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根據研究動機、研究目的及研究問題加以分析,本研究的研究限制說 明如下:

壹、研究範圍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北區四所綜合大學為研究範圍,分別為:國立臺灣大學、國 立臺灣師範大學、東吳大學、輔仁大學。依據教育部將各校各學系屬性分 成學科三分類「人文」、「社會」、「科技」學門為原則,以四校九十九 學年度入學註冊的學生人數為母群體,共計 12,528 人,採立意取樣之抽樣 方法,選取各校各之學系都有不同入學管道的學生為原則,參考九十九學 年度大學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繁星計畫簡章、考試入學分發簡章,了解北 區四所綜合大學各種入學管道的錄取人數,並依據四所綜合大學上網公告 各學系的註冊人數進行抽樣。抽樣結果以國立臺灣大學,歷史系 (人文學 門)、社工系及會計系 (社會學門)、機電系 (科技學門)四個學系為樣本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系 (人文學門)、教育學系 (社會學門)、化學系 (科 技學門) )四個學系為樣本數。東吳大學,國文系(人文學門)、社工系、企管 系(社會學門)、資管系(科技學門) )四個學系為樣本數。輔仁大學,國文學 系(人文學門)、社工學系(社會學門)、機電系(科技學門) )四個學系為樣本 數。共計十六個學系作為本次研究對象。發放人文學門共 370 份問卷;社 學門共 480 份問卷;科技學門共 360 份問卷,共計 1,210 份問卷。

二、研究內容

本研究內容針對北區四所綜合大學九十九學年度入學學生,探討多元入 學方案實施後對學生在校園投入經驗與學習滿意度的相關研究。採用量化研 究方法進行研究,針對不同背景變項與校園投入經驗對學生學習滿意度影 響,了解目前不同入學管道學生在校園投入經驗與學習滿意度的實證研究。

貳、研究限制 一、在研究對象部分

有關研究對象,本研究以北區四所綜合大學九十九學年度入學學生為研究 對象,以立意取樣選取研究樣本,參考當學年度各類大學入學考試簡章,及各 校網頁公告各學系註冊人數,以教育對大專校院學科三分類(人文、社會、科技) 為原則,取樣抽出四所綜合大學不同入學管道學系學生共計十六個學系進行研 究,雖然已經特別挑選各校中最多種入學方式的學系但其中繁星入學管道學生 樣本數也只有 19 名,且全為公立學校學生,故在比較多元入學方案對於學生校 園投入經驗與學習滿意度之情況與差異比較上,因為繁星入學人數太少,只能 提供參考。若能擴大研究調查範圍,則研究樣本將更具代表性,此是研究限制 一。

二、在研究變項的部分

在研究變項影響學生校園投入經驗與學習滿意度的因素很多,不論是學生 個人因素或是學校因素,直接或間接都是影響學生進入大學後的學習。本研究 依文獻研究結果,列出十二種個人因素,如是否轉校、是否轉系、學校類別、

性別、就讀學門類別、打工經驗、住宿經驗、社團經驗、每天上網休閒時間、

每天準備課業時間、父母親教育程度等,其他還有許多學生個人因素如:不同 年級、入學後學業成績表現、教師特徵等變項、父母的社經地位及各校的經費

補助、行政支援系統也建議未來可以加入研究,以便更精確的了解影響校園投 入經驗及學生學習滿意的因素,此是研究限制二。

三、研究方法

本研究採橫斷法,而非縱貫法研究以大一時與大三時施測同一批學生,更 可以說明學生在校園投入經驗與學習滿意度的變化情形,僅對大三時期在校園 投入經驗與學習滿意度現況,欠缺了解學生校園投入經驗的學習變化的情形是 研究限制二。本研究為問卷調查法,以普查的方式進行調查,但施測時可能因 填答者本身的主觀、客觀因素或心理防衛作用而影響作答結果,或對於校園經 驗投入及學校學習滿意度等反應有所保留,此是研究限制三。

第二章文獻探討

第一節 大學多元入學方案現況

本節主要內容為我國大學考試制度的探討,從大學制度的演變到多元入學 方案的實施,包括多元入學方案的理念、精神及特色的介紹,最後說明多元入 學方案的實施現況與相關研究。

壹、我國大學入學制度演變及比較

國內外的現代社會,擁有學院或大學學歷是大多數較好職業的最低門檻要 求。教育篩選機制往往扮演著替社會選拔人才的關卡。而高等教育或勞動市場 的各類考試或測驗往往最具關鍵性。有關教育篩選制度與社會流動模式的理論 最熟悉的是 Turner(1961)以英美兩國研究範圍提出的理論,認為工業社會教育下 的教育制度主要特徵是協助「向上流動」,其模式乃受民俗規範(folk norm)的影 響。不同的民族規範形塑不同的社會流動模式,也影響不同的教育制度。沈姍 姍(2010)對於我國的多元入學方案的教育篩選制度與社會流動模式,與英國的贊 助流動式(sponsored mobility)頗相似,彷如一場選美會,由社會菁英份子組成的 或由其組成的機構負責,決定選拔的標準或條件,符合者則取得進入大學的入 門票。此模式的特徵是強調嚴密的控制選擇的過程,充分使用社會各種才能,

以便將不同資質者導入不同的發展方向,所以應該進行早期的選拔或分化,將 不同才能者分開教育,即「因才施教」的理念。

我國傳統的招考制度終於在學者與各校的教育先進集思廣益後,由教育部 進行大學入學制度的改革。最早的推薦甄選入學方式由蕭次融(1992)研究推薦甄 選入學方法之研究報告(二)指出推薦甄選入學方案主要參考日本許多公私立大 學採用的推薦甄選制度,以及台灣曾實施的保送制度及資優保送制度。其對象 為具特殊才能與性向之學生,學科成績特優的學生以及大學校系依其特色需要 之學生,預期目標是減緩學生競爭「明星」高中的現象,有助城鄉平衡,淡化

聯招以最低錄取原始總分為順序的各大學校系排行榜,同時促進各高中發展其 特色。建議以外加名額的方式試辦小規模的推薦甄選入學方式,主要目標對象 為具特殊才能與性向的學生,而各大院校根據其特色及需要來選取的學生。招 生辦法是由各大學撥出若干招生名額,經由高中(職)的推薦,於傳統聯招入學管 道之外,由學校自主甄選學生入學。推薦甄選最大特點為,大學可透過甄選方 式,選出具備特殊才能的學生入學。甄選時間,安排在大學聯招前,就決定甄 選名單,甄選入學類似現行各研究所的招生方式;且限制名額,每位學生只能 參加一院系推薦甄選。最重要的是,須有一系列完整的輔導機制,讓學生探索 自己的性向、能力與特殊才能,因此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扮演提供諮詢角色。

我國大學選才制度的改革,從教育部於七十八年教育部委託大學入學考試 中心研究改進聯考制度的可行方案,為期三年的研究計畫-改進我國大學入學 制度及考試方法與技術。主要是八十一年提出《我國大學入學制度改革建議書

-大學多元入學方案》,提出改良式聯招、推薦甄選及預修甄選三個入學方式及 二階段考試的大學入學考試制度。並於八十三年提出研究計畫之結案報告書:

《我國大學入學制度改革建議書-大學多元入學方案》配合大學法、大學法實 施細則修正公佈,是我國首次辦理大學推甄入學的開始。教育部於民國八十四 年提出「中華民國教育部報告書」揭示之教育願景為:改進入學制度,建立多 元入學管道,導引教學正常化發展(教育部,1995)。行政院教育改革委員審議委 員會於民國85年12月2日提出之「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亦建議推動多元入學 制度(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1996開始我國大學入學制度的改革腳步。以 下概述我國大學招考制度的演變:

一、入學制度的演變階段

張鈿富(2006)指出台灣的大學入學制度是牽動社會最敏感的一條神經。歷來

的大學入學制度,經歷多方討論、多次變革,但是目標的達成,始終很難完全 契合國人的期望,在探討大學入學制度,除了要面對此制度的歷史演變,並反 思其演變的意義,我國大學制度的演變可分成二個時期1954-1992及1993之後,

每時期各有不同的階段。

(一)、1954~1992的演變

在台灣傳統的大學聯招自民國43年(1954)實施至民國91年(2002)為止長達 近50年之久,也是台灣高等教育史上重要的特色。此時期分成大專聯合招生期、

舊制大學聯招期、新制大學聯招期三個階段(秦夢群,2004) 1、大專聯合招生期(1954~1971)

民國43年,當時的教育部張其昀部長主張聯合招生,責成四所公立大學(國 立台灣大學、省立師範學院、省立台中農學院、省立台南工學院組成大學四院 校聯招會(不包括專科校系),負責招生事宜(邱愛鈴,1998;陳揚琳,1983)。是 大學聯招在台灣開始運行。由教育部設立「大學入學考試委員會」,由教育部長 兼任主任委員,各大學及獨立學院校長為委員,辦理聯合招生事務。

2、舊制大學聯招期(1972~1983)

在1972年,當時的行政院長蔣經國先生責成教育部針對大學聯招成立專責 機構,以研究帶動聯招政策和技術改進(葉孟昕,1999)。

在1976年,教育部研訂「教育部大學入學考試委員會設置辦法」,正式成立 大學聯招常設機構,由於主任委員等職務由教育部官員兼任,名副其實的成為

「官辦聯招」(邱愛鈴,1998)。在招生方式將大學與專科分開,大學聯招採甲、

乙、丙組(聯招會開始時只分成三組)考試並延續先填志願後考試的模式來分發考 生入學。此階段亦有不少缺點,例如(1)限制各大學發展;(2)約束考生選系;(3)

影響高中教育功能;(4)聯招手續繁瑣。為改進此一弊病,教育部委由「大學考 試委員會」組成專案小組進行研議改革新制。

3、新制大學聯招期(1984~1992)

此時期招生機構仍為大學考試委員會,在招生方式改革包括(1)跨組報名選 科考試;先考試後填志願。跨組報名選科考試,目的在使考生校系選擇不受限

此時期招生機構仍為大學考試委員會,在招生方式改革包括(1)跨組報名選 科考試;先考試後填志願。跨組報名選科考試,目的在使考生校系選擇不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