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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主要在探討高雄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參與者對服務學習的看法。

本章共分為四個小節做介紹:第一節介紹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提出研究目 的與問題,第三節進行名詞釋義,第四節說明研究範圍與限制。茲分別敘述如 下。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壹、研究背景

自18世紀以來,受到民族主義的影響,德法等國率先實施義務教育,希望 能培育具有國家意識的公民,而後許多國家也陸續跟進實施。由於時代的發展 與社會變遷,在20世紀認為接受教育已不再是少數優勢階層所獨享的特權,「受 教育」被視為基本人權之一,因此義務教育的實施範圍與年限逐漸延長,從原 先的初等教育,延長至中等教育,甚至是高等教育階段,辦理的理念也從培養 具有國家意識國民的單一政治角度,擴大至多元角度,強調以經濟、社會正義、

學生為本的多元角度,希望藉以培養國家發展所需的人力。而各國的教育大多 以普及、免學費、義務及強迫入學為主要內涵,各國制度會依國情與需要有所 差異(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2013)。

隨著時代發展,接受國民教育已轉變為是國民的義務,亦是國民的權利,

依據教育基本法第11條:「國民基本教育應視社會發展需要延長其年限;其實施 另以法律定之。」提供了延長國民基本教育年限的法源依據,因此我國為因應 時勢從初等教育延長至高級中等教育,在民國92年「全國教育發展會議」中將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簡稱十二年國教)納入討論議題,民國93年教育部成立「十 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工作圈」,民國96年教育部成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工作小 組」、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規劃方案》,然而,因其理念及實務仍有許多爭 議,因此該項想法始終未能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2013)。

直至民國97年教育部才開始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先導計畫」,民國99 年全國教育會議中再次將十二年國教納入討論議題,而在民國100年十二年國民 基本教育正式啟動,分階段逐步實施。在同年的《中華民國教育報告書》中,

「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與幼托整合」即為發展策略之一,於是教育部訂定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訂於民國103年8月1日起全面實施(十二年國 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2013)。而服務學習則被納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 學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參考項目之一,由各縣市自行訂定服務學習規範,

而高雄市則正式將服務學習納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超額比序項目之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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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高雄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服務學習」採計事宜訂定 了「高雄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服務學習採計須知」。

雖然十二年國教將服務學習納入超額比序項目之一,然而實際上台灣各級 學校有組織的推動服務學習,起步甚晚。台灣自 1980 年代由政府大力倡導志願 服務,2001 年公布志願服務法,明定志願服務運用機關的權責、志工的權利與 意義,及保障志工服務的措施。而在中小學,除了配合節慶零星的社區掃街活 動或才藝表演活動,直至 90 年代在「學校社區化」的觀念推動下,才逐漸有學 校有組織的推展社區服務工作。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於 1999 年頒訂「台北市國中 以上學校推展公共服務教育實施要點」,推展中學以上學校社區服務工作;而該 要點並於 2000 年 12 月修訂為「台北市各級學校推展服務學習實施要點」,將實 施的對象延伸至各及學校,也逐漸引入服務學習的理念,這時教育行政機關才 有計畫的推動服務學習方案(徐明、楊昌裕、葉祥洵,2009)。2007 年教育部函 頒大專院校服務學習方案,鼓勵各大專院校成立服務學習權責單位,藉由服務 學習,促使大專青年結合專業知識與服務,使學生與社會雙方互益,並深化學 習的內涵與價值。2010 年推動國民中小學服務學習試辦計畫,讓各國民中學辦 理的服務學習能以課程為基礎發展(劉若蘭,2011),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將 服務學習納入多元發展的超額比序項目之一,意味著服務學習在台灣成為一種 教育策略,期盼透過服務學習的推動,能促使學生投入社區、關懷人群,成為具 有社會正義的新公民。

自 1995 年至今已有 203 篇服務學習相關碩博士論文,顯示自 1990 年代起 服務學習的概念已逐漸受到關注,由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屬於新興議題,因 此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與服務學習研究資料寥寥可數,相關的碩博士論文至今 也尚未有可供參考的內容,目前僅在馮莉雅(2013)於「國中推動服務學習成效 與困境」之研究中看出服務學習在十二年國教下推動的困境,馮莉雅(2013)指 出申請國民中小學服務學習試辦計畫的學校中,有 39.3%的國中在推動服務學 習課程時,沒有與服務機構建立長期溝通互惠之機制,35.7%的國中推動服務學 習時只關注學生的服務活動,未能將教師增能列入計畫重點。17.9%的國中辦理 的服務學習類似志工服務,缺少反思慶祝之規劃。同時 17.9%的國中其教務處並 不參與服務學習,可能學校視服務學習為社團活動,而不是正式課程,在國中 推動服務學習時忽略了服務學習的社會正義、互惠、反思等特性,這可能與十 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超額比序項目中的服務學習定義不明有關,學生不知道服務 學習的特色是利用反思教學整合課程與服務,使得學校計畫內容偏向志工服務,

而非服務學習。由此可見服務學習在中學推動時面臨許多困難,而在過去相關 的服務學習碩博士論文中,也少有同時針對國中學生、教師、行政人員等三種 身分的看法進行調查,基於以上研究背景與相關研究之稀少,促使研究者期盼 能更深入研究在十二年國教推動下,高雄市國中師生對服務學習之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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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研究動機

一、瞭解高雄市國民中學服務學習執行現況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於 103 年正式啟動,而高雄市亦將服務學習納入超額 比序項目之一,由於十二年國教許多政策與以往傳統升學方式有所不同,而國 民中學為首當其衝的影響者,因此高雄市制定了「高雄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服務學習』採計須知」要求各校須制訂服務學習計畫,各校 為配合十二年國教的推動,在學校內部也需要於 103 學年度前提前配合做調整,

然而服務學習採計說明並未明確說明具體的執行方式,因此必須仰賴各校自行 設計內容與推動服務學習,各校的服務學習執行現況會反映出高雄市國民中學 推動服務學習的模式與遭遇困境,而研究者本身為高雄市國民中學現職教師,

觀察到高雄市各國民中學對於服務學習的推動皆有不同,因此有感於十二年國 教帶給國民中學的影響,期盼透過本研究瞭解高雄市國民中學服務學習執行現 況,找出高雄市在推動服務學習時的困難與問題,以提出改善方案。

二、瞭解高雄市國中學生、教師、行政人員對服務學習之看法

在十二年國教推行服務學習的情況下,國中學生、教師、行政人員皆是此 制度下的直接參與者,而這些參與者對於服務學習的看法便十分重要,會影響 著服務學習的推行與成果展現,而學生、教師、行政人員是屬於學校不同身分 的參與者,各有各自參與服務學習的方式,因研究者本身任職於高雄市綜合活 動領域教師,屬於十二年國教制度下的直接參與者,因此期盼透過本研究瞭解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下的學生、教師、行政人員對於服務學習的看法,瞭解不 同身分別間對於服務學習之看法是否有差異存在,藉以瞭解不同身分別在推動 服務學習之角色定位,以及教師及行政人員能夠如何協助學生參與服務學習,

提出參與服務學習的改進方式。

三、瞭解反思活動經驗對服務學習看法的影響

在高雄市各校的服務學習計畫中,目前僅有 5 所學校有將反思活動納入服 務學習之中,然而反思是服務與學習兩者相互連結的關鍵,如果缺乏反思活動,

則服務學習與一般志願服務及勞動服務沒有多大差別(林勝義,2003),而現今 大部分學校並未將反思活動納入服務學習規劃之中,顯示大部分學校並不覺得 反思有其必要性,因此本研究想要瞭解有無反思活動經驗對於服務學習之看法 是否會有差異存在,藉以釐清反思活動的價值,以納入未來推動服務學習時是 否要加重反思活動的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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