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國民中學校園內融合教育政策之相關規定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國民中學校園內融合教育政策之相關規定

本研究透過深入訪談瞭解國民中學校園內辦理融合教育政策之相關規定,發 現各類型學校在辦理融合教育政策時,辦理方式大致相同,然各校因校際狀況不 同而有差別考量,在政策執行上之彈性及作法則不盡相同。以下分就法令已規範 之明規則以及各校發展出之潛規則,探討各校辦理融合教育之情形。

壹、 依法令規範產生之明規則

各校在執行融合教育政策之明確規則,主要來自於法令上之相關規定,直接 援引而來,以下分就《○○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作業辦法》、《○○

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資源班實施要點》、特殊教育長期追蹤資料庫中之 規定,說明各校依法令規範產生之明規則:

一、 特殊學生安置規定

在特殊學生安置普通班方面,本研究所訪問之四所國民中學皆依據《○○市 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作業辦法》對特殊生進行安置作業,安置除 特殊學生生理需求需特定教室便於行動或依家長特殊要求配合外,原則上以隨機 方式決定安置班級:

普通班中的特殊學生,現在的管道是公平、公正、公開的方式,我們這些學生就等 於是 S 形的去排,就是跟著 S 形去排的,排完之後有些特殊需求的,譬如說雙胞 胎家長要求要在一起,我們原本也不希望他們在一起,因為我們會希望每一個班有 一位特殊生就好了。(訪 A1-1)

這些學生進入國中的時候,教育局那邊會分配你是要進特教班還是普通班,經過一 些評估,但最後是否要進入特教班或普通班,是尊重家長的意見。國小的老師和教 育局對這個孩子的評估,提供這個孩子是在資源班或是普通班,會請家長簽同意書,

少數的家長會不同意這些安排,那就還是以家長的意願為主。(訪 A2-1)

綜上所述,特殊學生原則上會依據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作業辦法以隨機方 式被安置於普通班內,然後或由於特殊學生生理需求而安排至特定教室以便於行 動,或由於家長對特殊學生安置有要求,而作進一步之調整。

二、 設置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依據《特殊教育法》第 45 條之規定,各校必須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處理校內特殊學生學習輔導事宜。因此,各校校內規則中即依照《○○市高級中 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由校長兼任主任委員,其餘委員則由校 長就各處室主任、普通班教師代表、特殊教育教師代表、特殊教育學生家長代表 等遴聘之。特殊教育委員會之任務為:

(一)建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及教師支援體系。

(二)協助特殊教育學生調整與適應教育環境。

(三)協助○○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辦理特殊教育學生鑑定、

安置及轉介相關工作。

(四)審議各類特殊教育班計畫、個別化教育計畫、個別輔導計畫、特殊教 育方案等相關事項。

(五)審議特殊教育學生申請相關經費、輔具、專業團隊服務及相關支持服 務等事項。

(六)審議年度校內特殊教育相關工作之推動計畫。

(七)審議特殊教育學生之課程、評量(含考試服務)之調整方案,並協調 各單位提供必要之行政支援。

(八)處理特殊教育學生危機事故及問題行為。

- 63 -

(九)處理特殊教育學生轉銜相關事項。

(十)審議校園無障礙環境設施之規劃。

(十一) 評估年度校內辦理特殊教育工作之成效。

(十二) 其他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而根據《○○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資源班實施要點》之規範,凡設 有資源班之學校,其特殊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特推會),應依據○○市特殊教育 相關規定,擬定校內篩選轉介程序及教育安置標準、學習困難學生補救教學措施、

成績評量方式與標準、教學設施設備及經費使用等規範。

綜上所述,特推會為學校最高特殊教育單位,各普通班導師皆有可能經由校 長遴聘進入特推會中審議、處理與特殊學生相關事項。

三、 需填報各項書面資料

為了掌握我國特殊教育的實施和發展全貌,以及使特殊教育學生在各教育階 段的轉換中能夠得到妥善的安置與照顧,因此各校依歸必須填報各項書面資料。

特教組長需填報教育部的特殊教育通報網,其中藉由建立 E 化的鑑定評估、確 認個案通報、跨教育階段轉銜填報、多元適性支持服務以及掌握學生動態滿足個 別特教需求之特殊教育資料庫,以作為特殊教育的決策參考。

此外,用以全面檢視國內特殊教育的實施與而正在建製的特殊教育長期追蹤 資料庫,則需要普通班導師填報。因此,各校對需填報之各項書面資料要求普通 班導師依法進行填報。

貳、 各校之潛規則

除了依據法令中各項明文規範形成校內執行融合教育政策之規則外,各校在 辦理融合教育政策時會依據其校園情境脈絡,發展出不同之潛規則,在執行層面 上作調整:

一、 和諧

各校為使執行融合教育政策更加順利,減少事端,因此發展出以和諧為貴之 潛規則,茲分述如下:

(一) 特殊學生安置著重資源班排課需求

部分學校會將特殊學生在資源班排課之需求作為特殊學生安置的考量,諸如:

障礙類別相同、程度相當之特殊生安置於同一個班級中,以利資源班教學時較為 方面:

我們特教組長會先跟註冊組說這些孩子是什麼障礙類別,那我們原則上是希望一個 班一個,為了普通班比較好教學。但是我們也有排資源班課程的需求,譬如說智障 的孩子兩個放在一起會比較好帶,而且會把程度差不多的放在一起,可是因為還沒 轉過來其實我們都不知道……我們給註冊組的建議是這樣抽離到資源班的時候會 比較好上課,因為學校不會為資源班的老師特別編課表,所以就只能想辦法配合原 班的課表。(訪 A1-1)

由以上論述可以得知,特教組在與教務處註冊組協調的過程中,雖然依法 應將特殊學生隨機安排至普通班內,然而由於教學成效之考量,仍會選擇相同類 別或是程度相似的特殊學生安置於同一普通班內,以利普通班教學及資源班排課 作業的進行。

(二) 以人脈關係尋求適任導師人選

特教組長等行政人員基於導師在執行融合教育政策時能夠順利,首先會徵詢 教師帶領融合教育班級的意願。特教組長在徵詢意願的同時,也會利用自己的人 脈關係,拜託認為合適的人選接任導師:

就是學校跟你明說,可以先拜託的、自願的都處理過之後,就是用抽籤的。剩下就 是籤運的問題了。(訪 T4-1)

這些特殊生可以依照導師的特質,譬如說這個導師帶過他比較瞭解,就可以先選擇 這個障礙類別的學生。(訪 A2-1)

至於是認輔特殊生比較多或是由抽籤比較多,通常是看當年度特殊生的障礙類別和

- 65 -

老師的專長而定。因為老師自己會去判斷我能否帶領這個學生,那如果剛好是老師 有經歷過的,就會看狀況而定。大家都會有默契,如果這個特殊生的障礙類別是比 較熟悉的,就會自願優先去認輔他。(訪 A3-1)

像我之前待的那所學校,我們班就有一個中度自閉症,他們那時候有讓我挑,就想 說我有帶過這種自閉症的,就再帶一次阿。(訪 T4-2)

由上述論述可以得知,行政人員執行融合教育政策之策略,主要是依賴自己 的人脈關係,請託適合的教師作為導師,由於有之前帶班經驗以及瞭解,因此多 數的行政人員會從過往經驗著手,首先請託適任教師擔任融合教育班級導師。

(三)以抽籤、輪流等公平機制遴選融合教育班級導師

若在徵詢教師意見,並利用人脈關係尋求適合導師人選未果時,為使每位即 將接任導師之教師有公平帶領特殊學生的機會,並且減少因不公平對待而出現爭 議時,所有受訪學校行政人員皆使用抽籤方式遴選導師:

在遴選導師的部分,一開始我們都會先詢問老師要不要自願,但是通常都不太會有,

我們會先以自願的為主,可是都沒有人自願。這種幾乎都不會有自願的,我跟你講 如果你帶過那種情障的,你就不會想要再帶一次,如果是帶到智障的就還好,但是 情障就是問題很多(訪 A1-1)

我們的部分我覺得其實這幾年下來我都自願耶,我不知道為什麼到今年國一這一屆 就不是自願了。我們這兩屆在抽導師的時候,就可以自願,每年我們導師群超讚的,

大家都會舉手,所以我們都是自願要來的(訪 T1-1)

普通班的老師究竟是誰要帶特殊生,基本上是先問一年級的導師有沒有人自願,如 果沒有就是抽籤。通常我們在事前就會先去跟這些老師溝通,說我們有這些特殊生,

可以先想想看有沒有興趣或是有辦法可以 handle 這個學生,這是初步的。然後在 開會的時候我們會再講一次這些孩子的狀況。大部分的狀況還是抽籤決定比自願的

多,但是最近幾年就剛好是各班都有一個,這些導師可能也必須要選一個。(訪 A2-1)

以遴選導師的部分,那我們在遴選導師的會議上就會有抽籤,我們在特殊生的安排 上會先徵詢導師的認輔意願,我們會把特殊生先造冊,讓當年級的導師先看過,然 後就會徵詢導師認輔這些學生。在認輔完之後可能還會有一些特殊生,那我們就是

以遴選導師的部分,那我們在遴選導師的會議上就會有抽籤,我們在特殊生的安排 上會先徵詢導師的認輔意願,我們會把特殊生先造冊,讓當年級的導師先看過,然 後就會徵詢導師認輔這些學生。在認輔完之後可能還會有一些特殊生,那我們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