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費率結構合理化之探討
3.2 國外計程車營運現況與費率結構
3.2.1 國外計程車營運現況說明
一、 新加坡
新加坡日交通流量約為780 萬人次,大眾運輸約佔每日總旅次之 65%。其 中地鐵和輕軌150 萬人次,公共汽車 280 萬人次,計程車 90 萬人次,如表 3- 7。
新加坡計程車產業受到政府的高度管制,在2004 年以前只有 4 家計程車公司,
2004 年後,新加坡適度開放管制,新增加三家新業者,目前共有 6 家計程車公 司。包含Comfort、City Cab、SMRT、Trans-Cab、Premier Taxis、Smart Cab 等。
其中SMRT 更有提供高級服務,如賓士 E-Class 計程車,不過收費比起一般計程 車高出許多。而新加坡國營的康福(Comfort)計程車公司為業者的領導者,其 車隊超過10,000 輛,並於 2003 年成功購併第二大的 CityCab 車隊,成為超過 16,000 輛計程車的大型交通公司,占有新加坡 85%的市場占有率,也是全世界最 大的計程車公司。目前新加坡的計程車數約有23,334 輛,其中個人計程車僅有 505 輛,招呼站有 198 處,基本上允許路招計程車,但市中心內大部分道路不允 許路招,而需在特定排班點上下客。自2008 年 7 月 21 日起,電招計程車統一碼 正式實施,只要在手機上打6-DIAL CAB (63425 222)就可享受電招計程車服務。
表3- 7 新加坡平均每日大眾運輸乘客數
資料來源:新加坡L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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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管理單位
新加坡計程車由陸路運輸管理局(LTA)來管理,LTA 主要的職責為控管 及頒發牌照、駕駛人執照,並對各車隊進行費率管制及進行各項服務品質評鑑。
2. 牌照管制
新加坡在1990 年 4 月實施車輛配額制度(quota system),民眾購買車輛前,
必須先以競標方式取得購買車輛之權利,稱為擁車證(Certificate of
Entitlement ,COE)。擁車證將各型車輛分為七個等級,如表 3- 8,取得擁車證後 可以在6 個月之內註冊一輛新車,從註冊日期開始有效期為計程車 7 年、其他車 輛10 年。當擁車證滿 10 年之後,若仍需使用車輛,必須根據最近 3 個月擁車證 的平均價格購買PQP(Prevailing Quota Premium)以延展擁車證限期。
表3- 8 新加坡擁車證分類 分類 車輛類型
A 小汽車(1600c.c 以下)、計程車 B 小汽車(1600c.c 以上)
C 貨車與巴士
D 摩托車
E 開放(open)
3. 駕駛人管制
在駕駛人管制部份,新加坡政府為嚴格執行數量管制,也針對計程車駕駛資 個進行一系列限制。若欲成為新加坡計程車駕駛需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I. 30 歲以上,73 歲以下。若超過 70 歲,需經過特別的考試且每年接受健 康檢查方可繼續駕駛。
II. 會說英語及其他一種官方語言。
III. 為新加坡公民。
IV. 持有 class 3 的駕駛執照。
V. 至少 1 年且無違規的駕駛經驗。
符合條件的計程車駕駛,經過三階段方可取得駕駛執照。首先填寫好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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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駕駛職業登記證(Taxi Driver Vocational Licence)表格,4-6 週內等候新加坡 陸路運輸管理局(LTA)通知。申請者收到陸運局寄發的核准公文後,必須通過陸 運局所訂定的藥物測試。通過藥物測試後,3 個月內註冊參加教育訓練課程,並 在12 個月內結業。完成教育訓練之結業學員,必須參加陸運局舉辦的筆試測驗,
若未通過則可參加下次測驗,最大限制參加次數為5 次,通過後會在 1 個月內取 得3 年有效期限的臨時職業登記証。職業登記證時效 3 年,屆滿後 6 個月內,駕 駛員必須更新執業登記證,並繳納更新費新幣40 元。若超過 6 個月但未超過 3 年,駕駛要另提申請,並繳納延遲處理費新幣25 元。
二、 香港
計程車在香港稱之為「的士」,截至2008 年 8 月底止全港計有的士 18,138 輛。香港日平均使用大眾運輸旅次約為1165 萬人次,其中鐵路、電車佔 429 萬 人次,公共汽車389 萬人次,計程車 116 萬人次約佔總大眾運輸旅次 9.9%。由 於香港天然地理環境為一半島形式,總括含有香港島、九龍半島、新界內陸地區,
以及260 多個離島,因此香港運輸署考量整體地理環境限制與觀光發展,將香港 的士分為三類:市區的士、新界的士及大嶼山的士,並以不同的顏色作為區分。
z 市區的士(紅色):
市區的士可在香港任何地區行走(東涌道,愉景灣隧道及南大嶼山道路除 外)。
z 新界的士(綠色):
只可在屯門區、元朗區、大埔區、北區、沙田區的馬鞍山、西貢區部分地區 行駛,但可使用特許廊道之路線接載乘客往返以下地點︰赤鱲角香港國際機場的 客運大樓,包括地面運輸中心、機場鐵路的青衣站、荃灣地鐵站、威爾斯親王醫 院、坑口地鐵站、香港迪士尼樂園、沙田馬場及觀塘順利。
z 大嶼山的士(藍色):
只限在大嶼山(愉景灣除外)及赤鱲角行走。
目前計有市區的士15,250 輛,新界的士 2,838 輛,大嶼山的士 50 輛。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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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規定任何登記車主或司機的人,不可透過此區域發放之牌照在新界或大嶼山 等許可地區以外的地區或地方停車候客,或巡迴載客。凡獲發牌照在新界或大嶼 山出租或載客之的士,可為前往驗車中心接受預約安排的檢驗而駛往或駛離許可 地區以外的任何地方,但不得為出租或取酬而載客,如有運輸署署長許可,在任 何從新界的士許可地區內通往該許可地區外的道路上或道路附近,豎立或放置特 殊交通標誌時則不在此限。
1. 管理單位
香港計程車是由運輸署負責管理,舉凡牌照的發放、駕駛人的管制以及費率 的訂定都是其管理範疇。
2. 牌照管制
在香港需要計程車牌照需先向運輸署申請,當運輸署接到申請後有以下幾種 方式可發出新牌照:
1.提出申請後以抽籤的方式決定。
2.經招標及繳付投標價後若得標即可取得。
3.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認為適當的其他方式。
其中參加投標者,署長會依據該投標分配之計程車數目發牌給獲署長接受投 標者。投標獲接受的人,需在收到得標通知後14 天內繳付投標價,並在 6 個月 內取得獲分配數目之計程車牌照,否則將會失去領牌資格。運輸署發給登記車主 的計程車牌照上,會以中英文指明該計程車獲發牌照可供出租或載客的地區,並 且不得轉讓。
3. 駕駛人管制
駕駛計程車正式駕駛執照的申請人,需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申請駕駛計程車 正式駕駛執照:
1. 該申請人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持有人。
2. 該申請人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以外的身分證持有人,並且不受任何逗留 條件所限。
3. 該申請人持有某一種類汽車的有效正式駕駛執照,而署長接納它是該申 請人具能力駕駛其申請所涉種類的汽車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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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正式駕駛執照的申請人,如在其申請日期起計前3 年內,曾在與其申請 所涉的汽車種類有關的駕駛測驗取得合格,或曾持有日本、馬來西亞、比利時、
挪威、丹麥或荷蘭等國家或地方的主管當局所發的駕駛證明書或執照,在繳交費 用後(傷殘人士無須繳交費用)可以取得正式駕駛執照,在正式駕駛執照中會註 明持有人獲授權駕駛的汽車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