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國中技藝專班的實施
研究者依據教育部發布之《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實施辦法》及教育部國民及 學前教育署委辦之「國民中學技藝教育推動工作計畫」,國中技藝教育專班實施 目標、行政組織、實施對象、課程教學、職群規劃、技藝教育開班方式之相關 規定加以說明之,詳如(附錄一)。
一、國中技藝專班實施目標
技藝專班的設立主要是輔導學生提升生涯試探之能力,提供生涯發展機之 會,其教材內容是使學生具備了解及發展自我能力。學校辦理需要成立技藝專 班,需編寫技藝教育開辦計畫書,學校於會議討論技藝專班相關計畫內容,分 工負責至各處室,決議通過後,交由地方主管機關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後,並 報教育部備查(吳昭瑯, 2014)。
二、國中技藝專班行政組織
學校應成立「技藝教育學生遴薦及輔導委員會」(遴輔會),其組織成員針對 技藝教育各項工作推展運作。遴輔會組織成員 7 至 15 人,由校長做召集人,輔 導主任做執行秘書、教師、家長、行政、合作學校來代表擔任。
執行過程中,行政會報提出技藝專班相關業務及規定,並宣導技藝專班特 色,與行政人員提供執行方案的利弊得失。明訂導師職責由第一次遴輔會會議 共同說明,專班導師基本職責為負責班級經營,包括生活輔導、學習輔導、生 涯輔導。另外需協助進行學生校外上課的行車安全導護,課程進行時需觀察學 生在技藝課程的學習狀況,並指導學生填寫技藝專班學生學習評估表(附錄三),
專班導師填寫技藝專班學生導師觀察紀錄表(附錄四)、技藝專班學生學習綜合表 現評量表(附錄五),協助辦理學生教育適應不良的退出申請過程,若有意願擔任 專班導師者,可接洽輔導室由輔導室負責辦理相關業務。
圖 2-2-1 技藝專班學生遴選作業圖
合作學校代表 家長代表
教師代表
(年級主任)
執行幹事
行政代表 教務主任 訓導主任 總務主任 教學組長 註冊組長 輔導組長
執行秘書:輔導主任 召集人:校長
三、國中技藝專班實施年級
承辦技藝教育業務,輔導室與師長們,統整有意願選讀的九年級學生,考 量平時的表現及學生的興趣,學生及其家長清楚說明技藝專班課程內容後,將 其推薦表送至輔導室彙整,在提交於遴輔會討論,輔導室於學生生涯檔案及各 項需要的測驗(職業興趣測驗、性向測驗),統整結果之分析,決議適合及符合興 趣有意願學生參加。
四、國中技藝專班課程編制與教學
(一) 以專案編班方式進行,應教授完整之職群核心主題,其彈性主題可依學校 評估之需求,以學校區需求及會議討論調整彈性主題及彈性節數,其核心 主題之延伸單元以加深加廣為設計取向 (教育部, 2015)。
(二) 技藝教育課程設計與規劃之基準,是以課程大綱為主,編制各類職群課 程,必須以課程大綱為主要依據;專案編班課程規劃,其延伸之主題單元 與節數,亦適用於抽離式技藝教育。
(三) 專案編班以每週七至十四節為原則,學校開辦職群,依課綱訂定每週節數 之下限,依學校評估考量,酌情調整主題之基本單元節數或採用延伸單 元,發展學校彈性主題與特色課程。
五、國中技藝專班之職群設計
(一) 國民中學技藝教育職群歸類分十四職群,輔以實作及應用課程,延伸教學 主題及彈性課程內容,可增進學生實作技巧及解決問題之具體能力。
(二) 技藝教育專案編班方式,上課時間以學生每週 7 至 14 節為原則,而選讀職 群類科,原則以每週至少授課七節。
六、國中技藝專班之開班方式
(一) 學校辦理九年級學生技藝教育,依下列辦理方式為之:
1. 自辦式:規劃由校內設備與資源,學校獨立辦理,課程均在學校上課。
2. 合作式:規劃於鄰近之技術高中與職業訓練中心,上課地點以訓練學校為 主,車程以四十五分鐘以內,偏遠地區車程視情況酌予調整。
(二) 技藝教育之上課方式分為以下二種方式:
1. 抽離式上課:學生於正常上課時間,單獨抽出至技藝教室上課,上課節數為 每週三節至十二節,原班級學生依照原課表上課。
2. 專案編班:將學生集合編成一班進行課程,以外加班級數方式,規劃以一班 為原則。
七、偏遠國中申請國中技藝專班
技藝專班是採外加方式開設班級,教育部補助經費並依循規定辦法運作,
若學校評估需求目標要開設技藝專班之計畫,必須要在申辦計畫書中敘述完整 之考量因素,且以整理相關需求資料或照片加以佐證,提報地方政府機關評估 審核內容,其相關程序皆完成後,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審核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