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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運動中心營建指標評估分析

本研究之國民運動中心營建指標,經由相關文獻之綜整與歸納整理,已初步完成指 標之建構。而為使所建構的指標架構更加周延與完善,且讓本研究之「研究問題一」獲 得解答,需進行二回合的專家德爾菲法調查,期望透過二回合的調查之後,使本研究所 建構之「國民運動中心營建指標」內容更臻完善。

本研究採用專家德爾菲法進行國民運動中心營建評估指標之篩選,以「國民運動中 心營建指標建構問卷--第一次專家德爾菲法問卷」(詳見附錄一)及「國民運動中心營建 指標建構問卷--第二次專家德爾菲法問卷」(詳見附錄二)的填答結果做為評定指標決選 的依據。

一、第一次專家德爾菲法問卷結果

本研究第一回合研究調查問卷,於2011年11月11日寄發,至12月23日回收完畢,總 計回收12份,回收率100%。本次研究「國民運動中心營建指標建構--第一次專家德爾菲 法問卷」共包含三個層面,分別為先期規劃、主硬體設施規劃、及服務與軟體設施規劃。

以下分別依專家德爾菲法問卷三個層面的順序,呈現小組成員對問卷的看法及意見統計 表,並針對意見進行彙整、修正,詳細結果如下所示:

(一)「先期規劃層面」之專家意見

本研究「國民運動中心營建指標建構--第一次專家德爾菲法問卷」回收後,隨即檢 視與分析專家學者在評估值(非常同意~非常不同意)所勾選的結果(如表4-1)。於先期規劃 層面之專家意見分析中可知,除了指標「運動中心功能」的題項「兼做當地藝文、展覽 空間」、及「基地選擇條件」的題項「基地建蔽率與容積率限制」、及「結構造型」的 題項「裝飾是否有親和力」平均數 <4.0以外,其他的題項平均數皆 >4.0(同意),且標 準差皆<1,顯示專家學者對先期規劃層面的指標與題項已達初步共識,依此將各指標及 題項予以保留。

表4-1 先期規劃層面之專家意見統計表(第一次專家德爾菲法調查)

指標 題項 平均數 標準差

1.運動中心功能

1.1具有多樣性主體運動空間設施規劃 4.58 0.51 1.2能推展當地運動風氣 4.33 0.49 1.3兼做當地藝文、展覽空間 3.58 0.67 1.4具備當地重點運動推廣項目 4.42 0.51 1.5 具備支援賽會舉辦的場地規格 4.00 0.86

2.基地選擇條件

2.1所在地區人口數 4.75 0.45 2.2所在地經濟收入狀況 4.33 0.49 2.3市區或郊區的建置考量 4.42 0.51 2.4當地氣候、風向、基地面積 4.00 0.95 2.5 基地建蔽率與容積率限制 3.58 0.79

3.結構造型

3.1建築造型是否美觀 4.00 0.60 3.2裝飾是否有親和力 3.83 0.72 3.3內部具有良好的景觀綠化 4.33 0.49 3.4主體建築結合社區景觀特色 4.33 0.65 3.5 建築體具有良好的採光及通風設計 4.42 0.51

4.綠建築指標

4.1符合九大指標設計(如基地綠化、基地保

水、廢棄物減量、污水垃圾改善指標) 4.58 0.51 4.2建築材料使用環保(再生)建材 4.42 0.51 4.3規劃有太陽能板設備 4.33 0.65 4.4 具備雨水集水槽設施 4.67 0.49

5.動線規劃

5.1主進出口與疏散出口分離 4.42 0.51 5.2更衣盥洗與運動場所連接性 4.58 0.51 5.3建築物內指標、告示牌、解說牌清晰 4.33 0.49 5.4週邊交通道路分析 4.58 0.51 5.5停車場供需分析 4.58 0.51 5.6大眾運輸工具支援系統 4.50 0.52 5.7中心內各通道寬敞度 4.25 0.45 5.8 明確規劃運動設施使用之動線 4.58 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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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 先期規劃層面之專家意見統計表(第一次專家德爾菲法調查)(續)

指標 題項 平均數 標準差

6.團隊設施顧問

6.1建造規劃設計單位(建築師、機電顧問、

結構技師等) 4.42 0.51

6.2政府部門單位 4.58 0.51 6.3體育運動專家學者 4.58 0.51 6.4 民間參與單位(使用者、投資者、藝文團

體等) 4.67 0.49

7.可行性評估

7.1所在地市場胃納量 4.50 0.52 7.2所在地民眾運動習慣與消費能力 4.58 0.51 7.3籌備地點評估 4.58 0.51 7.4交通區域便利性評估 4.42 0.51 7.5環境噪音評估 4.33 0.65 7.6財務要項評估 4.58 0.51 7.7 中心營建計劃內容與期程 4.33 0.65

8.無障礙設施

8.1入口與外場連接坡道 4.50 0.52 8.2保留無障礙停車區域 4.58 0.51 8.3中心內通道寬敞(最少為36英吋) 4.25 0.45 8.4單獨的樓層飲水設施 4.50 0.52 8.5 各樓層緊急通報系統 4.67 0.49

(二)「先期規劃層面」之專家題意修正意見

本次第一回合專家學者問卷,部分學者亦提出修正意見,因此將其意見彙整如表4-2 所示,以下則說明修改內容。

1.「2.基地選擇條件」指標中,原題項「2.4當地氣候、風向、基地面積」,專家 表示國民運動中心基地面積不適合則無法發揮功能,建議分開指標或將其與建蔽率、容 積率合併題項。本研究經討論過後,將題項修改為「2.4當地氣候、風向」,修訂重點在 於釐清語意。

2.「3.結構造型」指標中,原題項「3.2裝飾是否有親和力」,專家表示可加入「設 計」用詞。本研究經討論過後,將題項修改為「3.2設計與裝飾是否有親和力」,修訂重 點在於釐清語意。

3.「4.綠建築指標」指標中,原題項「4.1符合九大指標設計(如基地綠化、基地保 水、廢棄物減量、污水垃圾改善指標) 」,專家表示可否改為「綠建築因素考量」。但 本研究此題項所問重點在於先期規劃設計時須考量綠建築指標要素,如將更改為綠建築 因素考量,可能無法精確表達原意,因此不進行此題項之修改。

4.「7.可行性評估」指標中,原題項「7.1所在地市場胃納量」,專家表示可否改 為「所在地市場承載量」、及原題項「7.3籌備地點評估」,專家表示可否改為「選址基 地評估」。本研究經討論過後,將題項修改為「7.1所在地市場承載量」、及「7.3選址 基地評估」,修訂重點在於釐清語意。

表4-2 第一回合專家德爾菲法先期規劃層面之題意修正表

評估主要指標 指標題項增修後內容 修正說明

2.基地選擇條件 2.4當地氣候、風向 修正語詞

3.結構造型 3.2設計與裝飾是否有親和力 修正語詞 4.綠建築指標

4.1符合九大指標設計(如基地綠化、基地保

水、廢棄物減量、污水垃圾改善指標) 無修正 7.可行性評估

7.1所在地市場承載量 修正語詞

7.3選址基地評估 修正語詞

(三)「主硬體設施規劃」之專家意見

本研究「主硬體設施規劃」層面之專家意見分析中可知(如表4-3),指標「附屬運動 設施」的所有題項平均數介於沒意見與同意之間(M=3.00~3.67),然本研究為第一回合 問卷,將予以保留所有題項,如後續之第二回合題項平均數未達4.0,將進行題項之刪除。

另指標「附屬休憩空間」的題項「設置餐飲及販賣部」及「設置社區教室空間」平均數

< 4.0以外,其他的題項平均數皆 >4.0(同意),因此亦予以保留。綜上,本回合的所有題 項將全數保留,且每題項標準差皆<1,顯示專家學者對主硬體設施規劃層面的多數指標 與題項已達初步共識,依此將各指標及題項予以保留。

表4-3 主硬體設施規劃層面之專家意見統計表(第一次專家德爾菲法調查)

指標 題項 平均數 標準差

1.球類運動設施

1.1符合籃球競賽場地規格 4.25 0.75 1.2符合羽球競賽場地規格 4.25 0.75 1.3符合桌球競賽場地規格 4.08 0.67 1.4綜合球場多功能轉變(如轉變為展覽會場地) 4.67 0.49 1.5運動場地設有吸音材質建材 4.33 0.49 1.6運動場地設有安全保護墊 4.50 0.52 1.7 照明設備與通風系統 4.33 0.49

2.游泳池運動設 施(含 SPA)

2.1游泳池尺寸(25M或50M) 4.17 0.72

2.2水質過濾系統 4.92 0.29

2.3游泳池室內空氣品質 4.58 0.51 2.4游泳池整體照明亮度 4.50 0.52 2.5 SPA設施功能性 4.25 0.75 2.6設置蒸氣室及烤箱 4.42 0.79 2.7 設置冷熱交換節能熱泵系統 4.58 0.51

3.健身房設施

3.1地板防滑吸震、整潔維護容易(不易藏塵螨) 4.58 0.51 3.2設有吸音材質建材 4.75 0.45 3.3照明設備與通風系統 4.58 0.51 3.4 鏡牆設施安全性 4.75 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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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3 主硬體設施規劃層面之專家意見統計表(第一次專家德爾菲法調查)(續)

指標 題項 平均數 標準差

4.有氧舞蹈教室

4.1地板防滑吸震、整潔維護容易 4.42 0.51 4.2設有吸音材質建材 4.58 0.51 4.3照明設備與通風系統 4.58 0.51 4.4鏡牆設施安全性 4.58 0.51 4.5室內保持整潔無障礙物 4.42 0.79 4.6 設有飛輪有氧教室 4.25 0.45

5.附屬運動設施

5.1設置運動傷害防護室 3.67 0.65 5.2設置室內高爾夫練習場 3.67 0.65 5.3設置室內撞球場 3.17 0.58 5.4設置漆彈練習場 3.50 0.52 5.5設置射箭練習場 3.00 0.43 5.6設置室內射擊練習場 3.17 0.39 5.7 設置半開放式攀岩練習牆 3.17 0.58

6.附屬休憩空間

6.1設置餐飲及販賣部 3.58 0.79 6.2設置藝文展覽空間 4.00 0.60 6.3設置社區教室空間 3.50 0.90 6.4設置兒童遊戲場 4.00 0.94 6.5 設置棋藝、閱覽室 4.00 0.95

(四)「主硬體設施規劃」之專家題意修正意見

本次第一回合專家學者問卷,部分學者亦提出修正意見,因此將其意見彙整如表4-4 所示,以下則說明修改內容。

1.「5.附屬運動設施」指標中,專家建議新增「設置室內跑道」題項。本研究經 討論過後,將新增題項「5.8設置室內跑道」,修訂重點在於新增指標。

表4-4 第一回合專家德爾菲法主硬體設施規劃層面之題意修正表

評估主要指標 指標題項增修後內容 修正說明

5.附屬運動設施 5.8 設置室內跑道 新增指標

(五)「服務與軟體設施規劃」之專家意見

本研究「服務與軟體設施規劃」層面之專家意見分析中可知(如表4-5),指標「行政 資訊管理中心」的題項「建置中心資訊服務網站」平均數 <4.0以外,其他的題項平均 數皆 >4.0(同意),且每題項標準差皆<1。綜上,顯示專家學者對服務與軟體設施規劃層 面的指標與題項已達初步共識,依此將各指標及題項予以保留。

表4-5 服務與軟體設施規劃層面之專家意見統計表(第一次專家德爾菲法調查)

指標 題項 平均數 標準差

1.行政資訊管理中心

1.1建置中心資訊服務網站 3.58 0.79 1.2安全的網路保全系統 4.42 0.51 1.3 建置緊急疏散自動系統 4.00 0.74

2.設施安全管理

2.1定期進行運動場地與設施安全檢查 4.50 0.52 2.2運動設施、器材及設備之汰舊換新 4.67 0.49 2.3公告意外事故緊急處理流程及廣播通報

系統 4.58 0.51

2.4清晰標示運動設施之使用說明 4.75 0.45 2.5 備有緊急電力系統 4.58 0.51

3.設施配置便利性

3.1活動空間規劃良好 4.50 0.52 3.2交通動線及停車服務指標明確 4.33 0.49 3.3附屬設施配置充足 4.25 0.45 3.4提供茶水間設施 4.17 0.39 3.5器材設置空間舒適度 4.08 0.29 3.6 提供托嬰及哺奶室 4.33 0.49

4.盥洗空間服務

4.1按男女比率設置充足的廁所(1:3) 4.08 0.88 4.2置物櫃有良好的通風孔 4.02 0.67 4.3更衣間寬敞、明亮 4.12 0.69 4.4定時維護場地清潔衛生 4.33 0.49 4.5 無障礙盥洗設施服務 4.50 0.52

(六)「服務與軟體設施規劃」之專家題意修正意見

本次第一回合專家學者問卷,部分學者亦提出修正意見,因此將其意見彙整如表4-6 所示,以下則說明修改內容。

1.「3.設施配置便利性」指標中,原題項「3.3附屬設施配置充足」,專家建議可 修正為「運動者附屬設施配置充足」。本研究經討論過後,將題項修改為「3.3運動者附

1.「3.設施配置便利性」指標中,原題項「3.3附屬設施配置充足」,專家建議可 修正為「運動者附屬設施配置充足」。本研究經討論過後,將題項修改為「3.3運動者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