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大學生自我認定現況及其差異比較
本節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說明大學生自我認定之現況分析;第二部分 則說明大學生個人及學校背景變項(性別、年級、工讀經驗、住宿情況、學校性 質、學院類別)對自我認定(身體認定、性別認定、價值認定、自信與自尊認 定、整體自我認定)的差異情形,以驗證研究假設二;第三部分則針對研究結果 做小結。
壹、北區大學生自我認定現況分析
依據本研究的調查資料,針對北區大學校院大學生的自我認定現況進行描 述性統計,包含百分比分析、平均數、標準差、最大值、最小值、次數分配、偏 態係數等分析,並進一步以單一樣本 t 考驗檢定北區大學生的「身體認定」、「性 別認定」、「價值認定」、「自信與自尊認定」,以及「整體自我認定」,是否顯著高 於理論平均值 3,並考驗研究假設 2-1:「北區大學生自我認定是否顯著高於理 論平均值」
北區大學校院學生自我認定量表分為「身體認定」、「性別認定」、「價值認 定」、「自信與自尊認定」四個分量表。本量表採用李克特五點量表,包含「完全 符合」、「大部分符合」、「半數符合」、「小部分符合」、「完全不符合」五個選項,
依序給予 5、4、3、2、1 分,量表平均值為 2.5 分,以表中等程度。若總體「自 我認定量表」平均數得分愈高,表示大學生自我認定建立愈完全;反之,得分愈 低者,表示自我認定建立愈不完全。
表 4-23 為北區大學生在「身體認定」、「性別認定」、「價值認定」、「自信與 自尊認定」,以及「整體自我認定」上得分之描述統計與單一樣本 t 考驗的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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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就集中情形而言,北區大學生自我認定各構面以性別認定的得分最高
(M=4.15),其次依序為價值認定(M=3.86)、身體認定(M=3.78),以及自信 與自尊認定(M=3.28)。就離散情形而言,北區大學生的自信與自尊認定的個別 差異最大(SD=.761),在性別認定的個別差異較小(SD=.551)。
為了解北區大學生自我認定現況是否顯著高於理論平均值 3 分,進行單一 樣本 t 考驗進行檢定,結果發現北區大學生在「身體認定」(t(960)=32.873,p
<.001)、「性別認定」(t(960)=64.572,p<.001)、「價值認定」(t(960)=45.668,
p<.001)
、「自信與自尊認定」(t(960)=11.497,p<.001),以及「整體自我認定」(t(960)=51.308,p<.001)上,經統計考驗北區大學生「身體認定」、「性別認 定」、「價值認定」、「自信與自尊認定」,以及「整體自我認定」均高於理論平均 值,進一步進行 t 考驗後,均達顯著水準,顯示北區大學生自我認定具有中等以 上程度。北區大學生自我認定之描述統計與單組 t 考驗摘要表,如表 4-23 所示。
表 4-23
北區大學生自我認定現況摘要
構面 平均數 標準差 最小值 最大值 偏態 係數
排
序
t
身體認定 3.78 .738 1.60 5 -.393 3 32.873***性別認定 4.15 .551 2.14 5 -.447 1 64.572***
價值認定 3.86 .585 2.14 5 -.044 2 45.668***
自信與自尊認定 3.28 .761 1.00 5 -.113 4 11.497***
整體自我認定 3.83 .502 2.09 5 -.159 ─ 51.308***
註:「─」表示未排序。
***p<.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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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不同個人及學校背景變項在自我認定的差異分析
一、不同性別之大學生在自我認定的差異比較
由表 4-24 可知不同性別的大學生對自我認定之描述統計,其在「身體認定」、
「性別認定」、「自信與自尊認定」、「整體自我認定」的平均得分而言,男生高於 女生,而在「價值認定」則是女生高於男生。不論男生或女生在自我認定上,均 以「性別認定」為最高,其次為「價值認定」及「身體認定」,而「自信與自尊 認定」則最低。
為了解不同性別之大學生的自我認定是否具有顯著差異,進一步進行變異 數分析進行考驗,發現不同性別的大學生僅有在「自信與自尊認定」構面達顯 著差異(p<.01),且男生得分顯著高於女生,根據η2值為判斷其關聯強度,發 現η2為.009,其顯示不同性別可解釋「自信與自尊認定」變異的 0.9%,為低度 關聯強度。
本研究結果與黃玉(2000)以臺灣 20 所大專校院學生、厲瑞珍(2002)以 南部 15 所大學生為研究對象的發現相似,不同性別並不會影響自我認定,雖在 自信與自尊認定構面有達顯著,但關聯程度也相當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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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同年級之大學生在自我認定的差異比較
由表 4-25 可知不同年級的大學生對自我認定之描述統計,其在「身體認定」
的平均得分,最高分為四年級,其次為一年級、三年級與二年級;在「性別認 定」的平均得分二年級學生最高,其次為三年級與一年級,以及四年級;在「價 值認定」的平均得分,最高分為二年級,其次為三年級、四年級,以及一年級;
在「自信與自尊認定」的平均得分,最高分為四年級,其次為三年級、二年級與 一年級;在「整體自我認定」的平均得分,最高分為二年級,其次為三年級與四 年級,以及一年級。
為了解不同年級之大學生的自我認定是否具有顯著差異,進一步進行變異 數分析進行考驗,發現不同年級的大學生在「身體認定」、「性別認定」、「價值認 定」、「自信與自尊認定」以及「整體自我認定」上皆未達顯著差異,如表 4-25 所示。
本研究結果與黃玉(2000)以臺灣 20 所大專校院學生、黃慬韻(2015)以 南部 8 所大學及技職學生為研究對象的結果相符,但與張春興、黃淑芬(1982)、 黃慧雯(2002)的發現不同。本研究不同年級的大學生自我認定雖未達顯著差 異,但在「整體自我認定」上,大四學生得分高於大一,與張春興、黃淑芬(1982)、 黃慧雯(2002)的發現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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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同工讀經驗之大學生在自我認定的差異比較
由表 4-26 可知不同工讀經驗的大學生對自我認定之描述統計, 其在「身 體認定」、「性別認定」、「價值認定」、「自信與自尊認定」以及「整體自我認定」
的平均得分而言,有工讀經驗的大學生皆高於無工讀經驗的大學生,且不論有 無工讀經驗,均以「性別認定」為最高,其次為「價值認定」及「身體認定」, 而「自信與自尊認定」則最低。
為了解不同工讀經驗之大學生的自我認定是否具有顯著差異,進一步進行 變異數分析進行考驗,發現不同工讀經驗的大學生在「性別認定」(p<.05)、「價 值認定」(p<.05)、「自信與自尊認定」(p<.05)以及「整體自我認定」(p<.05)
皆構面達顯著差異,且有工讀經驗的學生得分顯著高於無工讀經驗的學生,根 據η2值為判斷其關聯強度,,發現η2分別為.006、.006、.005、.006,其顯示不 同工讀經驗變項可解釋「性別認定」、「價值認定」、「自信與自尊認定」以及「整 體自我認定」變異的 0.6%、0.6%、0.5%、0.6%,為低度關聯強度,如表 4-26 所 示。
本研究結果與張春興、黃淑芬(1982)以臺灣大學及輔仁大學的大學生、汪 佳佩(2007)以台北縣市 14 所技專校院二技部學生為研究對象的結果相符,但 與黃玉(2000)、黃慧雯(2002)、厲瑞珍(2002)的研究結果不同。究其原因,
大學生從事工讀可累積社會經驗,陪養個人工作能力,並學習與他人合作共事,
間接促進自我認定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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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認定」的平均得分,最高分為私立技職校院,其次為私立大學、公立技職校 院,以及公立大學;在「整體自我認定」的平均得分,最高分為私立大學,其次 為私立技職校院、公立大學,以及公立技職校院。
為了解不同學校性質之大學生的自我認定是否具有顯著差異,進行變異數 分析進行考驗,發現不同學校性質的大學生在「性別認定」(p<.01)、「價值認 定」(p<.01)、「自信與自尊認定」(p<.001)以及「整體自我認定」(p<.01)
皆構面達顯著差異。以 LSD 法進行事後比較發現,在「性別認定」因素上,公 立大學學生得分顯著高於私立技職校院,私大大學學生得分顯著高於公立技職 校院及私立技職校院;在「價值認定」因素上,私立大學學生得分顯著高於公立 大學、公立技職校院,以及私立技職校院;在「自信與自尊認定」因素上,私立 大學及私立技職校院學生得分顯著高於公立大學;在「整體自我認定」因素上,
私立大學學生得分顯著高於公立大學、公立技職校院,以及私立技職校院。
進一步,根據η2值為判斷其關聯強度,發現η2分別為.017、.015、.022、.012,
其顯示學校性質不同可解釋「性別認定」、「價值認定」、「自信與自尊認定」以及
「整體自我認定」變異的 1.7%、1.5%、2.2%、1.2%,為低度關聯強度,如表 4-28 所示。
本研究結果與張春興、黃淑芬(1982)以臺灣大學及輔仁大學的大學生為 研究對象的結果相符,但與黃慬韻(2015)以南部 8 所大學及技職一年級及四 年級學生的研究結果不同。究其原因,可能與研究對象的地域性有關,本研究 與張春興、黃淑芬(1982)的研究對象皆針對北部學校,因此研究結果較為一 致,而黃慬韻(2015)則以南部學校的大學生為研究對象。除此之外,發現私立 大學在自我認定各構面及整體自我認定的平均得分,皆高於其他學校性質的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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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1,***p<.001 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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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同學院類別之大學生在自我認定的差異比較
由表 4-29 可知不同學院類別的大學生對自我認定之描述統計,其在「身體 認定」、「性別認定」、「價值認定」、「自信與自尊認定」、「整體自我認定」的平均 得分,最高分皆為社會科學學院,其次為自然科學學院,以及人文藝術學院。
為了解不同學院類別之大學生的自我認定是否具有顯著差異,進行變異數 分析進行考驗,發現不同學院類別的大學生在「自信與自尊認定」(p<.05)構 面達顯著差異。以 LSD 法進行事後比較發現,在「自信與自尊認定」因素上,
社會科學及自然科學學院學生得分皆顯著高於人文藝術學院。進一步,根據 η2 值為判斷其關聯強度,發現η2為.009 其顯示學院類別不同可解釋「自信與自尊 認定」變異的 0.9%,為低度關聯強度,如表 4-29 所示。
雖在「自信與自尊認定」構面達顯著差異,但在「整體自我認定」等皆未達 顯著差異,本研究結果與厲瑞珍(2002)以南部 15 所大學生為研究對象的結果 相符。究其原因,可能因大學開設許多課程,學生可依自身興趣及意願進行選 課,間接打破科系不同的差距,因此造就學院類別的不同,對於自我認定無較 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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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性別」部分:不同性別的北區大學生僅在「自信與自尊認定」達顯 著差異,且男大生顯著高於女大生,但在「身體認定」、「性別認定」、「價值認 定」、「整體自我認定」皆未達顯著差異。
二、在「年級」部分:不同年級的北區大學生在「身體認定」、「性別認定」、
「價值認定」、「自信與自尊認定」、「整體自我認定」皆未達顯著差異。
三、在「工讀經驗」部分:不同工讀經驗的北區大學生在「性別認定」、「價
三、在「工讀經驗」部分:不同工讀經驗的北區大學生在「性別認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