964年到1987年間,從教育部公佈相關的法令:「中學設備標準」、

「國民中學暫行設備標準」及「國民中學設備標準」等來看,早期的國民中學圖 書館的設置均附屬於「設備標準」之下,並未受到重視。第一次「圖書」兩字出 現於法令中是1987年的「國民中學圖書資訊設備標準」。2001及2002年相繼公佈 的「圖書館法」和「國民中學圖書館設立與營運基準」,才讓國中圖書館設置的 受到重視,也顯見教育部開始體察到世界的潮流和圖書館設置的需要性和重要 性。但是由於「國民中學圖書館設立與營運基準」並無強制性,造成了圖書館業 務推行的困難。

二、國中圖書館發展的演變

全球學校的圖書館發展受到美國中等學校圖書館歷史發展和教育改革的影 響甚大。美國視圖書館為學校裡重要的資源中心,學校圖書館的任務主要在配合 學校活動與目標(Lyders & Wilson, 2001)。1988年美國學校圖書館員學會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School Librarians, AASL)及教育傳播暨科技學會

(Association for Educational Communications and Technology, AECT),為迎接二 十一世紀教育發展與改變並提供各類型學校圖書館媒體中心發展的參考架構,共 同出版:「資訊之力量:學校圖書館媒體計畫之指導方針」(Information Power:

Guidelines for School Library Media Programs),指出學校圖書館媒體中心的任務 為:提供課程資訊與設備,教導師生使用資訊和提供終身學習資源和活動(AASL

& AECT, 1988)。1998年又出版:「資訊之力量:建立學習的合作關係」(Information Power: Building Partnerships for Learning),指出圖書館員的專業角色兼具教師、

其他教師教學指導的伙伴、資訊學科專家、和教育方案的規劃者,並且能確認終 身學習的重要性,以及定義學生資訊素養的標準(AASL & AECT, 1998)。

臺灣的國民中學因早期教育法並無涉及圖書館之規定,在 2002 年之前均由 教師兼任,或由其他處室的幹事撥冗辦理借閱服務,而且也沒有明文規定可以縮

減授課時數,法令也未特別規定可以進修,導致國中圖書館推展不易(王昭月,

2003)。雖然教育部現在已開始體察到國中圖書館的發展是刻不容緩,並且陸續 訂定相關法令。但是,目前現行政策與法令偏重高中和國小的圖書館的發展,使 得高中圖書館可以健全地逐步趕上時代的潮流,邁向「教學資源中心」或「圖書 館媒體中心」。在國小方面,教育部於 2008 年度開始研訂透過設置專業師資來 協助建立圖書資源與閱讀活動在校園的規劃與應用及推動有效閱讀策略,並且於 98 學年度開始詴辦「縣市增置國民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實施計畫」。圖書教 師主要之任務乃在負責學校圖書館之經營、推動閱讀與資訊素養活動、提供資訊 協助教師教學,以提昇教師教學品質,學生閱讀興趣,並使之具備自學能力。2009 年全國計共 51 所小學已通過審查並開始本計畫各項閱讀工作之推展。2010 年教 育部繼續推動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培訓計畫,全國推動的小學增至 113 所。反觀 國民中學圖書館的發展,雖然在 2002 年教育部公佈「國民中學圖書館設立及營 運基準」,但是此法並無強制性,因此國中圖書館的人力質量不足、館舍陳舊和 館藏不足,導致轉型並未成功。

綜上所述,美國圖書館的發展隨著時間推演不斷進步,並有著完善的理念和 規劃。而我國學校圖書館經營雖也體認到國外的潮流趨勢,但在發展上卻在國中 圖書館出現了斷層。除歸因於升學主義之外,政府未能體察圖書館在國中階段的 角色和教育功能,以致於沒有像高中職一樣制定法令,讓圖書館組織有法源依 據。同時也沒和國小一樣推行一系列和圖書館相關計劃,而讓國中的圖書館發展 一直受到相當大的限制。

三、國中圖書館之功能

何福田(1998)指出,圖書館是學問的發電廠、知識的供應站和智慧的燈塔。

因此,圖書館除了保存文化,在教育中應扮演更積極的角色並發揮促進學習的功 能。Boucher 與 Lance(1992)曾指出圖書館在教育上扮演角色有:(一)在資訊 使用的過程中,藉由教導資訊技巧,提供領導才能和專業知識,給予學生進入教 育的機會。(二)藉由網路參與,學生能在社區和學校外,增加或提高資源使用。

(三)圖書館可以幫助確保教育的公帄性。(四)幫助學生的課業學習、協助學 生終身學習、就業準備、提昇閱讀的樂趣和負責任的公民表現。因此,圖書館的 角色及功能充份發揮,將提供更多的教育機會與選擇,以促進學生能獨立思考、

解決問題,進而培養終身學習。同時協助學生發掘、評鑑、運用資訊,並進而培 養個人具有判斷知識品質的能力。在資訊爆炸的時代,圖書館不僅是供人借閱圖 書的地方,也是資訊與知識交流、服務的中心,創造更多終身學習的機會,並發 展個人學習的能力,提昇生活品質。茲將幾位學者專家曾提出學校圖書館功能的 重點歸納如下(林寶泉,2004;陳佑成,2001;圖書館事業白皮書,2000;鄭史 岑,2005;劉傳鐘,2006):(一)配合及支援教學,成為老師教學及研究資源中 心。(二)提供老師和學生休閒娛樂的功能。(三)提供專業化的與資訊化網路的 各項資源服務功能。(四)培養學生自我學習及閱讀能力,以促進終身學習的功 能。(五)推廣各種圖書利用教育活動及校史文化中心功能。(六)各項參考諮詢 服務及多媒體中心功能。

綜上所述中學圖書館的功能並非如一般人的刻板印象,只是收集和典藏圖書 和各項資料,以及圖書資料的整理及參考服務工作而已。教師可運用圖書館的資 料做教學研究準備,以豐富教學內容,並可培養學生靈活運用各類學習資料的能 力。

四、國中圖書館經營管理之相關研究

根據「國民中學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第二十三至三十條有關圖書館的經

根據「國民中學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第二十三至三十條有關圖書館的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