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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生不同關係攻擊角色的 規範信念差異情形討論

貳、規範信念、同理心及人際衝突因應策略,對國中生關係攻擊受害 程度的預測力考驗

第二節 國中生不同關係攻擊角色的 規範信念差異情形討論

本研究的目的二為探討國中生不同關係攻擊角色在規範信念上的差異。過去 國外研究多顯示無論是肢體或關係攻擊,攻擊規範信念越強(即越認同「攻擊是 可以接受的行為」)的孩童,在面臨環境刺激時越會選擇攻擊行為(Henry et al., 2000; Huesmann & Guerra, 1997; Sukhodolsky & Ruchkn, 2004; Zelli et al., 1999)。

本研究進一步以關係攻擊加害者、受害者、加害與受害兼具者等不同關係攻擊角

雖然這樣的研究結果與過去文獻一致,證實了越支持攻擊行為的人,越可能 出現攻擊行為(Huesmann & Guerra, 1997),但本研究仍有一些令人意外的發現。

其一,為何關係攻擊加害者僅在「主動性關係攻擊規範信念」上高於未涉入者,

「回應性關係攻擊規範信念」則與未涉入者沒有差異呢?過去 Bailey 和 Ostrov

(2008)的研究也出現過類似結果,他們發現為維持自己社交地位而對無辜者施 以關係攻擊的「前攝性關係攻擊規範信念」(其意涵類似「主動性關係攻擊規範 信念」)與前攝性關係攻擊(proactive relational aggression)有關;但明顯被激 怒、威脅而以關係攻擊加以反擊的「反應性關係攻擊規範信念」(其意涵類似「回 應性關係攻擊規範信念」)則未與反應性關係攻擊(reactive relational aggression)

有關。結合本研究的結果來看,似乎在無明顯被激怒的曖昧性情境中,關係攻擊 規範信念與關係攻擊加害行為有明確相關;反倒是在敵意清楚、明確受害的激怒 性情境中,關係攻擊規範信念與關係攻擊加害行為則沒有明顯關係。Bailey 和 Ostrov(2008)並未解釋此種差異的可能原因,研究者則推測可能與關係攻擊加 害者本身較高的社交智能和社交地位有關(王明傳、雷庚玲,2008;Kaukiainen et al., 1999)。從研究者本身的教學經驗中觀察到,關係攻擊加害者與未涉入者在 班級中常是比較強勢、有能力保護自己的一方,當其遭受到他人明顯的關係攻擊 時(如:被貶損嘲笑、被人在背後以謠言惡意中傷),加害者本身所具備的社交 地位讓其得以光明正大的直接反擊(如:回嗆對方、找對方理論),因而無須使 用關係攻擊;但在敵意模糊的情境中,直接反擊很容易讓人覺得「防衛過當」、

「大驚小怪」(陳玫靜,2007),因而改採迂迴隱匿的關係攻擊才是恰當的。這 種依不同情境而有不同社會認知、因應行為的靈活特性,可能也是關係攻擊加害 者社交智能較高的表現,然而,此推論仍須進一步的研究證實。

其二,為何關係攻擊受害者、以及加害與受害兼具者也和加害者同樣支持關 係攻擊行為?過去研究甚少針對關係攻擊受害者或加害與受害兼具者的規範信 念進行討論,研究者推測此結果可能與下面兩個原因有關:

一、觀察學習的過程使受害者、加害與受害兼具者逐漸認同關係攻擊行為 Henry 等人(2000)、Musher-Eizenman 等人(2004)、以及 Coyne、Archer 和 Eslea(2006)皆認為環境(包含電視媒體中出現攻擊行為的程度、教室中對 攻擊行為的認同態度、教室中攻擊行為的多寡等)會影響個體對攻擊的認知腳 本,若環境中充滿支持關係攻擊行為的訊息,個體往往也會逐漸認同關係攻擊行 為,甚至為攻擊行為辯解。研究者認為,可能是關係攻擊受害者經歷關係攻擊事 件後,發現加害者並不如肢體攻擊加害者一樣會受到班級規約的懲罰或制裁,反 而可能因其關係攻擊行為而贏得社會權力,能輕易拉攏特定對象,也能輕易罷黜 或對付特定對象(王明傳、雷庚玲,2007);甚至,旁觀者有時也會為了不想成 為受害者而附和加害者的行為,使關係攻擊加害者得到更高的社交地位和友伴支 持(Mckay, 2003; Warden & Mackinnon, 2003)。透過觀察學習的過程,關係攻 擊受害者逐漸認同關係攻擊行為,認為關係攻擊是正常的,「回應性關係攻擊」

更是一種保護自己的手段。此外,當受害者看到每個人好像都接受關係攻擊行為 時,也會逐漸認為自己也應該忍受關係攻擊(Vail, 2002)。在這種情況下,關 係攻擊受害者很可能因為對關係攻擊行為的支持與忍受(即較高的關係攻擊規範 信念),使其更容易成為關係攻擊受害者。至於關係攻擊加害與受害兼具者,可 能因其同時有加害、受害經驗,而更認為關係攻擊只是正常人際關係的一部份而 已。

二、受害者、加害與受害兼具者的高規範信念可能是「攻擊想像」的反映 在Musher-Eizenman 等人(2004)的研究中,提及「攻擊想像」(aggressive fantasy)的概念,指個體在認知腳本中對攻擊的心理預演或行為預演(如:在心 中模擬毆打對方的過程、或心中暗自想著刻意不邀請討厭的人參加遊戲),其研 究進一步發現個體的攻擊受害經驗與攻擊想像的增加有關。因此,研究者推測國 中階段的關係攻擊加害者和受害者、加害與受害兼具者的高關係攻擊規範信念,

其形成的過程可能不同。加害者透過本身的人格特質或過去經驗習得關係攻擊腳

本(包含規範信念、攻擊想像等認知因素),表現出較高的規範信念;但受害者 可能是從受害經驗中學習,產生攻擊想像(如:如果可以,我也不想邀請討厭的 人一起玩),因此在作答時表現出較高的規範信念。然而,即使二者同樣支持關 係攻擊,或者「想」從事關係攻擊,卻未必同樣有能力執行關係攻擊(Champion

& Clay, 2007)。加害與受害兼具者可能綜合了加害者與兼具者的兩種原因,因 此表現出無論在哪一種規範信念上,都比未涉入者更高的現象。

Camodeca 和 Goossens(2005)的研究結果也與本研究類似,其針對不同霸 凌角色(加害者、受害者)認知歷程差異的研究中發現,霸凌受害者對於霸凌行 為也有較高的自我效能,且受害者的社會訊息處理歷程與加害者十分接近。然 而,即使如此,加害者和受害者最後的行為表現卻大不相同:加害者變得會故意 騷擾別人,並傾向對他人行為做敵意歸因;受害者則會變得不信任他人。可見,

加害者與受害者雖然認知表現相同,但可能還有其他因素影響其關係攻擊加害及 受害情形。

過去研究多指出關係攻擊受害者的友誼品質、朋友數、親和力、人際適應、

自信、自我概念、社交地位等通常比一般學生低(王明傳、雷庚玲,2008;林君 徽,2006;林淑菁,2005;蔡慧苓,2006;藍珮君,2006;Mckay, 2003);而 與抑制攻擊行為有關的行為成熟度(即能否控制自己行為、對自己的行為是否具 有責任感)及本研究所探討的「同理心」則比關係攻擊加害者高(蔡慧苓,2006)。

似乎關係攻擊受害者除了缺乏實際執行關係攻擊的其他特質或能力(如:社交地 位、社交技巧、友誼品質、自我概念……等等)外,同時也具備一些抑制攻擊行 動的因素(如:行為成熟度、同理心),使得關係攻擊受害者即使認同關係攻擊 行為,但在「想」和「做」之間仍有一段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