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叁章 圖畫故事書改編成劇本的技巧與原則
第四節 場景的設計
劇作家是劇本的文字導演,在創作過程裡,必須將舞臺、演員和觀眾時時記 在心中,要常常想到在劇場裡的實踐能力和效度做調和。圖畫故事書裡的場景,
說明的功能大於一切,端賴作者在文字和圖畫中保留和顯現;當它出現在劇場裡 時,畫面總括為「舞臺設計」、「燈光設計」和「服裝設計」。除了這些,在現場 演出具有畫龍點睛之效的,還有聽覺上的「音樂和音效設計」。
一、舞台設計
現代劇場的舞臺,由古希臘時期的環形劇場一經莎士比亞所處的伊麗莎白時 期的英國劇場,到文藝復興之後,逐漸以鏡框式舞臺收而為一,這是大家公認分 隔演員和觀眾最方便的方式(邱坤良主編,1998,頁 1-7)。
舞臺設計的目的在於,幫助觀眾的瞭解,和助於整體演出以表達藝術的特 質。設計者必須根據劇本的內容,深入研究故事的時空背景、角色個性和人物之 間的關係,規劃出流暢的動線和表演區。
利用布景,適當的家具和道具可以創造出一個與故事發生時代相同的環境。
像《阿力和發條老鼠》裡那面牆,有了桌子和掉落的杯、盤、湯匙,讓地點清楚 顯示出來是廚房。而在阿力的洞前,一堆的空酒瓶置放,可以看出那是一個角落。
至於,安妮的房間以美麗的壁紙花和阿力的房間裡呈現的漆黑、髒亂,對照出兩 隻老鼠不同的生活環境。花園有石頭、枝葉和蜥蜴的點綴,出現圓月,絕對是室 外的景。
每次人物出場到哪兒去或入場從哪兒來,都應不妨礙觀眾明瞭台上與後台的 空間關係;而舞臺上的階梯和講台,比平面更適於強調和組合去表明人物間的關
係和情況。至於其藝術特質,就是透過線條、顏色、形體,以及空間關係,呈現 劇本中的類型(喜劇、悲劇或通俗劇)、風格和主題(胡耀恆譯,1989,頁 626-627)。
舞臺進行設計之前,劇本研讀是首要工作,接著就是收集資料,誠如其具有 表達該劇的藝術特質,設計者可以將自己從劇本中形成的構想,在設計會議上和 導演溝通。定稿之後,詳細記錄布景、道具的量,著手進行準備。要求兒童為了 登台演出而製作出布景和道具,實是冒險也煞費工程,原則上,能夠從日常生活 中找現成的東西或替代品是最好的,畢竟,需要一頭牛或一輛車時,現場可是無 法允許他們上台的;而那些被設計要掉落的器具,當然也不該拿會碎裂的玻璃和 陶瓷品之類的真實物品,使用上的安全性,也在舞臺設計關心的範圍內。
二、燈光設計
太陽光源的主要功能就是照明,演出由戶外移進室內後,隨之而起的燭火、
油燈、煤氣燈和瓦斯燈,仍承襲照亮舞臺、照亮演員讓觀眾看得見的功能而已。
燈光正式存在於劇場,或說燈光開始有了設計,是在電燈被發明進而普及之後(邱 坤良主編,1998,頁 1),沒有燈光照明,看不到什麼的戲劇,應該不存在。
燈光設計的目的同於其他設計一樣,是協助理解和表達劇本—具有藝術性的 燈光,應當能正確強調出戲劇所蘊含的情感與心理的特質。燈光可以顯示時間(早 晨、中午、午後、夜晚),表示光源種類(太陽、月光、燈泡、燭火),可以代表 故事發生的年代(舞臺上的燈源設置,是油燈、蠟燭,還是電燈)。光源最能營 造出戲劇的氣氛,分配亮度、顏色;明亮而溫暖的顏色通常代表歡悅,強度微弱 的寒色,則造成嚴肅的氣氛(胡耀恆譯,1989,頁 681-682)。當燈光設計師看到
《阿力和發條老鼠》中蜥蜴出現的場景時,為了配合牠的神秘身份,又在夜晚,
設計者一定會選擇強度微弱的寒色,來營造那種靜謐中帶點陰森氣氛的情境。在
《田鼠阿佛》裡,阿佛在洞裡講他收集的「顏色」時,也會是燈光設計的重點之
一。那些喜歡聽鬼故事時的小孩,似乎也都知道手電筒的光源由下往上照時,那 種角度最具嚇人的效果,而在聽故事的現場中頻頻使用。
圖畫故事書裡,由於繪者採取不同的視角,造成的光影效果突出,猶若燈光 設計幻化舞臺,讓人時空錯置縱橫其中。在一般的演出,在晚上讓人感受(覺)
最好最適合,學校禮堂或可以表演的場地,燈光主照明,談不上可以作多大的變 化。當然,燈光控制的器械複雜,非專業人士無可勝任,在我們的演出中,保持 看的見是基本要求。
三、服裝設計
從服裝史的記載上,服裝的樣態會反映當代生活的流行。放大來看,演一齣 古裝戲,特重考究功夫;細微計較,一個人的穿著反應人物性格。服裝同面容一 樣,在第一次接觸時,就會產生既定的印象。
若其他設計表達的目的相同,服裝可以說明地點(城鄉、國別),依職業塑 造社經地位,顯示年紀,表人物關係,或利用服色的不同來強調和反襯,點明劇 中人物相對的重要性(胡耀恆譯,1989,頁 660-661)。設計者要熟悉不同的色彩 如何配置,顏色將對觀眾引起何種心理反應,所有對戲演員服裝顏色的協調性和 統一性,更重要的是,演員的服裝,得足以與布景形成對比,或者顯得突出(石 光生譯,1986,頁 297),否則人物會在燈光下「融」進布景,而看不見演員的身 影。我們知道,《田鼠阿佛》描述冬天的天空灰灰的,石縫裡的石頭也是灰灰的,
而這一群田鼠也是灰色的,如果,設計師沒有謹慎區別而「灰」得千篇一律,人 和景全雜混在一塊兒,就失去服裝設計的意義了。
四個作品的角色全是動物,對服裝造型是一大挑戰,喬裝成一隻完完全全的 老鼠大費周章,倒不如取動物在觀者中印象深刻的部分,像是耳朵,鬍鬚,大板
牙和長尾巴,再加上化妝,模擬形似比偽裝形像好處理也討巧。俗說:人要衣裝,
佛要金裝。服裝設計家使演員穿著與時代吻合的服飾,同時使演員看起來就像他 所刻劃的人物;服飾所指,衣服、配飾,甚至髮型、化妝都統籌在服裝設計範圍。
表演者穿上戲服的那一刻,會更接近他所飾演的角色,想想一個平常隨性慣了的 人,一旦制約在窄裙和高跟鞋的上班族身份,至少會顯得規矩多了。我們不能希 冀扮演的人,如實地像圖畫故事書裡一模一樣的形象,舞臺形象和動作,會影響 設計和實際運用的差距,因為圖片中靜止的人,不必擔心服飾在行動中帶來的不 便和危險,在舞臺上,只要裝扮不突兀,造型不會不合理,扮演的樂趣依舊在。
四、音樂和音效設計
一次演出的全部聲音可以分成三類:演員的聲音、音樂和抽象的聲音、具體 的聲音,基本功能是協助構成氛圍與風格,及用作說明。說明的聲音都是具體的,
像是電話鈴聲、槍聲、汽車喇叭、杯盤交碰、門鈴和這一類的聲音,能預告舞臺 上的行動或說明在舞臺以外發生的事情(胡耀恆譯,1989,頁 704-705)。在時間
(鐘響、雞鳴)和地點(火車笛鳴、公共場所的廣播員、電車經過)的指明上,
也有幫助。
音量應該保持在一個能與舞臺上的語言與行動配合的程度上,不能壓過演員 的聲音,也不能分散觀眾的注意力。聲音不能來自錯誤的方向,不然會破壞所製 造的幻覺空間;事先預錄或是現場製造,各有利弊,不管選擇哪一種可視效能而 定,需專注音效進出的時間點,錯過無法重來。
兒童戲劇中最重音樂和音效,聽覺的催化機制會讓象徵性的動作,或想像的 空間,在剎時一度成真,它可以美化任何一點點的失常,更易激發不同的情緒。
燈暗,幕未起時,音樂進,觀眾在未見舞臺的陳設時,已經做好看戲的心境預備,
這就是音樂的功能,音樂足以孕育情境,製造危機,安排段落,有時候尚能經營
演出的基本韻律。有時,不說話的演員,可以靠音樂處理情緒,甚至是強化舞臺 動作。對於還無法掌握人物說話的語氣、節奏的表演者,也可以找合適的音樂來 練習增強。
戲劇在滿足視覺觀感「身歷其境」外,更希望能藉助音樂(或音效),完成
「身歷聲」面面俱到的效果。兒童戲劇裡講究熱鬧,歌舞常成為吸納的元素,音 樂更是不可少的元素之一,我們看圖畫故事書中所感受的聲音,或由圖像或由文 字,透過自身在聽覺上的經驗,得以出現。特地為兒童戲劇而寫的音樂,也表現 出和戲劇要素的相容性:隨著戲劇一開始的揭示,中段衝突、危機、轉折的佈局,
和結束時的宣示,予以結構和形式上的完整性(鄭啟宏,2005,頁 34-35)。音樂 確實可以鎮定小孩在台上的不安或彌補脫序的演出,有專人量身定做當然是上乘 之選,退而其次找現成又合適的音樂也能相得益彰,但在公開場合播放會涉及版 權問題,這是我們會面臨而必須處理的問題之一。
第五節 小結
圖畫故事書的形式,畢竟不同於劇本內容要擺進舞臺,延續第貳章各小節中 談論的基本元素,反貼到戲劇行動上,進分細枝,深入「主題和情節」、「人物和 對話」的探討,繼而在「演出的形式」及「場景等(包括舞臺、燈光、服裝、和 音樂)設計」上剖析舉例。
主題,是衍生故事的主體,在戲劇中,整個劇情也是環繞主題而行。「情節」
首重衝突,衝突不管自覺或不自覺,可分個人(或集團)和自身的、個人(或集 團)和社會的、個人(或集團)和自然的衝突;有衝突才有戲劇,衝突也是造成 戲劇高潮的關鍵點。
戲劇中的人物在「對話」上尤其講究,推動故事發展是情節,而力量來自人 物,人物造型是外觀形象,來自第一眼的印象,開口說話,可以明白角色和角色
戲劇中的人物在「對話」上尤其講究,推動故事發展是情節,而力量來自人 物,人物造型是外觀形象,來自第一眼的印象,開口說話,可以明白角色和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