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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輔導教師知覺之學校組織氣氛與專業倫理行為之差異與

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五節 國小輔導教師知覺之學校組織氣氛與專業倫理行為之差異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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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差異。針對初步結果達顯著的層面,進一步以 Scheff’e 法進行事後考驗發現:

一、 在「對當事人之責任」層面:學校組織氣氛為「開放型」的國小輔導教師,

其倫理行為表現程度顯著高於學校組織氣氛為「封閉型」及「疏離型」的 輔導教師。

二、 在「對第三方之責任」層面:學校組織氣氛為「開放型」的國小輔導教師,

其倫理行為表現程度顯著高於學校組織氣氛為「疏離型」的輔導教師。

三、 在「對法律之責任」層面:經由事後比較發現,任兩組學校組織氣氛類型 間之輔導教師,其倫理行為表現程度的差異性並沒有達到顯著。

四、 在整體倫理行為:學校組織氣氛為「開放型」的國小輔導教師,其倫理行 為表現程度顯著高於學校組織氣氛為「封閉型」及「疏離型」的輔導教師。

結果顯示,知覺學校組織氣氛為「開放型」的國小輔導教師,在整體倫理行 為及「對當事人之責任」層面上,表現程度明顯高於組織氣氛為「封閉型」及「疏 離型」的輔導教師;在「對第三方之責任」層面,則明顯高於組織氣氛為「疏離 型」的輔導教師。 而在「對法律之責任」層面上,雖然事後比較沒有差異,但 是知覺學校組織氣氛為「疏離型」之輔導教師,其倫理行為表現平均低於「開放 型」及「投入型」之輔導教師。

可知,知覺學校組織氣氛為「開放型」的國小輔導教師,在部分倫理行為的 表現顯著高於學校組織氣氛為「疏離型」者和「封閉型」者,而「開放型」與「疏 離型」之學校組織氣氛差異即在於教師開放行為的程度,且「封閉型」與「疏離 型」同樣擁有教師行為較不開放的特質。因此,學校中教師開放行為程度(同仁 之間的互動)之不同,在輔導教師專業倫理行為的表現上,的確具有差異性。因 此,除分析輔導教師之專業倫理行為在學校組織氣氛類型下之差異性外,更需進 一步瞭解輔導教師專業倫理行為與教師行為及校長行為間之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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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同僚行教師親密等三類行為與輔導教師倫理行為的關聯性最大。

因此,在預測分析上,將背景變項中之「輔導年資」轉換成三組虛擬變項,

分別為「未滿1年與5年以上之比較」、「1至3年與5年以上之比較」、「3至5年與5 年以上之比較」(參照組為5年以上者);「學校所在位置」轉換成二組虛擬變項,

分別為「中部與北部比較」、「南部與北部比較」(參照組為北部地區)。再加上「對 輔導倫理了解程度」,人格特質之「情緒穩定性」、「謹慎負責性」、「和善性」、「外 向性」、「開放經驗性」,以及校長行為的「校長支持行為」、「校長指示行為」、「校 長限制行為」,和教師行為的「教師同僚行為」、「教師親密行為」、「教師疏離行 為」等十二個連續變項,總計十七個變項作為預測變項,而以專業倫理為效標變 項,進行逐步多元迴歸,以了解各預測變項對效標便向的聯合預測力。

而為避免變項間之共線性(multicollinearity)問題影響多元迴歸之解釋效 力,以變異數膨脹因素-VIF(variance inflation factor)以及條件指數-CI

(conditional index)做為共線性診斷之依據。若VIF越大,表示預測變項的容忍 度越小,VIF如果大於10,表示該變項與其他預測變項有共線問題(陳正昌、程 炳林、陳新豐與劉子鍵,2007);Besley、Kuh與Welsch(1980)認為當CI值低於 30,表現共線性問題緩和,30至100間,表示回歸模式具有中等及高度的共線性,

100以上則表示有嚴重的共線性(吳明隆與涂金堂,2007)。

結果發現預測變項間共線性統計量之VIF值均介於1至2之間,CI值均在30以 下,因此,本研究的預測變項間無嚴重的共線性問題,顯示列述之預測變項適合 進行迴歸分析。分析結果如下:

一、國小輔導教師之人格特質、知覺之學校組織氣氛與倫理行為「對當事人責任」

層面之預測力

國小輔導教師之背景、人格特質、知覺之學校組織氣氛,「對當事人之責任」

層面之預測結果,如表 4-6-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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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顯示,輔導教師知覺學校組織氣氛中之「教師親密行為」,人格特質中 之「謹慎負責性」與「開放經驗性」,以及背景變項之「對輔導倫理了解程度」

具有預測效力,能解釋專業倫理行為中「對當事人之責任」19.9%的變異量,其 中,尤以學校組織氣氛中的「教師親密行為」之預測力 10.7%為最高。

表4-6-1

國小輔導教師之人格特質、學校組織氣氛與「對當事人之責任」之迴歸分析表

變項 R R2 R2改變量 F值 β係數 t值

教師親密行為 .327 .107 .107 37.258*** .279 5.355***

謹慎負責性 .409 .168 .061 22.544*** .186 3.378**

對輔導倫理 了解程度

.430 .185 .018 6.716* .123 2.337*

開放經驗性 .447 .199 .014 5.441* .127 2.333*

*p<.05 **p<.01 ***<.001

二、國小輔導教師之人格特質、知覺之學校組織氣氛與倫理行為「對第三方之責 任」層面之預測力

國小輔導教師之背景、人格特質、知覺之學校組織氣氛,「對第三方之責任」

層面之預測結果,如表 4-6-2 所示。

結果顯示,輔導教師人格特質中之「外向性」,知覺學校組織氣氛中之「教 師同僚行為」,以及背景變項之「對輔導倫理了解程度」具有預測效力,能解釋 專業倫理行為中「對第三方之責任」9.5%的變異量,其中,尤以人格特質中的

「外向性」之預測力 4.9%為最高。

表4-6-2

國小輔導教師之人格特質、學校組織氣氛與「對第三方之責任」之迴歸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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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項 R R2 R2改變量 F值 β係數 t值

外向性 .221 .049 .049 5.930*** .161 2.869**

教師同僚行為 .274 .075 .026 8.781** .149 2.672**

對輔導倫理 了解程度

.309 .095 .021 7.014** .147 2.648**

*p<.05 **p<.01 ***

三、國小輔導教師之人格特質、知覺之學校組織氣氛與倫理行為「輔導教師本身 之專業責任」層面之預測力

國小輔導教師之背景、人格特質、知覺之學校組織氣氛,「對輔導教師本身 之專業責任」層面之預測結果,如表 4-6-3 所示。

結果顯示,輔導教師人格特質中之「外向性」、「和善性」,知覺學校組織氣 氛中之「教師親密行為」,以及背景變項之「對輔導倫理了解程度」具有預測效 力,能解釋專業倫理行為中「輔導教師本身之專業責任」22.5%的變異量,其中,

尤以人格特質中的「外向性」的預測力 13.9%為最高。

表4-6-3

國小輔導教師之人格特質、學校組織氣氛與「輔導教師本身之專業責任」之迴歸 分析表

變項 R R2 R2改變量 F值 β係數 t值

外向性 .373 .139 .139 50.269*** .225 3.808***

對輔導倫理 了解程度

.436 .190 .051 19.611*** .203 3.928***

和善性 .459 .211 .020 7.951** .145 2.471* 教師親密行為 .474 .225 .014 5.607* .126 2.368*

*p<.05 **p<.01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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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國小輔導教師之人格特質、知覺之學校組織氣氛與倫理行為「對監護人之責 任」層面之預測力

國小輔導教師之背景、人格特質、知覺之學校組織氣氛,「對監護人之責任」

層面之預測結果,如表 4-6-4 所示。

結果顯示,輔導教師人格特質中之「外向性」、「謹慎負責性」,知覺學校組 織氣氛中之「校長支持行為」、「校長指示行為」,虛擬變項中之「中部與北部之 比較」、「輔導年資 3 年至 5 年與 5 年以上之比較」,以及背景變項之「對輔導倫 理了解程度」具有預測效力,能解釋專業倫理行為中「對監護人之責任」19.4

%的變異量,其中,尤以人格特質中的「外向性」的預測力 8.7%為最高。

而虛擬變項中,「輔導年資 3 至 5 年與 5 年以上之比較」、「中部與北部之比 較」之β係數為負值,具負向解釋力。表示與北部地區相較之下,中部地區的國 小輔導教師在倫理行為「對監護人之責任」的表現程度較低;與輔導年資為 5 年之輔導教師相較,輔導年資為 3 至 5 年者在倫理行為「對監護人之責任」的表 現程度較低。

表4-6-4

國小輔導教師之人格特質、學校組織氣氛與「對監護人之責任」之迴歸分析表

變項 R R2 R2改變量 F值 β係數 t值

外向性 .295 .087 .087 29.674*** .181 3.102**

中部-北部 .331 .109 .022 7.768** -.152 -2.927**

3-5年-5年以上 .359 .129 .020 6.964** -.158 -3.045**

謹慎負責性 .385 .148 .019 6.934** .123 2.120* 校長支持行為 .403 .162 .014 5.188* .186 3.175**

校長指示行為 .426 .181 .019 7.007** .154 2.696**

對輔導倫理 了解程度

.440 .194 .013 4.786* .116 2.188*

*p<.05 **p<.01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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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國小輔導教師之人格特質、知覺之學校組織氣氛與倫理行為「對法律之責任」

層面之預測力

國小輔導教師之背景、人格特質、知覺之學校組織氣氛,「對法律之責任」

層面之預測結果,如表 4-6-5 所示。

結果顯示,輔導教師人格特質中之「外向性」,知覺學校組織氣氛中之「教 師親密行為」,背景變項之「對輔導倫理了解程度」,以及虛擬變項中之「輔導年 資 3 至 5 年與 5 年以上之比較」具有預測效力,能解釋專業倫理行為中「對法律 之責任」17.0%的變異量,其中,尤以人格特質中的「外向性」的預測力 9.3%

為最高。

而虛擬變項中,「輔導年資 3 至 5 年與 5 年以上之比較」之β係數為負值,

具負向解釋力。表示與輔導年資為 5 年之輔導教師相較,輔導年資為 3 至 5 年者 在倫理行為「對法律之責任」的表現程度較低。

表4-6-5

國小輔導教師之人格特質、知覺之學校組織氣氛與倫理行為「對法律之責任」之 迴歸分析表

變項 R R2 R2改變量 F值 β係數 t值

外向性 .305 .093 .093 31.985*** .226 4.122***

教師親密行為 .361 .131 .037 13.311*** .181 3.337**

對輔導倫理 了解程度

.386 .149 .018 6.648** .150 2.800**

3-5年-5年以上 .412 .170 .021 7.693** -.144 -2.774**

*p<.05 **p<.01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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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國小輔導教師之人格特質、知覺之學校組織氣氛與整體倫理行為之預測力

國小輔導教師之背景、人格特質、知覺之學校組織氣氛,對整體倫理行為之 預測結果,如表4-6-6所示。

結果顯示,輔導教師人格特質中之「外向性」與「謹慎負責性」,學校組織 氣氛中之「教師親密行為」,背景變項之「對輔導倫理了解程度」,以及虛擬變項 中之「輔導年資3至5年與5年以上之差異」具有預測效力,能解釋整體倫理行為 26.0%的變異量,其中,尤以人格特質中的「外向性」之預測力14.1%為最高。

而虛擬變項中,「輔導年資3至5年與5年以上之比較」之β係數為負值,具負 向解釋力。表示與輔導年資為5年之輔導教師相較,輔導年資為3至5年者在整體 倫理行為的表現程度較低

表4-6-6

國小輔導教師之人格特質、學校組織氣氛與整體倫理行為之迴歸分析表

變項 R R2 R2改變量 F值 β係數 t值

外向性 .376 .141 .141 51.169*** .231 4.093***

對輔導倫理 了解程度

.435 .189 .048 18.430*** .203 3.991***

教師親密行為 .476 .227 .037 14.821*** .194 3.781***

教師親密行為 .476 .227 .037 14.821*** .194 3.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