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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年檢調搜索《壹週刊》後,新聞自由與國家安全衝突的爭議,即引起社會廣泛 討論。本文發現,2002 年 3 月至 2005 年 6 月,《中時》與《聯合》共出現 20 則與之相 關的個人意見(含讀者投書),及 10 則與之相關的團體意見(含團體聲援)新聞(見表七)。
表七:《壹週刊》報導國安秘帳案所涉之新聞自由議題的報紙再現文本表
意見類型 媒體 刊登日期 新聞標題
個人意見 聯合 2002/3/21 《就法論事》明顯而立即的危險? 當心新老大哥 個人意見 聯合 2002/3/21 新聞自由 vs.國家安全 國家安全 也不能無限上綱 團體意見 聯合 2002/3/21 國家安全與新聞自由 台灣記協籲釐清界限 個人意見 聯合 2002/3/22 《聯合筆記》如果國安局……
個人意見 聯合 2002/3/22 三十五億「黑錢」是從何而來?
個人意見 聯合 2002/3/22 促使政府公開資訊 不讓國家安全成為另一種威權巨靈
團體意見 聯合 2002/3/22 「勿拿國安做新聞檢查藉口」美保護記者協會電傳抗議信給陳總統 團體意見 聯合 2002/3/22 香港記協:查扣 嚴重侵犯新聞自由
團體意見 中時 2002/3/22 謝長廷認媒體自由仍應顧及國安 新評會、媒體觀察基金會聲援新聞自由 個人意見 中時 2002/3/23 動搖國安的絕非媒體
個人意見 中時 2002/3/23 情治系統補破網 理性思辨不打代理戰 個人意見 聯合 2002/3/23 台灣記者需要一方「外國租界」
個人意見 聯合 2002/3/23 捍衛新聞自由 所有媒體責任
個人意見 聯合 2002/3/23 當行政、司法與立法機關 對國安局貪瀆不法束手無策時 團體意見 聯合 2002/3/23 洩密案 人權觀點 台灣言論自由 美國務院關切 個人意見 中時 2002/3/24 國安事件爭議 要理性不要鬥爭
個人意見 聯合 2002/3/24 國安局害我抬不起頭
個人意見 中時 2002/3/25 美國國會如何對情治機構行使監察權
個人意見 中時 2002/3/25 《時論廣場》檢調搜索、控告媒體事件 外患罪加諸媒體民主倒退!
團體意見 聯合 2002/3/28 《美國保護記者協會年度報告》台灣新聞自由與國安爭議 受關注 團體意見 中時 2002/4/3 美保護記者委員會函覆陳總統 「不信媒體報導危害國安」
團體意見 聯合 2002/4/3 美保護記者協會 關切我新聞自由 個人意見 中時 2002/4/6 失去了冠軍 趕快補破網
個人意見 聯合 2002/4/12 搜索壹週刊、查扣雜誌、偵辦編輯記者、誹謗判決…別成了新聞自由笑柄 團體意見 中時 2002/12/3 「扁政府未實質提升台灣人權」 人權會公布十大人權新聞政府漠視人權多達六項 團體意見 中時 2002/12/26 記協:當前國家與媒體關係緊張
個人意見 聯合 2003/1/16 美國獨有的制度 平衡國家安全與新聞自由 暫禁令 保護媒體 限制政府濫權 個人意見 中時 2003/11/14 《時論廣場》新聞自由 台灣降至第 61 名
個人意見 聯合 2004/3/18 他山之石─英國篇 新聞自由─公益勝於機密 揭露政府不法無罪 個人意見 中時 2005/6/5 《熱門話題》新聞與國安 分際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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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這 20 則個人意見與 10 則團體意見新聞,已佔去本文所蒐集新聞文本中屬於個人意 見及團體意見的絕大部分(分佔 51.3%及 55.6%),顯示社會對此問題之關切。相關討論 大致在《國家機密保護法》與《政府資訊公開法》皆制訂施行後才平息。1
二、公領域新聞查證疏失,讀者投書加以批評
傳媒因監督功能而生之正外部性,亦可能因查證疏失等問題,創生額外的負外部性。
此種情況即便沒有法律訟案加以因應之,亦可能有不平之聲藉由其他媒體版面發抒意見。
就此而言,在台灣,無論平面媒體或電子媒體,許多都擁有其政治立場;這些不同立場的 媒體各自網羅了一批基本教義支持者,基於其共有認同,能輕易辨識出立場有異的政治論 述,並以政治立場相同的報刊作為其言論平台或新聞接收之據點,發表與閱聽對抗於(不 同於)敵對立場之媒體論述。若以傳媒外部性觀點來看,這些擁有明確政治立場的媒體,
可以提供前述不平之聲發抒管道,也發揮了吸收、消減其他傳媒所生負外部性的工具性功 能。
以《壹週刊》自 377 期以後對於所謂扁家洗錢案的追蹤報導為例,其一方面雖引領社 會大眾共同關切涉及公領域的政治議題,使閱聽人能擁有相關政治知識,形成政治正外部 性外;另方面亦受國家賦予媒體新聞自由之特權的影響,而存在某些「公領域新聞議題可 以較為輕忽查證」之外部性,反而侵害了人權。劉清耿(2008.9.14)便投書指出,扁案新 聞有如「疲勞轟炸」,使閱聽人不勝其煩;甚而有些傳聞、臆測、與爆料根本未經證實。
且《壹週刊》某些以「監督」為名的新聞,實則將公、私領域議題共冶一爐(如與扁案相 關的扁家母子、婆媳互動問題,也成了媒體討論扁案的重要角度),反而可能侵害人權,
形成如金恒煒(2008)所謂各種「誅殺扁家的奧步」(見金恒煒,2008.8.26)(見表八)。
表八:以投書或專欄關切《壹週刊》對扁案之再現文本表
意見類型 媒體 刊登日期 新聞標題
個人意見 自由 2008/9/14 扁案疲勞轟炸之幫兇
個人意見 自由 2008/8/26 《金恒煒專欄》誅殺扁家奧步一○○種
傳媒在新聞自由的保護傘下,對公領域新聞的查證疏失較受寬容,有其歷史;這由清 大社會所姚人多教授與政大中山所隋杜卿教授二人 2005 年於《中國時報》上的筆戰,即 可窺知(姚人多,2005.10.29;隋杜卿,2005.10.30);就法律層面言,媒體揭弊確實「只 需要懷疑」;但就人權或傳媒外部性問題言,媒體揭弊確實「需要更多真相」。
寶來集團前總裁白文正之死亦復如是,多位國內傳播學者即認為,媒體應為白文正之 死負起道義責任,或者需要更嚴謹的蒐證過程、及更平衡的報導方式(胡清暉,2008.7.5),
1 《國家機密保護法》公布施行於 2003 年 2 月 6 日;《政府資訊公開法》則公布施行於 2005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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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即可能創生難以彌補的外部性。
這些外部性若以現行法律設計言,實難獲得償付;當事人召開記者會、讀者投書、或 社會公正人士透過媒體為其發聲,或多或少都能使當事人所受傷害略為降低,成為外部性 因應對策之一。
貳、因應媒體跟監藝人、曝光私德所生之外部性
本研究內容分析與法律案例分析都發現,《壹週刊》具有許多因曝光他人私德、或資 訊採集手段而生的負外部性。這些外部性中,有些是因為報導為真、或與事實偏離不遠,
法律並不主張媒體應將其外部性內部化;另有些則因當事人不願與媒體興訟,或不要求媒 體償付其外部性,故無法使媒體將負外部性內部化。然而本研究亦發現,某些非屬於新聞 當事人者,亦可能透過其他行動(如團體抗議活動),為這些忍氣吞聲的藝人發聲,並以 輿情為媒體加諸報導成本。
在本文所蒐集的新聞文本中,以行動表達對媒體跟監藝人、曝光其私德所生負外部性 之關切的文本有表九所列之兩則。
表九:以行動表達對媒體跟監藝人、曝光隱私之關切文本表
意見類型 媒體 刊登日期 新聞標題
團體意見 聯合 2001/8/15 演藝工會發起全面抵制「壹週刊」活動 金鐘頒獎禮 台視決 定不動阿雅 小 S
團體意見 中時 2001/8/18 演藝工會籲以行動趕狗,小亮哥、康康等到場聲援
一、演藝工會的抗議抵制行動
2001 年 8 月,演藝工會曾發起「拒買、拒賣《壹週刊》,和演藝人員拒絕接受《壹 週刊》採訪」的運動,以抵制《壹週刊》。演藝工會的抵制理由,在於該週刊第一期報導 佼寶戀內幕,侵犯藝人隱私權;第九期報導蕭薔與林金龍,飛車跟監的手法造成安全問題;
第十期報導張小燕先生病危,漠視病患尊嚴及其家屬的心情;第十一期報導小S等人開搖 頭性派對,在缺乏證據下即指控他們嗑藥。演藝工會認為這些報導與隨之而起的社會討 論,都是《壹週刊》利用社會成本與資源為自身謀利,「把藝人當芻狗,任其宰割」,故 而工會全力支持藝人告《壹週刊》,並發起抵制運動(董孟郎,2001.8.18)。對此,《壹 週刊》則指出:「佼寶戀是事實,事後當事人也都公開承認了,林金龍和蕭薔則是『有圖 為證』,至於張小燕丈夫罹患肝癌,他們的主題是針對『張小燕為何隱退?』不是彭國華,
《壹週刊》只是『還原事實』,不懂為何演藝工會要針對他們開刀?」(耿暄,2001.8.15)。
顯然這場團體抗議行動,仍未能促進雙方溝通,使《壹週刊》改變其新聞操作。
事實上,類似活動在世界各地均曾出現,《壹週刊》的發源地──香港,此類活動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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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出現更早,1995年7月即曾有類似活動。當時香港藝人協會發動72小時全港藝人無聲 行動,以反制媒體的偷拍與跟蹤(李雲鑫,2001)。但如今回頭評估這些反制行動,似乎 成效亦難長久。
二、個人反狗仔行動
藝人反制狗仔之舉,手法眾多;在台灣,吳宗憲便曾故意製造「金屋私會鍾甄」的假 新聞,誘使《壹週刊》刊出不實消息,以挑戰與質疑狗仔跟監、和看圖說故事的採訪手段。
甚至也有媒體依據《壹週刊》該篇報導,跟從報導吳與鍾的這則假緋聞(吳紘閔,2001;
徐紀琤,2001.6.29),顯見新聞媒體的查證功夫、錯誤新聞依舊外溢與相互參照的情況,
皆值得進一步關切。
藝人大小S一行人也曾發展出獨特的反狗仔作法,例如拉狗仔隊合照、拿V8反拍記者 等,以反制狗仔隊(李雲鑫,2001)。但這些都仍只是藝人的個別行動,較難發揮凝聚團 體共識後的力量。
三、私下解決:與狗仔衝突、或私下和解
《壹週刊》內容常客周杰倫,經常處於被跟拍的處境,以致2005年8月周杰倫搭載侯 佩岑時遭狗仔跟拍,周便與狗仔發生嚴重衝突,並對狗仔比中指(娛樂組,2005;粘嫦鈺,
2005.8.12)。然而周比中指的手勢,後來連日於電視新聞中不斷播出,對電視機前的兒童 亦有不良示範,反遭指責;周則對外解釋,比中指是忍無可忍,因為已經被跟拍多年(粘
2005.8.12)。然而周比中指的手勢,後來連日於電視新聞中不斷播出,對電視機前的兒童 亦有不良示範,反遭指責;周則對外解釋,比中指是忍無可忍,因為已經被跟拍多年(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