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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捨棄國際貨幣基金會援助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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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各國捨棄國際貨幣基金會援助的理由

各國發生國際收支帳危機後,原本身為提供短期資金抒困的國際貨幣基金卻 無法立即提供援助,即使援助也不一定能順利解決危機,因此本論文不僅探討為 何東亞各國捨棄 IMF 的協助,IMF 在金融危機發生後的援助有何缺點,進而討 論區域金融穩定機制的設立是有其必要性。

IMF 設立最主要目的是為提供短期資金給發生金融危機的國家,並且協助該 國渡過收支赤字的危機(王德祥 2002, 9-11; 張光平 1999; 陳進安 1999; 黃仁 德、林進煌 2007, 342-327),但是 IMF 提出的制約條件不僅不能因地制宜,完 全忽略了東亞國家的社會、文化和政治背景,甚至用嚴苛的條件讓各國換取資金 注入,讓各國為了資金不得不屈服在 IMF 的制約條件之下。

IMF 援助東亞的制約條件對於這些國家而言太過嚴苛、制訂的標準太高,

因此受到學者的抨擊,IMF 的制約條件往往造成了各國經濟的更加衰退,不僅投 資和消費大量萎縮,公共支出的削減和加稅都導致公共投資大量降低以及國民負 擔增加,使得該國的經濟更加惡化(黃仁德、林進煌 2007, 328-332)。

不僅如此, IMF 並沒有提供防範機制,IMF 就在短時間之內對援助國的金 融機構重整採取激烈的措施,導致人民對於金融機構和市場的不安與恐慌形成銀 行擠兌,再加上這些國家沒有正式的存款保險制度,使得原本就不穩定和脆弱的 金融體系更加危急,原本 IMF 重整的好意,在東亞國家的眼裡卻成了破壞金融 的武器。以下將分析 IMF 的緊縮政策帶給被援助國的影響。

IMF 採取的高利率政策不僅會重創股市,高利率也會使得企業的貸款負擔 更為加重,使得投資減少,最後導致呆帳的問題加重,更讓企業陷入債務危機和 營運危機,甚至面臨倒閉或破產(王瑤瑛 1999, 88; 陳進安 1999, 18)。使得 IMF 本想改善一國的經濟和金融的美意,卻導致經濟情況無法振興,讓一國無法渡過 金融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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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IMF 的制約條件要求被援助國控制通貨膨脹時,該國就必須減少貨幣供 給量,才能讓該國幣值升值,但是該國已經處於經濟不穩定的狀態,再加上有投 機客的攻擊,外匯儲備無力讓該國幣值升值,讓該國的經濟處於更岌岌可危的狀 況。

以印尼為例,1998 年月初,印尼政府為了得到 IMF 後續的援助款項,依照 IMF 的制約條件,降低了對能源相關產品的補助以降低財政赤字,並且將燃料、

電力等公共及交通費率大幅調漲,但是年初開始食品價格因為匯率貶值和農產品 的產量減少而急速上升,導致民眾抱怨、社會動盪,最後使得總統下台(陳進安 1999, 18-19)。

除此之外,IMF 要求各國的政府提高稅收、減少支出,以避免預算赤字擴 大,但是在該國發生金融危機的時刻,人民和投資者的信心已經不足,而且通貨 膨脹的問題也無法馬上解決,政府依照 IMF 的要求提高稅收無疑是增加人民的 痛苦。而 IMF 要求政府減少支出,使得政府無法用公共政策刺激經濟,也無法 用公共建設來解決失業問題,導致該國的經濟問題無法獲得改善、失業率上升(見 表 3-3),反而造成惡性循環。

再加上泰國和印尼等國並沒有正式的中央存款保險制度,當 IMF 要求這些 國家關閉不良的金融機構時,民眾就會擔心民營的銀行會倒閉,因此發生擠兌的 情況,使得更多的銀行發生問題,面臨倒閉的危機(陳進安 1999, 19)。儘管 IMF 已經要求各國加強金融監督機制的設立,但是機制設立仍需要時間運作和試驗,

IMF 卻在此時要求各國資本可以自由移動和解除經濟和金融的管制(鍾世靜 1999, 81-82)。

解除經濟和金融的管制主要目的是吸引外國投資者對這些國家進行投資以 刺激經濟和金融發展,但是迅速的自由化卻不一定適用於東亞國家。再加上也有 學者認為這些舉動只是為了方便西方資金能夠大舉進入東亞國家,開放投資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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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雖然沒有辦法證實外資影響了制約條件的形成,但是西方、日本資本家和國 際機構等的確入駐的東亞國家(王瑤瑛 1999, 86)。

綜合上述,IMF 的制約條件對各國沒有明顯的幫助,儘管 IMF 是希望各國 改善經濟和金融環境,但卻因為沒有因地制宜的提出適當的條件,例如:印尼政 府的領導者蘇哈托的家族和財團結合過深;南韓並非政府的借貸出了問題,而是 財閥過度的向外借貸(王瑤瑛 1999, 85-86; 黃仁德、林進煌 2007, 156-157),但 是 IMF 卻是開出千篇一律的改革方案,再加上這些改革方案都是嚴厲的要求各 國達到 IMF 開出來的「藥單」,以此換取資金注入被援助國。

東亞各國為了資金因此忍痛盡力去達成 IMF 的嚴苛要求,雖然得到了資金 的注入,卻也付出很大的代價,包含因為財團缺乏資金借貸進而倒閉導致失業率 的上升(見表 3-3),或是引發了政治動盪(王瑤瑛 1999, 85-86; 黃仁德、林進 煌 2007, 156-157),被援助的各國開始萌生在未來要捨棄 IMF 的援助,反而想 要用區域的力量去解決金融危機之後發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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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3、東亞各國 1997-1999 年失業率

1997 年 1998 年 1999 年

台灣 2.7 2.7 2.9(6 月)

日本 3.4 4.1 4.6(5 月)

南韓 2.6 6.8 6.2(6 月)

香港 2.2 4.7 6.1(4-6 月)

中國 3.1 3.1 -

菲律賓 8.7 10.1 11.8(4 月)

泰國 3.5 4.8 -

馬來西亞 2.6 3.9 3.2(3 月)

新加坡 2.4 3.2 3.9(1-3 月)

印尼 4.7 17.1 - 資料來源:胡仲英、謝中琮(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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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東亞金融穩定機制的倡議與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