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
第一節 大學學生會運作發展
第一節 大學學生會運作發展
湖畔大學學生會運作現況有其歷史脈絡,本研究最遠追溯至九0年代的學生 會運作發展,但由於過去的受訪者難以尋覓,除了曾經參與近七年來學生會運作 的受訪者之外,不足的部分主要由湖畔大學學生會保留的網路資料及書面文件來
作分析。
因為學生會的訴求與學校行政態度的轉變,研究者按照學生會內部三權分立 的運作狀況,以及學生會與學校行政單位之間的關係,將湖畔大學學生會運作發 展略分為四個時期,穩定時期、衝突時期、和諧時期與危機時期。
壹、 穩定時期
一、 代聯會時期的學生會與校方關係穩定
湖畔大學學生會的前身,是九0年代的「系代表聯席會」(以下簡稱「代聯 會」),其法定宗旨為對外參與校際性活動,對內籌畫、協調、辦理全校性活動為 主,且各項活動由學生事務處派員輔導(L_3-0)。代聯會主要的功能,在於替學 校行政單位籌辦大型學生活動的模式,是一個協助者的角色。一方面是減輕行政 負擔,一方面是在校外娛樂較少的年代,代聯會辦的活動因經費優勢、人才匯集 而有聲有色、勢力強大,加上主要經費必須透過學校代收會費,或是學校另外用 學生活動經費補助,所以,此時的學生會與學校行政單位之間的關係較為穩定,
沒有明顯的變化(S26_09/02/14)。
以前(代聯會)基本上都是幫學校做事,自主性沒有這麼強,所以沒有什麼 爭取權益的…早期大家沒有什麼娛樂,同學都在學校裡相處的很愉快,也沒 有什麼感覺特別不公平的地方。那現在就不一樣了...現在可能個人意識比較 高漲,以前我們都是用團體的力量,很樂意做一些活動給全校同學,現在學 生會反而是傾向在權益方面、為同學發聲,和以前不一樣,這是因為時代的 不同…(S19_09/01/16)
二、 代聯會因系代出席率不佳而改制為學生會
代聯會的最高民意代表組織乃為學校各系推派的系代表組成的「會員代表大 會」,其下由經全校學生直選產生的學生會會長帶領「行政機構」,負責秘書、學 術、總務、公關、權利、活動部門等會務,另有「監察委員會」行使解釋章程之 責,及「選舉委員會」辦理會長選舉(L_3-0)。行政機構提出的活動、議案必須 透過會員代表大會行使同意權始得執行,且監察委員會的決議若與會員代表大會 抵觸時,以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為最後決議。也就是說,會員代表大會乃是代聯
會順利運作的重要關鍵。但會員代表大會的出席率不佳,系代表對於自己的責任 並不清楚,導致無法有效監督會長及行政權,加上校方與代聯會之間的關係微 妙,使得代聯會在爭取學生權益時無法和學校抗衡,成為湖畔大學學生積極推動 將代聯會改制為學生會的原因。
代聯會之會員代表大會是由各系、班代表所組成,其總額約為兩百多人而致 使組織過於龐大,常使開會法定人數為二分之一的大會無法順利開成,甚至 有三年大會未正式開會過,造成立法部門無法有效制衡會長所領導的行政部 門。而班代表在選出之時,常不知有代表原班級出席參與全校性學生自治組 織之義務,亦造成會員大會出席率不佳,致使大會常無法順利召開。(L_3-2)
僅由系代大會或……的社團負責人著手是不夠的。因為這兩種途徑是沒有辦 法動員學生,那只是一條死胡同的路罷了,一個系只有一個系代表,系代表 與整個系學生之間的連繫如何,我們只要想想自己與自己系上系代表的關係 就知道!學生會不妨對全校學生作作「系代與我」的街頭民調…(L_3-3-1)
於是,代聯會會員代表大會設立「學生會籌備委員會」,負責推動改制的宣 傳、說明與法規制定等相關事宜,擬定學生會組織章程,以目前「學生會行政中 心」、「學生議會」、「學生評議委員會」三權分立的形式存在(L_2-1)。其中有幾 項重大的改變,一是將各系推派系代表組成會員大會的形式,改為以各學院為選 舉區域,依人數比例選出學生議員,組成學生議會;二是將章程明訂為代表湖畔 大學學生的最高學生自治組織,其宗旨為落實學生自治、促進校園民主、爭取學 生權益等,而非一般的學生社團;四是將代聯會時期即由全校學生直選的校務會 議代表,納入學生議會當中,規定校務會議代表為當然議員,增加學生會與校務 會議代表的連結(L_2-1)(L_3-2)。
三、 學生會經費來源之爭議
在代聯會舉辦推動改制學生會的說明座談會當中,最大的爭議是學生會是否 能強制收費或取得學校補助的問題,最後強制收費因為並無法源依據,而不了了 之,且學生會以不與民爭利(指與社團搶奪學校補助的學生活動經費)為原則,
除了舉辦具有傳統意義的、較經典的全校性大型活動有專案補助款之外,不再取 得學校補助(S23_09/02/01)。而其他在法規制度上的改革,則得到全校學生投 票過半的支持,而正式改制為現在的湖畔大學學生會。
再來提到經費,學籌會代表口口聲聲說要有充足的經費來源,因為收不到 錢,所以給學校兩條路走,第一條是幫學生收錢,不交錢不淮註冊,第二條 是學校提供經費來支持學生會,我是不知道這是誰提的議題啦!不過如果第 一條讓學生知道學籌會這樣惡搞的話,我想學籌會會立刻被砲轟到死,至於 第二條…唉呀!學籌會的諸公啊,……...這個人你又不是不知道,你搞一 個叛亂團體跟他(指校方)玩,要找他的碴,還要叫他給你錢,讓他每天食 不安寢,我想不用大學生都知道這是一個不可能的任務,當然跟學校要錢是 應該的,只是…要不到錢也是應該的。(L_3-3-2)
貳、 衝突時期
一、 學生會因爭取學生權益而與學校行政單位、教師之間有所衝突
隨著學校不再補助學生會主要經費,學生會會員(即湖畔大學全體學生)自 由繳交的學生會會費成為學生會的重要生存來源,學生會成為在人事、經費上較 為獨立的學生組織。因為經費來源的改變,以及代聯會推動改制學生會時所做的 承諾,在爭取學生權益的問題上,學生會必須爭取學生認同與支持,亟欲有所作 為。學校行政單位與教師方面,對於學生會所造成的衝擊,一時難以適應,使得 學生會與學校行政人員、教師有所衝突。
如學生會發起路權運動,乃因校園內禁止機車行駛,卻不禁止汽車通行,車 行通道與停車位佔據校園,影響學生行路權益,引起爭議(L_3-4)。學生認為這 是雙重標準,如果因為校園安全或環保因素,不准學生騎機車進入校園,那麼也 應該要求汽車不准進入校園,這樣的規定很明顯是學生和教師之間的不平等,也 對校園美觀造成傷害(S25_09/02/07)。教師則對於學生會想改變現狀的行動,
有所不滿。
老師方面,從以前到現在還是一樣,學生是什麼東西啊,他當然不會直接說…
但是開會的時候,會這樣表現出來…像推(動)「校園無車日」,老師開車進 來就會說,「為什麼不能走?學生會算什麼東西!」…(S20_09/01/18)
又如攸關學生活動空間的議題,即學生社團、系學會的在學校的活動場地不 足的問題。校方將可開放的現有空間交由學生會與各社團、系學會進行場地協調
會議,但校方無預警的將部分場地收回,學生抱怨連連,因此學生會成員積極與 校方爭取場地。然而校園整體空間有限,學生要有多的空間,勢必壓縮教師和學 校行政單位的原有空間,因此造成衝突。
權利的爭取,真是吃力不討好的一環。在第……屆的時候,學校突然收起…
(指社團場地),沒有之前幹部的一一打電話,跟各院長拜託、請示,甚至 也有師長一聽來意,就即刻掛電話,沒有經歷這些,也沒有今天的……開放 給社團使用。學生自治的軌跡,也在一群一群幹部犧牲時間,有時必須花自 己的費用,來做爭取的…(L_3-4-4)
在學校看來,最大的問題卻可能只是各單位爭奪空教室或新增系所要找地方 塞,難道,行政大樓沒有看見湖畔大學還有學生?可能有,可能。但是各委 員會學生代表意見永遠是投票孤兒,校務會議上可以對學生代表無理駁斥、
甚至質疑代表性,各大座談會也是一次一次摸頭了事……再等就是一批人又 帶著滿腔憤恨畢業。一等就又是一整年的……問題,就又是一整年的選課問 題,就又是一整年的宿舍問題。(L_3-4-1)
二、 學生會因無法解決問題根源而遭受學生批評
然而,因為學校各級會議中的學生代表比例偏低,學生意見常淹沒在數人頭 的表決遊戲當中,「學生比例太少了,提案校務會議會被打死」(S25_09/02/07)。
在學校會議當中居於劣勢的情況下,學生會一方面缺乏體制內發聲管道,常常無 法真正解決問題的根源,一方面不希望與校方鬧僵,以免更難爭取學生權益,態 度有所保留,而遭受質疑。許多人認為,學生會、代聯會只是「換湯不換藥」, 對學生的生活沒有差別,因為學生會根本沒有用,權益並沒有比較好,重不重視 都一樣(L_3-4-5)。學生會只是替行政長官辦理一些座談會,美其名是增加彼此 交流,實際上是校方的政令宣導會。而校方並沒有誠意解決問題,只是讓學生宣 洩不滿,丟一些毫無變化的制式答案(S9_09/01/03)。甚至有人直言,「學生會 只是政客的搖籃」(L_3-4-2)。
有些法規太舊不合理啊……還有就是學生代表的比例不均衡的問題…就是 以前學生會的代表比例很低啊。就像是校務會議只有八席,將近兩百多個人
有些法規太舊不合理啊……還有就是學生代表的比例不均衡的問題…就是 以前學生會的代表比例很低啊。就像是校務會議只有八席,將近兩百多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