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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與服務學習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與服務學習

本節將針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與服務學習的關係進行敘述,首先說明十 二年國教的基本概念,第二部分敘述十二年國教的主要內容,最後說明十二年 國教的課程體系。

壹、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基本概念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三大願景為「提升中小學教育品質」、「成就每一個 孩子」、「厚植國家競爭力」,在此前提之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2013) 提出了五大理念與六大目標,以下將分別敘述之。

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理念

在九年國民教育的基礎下,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共採取五大理念:

「有教無類」、「因材施教」、「適性揚才」、「多元進路」、「優質銜接」(「十二年 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2013)。

1.「有教無類」:不分種族、性別、階級、社經地位、的區等,教育機會均等。

2.「因材施教」:面對不同的學生,透過不同的課程與分組教學方式施教。

3.「適性揚才」:透過適性輔導,引導學生了解自我及社會職場和就業的型態。

4.「多元進路」:發展學生的多元智能、性向及興趣,進而找到適合自己的進路。

5.「優質銜接」:高級中等教育要與國中教育銜接,使其正常教學及五育均衡。

二、十二年基本國民教育之目標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六大目標為「培養現代公民素養」、「引導多元適性 發展」、「確保學生學力品質」、「舒緩過度升學壓力」、「均衡城鄉教育差距」、「追 求社會公平正義」。為達成此六大目標,教育應設法提升國民基本知能與基本能 力,落實性向探索與生涯輔導,引導學生多元適性升學或就業,希望能藉以舒 緩升學壓力,引導國中學生正常教學與五育均衡發展並強化國中學生學習成就 評量機制,以確保國中學生基本素質,藉以厚植國家經濟競爭力,另為實現社 會公平與正義,應促進教育機會均等,可藉由充實高級中等學校資源,以均衡 區域與城鄉教育發展,培養現代公民素養,

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理念、目標與服務學習特質之比較

根據十二年國教的理念、目標與服務學習的特質中可得知兩者之間具有相 似的特質。在高雄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服務學習」採計 須知(2013)中指出「服務學習應以發展學生多元能力,透過實際參與服務經驗,

增進其公民素養,培養社會責任感為目的」。而服務學習則強調「協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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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惠」、「多元差異」、「以學習為基礎」、「以社會正義為焦點」(黃玉,2000),

兩者之間具有相輔相成的共同點。

(一)協同合作

在過去傳統的教育模式中,老師是權威性的角色,但在現行十二年國教的 推行下,學生的特質與興趣是重要的,需要重視學生的個人發展,面對不同學 生特質設計不同的教材,老師與學生間不再是上對下的權威關係,而是透過互 相了解,來找尋一個最適合彼此的學習模式,這與服務學習中強調雙方的需求 都很重要是一致的,需要彼此協同合作、資源共享,才能讓彼此的能力都有所 成長。

(二)互惠

在十二年國教中,學生的角色是重要的,教師必須要了解學生的需求才能 達到因材施教、適性揚才,十分重視教師與學生間的交流,在這樣的合作基礎 下,老師與學生之間彼此既是教導者,也是學習者,雖然過去教師的地位較高,

學生則相對弱勢,但在此制度的施行下,透過互惠原則互相教導與學習,彼此 教學相長。

(三)多元差異

從現行推動的十二年國教理念、目標均在強調學生多元的發展,希望能發 展學生的多元智能、性向及興趣,不必因為過去傳統的升學主義,認為明星高 中才是就學目標,鼓勵學生因為找尋自己的興趣與目標,進而找到適合自己的 進路,以便繼續升學和順利就業,而在服務學習中強調多元差異,鼓勵學生在 不同的服務方式中與不同的服務對象接觸,從而找到適合自己的服務模式,在 這樣的過程中,學生也會更加了解自己,服務學習是一個屬於自我探索的過程。

由此可知,服務學習是一個促進學生多元發展的過程,與十二年國教的理念目 標不謀而合。

(四)以學習為基礎

十二年國教的理念目標強調教育機會均等,面對不同的學生性質,應設計 不同類型的課程與教材,為保障學生的受教權,十二年國教希望能夠均衡城鄉 間的教育差距,以確保學生的學力品質,而服務學習則強調以學習為基礎,由 此可見,在十二年國教與服務學習中均強調學生的學習是重要的,要讓學生在 過程中有所收穫與成長,因此如何引導學生學習便是重要的,在一般課程中,

依據學生特質,選擇合宜的教材,讓學生的擁有較好的學習成效,而在服務學 習之中,教師需引導學生反思,讓學生能從服務歷程中獲得體認與思考,因此 無論是十二年國教或是服務學習均強調學生學習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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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社會正義焦點

十二年國教設立的目標在於能夠制定一個公平的機制,使學生的受教權均 等,而高雄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服務學習」採計須知(2013) 中要求各校應依據此採計須知制定服務學習計畫,亦是為了讓服務學習計畫的 推行能有一個公平的機制,由此可見得公平正義是教育的基礎,而教育本身的 目的在於培養學生成為一個對於社會有所貢獻的人,無論是十二年國教或是服 務學習最後均希望能將學生培養成一個具有社會責任及公民素養的人,服務學 習可以讓學生從服務的過程中,察覺社會議題,進而引發參與社會的動機,藉 以實現社會正義,因此服務學習與十二年國教間是一個相輔相成的過程。

由上述論點可得知十二年國教的理念、目標均可藉由服務學習的推行來完 成,十二年國教的「有教無類」、「因材施教」、「適性揚才」、「多元進路」、「優質 銜接」可以透過服務學習過程中的協同合作、互惠的方式來進行,在以學習為 基礎的前提下,培養學生成為一個以社會正義為焦點的公民。

貳、各縣市服務學習超額比序採計現況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具體推動的內容包含「規劃入學方式」、「劃分免試入學 區」、「實施高中職免學費」、「推動高中職優質化及均質化」、「落實國中教學正 常化」、「適性輔導與品質提升」等。在規劃入學中,自103學年度起將現行多元 入學方式整合為「免試入學」及「特色招生」兩管道,七成五的學生可藉由免試 入學繼續升學,其餘少部分學生透過甄選入學或考試分發,進入獲准辦理特色 招生的高中、高職或五專就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2013)。而「服 務學習」則納入「免試入學」中的「超額比序」項目。

歸納各縣市政府超額比序採計服務學習的情形得知全國 15 個免試就學區 (見表 2-2-1)中共有 9 個免試就學區將服務學習相關的內容納入超額比序採計 項目之中(見表 2-2-2)。基北區、桃園區、竹苗區、中投區、嘉義區、彰化區、

台南區、高雄區皆明確將服務學習納入採計項目,並訂出服務時數與計分內容 相關規定。澎湖區的採計名稱為「志工服務」,而不稱為「服務學習」,但「志工 服務」包含在比序項目中的「其他」項目中,僅在總積分採計,個別項目中不納 入比序順序。由表 2-2-2 可得知在桃園區、中投區、彰化區雖將服務學習項目 納入超額比序採計項目,但服務學習並非為獨立的比序項目之一,桃園區的服 務學習是指多元學習表現中的「服務表現項目」,其中包含了服務學習與幹部,

而中投區的服務學習則是指多元學習表現中的「德行表現」,「德行表現」中包 含了服務學習與社團。彰化區的服務學習項目則包含了服務學習與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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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2-1 高中高職免試就學區劃分範圍

單一縣市

臺南區(臺南市)、高雄區(高雄市)、彰化區(彰化縣)、雲林區(雲 林縣)、屏東區(屏東縣)、臺東區(臺東縣)、花蓮區(花蓮縣)、宜 蘭區(宜蘭縣)、澎湖區(澎湖縣)、金門區(金門縣)

跨縣市

基北區(新北市、台北市、基隆市)、桃園區(桃園縣、連江縣)、竹 苗區(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中投區(臺中市、南投縣)、嘉義 區(嘉義縣、嘉義市)

資料來源:高中高職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訂定及報備查原則,2012 屏東區、宜蘭區、雲林區、花蓮區、臺東區、金門區等 6 個免試就學區則 不採計服務學習。屏東區的多元學習表現內含品德表現、體適能、服務表現、競 賽表現,其中服務學習表現是指特殊服務表現服務學習表現是則指班級內有特 殊服務表現的學生,經考核表現優良者。宜蘭區的服務表現是指班級幹部、社 團幹部或志工任滿 1 學期,經考核表現優良者。雲林區雖不採計服務學習,但 在多元學習表現內中有品德服務項目,品德服務包含出缺席紀錄、獎勵紀錄、

無記過紀錄,並無服務學習。花蓮區不採計服務學習,也無服務相關概念的採 計項目。臺東區亦不採計服務學習,但在多元學習表現有均衡學習、品德表現、

服務表現等項目,其中服務表現係指班級或社團幹部表現優良者。金門區亦不 採計服務學習。但在校表現採計項目中內含畢業資格、均衡學習、品德表現、體 適能、服務表現、競賽績優表現。服務表現是代表班級或學生幹部經考核表現 優良者。

從桃園區、中投區、彰化區、屏東區、宜蘭區可得知對於這五個免試就學區 而言,幹部及社團的參與可被歸類為服務學習中,但擔任幹部及社團參與的經 驗 , 並 非 完 全 符 合 服 務 學 習 的 意 涵 , 從 Sigmon(1996) 的 理 論 可 得 知 對 於

「SERVICE- LEARINRG」而言,服務與學習目標應是同等重要,而幹部及社團經 驗較缺明確的學習目標安排及系統化的反思活動,因此就桃園區、中投區、彰 化區、屏東區、宜蘭區而言,其推動服務學習的概念似乎較偏向於Sigmon 所指

「SERVICE- LEARINRG」而言,服務與學習目標應是同等重要,而幹部及社團經 驗較缺明確的學習目標安排及系統化的反思活動,因此就桃園區、中投區、彰 化區、屏東區、宜蘭區而言,其推動服務學習的概念似乎較偏向於Sigmon 所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