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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研究對財務危機之定義

四、 研究設計

4.1 財務危機之定義

4.1.1 國外研究對財務危機之定義

首先將企業失敗作明確之定義。認為企業未宣告破產倒閉之前,往往負債已經大於 資產總額,或者早已經無法運作,因此,主張當企業無法在到期時償付財務上之義務即 屬失敗,並且將企業財務危機定義為以下情形之一者:(1)發生巨額銀行帳戶透支 (overdrawing bank account) 。 (2) 未 支 付 特 別 股 股 利 (nonpayment of preferred stock dividends)。(3)公司債券違約 (bond default)。(4)宣告破產 (bankruptcy)。

2.Altman (1968)

以符合美國破產法第十章提出破產請願作為財務危機公司之認定標準。

3.Deakin (1972)

將財務危機定義為經歷倒閉、無償債能力或為了債權人之利益而遭到清算之公司。

4.Blum (1974)

將財務危機定義為公司之債務於到期時無法完全支付而必須與債權人協議減少金 額且債權人同意。

5. Foster (1978)

將財務危機定義為:(1)宣告破產 (sales decline in major products)。(2)債券違約 (default of bond)。(3)特別股股利未能發放 (omission of preferred dividends)。(4)短期債務 延遲支付 (deferment of payments to short-term creditors)。(5)主力產品銷售額明顯下降 (sales decline in major products)。

6.Ohlson (1980)

根據美國現行法律或其他規範破產程序之通知書作為認定之標準。

7.Scott (1981)

認為應該以債信不足或是債權到期無法償還來定義公司發生財務危機。

8.Zmijewski (1984)

定義財務危機為申請破產者即稱之為失敗。

9.Lau (1987)

指出企業失敗前可分為3個階段,階段1:潛伏期;階段2:資金不足期;階段3:財 務危機期。將失敗過程予以動態化,以5種財務狀態來評估公司之財務狀況,放棄傳統 失敗與未失敗之二分法。該5種財務狀況分別為:狀況0(財務狀況穩定);狀況1(停 止發放股利或大幅減少股息支付達40%以上);狀況2(技術性失敗與貸款償還違約);

狀況3(按美國破產法第七章或第十一章規定申請破產處分者);狀況4(法院宣告破產 或進行清算)。在財務危機時期,若問題持續無法解決,公司只有清算、破產或由他人 接管。

10.Goldstein(1988)

將公司失敗分為3類,第1類為管理失敗:指公司未能發揮潛力,或已實現之投資報 酬率顯著而持續地低於同類公司,即績效不佳。第2類為財務失敗:當企業遭受長期又

嚴重之損失,或其資產不足以清償其負債時謂之。第3類為法律失敗:即法律宣告公司 破產,公司破產可能肇因於績效不佳而又未有效改善所致。

11.Hambrick and D’Aveni (1988)

企業在破產前可分為4個階段,第1階段為不利之開端:負債較高、營運資金水準較 低,且績效不好。第2階段為早期傷害:公司之負債、營運資金、績效持續惡化。第3階 段為邊際生存:經營績效只達損益兩平狀況。第4階段為死亡掙扎:公司之負債、營運 資金、績效迅速惡化,導致破產。

12.Wruck (1990)

以目前現金流量不足以應付目前之支付義務作為財務危機之依據。

13.Laitinen (1991)

將企業失敗區分為3種過程:第1類失敗公司之失敗訊號早在失敗前數年即顯現於財 務比率中,例如:投資報酬率、現金流量對銷貨比率、負債比率及流動比率都已呈現不 佳之變化,並且越接近失敗期間情況越惡化,這種失敗過程,歸納為「慢性失敗公司」。

第2類失敗公司在失敗前數年與未失敗公司在負債比率與流動性上並無差異,失敗之原 因源於收益不彰,可由較差之投資報酬率、現金流量對銷貨比率及總資產周轉率觀察出 來,稱之為「收益失敗公司」。第3類失敗公司直到失敗前1年才與未失敗公司在財務比 率上有顯著之差異,在此之前均察覺不易,由於此種公司之財務比率迅速惡化,並且發 生於失敗前1年,因此不易被預測出來,稱之為「嚴重失敗公司」。

14.Ofek (1993)

公司發生財務危機定義為股票報酬率曾在市場排名前67%,而現在排名在後10%。

15.Chen and Church (1992)、Hopwood, Mckeown and Mutchler (1994)

認為財務危機係指一企業之淨值、淨利、保留盈餘、現金流量為負數,破產當年度 有負的營運資金以及破產前3年有營運損失。

16. Ward and Foster (1997)

以無能力償付債務或利息或正在進行債務重整之公司作為判定財務危機之標準。

4.1.2 國內研究對財務危機之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