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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規範信念」與攻擊行為的相關研究

一、規範信念與肢體攻擊行為

國內與「攻擊規範信念」有關的研究較少,謝淑芬(1990)曾研究過「攻擊 信念」與攻擊行為的關係,然其研究內容僅針對肢體攻擊,且攻擊信念的內涵包

括了「攻擊結果與自己有關的信念」(如:攻擊可以維持自尊、避免負向形象)、

「攻擊結果與他人有關的信念」(如:受害者本來就應該被打)、「與攻擊行為 合法性有關的信念」(如:打人沒有關係)三者。雖然其定義與本研究所指的「規 範信念」略有不同,但研究結果亦顯示高攻擊組比低攻擊組擁有較多的攻擊信 念,且攻擊信念與攻擊行為有高度相關。即,高攻擊組相信攻擊行為可以讓他們 獲得自尊,且有較多「將攻擊行為合理化、推卸責任給對方、達到報復目的」之 攻擊信念。

國外則有不少對於規範信念與攻擊行為的相關研究,且其結果頗為一致,多 發現越支持攻擊行為(即攻擊規範信念越高)的孩童,其攻擊行為往往也越強。

Huesmann 和 Guerra(1997)針對 1550 位國小一、四年級學童,進行規範信念與 攻擊行為(包含肢體、口語、關係攻擊)的研究,證實了「認為攻擊是一種恰當 回應」的孩童,其攻擊性比「認為攻擊是不對的、不可接受的行為」的孩童更高。

Zelli 等人(1999)亦證實了「支持攻擊為合法的」之規範信念,可以預測個體 一年後社會訊息處理歷程越容易產生偏誤(如:敵意歸因偏誤),並且在兩年後 有較高程度的攻擊行為(引自Werner & Nixon, 2005)。Henry 等人(2000)則 針對614 位國小一、二、四年級學童進行縱貫性研究,以同儕提名及教師評定篩 選攻擊者,瞭解班級教室規範與個體規範信念及肢體、口語攻擊行為之間的關 係。發現對六年級孩童而言,個體的規範信念是攻擊行為選擇與否的重要因素,

即攻擊規範信念越強的孩童,越容易選擇攻擊行為。Sukhodolsky 和 Ruchkn(2004)

研究俄國361 位 14-18 歲的男生,瞭解其規範信念與肢體攻擊行為的關係,同樣 發現肢體攻擊規範信念與肢體攻擊行為間有高度相關。

綜合上述文獻可知,在不同地區進行、或是縱貫性的研究中,無論採用同儕 評定、教師評定、或自陳報告等方法,均可發現孩童的攻擊規範信念可以預測其 攻擊行為。Werner 和 Nixon(2005)試圖回到社會訊息處理模式解釋這樣的關係,

認為攻擊規範信念較高的孩童相信「攻擊是可接受的」,可能傾向在環境中選擇 負面情緒線索進行編碼,用敵意歸因解釋這些線索,並從記憶中提取攻擊行為做

為回應;相反的,攻擊規範信念較低的孩童相信「攻擊一般來說是不被接受的」,

可能會在面對同樣社會情境時,與攻擊規範信念較高的孩童有訊息處理歷程模式 的差異。

然而,前述研究中所指的規範信念皆僅針對一般肢體攻擊而已,即其內涵為

「支持以肢體攻擊回應社會情境」,並未區分針對外顯攻擊或關係攻擊的規範信 念。因此,後續研究者將規範信念與攻擊行為都做了更細緻的區分,試圖證實不 同類型的攻擊規範信念與不同類型的攻擊行為之間,有特殊的配對關係。

二、規範信念與關係攻擊行為

Musher-Eizenman 等人(2004)針對 778 位四到六年級孩童,探討社會認知 因素與直接及間接攻擊行為之間的關係。發現在攻擊想像(指「認知腳本中對攻 擊行為的心理預演」)、規範信念、自我評價、自我效能預期、對結果的在意程 度等社會認知因素中,唯獨規範信念與攻擊想像二者可以預測直接與間接攻擊;

且其預測路徑具有特殊的配對關係——即,直接攻擊規範信念越強者,越多直接 攻擊行為;間接攻擊規範信念越強者,越多間接攻擊行為。

Werner 和 Nixon(2005)排除其他社會認知因素,進一步鎖定規範信念與攻 擊行為兩個變項做更細緻的分析;在這份針對1208 位五、六年級學童的研究中,

規範信念以「肢體攻擊/關係攻擊」、「認同報復/一般信念」兩個向度區分,

交叉組合成四種規範信念,攻擊行為則細分為肢體攻擊和關係攻擊。結果發現不 同類型的規範信念與攻擊行為之間的確存在特殊的配對關係——關係攻擊與關 係攻擊規範信念(包含「認同以關係攻擊做為報復手段」、「對關係攻擊的一般 信念」)有關;肢體攻擊與肢體攻擊規範信念(包含「認同以肢體攻擊做為報復 手段」、「對肢體攻擊的一般信念」)有關。

該研究進一步探究規範信念對攻擊行為的預測能力,發現「認同以關係攻擊 做為報復手段」、「對關係攻擊的一般信念」兩種關係攻擊規範信念能預測關係 攻擊;「認同以肢體攻擊做為報復手段」、「對肢體攻擊的一般信念」兩種肢體

攻擊規範信念能預測肢體攻擊。可見,相較於認為攻擊不可接受的青少年,認同 攻擊行為的青少年,的確會傾向表現出更多的攻擊行為;且不同類型的攻擊規範 信念和攻擊行為之間的相關具有特殊的配對關係。由此可知,關係攻擊規範信念 的確可做為瞭解並預測個體關係攻擊行為的可能因素。

三、規範信念與不同類型的關係攻擊行為

在Bailey 和 Ostrov(2008)的研究中,進一步將關係攻擊分為「前攝性關係 攻擊」(proactive relational aggression)與「反應性關係攻擊」(reactive relational aggression)兩種,探討不同類型的關係攻擊加害者與這兩種關係攻擊規範信念 之間的關聯。所謂「前攝性關係攻擊」是指加害者只是為維持自己的社交地位而 對受害者施以關係攻擊,受害者並無威脅或激怒加害者的行為;而「反應性關係 攻擊」則是指加害者在明顯被受害者激怒、威脅的情況下,對受害者施以關係攻 擊。Marsee 和 Frick(2007)的研究進一步證實,前攝性與反應性關係攻擊者在 認知運作及情緒調節能力上確有差異。

根據上述的定義衍生出兩種不同的關係攻擊規範信念:「前攝性關係攻擊規 範信念」即認同為維持自己的社交地位,可以對他人施以關係攻擊行為;「反應 性關係攻擊規範信念」即認同在被激怒的情況下,可以對他人施以關係攻擊行 為。Bailey 和 Ostrov(2008)的研究結果發現前攝性關係攻擊者與前攝性關係攻 擊規範信念有關,意即認同「為了維持自己社交地位,可以對他人施以關係攻擊」

此信念的人,通常在實際生活中,的確會這麼做;然而,在反應性關係攻擊規範 信念及反應性關係攻擊行為上,則無此相關存在。

參考Bailey 和 Ostrov(2008)對關係攻擊規範信念的分類方式,本研究亦將 關係攻擊規範信念分為「主動性關係攻擊規範信念」及「回應性關係攻擊規範信 念」兩種。前者是指「認同在情境主角無明顯被激怒的情境中,可以對他人施以 關係攻擊」;後者是指「認同在情境主角明顯被激怒的情境中,可以對他人施以 關係攻擊」。本研究將探討不同關係攻擊角色,在這兩種不同類型的關係攻擊規

範信念中,是否有所差異。

四、規範信念與攻擊行為的發展議題

在研究規範信念與攻擊行為的相關文獻中,發現會影響二者相關或預測能力 強弱的重要因素為受試者的年齡。

Crick、Bigbee 和 Howes(1996)以訪談方式探討三到六年級學童對於不同 性別之關係攻擊者的看法,發現年級越高的女生越認為當女生生氣時,使用關係 攻擊是符合規範的。Huesmann 和 Guerra(1997)針對 1550 位國小一、四年級學 童的縱貫性研究則發現,一、二年級間的規範信念並不穩定,至四年級規範信念 才具備縱貫的穩定度,顯示年紀大的孩童其規範信念的穩定度大於年紀小的孩 童。此外,規範信念與攻擊行為之間的預測關係,也因年紀而有不同:一年級的 孩童,其攻擊行為能預測日後的規範信念;而四年級的孩童,則是規範信念能預 測往後的攻擊行為。Huesmann 和 Guerra(1997)進一步解釋此研究結果,認為 此結果符合發展學習模式;個體在社會化的過程中,可能會因為處於高攻擊性的 環境(如:同儕經常以打、罵來處理問題)而逐漸接受攻擊行為,小學前期則是 社會行為規範信念發展的重要時候。即,一年級是規範信念發展的基礎,它會透 過觀察他人、被同儕、家人、或他人直接教導等方式增強,所以小學前期的規範 信念並不穩定,且此時的攻擊行為能預測日後的規範信念;隨著年齡增長,當規 範信念一旦固定,會變得更難改變、更穩定,並且變得不能從過去行為預測,反 而能預測後來的攻擊行為。

根據上述研究結果,本研究將以國中八年級學生為研究對象,一方面因其已 經過小學六年的社會化過程,以及國中七年級的環境熟悉階段;另一方面,此年 齡層的關係攻擊規範信念已有一定的發展基礎,是個體穩定且可預測攻擊行為的 內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