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各國校長專業標準之研究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者的角色。雖然校長身負以上重責大任,但在態度上又必須是服務者,並且在道德上 維持高標準。校長要如何在眾多的角色期盼中扮演恰當,找出核心且最重要的角色,

建構專業標準以維持校長的專業發展及角色工作需求,實有其價值。綜整國內外學者 對校長角色的分析,參考國內對教學領導及教師專業社群及教師評鑑的重視等趨勢,

本研究針對國中小校長角色之歸納如下:1.組織願景推動者。2.學校行政管理者。3.

專業社群領導者。4.公共關係營造者。5.學校效能評鑑者。6.言行道德模範者。

而目前校長的角色已逐漸被要求具備教學領導的能力,並由行政領導角色趨向教 學的領頭羊;而教學領導的目的在於改善學生的學習表現,其具體的內容可化約為 1.

發展教學任務與目標 2.確保課程品質 3.確保教學品質.4 促進教師專業成長 5.增進學生 學習氣氛 6.發展支持之工作環境。此外,教學領導的落實與成功,則與協作領導及學 習領導密不可分;藉由分享權力、重視溝通及讓成員參與決定過程中相互學習的協作 式領導,以及以學習為核心、全校成員承諾於真實教與學並塑造利於教學的環境的學 習領導,方能達成教學領導的目的。

第二節 各國校長專業標準之研究

校長專業標準能表現社會大眾及學界對校長的期待,也能讓校長對自己的使命有 所瞭解,此外,它也是校長培育課程規劃的依據,以及校長評鑑及校長專業發展的重 要參考;相關研究也都指出,校長表現標準有其重要性。吳百祿(2007)曾探討美國 肯塔基州、田納西州、維吉尼亞州和西維吉尼亞州的校長專業發展政策和內容,其亦 提出我國應成立類似美國的「跨州學校領導者證照聯合會」(ISLLC)組織已建構校長 專業標準之建議。

張德銳(2003)提出校長專業是一個連續性和擴展的歷程,因此建構校長專業發 展標準之功能他認為有 1.確保校長辦學品質及其專業知能的機制。2.因應教育改革及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教育生態環境的變遷。3.提供校長自省的參照點以提升自我,並樹立專業的形象;4.

帶動教師專業成長,引領學校成為學習型之組織。5.提供相關單位在校長培育、遴選 及證照制度時之參考。

李江樺、劉振疆(2007)進行美國、英國、紐西蘭三個國家的校長專業標準比較 研究,發現美國希望建立一套可以全國廣泛實行的校長專業標準,而英國則是以學習 為中心,重視發揮領導作用以及體現專業水準,紐西蘭制定校長標準的原因則是要明 確規範校長應具備的知識、技能與態度,顯見各國因應國情與社會現況之不同,對校 長角色亦有不同的看法與標準。

張志明(2011)曾整理美國、英國與澳洲昆士蘭之校長專業標準,他指出這三者 發展初期都是針對時代潮流趨勢的變遷,學校教育要如何因應,再勾勒學校校長在各 個構面的角色及其作為。專業標準是價值的展現,代表主流的意識形態,但標準的實 施,和一般教育政策依樣,都需考慮到其所面臨的實境脈絡。

國際標準組織(Th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以下簡稱 ISO)

將不同的品質保證模式進行標準化,建立各國所認同的品質標準。並於 1987 年制訂眾 所皆知的 ISO9000 系列標準。ISO 的精神是:將你要做的事寫下來,按你寫的方法來 做,任何流程都要以條文規範、制度化、標準化,大家遵循的準則相同,不會因人而 異,大家按規定的流程操作,並由國際認定的機構來認證(林志成,張淑玲;2011)。

然而標準的制定,原就反映出制定者的意識型態,因此有其優缺點存在(Parkay &

Hass, 2000),學界對教育標準的訂定也有正反兩面的不同意見(Lawton, 2005)。然而 究竟適不適合擬定國家層級的教育標準,卻往往不只是教育專業上單方面的考量,更 為政治、社會、經濟等因素所左右。國家為了提升競爭力,制定各種國家標準做為學 校改進辦學的依據,以提高學生的學習效果,甚而提升國家的人力素質(Ball, 1990;

Gronn, 2003; Lawton, 2005; Whitty, Power, & Halpin, 1998)。質言之,標準的制定及提 升是現今國際潮流(蔡宗河,2009,Graham & Neu, 2004),最近國內部分學者如鄭崇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趁(2007),所積極推動的校長專業證照,基本上也是這種想法的落實。我國是否能發 展出合宜的國中小校長專業表現標準,能引導校長的角色表現,又能在現今制度下將 校長帶向專業發展,進一步提升教師及學生的表現,是值得吾人關切的。而訂定校長 專業標準的宗旨,在於使學生的受教權獲得保障,並使校長能在教學與行政上均為領 導者,促使教師專業發展,並符合教育當局及社會大眾的期待,使學生能獲益。但學 者亦提出,標準往往被批評不夠客觀,它代表專家、政策決定者等人的看法,留有許 多主觀的空間。因此不同的團體會訂出不同的專業標準。

以下先就校長專業表現標準較為成熟的英、美、澳大利亞及紐西蘭等國家及剛訂 定校長專業標準之中國大陸之制度作一介紹,並探討其異同。

壹、美國的校長專業標準之研發過程及內涵

在 1994 年,美國的州教育官員聯合會(Council of Chief State School Officers, CCSSO ) 與 國 家 教 育 行 政 政 策 委 員 會 ( National Policy Board for 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 NPBEA)共同合作,倡議了發展校長專業標準的運動。在當時有十個 教育領導的專業機構組成國家教育行政政策委員會,而發展校長專業的標準是他們的 共同目標。這些教育機構認為校長的表現,應建立一個共同的標準,以建立起領導的 專業。因此在 1994 年一月,來自 37 個州的州政府及證照機構的 81 位代表,與 10 個 全國性的專業機構於維吉尼亞召開了一個全國性的論壇(林文律,2000)。

以上這些會員機構都一致同意:訂定領導準則有必要。他們找出理想校長或校長 證照標準的關鍵性特徵,並發展出一個初步的計畫,以透過後續召開的會議,來擬定 校長證照標準的草案。有一些目標也擬訂出來,包含改進學生表現、改革及改造教育、

加強專業,校長的表現提出績效責任。由教育領導社群共同檢驗學校領導者標準,以 做為學校改進的依據,時機已經成熟了。1996 年,新的標準被採用時,已有 24 州成 為聯合會的會員。這個標準的方案其原始目的便在提供一個途徑,以強化標準及程序,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來做為校長的培育與證照的標準與程序。這是美國各州第一次有法律上的權力與責任 去核發學校領導者證照,並且各州共同努力創造出一個學校行政人員專用的共同標 準。這樣的合作對於學校領導者專案的成功有著關鍵性的作用。各州有了共同的價值 觀與功能之後,在訂定各州的政策時仍然享有自主權,這些會員都有共同的期望,希 望這些證照標準從培育到實務都有連續性,這樣才能降低沒有效能的實務工作者對學 生所造成的傷害(林文律,2000)。

各州所組成之學校領導者證照聯合會聯合會(Interstate School Leaders Licensure Consortium, ISLLC)簡稱證聯會,證聯會首先於 1996 年公布六大領導者標準,每一標 準之下,均再分成知識(knowledge)、心向(dispositions)及表現(performance)三 大部分,每一部份之下均包括每一領導者所需具備的時值內涵(林文律,2002)。其相 關指標數如表 2-1。

表 2-1 美國「證聯會」六大準則三大內涵之指標數一覽表 知 識 心 向 表 現

準則一指標數 6 7 15

準則二指標數 11 8 19

準則三指標數 8 7 23

準則四指標數 5 8 16

準則五指標數 5 8 16

準則六指標數 8 5 6

指標數總計 43 43 95

資料來源:引自林文律(2000:80)。

美國證聯會 2005 年修訂上述準則,希望能更聚焦在教與學,以及每個學生的成 功,並強調可以影響學校的作為。因此《證聯會 2008 標準》(ISLLC 2008)便產生了。

新的標準是以表現為本(performance- based),並將其功能化為六項標準下的三十二個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功能,簡化了 1996 年的版本。並且在《證聯會 2008 標準》更為強調研究的基礎,加 入教育學者專家的的參予來確認學術的基礎(Ronald&Robert, 2009)。

有關 ISLLC(Interstate School Leaders Licensure Consortium Standards for School Leaders)所制定的六個標準如下(Council of Chief State School Officers, 2008):

標準一: 教育領導者促進所有利害關係人所共享及支持的學習願景之發展、傳 遞、應用及管理,進而促進每個學生的成功。

功 能: A. 協力合作發展及執行共享的願景與任務。

B. 蒐集與使用資料來確認目標、評估組織效能,及提升組織學習。

C. 創造與執行計畫以獲致成功。

D. 促進持續的改進。

E. 監控及評估進展,以及修改計畫。

標準二: 教育領導者透過倡導、培養、維持與學生學習及教師專業成長有關的學 校文化與教學方案,促進每個學生的成功。

功 能: A. 培養與維持一個合作、信任、學習及懷抱高度期望的文化。

B. 創造一個全面性、嚴謹且連貫的課程方案。

C. 為學生創造一個個人化,可提升學習動機的環境。

D. 視導教學。

E. 發展評量與績效的系統以監控學生的發展。

F. 發展教師的教學與領導能力。

G. 將用於高品質教學的時間極大化。

H. 促進使用可支持教與學,最有效、最適當的科技。

I. 監控與評鑑教學方案的影響。

標準三: 教育領導者透過確保安全、有效率、有效能的學習環境在組織、運作與 資源上的管理,促進每個學生的成功。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功 能:A. 監控及評鑑管理與運作的系統

B. 取得、分配、調整,以及有效地使用人力、財務與科技資源。

C. 促進以及保護學生與教職員的福利及安全。

D .發展分散式領導(distributed leadership)的能力。

E. 確保教師與組織的時間被聚焦於支持高品質的教學與學習。

標準四: 教育領導者透過與教職員及社區成員的合作,回應不同的社區利益、需

標準四: 教育領導者透過與教職員及社區成員的合作,回應不同的社區利益、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