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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國民小學社會學習領域課程綱要與目標

本節將先探討國民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社會學習領域之內涵,再逐一討論 國民小學中年級之第二階段分段能力指標,以更了解國民小學社會學習領域課程 綱要與目標。

一、國民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社會學習領域

針對國民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社會學習領域之內涵,以下將依其基本理念 與課程目標做說明。

(一)基本理念

根據教育部(2008)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社會學習領域的學習是 國民教育階段所不可或缺的,其理由為:個人不能離群而索居,教育則是協助個 人發展潛能、實現自我、適應環境並進而改善環境的一種社會化歷程。社會學習 領域是一種統整自我、人與人、人與環境間互動關係所產生的知識領域。廣義來 說,人的環境包括自然的物理環境、人造的物質環境、人造的社會環境和人類的 精神環境,而這四種環境又分別屬於生存(survival)、生計(living)、生活(life)與生命 (existence)的人生層面,其詳細內容如下表 2-1 所示。由於人在這四種人生層面中 是互有關連的,因此社會學習領域正是一種整合彼此之間互動關係的統整性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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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課程目標

依據教育部(2008)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社會學習領域之課程目 標兼具認知、情意、技能三個層面,且三者間有不可分割之關係。課程目標有以 下十點:

1. 瞭解本土與他區的環境與人文特徵、差異性及面對的問題。

2. 瞭解人與社會、文化和生態環境之多元交互關係,以及環境保育和 資源開發的重要性。

3. 充實社會科學之基本知識。

4. 培養對本土與國家的認同、關懷及世界觀。

5. 培養民主素質、法治觀念以及負責的態度。

6. 培養瞭解自我與自我實現之能力。

7. 發展批判思考、價值判斷及解決問題的能力。

8. 培養社會參與、做理性決定以及實踐的能力。

9. 培養表達、溝通以及合作的能力。

10.培養探究之興趣以及研究、創造和處理資訊之能力。

根據陳國彥(2001)整理 Banks(1990)和 Michaelis(1992)兩位學者的觀點,指 出社會領域的目標包括:知識、技能、價值與態度,以及社會參與等四個範疇。

並歸納前述四個範疇,提出未來教育目標之特徵為:1. 獲得社會科學與人文科學 的基本知識,以及與其他領域知識的關聯,發展出較高層次的知識;2. 獲得學術 研究與解決問題的技能;3. 發展出民主社會、多元文化與全球相互依賴所需的態 度與價值觀;4. 提供機會給學生發展在群體行動的能力,並建立起未來為社會貢 獻的意願、評價社會的知覺與改善社會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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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和「自我、人際與群己」有關的公民能力:學生要懂得自己決定自我 發展和參與群體發展的權利。

(六)和「權力、規則與人群」有關的政治能力:學生要懂得權利如何影響 個體或群體的權益、兒童權、所擁有的權利與義務、尊重與保護、偏見與歧視等。

(七)和「生產、分配與消費」有關的經濟能力:學生要說明自己參與的經

濟活動、認識與愛護各種資源、認識貨幣、懂得理財等。

(八)和「科學、技術和社會」有關的科學能力:學生要懂得科學和技術的

發展是為了生活需要和解決問題,以及如何改變人類的生活和自然環境。

(九)和「全球關聯」有關的國際能力:學生要瞭解外來文化對本土文化和 生活的影響。

此外,在民國 97 年九年一貫課程修訂 Q&A 中提到,分段能力指標的註腳,

主要的功用是解釋關鍵術語、關係概念,以及部分避免教師誤解的能力內容。而 在第二學習階段之分段能力指標中,附有十二條註腳,多為名詞的界定與解釋,

和具體的舉例說明。其中有五條註腳,皆提到「基於現實上的考量,教科書編者 不必依縣市之不同而有不同版本,但應協調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助授課老師取得 與之相關的補充教材。」由此可知,在中年級的學習目標與能力指標中,皆以學 童居住地方的社區和家鄉為主,故教師必須要具備蒐集或自行編製補充教材的能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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