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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高中公民法律課程「教學現場」銜接之分析

在文檔中 第一節 問題背景與研究動機 (頁 138-159)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分析

第三節 國高中公民法律課程「教學現場」銜接之分析

前述討論過「國中社會學習領域公民課程」、「高中公民與社會課程」兩者間 在書面課程中有關課程綱要與教材內容的銜接情形。為了更完整傳遞此兩階段課 程的銜接情形,乃藉由現場教師之經驗來呈現實際授課的狀況,進而表達本研究 的相關重點。因而在本節中,主要透過「教學現場」作為討論標的,並以高中教 學現場為主軸,由研究參與對象的回饋,分析在人的課程當中之銜接情形。

壹、 教師課程準備之銜接情形

一、 教師對課程轉變的認知

(一) 九年一貫民編版提升課程的活潑度

九年一貫課程推行後,國中社會學習領域的公民課程不再以過去的國編本作 為唯一的聖經,而由各民間出版社根據能力指標編寫內容,因此以研究參與者所 見,國中教材開放民編後較為活潑與生活化。

以研究參與者 B 所述,由於其大學師資培訓過程與初任教師後所接觸的國中 課程皆以九年一貫民編版為主,因此在教學方面傾向以活潑方式融入教學,公民 課程對學生而言接收度頗高。

因為我們﹝在大學所﹞接觸的就是教學活動方面,我們是比較傾向於活動,然後活潑

方式來融入整個教學,我們發覺這在國中非常適合學生,他們會蠻開心的喜歡公民這

一科。……(B:2008/05/20)

而研究參與者 C 教學年資較長,經歷了九年一貫課程的推動,對其而言教材 開放之後,由於各家出版業者良性競爭的關係,教材內容的設計上較為活潑,在 其感受下以往不盡相同。

我剛出來教書的時候,那個時候的課程還是﹝國編本﹞、還沒有開放民間版本,也就

是還沒有九年一貫的時候,所以那時候的課程就是比較...嗯...我覺得在課程上面啦!就

是沒有那麼...內容的設計上面,課程內容沒有那麼活潑,那後來開始九年一貫開放民編

版之後啊,因為有不同的版本嘛,那他們彼此間良性競爭,所以在法律部分的內容、

它的一些設計阿,就相對之下就內容比較活潑。(C:2008/05/29)

(二) 九五暫綱公民與社會課程納入考科

在九五暫綱下出現了公民與社會這一個新的課程,引發相關的討論外,由於 過往的公民科並非考科,而此新課程卻納為大學指考的指定考試科目,對其科目 的屬性與地位必然有所衝擊。

以研究參與者 A 所見,九五暫綱對公民整體課程的轉變可由以下得知:

從我當時在實習、代理的時候,到現在我在﹝高中﹞正式教課的時候,﹝公民課程﹞

其實歷經了一個九五暫綱的轉變,所以對於法律部分,嗯,其實對於整個公民課程的

部分都有很大的轉變,那法律部分當然也是一樣,包括行政法的加入、民法與刑法的

難度增加,那這些我想都是目前在高中部分,﹝也就是﹞在法律或在整體方面的改變。

(A:2008/05/08)

而研究參與者 B 則進一步點出公民與社會課程納入考科之後,學科性質越來 越重,連帶影響學生與家長對此課程的態度也有所變化。

但是到了高中,特別是公民與社會加入指考之後,你會發覺它學科的性質越來越重,

所以變得說,在課程方面變得加深加廣,而且家長,還有學生對它的重視程度也加高,

所以變得說態度可能會對國中﹝公民課﹞那種,呃...可以做很多活動的課程要稍微有點

轉變。(B:2008/05/20)

(三) 國高中核心概念一致,而層次不同

由國中階段進入高中階段後,透過國、高中公民法律課程設計可見,內容上 主題概念大體相符,然而其相同的大方向則具備不同階段程度間的區別。因此研 究參與者 C 認為國中到高中的核心概念一致,而又進一步由基礎概念深入到實 務,在層次上有所不同。

其實高中跟國中就是、其實它比較像是那種...嗯...螺旋式教學,其實國中跟高中你去看

法律的部份啊,它那個概念其實...核心概念是一樣的,只是國中會比較多是概念性的教

學,那高中的部份的話它就有一些實務上的細節,讓學生就是能夠從法律的概念,然

後能夠進階到對於實際上運作的那個實務狀況能夠有所了解,所以我覺得大概有一個

蠻大的差別在這個地方。(C:2008/05/29)

而研究參與者 A 和 E 甚至認為,國中的教材就是從高中教材抽離部分內容並 加以簡化,因此兩者間的雖然存在差異,但整體的概念是相似的。

最主要是國中的教材,事實上是國中...高中基本上是加深的部分,國中的部分其實高中

會再提,只是再加廣一點。(A:2008/05/08)

那在國中的話...也沒有什麼改變...國中...我我覺得其實...國中就是...教材改變之後,反正

就是把高中的東西拿一點到國中去教。(E:2008/07/02)

(四) 法律課程與時俱進,隨時有所調整

國、高中公民課程比起其他課程更為貼近當前的生活,因此當社會產生變動 或相關制度有所改變時,課程內涵多少亦將隨之調整。當聚焦於法律課程時,研 究參與者 B 提及:

在法律的部分,因為在我任教這幾年剛好遇到法律修改很多,那不論是刑法,還有民

法,甚至憲法都在這幾年也大幅的變更修改,那,這是我們在任教上面比較,這是一

種困擾也是一種挑戰的地方。(B:2008/05/20)

因此兩階段課程間除了彼此的差異外,在法律課程方面另得隨時保持接收新 知的狀態,亦即對課程不僅僅在階段轉變時有所認知,也得在內容的內涵方面與 時俱進,成為教師的另一種挑戰。

二、 教師備課壓力有所差異

為探討國、高中階段內容的銜接問題,在進入教學現場前,不同階段間課程 準備上的差異或多或少可透露出內容上相當程度的區別。在此部分,各研究參與 者皆不約而同的表示,國中階段與高中階段在備課時所耗費的心力大不相同,可

由以下四點略見端倪。

(一) 國中課程簡單,毋須再加以刻意準備

國中階段由於概念內涵較淺,如 A 認為「國中課本基本上我個人覺得算是比較淺 顯易懂,簡單舉例大概學生可以懂」(A:2008/05/08),B 認為「我覺得是國中可以增加一 部份,因為我覺得國中的部分的確是過於單薄了一些些」(B:2008/05/20),C 也表示「其 實我覺得國中的課程有點太簡單了」(C:2008/05/29),同時以大多數現場教師的國中經 歷而言,配合自身基本的知識素養即足以掌握課程的相關內容,再加以時間與經 驗的琢磨,並考量學生的吸收程度,雖然原則上還是需要準備課程,只是與高中 相較時,在程度上並不需要耗費太多的時間或精力。

嗯...因為我之前在國中教蠻久的嘛!教了十年啊,所以其實大概...呃...頭兩年,就是新

課程的頭兩年要花時間準備,那其實到了後來,幾乎不太需要去準備有關法律課程的

部份。(C:2008/05/29)

我在準備教學的時候,當然就是國中的教材很淺,因為國中其實我們大一學的法學緒

論就已經足以去教這一個部分了。……就是你會覺得說看這個東西我都看得懂,看教

師手冊我也看得懂,那很多的東西基本上你只要觀念釐清你就會覺得通,那你通了你

講給學生的東西就會是順的,所以在準備教學上我覺得國中的部分,對我來說,我覺

得那個東西對我來說,我覺得很可以去 handle 它。(D:2008/06/24)

(二) 高中課程知識加深,準備時間亦增加

針對高中課程備課時間的部分,由於知識系統的加深與加廣,在教學的事前 準備上比起國中耗時更久,教師需要更多的時間才能消化並通盤的了解課程的內 容,並加以蒐集足夠的事例,將文字敘述的理論整理出一套邏輯系統進行知識的 傳授。

在高中的部分,在準備的時候我自己需要花更多的時間,而且我需要去蒐集更多的例

子,我必須要讓這樣的一個概念讓它比較具體化,讓學生可以去了解。(A:2008/05/08)

一整課﹝看﹞完後我要找到我自己的邏輯系統,因為課本的邏輯不一定是我喜歡的邏

輯,然後找到我自己的邏輯系統,覺得說我這樣講學生會懂的時候,我再去打講義,

所以它的備課時間相對的會拖到很久很久。(D:2008/06/24)

其實在準備高中的時候有些東西是連課本、課文,課文都看不懂,那甚至我們可能還

會去誤解那個課文裡面的﹝意思﹞,應該說作者的用意。……其實講白點,每一課裡

面都有很多地方看不懂,所以同事都會討論,所以我們甚至會去請教教授。(E:

2008/07/02)

同時由於國、高中的教材性質不同,在系統上面高中課程較為全面,因此在 準備上面很難加以切割,以 D 的經驗,在國中時他可以一次只準備一堂課的內 容,但是到了高中必須更以整體的內容做為考量,因此準備時間更長。

﹝高中課程﹞要準備非常非常久,……而且你不能切斷,因為像國中的時候,你可以

切斷做準備,舉個例子來說,比如說我今天沒時間,我想要準備明天的教材,一堂課,

好,那我可能就會...就是我只要看一下,然後把這一堂課看完就好,可是你準備高中的

教材因為它是一個系統性的東西,所以我必須要把這一章從頭到尾都看完,它牽涉到

哪些的觀點,我要全部都念完,念完之後我才要去準備說,那,我要補充哪些資料,

所以你要備課不是只備一堂,我沒有辦法把它切割成一堂只備一堂。(D:2008/06/24)

(三) 高中內容準備難以充足,精力耗費大

高中的課程內容相較於國中,會延伸更多的概念與相關的內涵,再加上就讀 高中的學生多半已經過篩選,因此在學習上可能就會產生更多的問題反應,因此 教師的準備功夫不僅僅只有限於課本內所出現的內容,還必須自我補充更多的基

高中的課程內容相較於國中,會延伸更多的概念與相關的內涵,再加上就讀 高中的學生多半已經過篩選,因此在學習上可能就會產生更多的問題反應,因此 教師的準備功夫不僅僅只有限於課本內所出現的內容,還必須自我補充更多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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