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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感官音樂教學活動應用之理論及實務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多感官音樂教學活動應用之理論及實務

一、多感官音樂教學之意涵與特性

(一)多感官教學之意涵

「多感官教學」是一種有系統的教學步驟,提供學生許多用各種感官學習的 機會(Oliver & Bowler, 1998)。多感官教學常簡稱為 VAKT(visual - auditory - kinesthetic - tactile),原為突破教學障礙與學習障礙而提出的一種補救教學模式-

多感官方式(a multisensory approach),學習者主要是藉由視覺、聽覺、動覺及觸 覺等四種管道獲取訊息 (Mercer & Mercer, 1993)。

早期的多元感官教學法,是為閱讀障礙補救教學所設計之教學模式。Fernald 認為應該可以利用其他感覺作為學習的管道,例如運動覺和觸覺,即「教導學生 以觸寫、聽教師唸、自己唸、觀看教師與自己的書寫動作、應用已學會的字等方 式學習字彙」的閱讀補教教學法,用來幫助嚴重閱讀缺陷的學生(Fernald, 1943;

Loveless & Blau, 1980)。於是 Fernald 在 1943 年即提出「視聽觸動同時使用法」

(simultaneous VAKT),讓學習者能同時透過視覺(Visual)、聽覺(Auditory)、

觸覺(Tactile)、和動覺(Kinesthetic)多種管道進行學習之教學法。Fernald 以視 覺、聽覺、觸覺、和動覺等感官做為多感官教學的基礎,也就是後來為人所熟知 的 VAKT 策略。

專門為學習障礙者設立的美國蘭瑪克學院(Landmark College),自 1985 年 創校以來,即針對各種學習障礙,充分運用多感官學習風格與方式,以學習者為 中心,發展學習技巧,闡述如何克服學習困難的方法,同時締結多種感官學習知 覺網路,利用視覺、聽覺及觸覺來學習,以強化學習者的專注力,增進學習成效,

幫助有學習困難的孩子,均能擁有一套適合自己的學習方式,亦即透過感官功能 來學習如何學習的技巧(learning to learn),開啟有效學習的契機,並成為指導學 習障礙者的典範(丁凡譯,1998)。

多元感官教學除了運用於閱讀障礙者,也可以教導一般兒童。多元感官教學 方式融合了視覺、聽覺、動覺與觸覺的學習模式,舉例來說,如:追蹤(tracing)、

聆聽、書寫與察看描繪(seeing represent)四種形式;這並非僅為了某一種特定學 生所設計的獨特學習模式,而是一種更理想的多元化學習模式(Murphy,1997)。

將這些感官模式同時呈現與實施,在同樣或是更短時間內,學生可以看到、也動 手操作,將能使其更有效率的學習。對某些學生而言,若經由數種感覺管道接收 外界的訊息,會比只經由單一或兩種管道來學習更加有成效(朱慧君,2001;

Murphy, 1997)。

於學齡前的階段需多提供感官知覺的刺激和經驗,來幫助幼兒們各項發展和 學習,所以任何的發展準備期皆是以感官知覺為基礎,引導孩子運用不同的感官 知覺系統來探索→嚐試→學習新事物,使孩子的發展能依序建立(王憶菁,2005)。

多感官學習亦在蒙特梭利課程中受到重視,蒙氏認為人經由身體上的感覺器官,

在任何學習形式上皆可使心智活動與物質相互連結(簡楚瑛,1993)。Shams 和 Seitz(2008)指出早在西元 1912 年義大利教育家瑪麗亞‧蒙特梭利(Maria Montessori)

已倡導透過多感官來學習。Montessori 認為,天性中包括適應、探求、溝通、觀察、

重複、創造、喜好秩序等的傾向性,無一不依賴感官經驗的整合,因此 Montessori 特別將環境中的尺寸、大小、顏色、形狀、重量、實體觸覺、溫度、味覺、嗅覺、

聽覺等抽象特徵加以分類,並透過手部的具體操作和環境互動,發展出一套適用 於幼兒的感官教具,它包含了嗅覺、味覺、聽覺、觸覺(重量感、立體、溫覺等)、

視覺(形狀、尺寸、顏色)等的概念,期能達到感官教育的目的(引自許惠珠、

邱淑雅譯,1989)。

Mercer 和 Mercer(1993)指出當訊息能利用不同的感官通道呈現時,學生的 學習自然而然就能獲得更多的成功經驗,減少學習的挫敗感,進而提升學生學習 動機。教師教學時須一併將視覺、聽覺、觸覺及動覺等四種感官訊息呈現出來,

才能讓偏好任何一種感官學習的學習者都有機會融入學習中,也讓他們能加強他 種感官之教學活動。事實上,偏好用某一感官來學習的學習者,並不代表其他感 官之教學活動對該學習者沒有學習效果,反而他們能學習得更迅速,進而使得學 習的效果更好(Northwest Link, n.d.)。由上述得知,多感官教學即是利用多重感 官,包括視覺、聽覺、觸覺、動覺等多重管道教學,來提升教師教學效能與學生 學習成效。

(二)多感官音樂教學之意涵與相關理論

Seashore(1947)在“In Search of Beauty in Music”提到:「教導音樂的方式是 透過系統性的訓練聽力,而培養出辨別的能力,因此學會聆聽,是首要能了解音 樂的核心意涵之管道。」(岑麗娟,2005)換句話說,有效學習音樂的關鍵要素 是要先學會運用聽覺學習,顯示出聽覺感官的重要性,然而,除了聽覺外,其他 感官間的交互作用,也是影響學習重要的媒介,每個孩子都會透過視覺、聽覺、

觸覺、動覺等多元感官對每樣事物進行探索與學習,他們皆是多感官學習者(岑 麗娟,2005)。

黃榮真(2006a)認為教師若透過多元智慧觀點帶領音樂教學活動,可巧妙地 激發學生運用多重感官學習媒介,如視覺(分辨樂器的顏色、形狀、大小、重量、

長度;觀察教學者示範演奏樂器的動作)、聽覺(聆聽與辨別各式樂器的聲音、

人聲、模仿動物與環境的聲音)、觸覺(觸摸與敲打各種樂器、與人握手示意等 互動)、體覺(音樂肢體律動、即興表演)等,以及使用感覺統合與視動協調等 全身聯合模式提供學生全方位的學習內涵。

音樂能展現出多元化的活動型態,乃為一有力之教學媒介(黃榮真,2006a,

2006b),最能激發兒童學習動機的教學活動(黃榮真,2005;Barksdale,2003)。

二、多感官音樂教學於音樂教育之應用

音樂實踐(包含教與學)必須具備聽覺—動(觸)覺—時間—知覺技能,而 後才是視譜,視、聽、動(觸)覺的參與,為音樂學習與其他學科學習最明顯的 分野(趙宋光,2003)。無論是聆賞音樂或演奏音樂,聆賞者與表演者都無法脫 離感官的接收與大腦知覺,在音樂教學中更是經常藉由各種感官為媒介,來豐富 音樂的體驗。以下從音樂元素、音樂概念與圖像的結合、音樂活動與肢體律動的 結合與近代音樂教學法四個部份,說明多感官音樂教學在音樂教育中的運用情 形:

(一)音樂元素

音樂為全世界共通性的語言,美國評論家奧斯卡(Thompson Oscar)主張音樂為 一種能夠表達與展現任何概念的「語言」;音樂也能呈現出最原始的喜怒哀樂進 而轉變成情感和抽象的意念(郭美女,1998)。音樂是必須結合多種元素組成才 能被充份表現出來。美國音樂教育學者暨 Kodaly 教學法專家喬可昔(Lois Choksy) 參考席納(Jean Sinor)的兒童能力發展分析表,提出兒童早期應學習之基本音樂元素,

如表 2-4 所示(引自吳舜文,2002):

表 2-4

兒童早期應學習十項音樂基本概念

音樂概念 說明

力度(dynamics) 音的強弱(forte and piano)或大小聲(loud and soft)。

速度(tempo) 音的快慢(fast and slow)。

音色(timbre) 人聲或樂器的辨別(discrimination of voices or instruments);強調音質、音源、表情等。

節奏(rhythm) 音的長短(long and short)。

拍子(beat) 固定不變的節奏,強調拍與節奏間的區辨及平衡。

重音(accent) 音的重輕(strength and lightness)。

單拍與複拍(simple and compound meter)

樂曲中,每拍 2 等分與 3 等分之區辨。

樂句(phrase) 簡易區辨相同、類似及不同概念。

曲式(form) 較複雜,在大型音樂結構中區辨相同、類似及不同的 概念。

曲調(melody) 音的高低(high and low)

資料來源:吳舜文(2002)。建構主義運用於音樂教學之理念與做法。載於九年 一貫課程推動工作教學研究輔導組「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輔導群」九 十一年研習教材。276 頁。

也有不同學者對於音樂元素的組成提出不同的方式,林朱彥(1996a)將音樂 元素分為聲響、音色、強弱拍子、快慢、長短、高低、音高、唱名、音階、曲調、

和聲、樂句、曲式等類別。另有音樂學者可透過音長、音高與樂感這三個基本概 念做延伸,分別為:音高延伸至調式、和聲、旋律,音長延伸至節奏、節拍、速 度,樂感延伸至音色、音強、感情(陳妍余、林朱彥,2009);李玲玉(2007)

則將音樂元素以拍子、節奏、高低、快慢、長短、音色、走停、強弱、調式組成,

讓學生在學習音樂時能結合多種形式的感知與表現,並藉由樂器演奏、歌唱、遊 戲、肢體律動等方式,體驗不同的音樂元素。下列根據李玲玉(2007)之分類,

針對音樂元素項目與目的進行說明:

1. 拍子:指以固定時值的單位,組成強拍和弱拍規律的組織形式。其目的:利用 拍子規律的特性,建立學生於課堂中的秩序及提升其注意力。

2. 節奏:廣義地說,一切關於協調、平衡或律動之感受皆可稱為節奏;狹義地說,

為音與音之間長短與強弱的組合關係。其目的:透過感受音樂的節奏,提升學 生肢體的律動與協調。

3. 高低:以中央八度為中心,音符的高低聲響變化。主要目的為教導學生對於高 低聲響的感知外,並能增進發音與音調的準確。

4. 快慢:即速度,將音樂中所傳達出的快慢訊息。其目的要增進學生對快慢的感 受,同時藉此進行肢體律動,進而學習控制速度與聽從指令。

5. 長短:音呈現出時間之長短,在音樂中拍子越多音就會越長。其目的:提升學 生在聽覺上的敏銳度。

6. 音色:不同素材、結構所表現出的聲音特質。其目的:在課程中藉由各種音色 的展現與轉換,讓學生辨認其差異性,提升學生聆聽的專注力。

7. 走停:即為靜止與行走的活動。讓學生比較與體驗行走與靜止的不同。其目的 為提升學生參與活動的注意力。

8. 強弱:音樂中聲響大與小之對比關係。目的為讓學生學習自我情緒控制及對聲 音強弱的辨別能力。

9. 調式:在音符中,調式依據開始之主音,按照音高關係排列,從低到高依不同

9. 調式:在音符中,調式依據開始之主音,按照音高關係排列,從低到高依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