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一節 研究結論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論

本節旨在綜合第四章之結果及第五章之研究討論,歸納出本研究的主要結 論,以做為建議之依據。

一、國小輔導教師之人格特質、知覺學校組織氣氛與專業倫理行為現況

(一)國小輔導教師在整體人格特質屬於中高程度表現,以「和善性」特質最 為明顯,而「情緒穩定性」則屬於中度表現,相對不明顯

由研究調查發現,北中南三區之國小教師之人格特質,表現均達中高程度,

整體平均數為 3.74,其中以「和善性」為最高,其餘依序為「謹慎負責性」、「外 向性」、「開放經驗性」,而「情緒穩定性」表現則略低。可知,北中南三區之國 小輔導教師普遍具有和善、溫暖、包容、接納、謹慎、合作的特質,與助人工作 者的人格特質相似。

(二)國小輔導教師整體知覺之學校組織氣氛屬於良好程度,組織氣氛類型以 「開放型」比例為最多,以「投入型」比例為最少

由研究調查發現,北中南三區之國小教師在學校組織氣氛中「教師同僚行 為」、「教師親密行為」、「校長支持行為」的知覺達到中高程度,對於「校長指示 行為」、「教師疏離行為」、「校長限制性為」的知覺則偏低。顯示,國小輔導教師 知覺之學校組織氣氛普遍良好。且國小組織氣氛類型以「開放型」學校之比例為 最高,其餘依序為「疏離型」、「封閉型」,而「投入型」氣氛的學校比例最少,

歸納可知,現行國小學校組織之氣氛趨於開放。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三)國小輔導教師整體在專業倫理行為之表現上普遍積極,以「對當事人 之責任」表現程度最高;「對監護人之責任」表現程度則偏低

目前北中南三區之國小輔導教師在整體及專業倫理行為各層面之表現皆達 中高程度,整體平均數為 4.09,表示國小輔導教師在專業倫理行為上普遍有積 極作為,其中以「對當事人之責任」表現為最高,其餘依序為「對法律之責任」、

「對第三方之責任」和「輔導教師本身之專業責任」,而「對監護人之責任」的 表現則偏低。

而在各題項之表現上,以第 3 題「我會維護學生權益以保障其人格尊嚴」之 得分為最高,平均為 4.55 分;而以第 12 題「若學校指派我擔任授課班級學生的 輔導教師,我會基於雙重關係而盡量避免」為最低,平均為 3.24 分,表示國小 輔導教師對於受輔學生之權益和福祉最為重視;而雙重關係在現行學校輔導中,

仍是輔導教師容易遇到的倫理困境。

二、不同背景變項之國小輔導教師對專業倫理行為之差異情形

(一)大部分之背景變項,在國小輔導教師整體專業倫理行為及各層面上,並無 顯著差異

由研究調查發現,不同性別、年齡、專業背景、倫理訓練、學校規模的國小 輔導教師在專業倫理行為整體及各層面上,並無顯著差異。顯見,上述之因素並 不會影響國小輔導教師專業倫理行為的表現。

(二)國小輔導教師之「對輔導倫理了解程度」,在整體專業倫理行為及各層面 多達到顯著差異;而「輔導教師年資」在少部分倫理行為上達到顯著差異;

「學校所在位置」則在部分專業倫理行為達到顯著差異

由研究調查發現,對輔導倫理「非常了解」的國小輔導教師在整體倫理行 為及「對當事人之責任」、「輔導教師本身之專業責任」層面上,其表現程度高於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其他了解程度之輔導教師,在「對監護人之責任」層面上,則是高於「小部分了 解」之輔導教師。對輔導倫理「大部分了解」之國小輔導教在「對法律之責任」

上,則是高於「小部分了解」的國小輔導教師。顯見,對輔導倫理越了解的輔導 教師,其專業倫理行為之表現高於越不了解的輔導教師。

而輔導年資在 5 年以上之國小輔導教師,在倫理行為「對法律之責任」上,

表現顯著高於輔導年資為 3 至 5 年者。學校置位於「北部地區」的國小輔導教師 在倫理行為「輔導教師本身之專業責任」層面上,表現程度則高於「南部地區」

之輔導教師,且在「對監護人之責任」層面,表現程度也高於「中部地區」之輔 導教師。可知,北部地區之國小輔導教師在部分專業倫理行為的表現上,高於中 部、南部的輔導教師。

三、輔導教師之人格特質與專業倫理行為之相關情形

(一)國小輔導教師人格特質與專業倫理行為各層面均達顯著正相關

國小輔導教師五大人格特質與專業倫理行為各層面之關聯性上,除「開放 經驗性」與「對法律之責任」、「整體人格特質」與「對第三方之責任」沒有達顯 著相關外,其餘均達低度正相關。顯示輔導教師五大人格各層面與專業倫理行為 各層面間大致上具有顯著相關,即五大人格特質表現越高之輔導教師,其專業倫 理行為表現越高。

(二)國小輔導教師人格特質與整體專業倫理行為具有低度正相關

國小輔導教師五大人格特質與整體專業倫理行為,均達低度正相關,其中 以「外向性」之關聯程度為最高。

四、學校組織氣氛與專業倫理行為之差異情形與相關情形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一)知覺學校組織氣氛為「開放型」之國小輔導教師,在整體倫理行為及部分 層面上,表現程度高於「封閉型」及「疏離型」之輔導教師

由研究調查發現,學校組織氣氛類型在輔導教師專業倫理之行為表現上具有 顯著差異。歸納而言,知覺學校組織氣氛為「開放型」的國小輔導教師,在「對 當事人之責任」層面及整體倫理行為上,表現程度皆高於「封閉型」「疏離型」

之教師;在「對第三方之責任」層面上,則高於「疏離型」之教師。因此,知覺 學校組織氣氛為「開放型」之輔導教師,相較於「疏離型」之輔導教師,在整體 倫理行為、「對當事人之責任」、「對第三方之責任」上,有較高的表現程度。

(二)學校組織氣氛中的「教師同僚行為」、「教師親密行為」與專業倫理行為各 層面有顯著正相關,而以「教師親密行為」的相關程度較高。「校長支持 行為」與整體及部分倫理行為層面有顯著正相關

由研究調查發現,學校組織氣氛中的「教師同僚行為」、「教師親密行為」與 專業倫理行為各層面均有低度正相關,其中,又以「教師親密行為」之相關程度 為最高,顯示,學校中的教師彼此間越親密合作,輔導教師專業倫理之表現程度 會越高。而「校長支持行為」與整體倫理行為及「對當事人之責任」、「輔導教師 本身之專業責任」、「對監護人之責任」則有低度正相關,是校長行為中最具關聯 性的層面。

五、背景變項、輔導教師人格特質與學校組織氣氛對專業倫理行為之預測作用

(一)「對輔導倫理了解程度」對輔導教師專業倫理行為具有普遍之預測力;「輔 導教師年資」及「學校所在位置」在部分倫理行為上具有少部分預測力 由研究調查發現,背景變項中的「對輔導倫理了解程度」,雖然預測效力不 高,但在輔導教師之專業倫理行為整體及各層面上均有顯著預測力。顯示國小輔 導教師對輔導倫理了解越多,對專業倫理行為之表現,越具有積極正向的影響。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而「輔導教師年資」在「對監護人之責任」、「對法律之責任」及整體倫理 行為上具有少部分預測效力;「學校所在位置」則在「對監護人之責任」上具有 少部分預測效力,其餘則無。

(二)輔導教師人格特質中的「外向性」、「謹慎負責性」,及學校組織氣氛中的 「教師親密行為」對輔導教師專業倫理行為最具有預測力

由研究調查發現,輔導教師人格特質中的「外向性」除在「對當事人之責 任」層面中沒有預測效力外,其餘均有不錯之預測效力。而「謹慎負責性」在整 體倫理行為及「對當事人之責任」、「對監護人之責任」層面上具有預測效力,顯 示輔導教師人格中的外向及謹慎特質表現越明顯,對其專業倫理行為越具有積極 正向的影響。

而在學校組織氣氛各層面中,「教師親密行為」,除在「對第三方之責任」、

「對監護人之責任」層面中沒有預測效力外,其餘均有預測效力。而「教師同僚 行為」則只對「對第三章之責任」具有預測效力,相較於其他之倫理行為,「校 長支持行為」及「校長指示行為」在「對監護人之責任」上出現預測效力,可知,

當專業倫理之處遇對象牽涉到監護人(家長)時,校長的作為的確會影響輔導教 師的倫理表現程度。由此結果顯示,學校教師彼此間越親密合作,對於促進大部 分專業倫理表現,越具有積極正向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