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兼任學校行政的考量與預備
第一節 大學教師的職責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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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四章 兼任學校行政的考量與預備
依據紮根理論之分析方法,將教師兼任學校行政職務進行歷程編碼分析,
根據資料進行分析後,研究者依照分析結果,將其分為預備期、耕耘期、收成 期。預備期,係指教師預備兼任一級行政主管前這段期間的考量與預備。經訪 談資料分析整理後,可以進一步了解教師兼任職務前的準備及考量情形,以下 將從「大學教師的職責」、「兼任行政職的內心權衡情形」、「兼任職務前的準備」
三個部分進行預備期面向與內涵的說明。
第一節 大學教師的職責排序
大學法將大學教師的職責分為教學、研究、輔導、服務四個部分,然而針 對教師自身之職責內容以及教師心中之職責順序、佔比情形,雖有些微不同,
然依據訪談內容可發現以下幾個部分。
壹、 教師職責內容為教學、研究、服務
大學教師自身認為可將其職責分為教學、研究、服務三個面向,此三面向的 內涵,經整理後可探知,教學為教師教授課程、教導學生的過程,為教師之基 本責任;「研究」為大學教師別於初等教育教師職責內容較不同的地方之一,大 學教師具學術研究之責任;服務的部分則包含校外社會服務與校內服務的部 分,輔導方面大學教師多將其列入上述三項當中,不為獨立之內容。有的認為 輔導和教學是同一面向,有的認為輔導是服務的一部分,然而也有的提到研究、
教學的部分也有輔導,雖有些微差異,然不將輔導認為是獨立的面向,而是將 其納入教學、研究、服務之面向內。
輔導是服務的一部分,當然你對你的研究生也有輔導,除了課業上還包括生活 上,研究的部分也有輔導。但輔導要歸類的話我是放在服務裡面,對研究生而 言是帶他的一部分,輔導也與研究相關,一般來說你在寫教學、研究、服務部 分時,輔導是在服務裡面,我放在服務類之下,不是說輔導不重要,而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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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教學裡面都有輔導的部分。(T14-2)
此外相當有趣的是,於教師表達自身職責時,於行政的部分教師談論到許 多對大學教授治校的看法,認為無論是實質上能力的考量或是學校隱形的階級 觀念,均存在教師與行政人員是有落差的,故大學教授治校有其必要性,並且 視大學教師兼任主管行政職務為大學教師的使命、義務。
由於大學自治,就是大學行政主管由大學教授來兼任,如果讓外面或官派來兼 任行政人員,他學經歷沒有像教授那麼豐富扎實的話,他很難來落實他的管 理,就像一般的公司它的管理者如果學經歷沒有比下面的人高的話,會很難來 落實,所以大學教授另外有一個義務是服務,雖然沒有強迫,但要有認知,有 這個使命。(T3-1)
貳、 教師職責內容排序、佔比
根據上述大學教師自我表示,自身職責主要分為教學、研究、行政三個面
向,然而此三個部分於教師心中比重不一定相同,可能有人以教學為主、研究 為主、服務為主,又或者是面臨不同的時期會有不同的排序與比重,依據深入 訪談後所得之教師職責內容排序、佔比情形如下:
一、 教學為大學教師的本質
高等教育之教師,其對於自身職責之自我認識可分為教學、研究、服務三 個部分,本研究十四位受訪教師多表示,這三部分的排序在教師的認識、理念 上是以教師的本質-教學為主,次之為研究,最後為服務。教學為擔任教師職業 的基本,也是大學教師擔任教師職務的初衷,大學有別於其他中、初等教育,
在學術的部分有研究的面向需要注力,然若是自我理念主要聚焦於研究的話,
會選擇進入研究機構而不是教學機構,故研究於教師心中排序在教育後;服務 的部分雖如上段所述,大學教師明白服務為自身使命,但仍多將其視為教學、
研究下,自身有餘力而兼任之職務,呼應了Don、Luanna 與 Shelley(2006)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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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教師的角色為教學、研究和服務三個領域,主要強調教學和研究方面,其次 才是服務或管理。
如果要講最基本的是教學,研究是每個老師要盡心力的,但服務就看需求,一 些服務工作是大家分工的。(T8-1)
大學老師不該全部都變成研究者,因為你把自己設定做研究的話,應該去中研 院那種機構不該在大學,大學主要還是要教學,你研究很大程度是要轉化你成 更好的老師,更多可以教給學生。(T12-3)
二、 不同發展階段職責排序會有所不同
雖然教師於內心之職責排序多以教學為主,然而教師當中多表示,隨著時 間的不同,教師內心的職責排序、佔比會有所改變,並不會均保持一致,而是 屬於時變的過程。教師未追求升等時,就是如前段所述,秉持自身內心之初衷,
將大學教師職責的排序為教學、研究、服務做排序,然而學校制度規定,升等 需考量教師之研究能力,於學術上的貢獻等等,故當大學教師追求升等時,其 職責排序會有所改變,其三大面向之排序、佔比更動為研究第一、教學第二、
服務第三,於教師順利升等後,其依照制度規定,研究之要求不再那麼的高,
故能有更多心力投入行政職務,因此此時教師較有意願兼任,同仁、領導者也 多會於這時期邀請教師兼任行政職務,為學校、同仁服務。故順利升等兼任行 政職務後,職責的排序可能會有所變動,變為服務第一、教學第二、研究第三。
然而此處教學、研究的順序可能會視情形有所變動,由於教師兼任行政後,授 課時間的規定可以有所減免,但仍有一定的時數要求,故教學的時數是固定的,
於行政工作下所剩餘的精力用於教學外,便是研究的時間,故研究的精力有時 是比教學更多的,於此的排序有時可能產生研究排於教學前的可能。
老師在學校的生涯大概三十年到四十年之間,他會有不同階段,假設他是新進 老師要限期升等,他服務佔的比例就很少,所有時間就投入研究跟教學,他所 花的時間大概就對應到剛剛說的升等的比例配置,研究再來教學再來服務,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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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階段開始接行政工作的話,服務的比例就會開始拉得比較高,當然也看她 行政承擔的責任到底多重,高的時候就會倒過來,可能你行政工作會佔百分之 七十,剩下的三十就會在教學跟研究上。(T6-2)
排序是看不同階段,忙升等的話就會研究最大,升等後當然研究還是作,但我 教學可放比較多時間,我自己很在乎教學。(T12-3)
三、 時間花費不等於心中排序
教師於不同的時間、階段其心中職責面向的排序會有所改變,大學教師兼 任學校行政職務後,對於自身職責的面向排序可能會有所變動,然而值得注意 的是,無論是何種排序方法,教師均表示行政職務上所花費的時間,均會高於 教學和研究的時間,也就是說兼任行政職務後,行政佔了教師工作的大半時間,
然時間花費的時間較多,並不等於教師內心行政服務的職責排序是最高的,大 學教師自身心中的職責面向排序,可能依舊與兼任行政職務前排序相同,但由 於對於行政業務的陌生或是行政職務工作內容的繁雜,使得教師於工作時間上 行政職務佔據了多數的時間。
以我內心是沒有改變的,我還是喜歡做研究再來是教學。我現在是一級主管的 身分,時間的話就時間都在服務,我可能沒時間去研究了,教學也是,只能全 心在服務上面,全力要把服務的事做好,花在研究跟教學時間是非常少的。(T2-8)
接任後我心裡一樣把教學放最前面,但接任後確實教學時間便比較少了,時間 確實花最多的是行政這件事,(T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