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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社區規劃師經驗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頁 38-45)

第二章 文獻回顧與制度發展起源

第四節 國外社區規劃師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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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方法與遵循的原則有以下:1、由地方政府主政;2、統計有 100 個都市 設有都設主管單位;3、社區營造懇談會的舉行;4、社區營造計畫草案提案;5、

社區營造協議會的成立;6、協議會社區營造計畫提案、策定;7、相關制度的配 合。(資料來源: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2001)

配合的制度由專家派遣制度,以專業協助居民協商、提出建言。研擬原方 案之專家派遣、計畫實現之專家派遣、複數建地事業計畫之專家派遣、共同化、

協調化之專家派遣。以年為單位,總時間限度以計劃推動的十年為準。而派遣的 次數是以地區委員會和政府社區營造課協調之結果,大約以一個月 2〜3 次為 準,並根據民眾組成之委員會作業內容調整之依據。當區長確認當下列狀況,為 推動社區營造而有必要時,應派遣專家協助:

(1)社區營造協議會要研擬地區性社區營造計畫草案時。

(2)社區居民依地區性社區營造計畫,推動社區營造事業。

(3)確認有必要協助之其他社區營造相關事宜。

(4)派遣專家進行協助所需之經費的一部份或全部,應由區來負責。

二、美國-西雅圖地區鄰里計畫

美國相關計畫之社區規劃師操作之層級有:1、依法規定為必要之公民參與 程序;2、民間團體監督並協助都市設計作業程度密切;3、西雅圖綜合發展計畫、

官方土地使用圖籍、土地編碼均須配合通過後之鄰里計畫修正。

主要財源經費之來源:西雅圖政府持續編列預算推動鄰里計畫,由1989 年 的一百萬餘元至2000 年提供超過三百萬美元的預算。五種補助方式:包括大型 方案補助(超過一萬美元)、小型方案補助(一萬美元以內)、植樹補助、籌設社 區組織計畫補助(每個社區750 美元),鼓勵參與計畫補助(兩千美元以內)。

其方法與遵循的原則有以下:1、由地方政府主政;2、設置有都市設計主 管單位;3、鄰里計畫的完成分成三階段進行,包括先期階段、組織階段、進行 規劃階段,每一階段均有不同的任務。(資料來源: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2001)

三、美國-波士頓主街方案

美國相關計畫之社區規劃師操作之層級有:夥伴計畫,每一區均有一個負 責的夥伴,其目標在於使社區商家與當地企業間有良好的商業合作關係;自有住 宅及輔建住宅方案及貸款及技術協助方案亦為輔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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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源經費之來源:主要來自聯邦社區發展基金,波士頓市政府補助及 大企業或公司的捐獻。每區一年約十二萬美元,但其金額會逐年遞減。經費的運 用包括方案的管理、助理薪資、宣導活動、專業諮詢、實質環境改善及設計務費 等。

其方法與遵循的原則有以下-主街方案透過綜合策略的規劃方式,配合地 方的需求與機會:1、設計:藉由長期規劃對歷史建築修護與保存,發展敏感設 計管理系統,以強化商業區實質空間的景觀;2、組織:進行組織動員,在居民 與團體間建立共識與合作關係;3、行銷:將傳統商圈及資產對消費者、企業、

潛在投資者或遊客進行宣傳;4、經濟再造:強化現有的經濟基礎並隨時擴展新 的經濟機會。(資料來源: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2001)

四、英國-社區建築運動

英國相關計畫之社區規劃師操作之層級有:1960 與 1970 年代初期,英國的 社區行動,反應了對於支配性的都市規劃與建築技術的不滿,政府立意良好,但 錯誤的政策反摧毀原有社區。1970 年起,在社區行動的經驗下,展開一系列相 關工作,讓社區運動的出現成為可能。

另一個重要的過程是民眾參與突破了掌握專業教育和行為準則的專業機構 的障礙,各種以服務社區及民眾的協會等組織陸續成立,把社區建築運動推上另 一高點。1986 年第一屆社區建築、規劃暨設計國際研討會,使活動與民眾參與 的興致達到最高潮。

主要財源經費之來源:源自於社區發展基金、市政府補助及大企業或公司 的捐獻。

其方法與遵循的原則有以下:社區規劃師在英國傳統上就是一個辯護師的 制度,協助政府部門由下而上來檢視政策與計畫內容。社區規劃師的定位應該由 下而上把地方上的聲音呈現出來,讓政府瞭解民意,另一方面是由上而下,傳達 好的政策,而社區規劃師就在其中上下協調:社區規劃專業者、社區人士。(資 料來源: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2001)

五、國外參考經驗

由英、美、日相關案例的回顧,研究發現其成功之共同特點為 1.政府計畫 補助,2.有推展的機制讓專業者協助居民參與,3.以生活圈為計畫的考量分區,

4.能夠持續分階段的進行;對於目前新竹市政府發展局以計畫輔助推展之服務中 心,也可以斟酌國外成功的經驗來作調整。

美、日等國推動社區發展的經驗,由於政治體制的不同、計畫預算制度的 差異,以及各國社區發展成熟程度的不同等因素,在推動地區發展計畫的制度設 計上有相當大的差異,但經深入分析發現其仍有相通之處,如上所歸納的相同之 處,以社區為主體,俾便深入基層,以民意為本的施政方向,已是潮流所趨;經 由動員的過程成立社區組織,以制度化的溝通過程,確立未來的方向定位,並利 於居民間共識的形成,也是最重要的過程;因社區議題的多元與複雜,分階段持 續推動,有利於社區共識的凝聚,需要時間的焠鍊使社區互動模式成熟;最重要 者是應將社區視為一整體,過度的專業分工反而阻礙其發展,保留適當的彈性,

將存在的空間、社會及生活議題納入,將是推動社區發展成功的關鍵。除以上共 通點可作為我國參考外,本研究經分析以下各點亦值得參採:(李振鴻,2004)

(一)專家派遣制度

日本專家派遣制度行之經年,已有良好的成效,專家的任務在於貢 獻專業,協助居民並提供建議,採登記制,凡都市計劃、建築、設計、

建築師、技師、律師、不動產鑑定師、中小企業顧問、財稅專家等及其 他具有實務經驗者,均可登記,因此,不僅限於實質空間專業,亦包括 法政及財經類專家,組成專業的智庫,而在費用的核計上,在事前雙方 均有充分的理解,以明確業務核定特定的金額,最後依規定做出派遣報 告,專家派遣制度以專業協助社區,將增加地區發展計畫的可行性與品 質的提升,可供我國設計社區規劃師制度之參考。

(二)地區發展計畫的操作過程

操作過程的部份,西雅圖鄰里計畫的操作過程包括先期階段、組織 階段與進行規劃階段,係因應社區發展成熟度與動員情況不同,而有不 同的推動重點,在動員程度較低的社區,先期的準備階段就特別重要,

社區參與成員的募集、社區組織的成立、社區資訊的蒐集、社區範圍的 界定及與官方的協調聯繫等準備事宜,在準備階段即可向西雅圖市政府 申請籌設社區組織計劃補助款-七百五十美元以內的金額,以鼓勵性質 確保社區組織籌備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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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期準備完成後才進入下一步的組織階段,擴大參與、提出議題與 願景,最後才實際進行計畫的規劃。所以每一社區可視實際需要,以不 同的階段為基礎推動,其操作的過程可作為我國地區發展計畫的參考。

(三)社區營造中心

在推動社區發展的組織部份,日本社區的組織經營,世田谷區在區 設置「社區營造中心」,其設立目的是為了擴大社區中夥伴關係的團體 而存在,並由「公益信託世田谷社區營造基金會」提供其運作經費,持 續支援社區居民進行社區營造等活動,以財團法人方式設置營運組織,

可以增加運作彈性,包括營運經理人的進用、預算的核撥及執行,及相 關的推動方式可以有較大的彈性。

而波士頓的推動亦有國家主街中心(National Main Street Center)

負責推動,主街中心亦為公設財團法人,由國家聯邦基金會補助所成 立,主要的任務是對社區提供技術協助、專業訓練課程與教材、協助召 開每年的主街大會、社區專業人才的資格審定、最佳社區提案的徵選與 獎勵、徵選及進用營運管理者,而其每一個社區組織均雇有全職的行政 首長(Executive Director),其工作在於籌募經費、營運組織及執行每年 的工作方案。

工作重點包括:健全社區組織、宣導社區推動方案、設計具特色的 社區等。社區營造中心的設置可做為公部門與社區組織的協調角色。

(四)政府對地區發展計畫的回應

為落實計畫執行,政府對地區發展計畫的結論應有正式的回應,理 論上,地區發展計畫經由居民動員、凝聚共識的階段,最後完成的報告 內容,為該社區最基層民眾的期許、願景與關切議題,因此民眾對計畫 是否能執行,與政府的回應情形,將影響對地區發展計畫的成敗。

在西雅圖的鄰里計畫中對社區所提關鍵策略(Key strategy),經過 詳細整理,可分成立即可行措施及未來可行措施,每一項措施均排列優 先順序、界定時程、成本、執行單位及政府的回應(Response),亦為政 府對社區居民承諾的展現。

(五)預算的補助模式

雖然國外案例在財源部分,各有不同的財源(包括聯邦基金會、地 方預算、私人捐助及相關基金會支應等)但在經費補助各社區部分,多 數依其性質不同而給不同的補助金額,西雅圖的鄰里計畫分五大補助的 方式,而每一個補助方式都有不同的申請條件,可視社區不同需要做不 同的申請選擇。

世田谷的社區營造基金,亦依照不同的活動性質給予補助,包括社 區營造之初步協調、社區營造活動協助、社區營造之家之設置與營運協 助、社區營造之交流協助等四項目。

對於民間專業協助的給付,波士頓的主街計畫,係由市政府與當地 的建築公司簽訂合約,提供設計的協助,論時計酬,同時市政府也與國 家歷史保存中心與民間諮詢機構簽訂合約,提供工作坊與相關訓練的機 會。世田谷的專家派遣經費核算以論件計酬為原則,均有其計算的根 據。西雅圖的鄰里計畫中的諮詢專家受雇於Coordinator,在計畫期間以 領薪資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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