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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國中技藝教育之內涵

本節旨在析述國中技藝教育與技藝專班之內涵,國中技藝教育之沿格、基 本理念、目標、及實施方式,以做為研究者進一步之參考依據。

一、國中技藝教育內涵

(一) 沿革分析

教育環境及內容必隨著社會環境做改變、隨著各時代的變遷及教育思潮的 變化,技藝教育經由不斷的修正與更新,愈符合現代教育環境需求。國內技藝 教育之推動,在加強培養學生自我探索、職業探索、人際關係及實作技能技 術,其核心價值不僅要提升學生實作的能力,更要對未來的挑戰做足準備。以 下針對歷年技藝教育的改革(教育部, 2014)如下所述:

早年教育部國教司爲輔導國中三年級志願就業的學生,輔導就業能力,學 習技能技術,奠定職業訓練之基礎,於民國 63 年頒行「加強國民中學技藝教育 辦法」,設置國中技藝教育班。因教育的變遷與社會需要,加強適性之教育理 念,針對有就業傾向之未升學、未就業之國中生,於民國 72 年推動「延長以職 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實施計畫」,此計畫亦為我國技藝教育奠定重要基礎。

民國 82 年,國家推動「發展與改進國中技藝教育方案-邁向十年國教目 標」,其一之目的,在於高職部設立延教班並予以銜接,使其學生學習於第十年 技藝教育後,可選擇就業,其二為輔導升學意願不高之國中生,推行為期二年 技藝教育課程、在國三其間辦理技藝教育班。

民國 84 年,修訂職業學校法第四條、第十四條,將「實用技能班」正式納 入學制,並規定就讀國二下之學生,辦理「職業試探與輔導活動」,讓學生了解 職業世界及國三技藝教育班課程,衡量自己的特質與興趣,決定在國三期間是 否要選讀技藝教育班。

民國 88 年,修正「加強國民中學技藝教育辦法」,整體視實際需求來實施 教學,其全部課程時數不會變,但必須要教授全部之課程,教材之編制可評估 學生之需求及能力來調整。

民國 90 年擬定「技藝教育改革方案」,為九年一貫之課程實施及十二年國 教規劃,教育部推展方案後,國中技藝教育修正為「生涯教育課程」,於國中開 始實施生涯發展教育,國一、二年級重點發展在生涯試探,國三則開設技藝教 育學程,始重視技藝教育之方案,學習領域教學模式為採融入式教學,以強化 生涯發展教育。環境及課程以提供多元適性的實作課程,推展技藝教育資源中 心,可望達到共享與統整功能(邱麗雅,潘志宏,2009)。

民國 97 年,教育部推動學校技藝技能優秀學生,以甄審及保送入學辦法、

技藝教育改革方案、國民中學技藝教育課程大綱、推動國民中學生涯發展教育 實施計畫,特訂辦法要點,其目的為深化學生能力與興趣,並恢復辦理技藝競 賽活動,活化技藝優良學生甄審保送就讀升學之管道,讓具有實作性向之學生在 其中發揮所長(教育部, 2008)。

民國 104 年教育部配合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於修正為《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實 施辦法》,持續推動技藝教育。提供學校辦理合作式技藝教育,更一步能有效運 用相關資源,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實施辦法依據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明定學校得 與職業訓練單位進行合作,辦理技藝教育。促使未來對象的選擇範圍可以有更 多選擇,依照學生興趣與能力,提供更多的技藝學習機會,學生可以由規劃的 課程中,加深及探索現今社會職業取向與工作內容的認識。另外,學校在國民 中學技藝教育的總體課程計畫中,考量在學科之外,以多元開發課程,發掘學 生潛能,提升學生學習程度,進而建立學生學習之興趣,在行政運作層面,學 校需安排導師協助至校外課程之進行,有效管理班級,營造有制度的班級經 營,確保學生安全各項業務,修正後的辦法中,有明定應酌減協助教師授課時

數,確立教師權利和義務,有效執行與推動。

民國 105 年教育部為落實「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實施辦法」,訂定「國民中學 與職業訓練機構合作辦理技藝教育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確立學 校與職業訓練單位的權利和義務。達到教育訓練之目的,學校鼓勵學生透過技 藝教育課程,落實適性揚才與多元試探之理念 (蔡欣怡, 2016)。

(二) 國中技藝教育之沿革一覽表

由上述可知,技藝教育經由歷年來推動與實施,透過許多專家學者及第一 線教師實務的經驗與分享,不斷的修正與更新,各項的技藝教育教育法令、教 學環境與設備,由政府大力推動技藝教育之成果下,已逐漸邁向成熟及完整。

表 2-1-1 技藝教育之沿革一覽表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二、國中技藝教育之基本理念

我國技藝教育目標,旨在加深學生試探功能,培養學生探索能力、生涯規 劃、觀察學習及模擬實作等四種核心能力 (教育部, 2015),幫助學生未來生涯之 發展。其主要規劃一系列的課程來推動整個技藝教育,並啟動相關的輔導機

年代 推行重點

民國 57 年 教育部實施九年國民教育

民國 63 年 推動「加強國民中學技藝教育辦法」

民國 72 年 推動「延長以職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實施計畫 民國 82 年 發展與改進國中技藝教育方案-邁向十年國教目標 民國 84 年 將「實用技能班」納入學制

民國 88 年 修正「加強國民中學技藝教育辦法」,執行技藝教育 民國 90 年 設立「技藝教育改革方案」

民國 97 年 擬定「國中技藝教育學程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要點」,並修正「國 民教育法」,並採專案編班

民國 104 年 依「國民教育法」第七條之一、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十條第一項 規定訂定,教育部修正發布「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實施辦法」

民國 105 年 教育部訂定「國民中學與職業訓練機構合作辦理技藝教育定型化 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制,協助學生從技能技術及實作課程的教學中,找尋符合自己的興趣並開發本 身之潛力(教育部, 2014)。

目前教育部推動十二年國教,其中強調「適性揚才」。不在著重過去傳統之 思維,萬般皆有讀書高的觀念,促使其生涯發展單一化,鼓勵學生必須要追求 優秀的學歷,未來得到一份好工作,現今觀念與學習環境歷程、生活經驗日漸 變化,著重生涯教育是必須面對的課題,認識自己與認識周圍環境及所需的能 力與知識,透過探索及技藝課程,對於未來的挑戰提早做好準備。

過去傳統的思維偏向強化學科能力,生涯發展受到限制,以往是有好的學 歷就能找到好的工作。隨著社會變遷與環境變化,生涯教育發展逐漸受到重 視,無論是學校或民間單位,都致力於朝向技藝教育方向扎根,協助學生提升 學習能力,學習社會環境中所需的一般應用知識與能力,透過技藝教育課程及 探索教育,逐漸充實自己,為自我未來定好方向與目標 (羅梅英, 2018)。

(一) 國中技藝教育之目標

其一為培養學生生涯發展能力,由職群的實做課程中,強化對未來生涯之 規劃,其二為培養學生了解自我、獨立思考及適應變遷的能力,建立明確的人 生價值觀、生涯價值觀及奠定生涯的能力基礎,其三為培養學習與統整能力,

探索社會職場上的現況,幫助學生發展自我的生涯目標,平衡及補足在主科學 業上,能有獨立思考及決定未來自我發展的空間。另外鼓勵學生參加技藝競 賽,獲取其中成就感與學習機會,擴大自我視野。

(二) 國中技藝教育之實施辦法

國中技藝教育實施是依據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實施辦法制訂,提供學生在九 年級學生職業試探,其向下銜接八年級之生試探教育及七年級自我試探與生涯 認知階段,幫助學生並落實多元與適性發展的教育理念,以下針對實施通則來 說明之(教育部, 2011)。

1. 課程編制

(1) 國中技藝課程及各職群課程均以「國民中學技藝教育課程大綱」基準編制,

評估學生學習課程之主題內容與節數。

(2) 通識課程應納入職群概論為考量,強化工作倫理及工作態度,使學生能了解

職場所面對的環境。其教學課程內容應適時融入教育議題,其學習技藝課 程實務中,能與日常生活密切結合。

(3) 學校所開設之職群,每學期課程以 17 週為原則,如以抽離式方式上課時間 週選修開設每一職群授課節數為每週 3 至 12 節為原則。

(4) 學校評估學生之需求,以學校發展、社區特色為考量,在所規劃的 14 職群 中,辦理 1 至 4 職群;辦理方式為專案編班,學生需要多元發展與試探,以 前第一、第二學期開授不同職群類科;如辦理為抽離式方式,前第一、第二 學期可選讀相同的職群類科,學生依學生需求調整,評估學校現況及社區 文化特色來選定職群主題。技藝課程是以實作課程為主要,理論課程為次 要,並在課程規劃上適度的加深加廣,提升學生學習程度。

表 2-1-2 十四職群各階段介紹

資料來源:參考自教育部生涯及技藝教育資訊網

(5) 學校決定開設之職群,如辦理方式為抽離式,可選定 3 至 6 個核心主題(並 含職群概論),且在每學期選讀 2 至 3 個核心課程,若選讀該基本單元有節 數不足問題,則可選定一項核心主題中的延伸單元教授課程,若第一學期、

第二學期規劃選讀相同職群,在第二學期應優先考量該職群,在上學期未教 授核心之主題來上課。

試用階段 第一階段 第一階段 第一階段

學年度 102 學年度 103 學年度 104(104.9.1~105.6.30)

14 職群類科 動力機械職群 機械群 藝術職群 化工職群 電機與電子職群

商業與管理職群 土木與建築群

商業與管理職群 土木與建築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