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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莫拉克風災後大鳥災區的社區重建

第三節 大鳥自救會與中繼屋興建

臺東縣的災後重建住宅包含中繼屋及永久屋,是由世界展望會負責興建,由 謝英俊建築師設計規劃。大鳥部落中繼屋預定興建於大鳥國小下方的空地上,空 地原本是屬於原住民保留地;後來南迴鐵路興建時,被鐵路局徵收使用。在確定 中繼屋工程後,大鳥村又面臨到社區是否被劃定「危險特定區域」的問題,在居 民表達強烈反對之下,大鳥部落最終被評估為「安全堪虞地區」。但也因為劃定

「危險特定區域」的危機感,使大鳥部落族人思考如果不靠遷村,那大鳥部落要 依靠什麼重新振起。

一、興建方式

2009 年 10 月 25 日,距離風災已經快三個月,災民們盼望已久的中繼屋工程 終於開始整地,預計整地工期為一個月。災民們抱持著感恩的心情,期盼著工程 早日完工,能夠脫離以帳篷為家的日子。臺東縣的中繼屋是由世界展望會負責興 建,謝英俊建築師設計。謝英俊建築師曾參與中國大陸四川地震的重建設計,提 出互為主體的「協力造屋」模式,將災民視為主體,正視、尊重他們的意見。在 建築師與災民充分溝通之後,建築師提供一個基本的建築框架以及建築技術的教 學,以工資代替賑災僱用災民建造房屋。行政院推出八八臨工專案,於 2009 年 8 月 17 日起於受災鄉鎮市區啟動,採取主動服務、馬上派工、當日發放津貼作 業原則,每小時新臺幣 100 元、每日 800 元,為期 1 個月,提供災區民眾就業機 會。

自救會成員 A2:

政府提出給災區居民工作是很好,但是政府的標準是以受災部落為單位。

所以我們自救會裡面,印象中只有一個人去作那個工作。其他的工作機會 是部落其他人,裡面也有一些並沒有很嚴重的受災情況。(受訪者 A2,

20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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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立柱儀式

2009 年 11 月 28 日,位於大鳥國小下方的中繼屋預定地舉辦立柱儀式,儀式 首先由印尼籍天主教蔡恩忠神父舉行彌撒禮,其次,再由部落祭師王春月(si-ya),

在青年會會長林志祥(sijung)協助下,以排灣族語與祖靈溝通,以豬頭作為禮肉祭 告祖靈。

傳統上,新部落的建置或家屋的搭建,需要經過通靈巫師(pu-li-ngau)舉行儀 式;全族人需停工一天,共同立下一塊基石,建置一個石板屋穴,宰殺豬隻,用 宰殺後取下的豬肉作為禮肉、檳榔、鐵屑及琉璃珠,進行驅邪與祈福,透過儀式,

將在地不好的惡靈請走,好言相勸,安置在石穴屋裡,透過儀式,誠心的祈求祖 靈、神靈祝福這塊土地,保佑後人能夠在這裡平安、傳承、繁衍,這樣受過祝福 的土地,才能讓族人安心入住,經過豬隻禮肉分食後的族人,其血緣關係才得以 尋回,共同的歷史記憶才得喚回,這個儀式叫 che-me-ke-chek 楊念湘(2009b)。

祭師向祖靈宣告這是他們未來的家。而蔡光慧(2001)研究也提到在居所新址 舉行破土祭典時,依習俗祖家遺址處搬運石柱,將之安插在中心聚落中央,其作 用是對外宣示領土主權,更因神靈保護,使得部落富涵神聖性而不容外人輕易進 犯。

中繼屋工程預計興建 14 戶,其中只有 9 戶通過縣政府審核通過可以入住,

其餘 5 戶則尚待縣政府審定。謝英俊建築師所設計的中繼屋使用的材質一樣是永 久屋的建材;有九成建材是可以回收再利用。如此設計符合環保節能也能降低重 建成本。在內部結構上與西部組合屋有所不同,中繼屋每戶規劃為兩層樓,共 31 坪;不同於西部組合屋依照戶口人數,調整坪數。一樓包括客廳、餐廳、廚 房及衛浴、前後都有騎樓;二樓設計成通舖,亦可視需求可進行隔間。房屋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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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雙拼式,即兩戶住戶為一棟建築,大鳥中繼屋共興建 7 棟。工程預計 2010 年 1 月 31 日完成,中繼屋興建情況請參照圖 3-15、圖 3-16、圖 3-17、圖 3-18。

圖 3-15 中繼屋整地工程 圖 3-16 中繼屋興建情況 資料來源:王嘉緯攝於 2009/10/25 資料來源: 王嘉緯攝於 2009/12/24

圖 3-17 大鳥部落興建 14 棟中繼屋 圖 3-18 中繼屋採雙拼式建築 資料來源:王嘉緯攝於 2010/01/24 資料來源: 王嘉緯攝於 201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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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提到大鳥部落興建的是中繼屋,而之前臺東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官員至 大鳥部落開說明會時表示,如果大鳥村被劃定「危險特定區域」,則可以興建永 久屋。本研究整理臺東縣中繼屋與永久屋的差異如下表 3-2:

表 3-2 臺東縣中繼屋與永久屋差異表

中繼屋 永久屋

安置類型 短期安置 長期安置 興建方式 協力造屋、以工代賑 以工代賑

房屋規模 兩層樓 31 坪 依申請戶人數而定,每戶最高 34 坪 興建單位 世界展望會 世界展望會

申請資格 縣府核定為房屋不堪居 住之「安遷戶」

居住地劃定危險特定區域,需有縣 府核發之「房屋毀損戶」、「核定 遷居遷村戶」、「安置用地範圍內 拆遷戶」等證明書。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莫拉克重建委員會《災後家園重建計畫》

三、劃定「危險特定區域」抗爭

而在等待中繼屋興建工程的同時,大鳥部落居民面臨到家園存在與否的考 驗。大鳥部落經過 10 月 15 日的「大武地區安全評估會議」被專家學者認為是不 安全的地區。21而依照政府規定流程必須將此結果提報至莫拉克重建推動委員會 在進行評估作業。本研究整理特定區劃定規範如下表 3-3:

21 參照附件三「大武地區安全評估會議」會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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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3 莫拉克重建地區特定區域劃定表:

項目 莫拉克重建區特定區劃定

劃定依據

依據「莫拉克重建特別條例」第二十條第二項及

「莫拉克颱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安置用地變更利用及重建住宅分配 辦法」第三條

劃定對象 安全堪虞或違法濫建,且與原住居者諮商取得共識者

劃定流程

1.由原民會、經建會或地方政府辦理安全評估會議 2.將安全堪虞地區提報重建會依災害類型指定劃定機關 3.劃定機關完成「勘查」、「審議」後,提報重建會

核定為「安全堪虞地區」

4.與原住居者召開說明會諮商取得共識。

5.提報重建會為「特定區域」範圍,並由劃定機關公告。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水保局《災後特定區劃定作業》

莫拉克重建特別條例第二十條:

一、災區重建應尊重該地區人民、社區(部落)組織、文化及生活方式。

二、中央政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得尌災區安全堪虞或違法濫建之 土地,經與原住居者諮商取得共識,得劃定特定區域,限制居住或限期強制 遷居、遷村,且應予符合前項之適當安置。

三、為安置災民興建房屋及前項被限制居住或強制遷居、遷村、安置所需之 土地,得徵收或申請撥用。取得公有土地後之處理,不受國有財產法第二十 八條、土地法第二十五條及地方公產管理法規之限制。政府如已依第七條規 定負擔貸款餘額者,於辦理徵收時,徵收價額應扣除該貸款餘額。

依第二項災區被劃定之特定區域,須限期強制遷居、遷村者,其所有土地及 土地改良物得予徵收々承租公有土地者得予終止契約,並依契約及相關法令 予以補償。其無承租關係,在公有土地上有實質居住、耕作者,得尌其地上 改良物酌予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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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第三項規定徵收土地,得免經協議價購程序々其以協議價購方式取得 者,無優先購買權之適用。

五、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執行第二項措施與第三項、第四項徵收、撥 用及前項協議價購土地時,對配合限期搬遷之遷居者或房屋拆遷戶,應補助 房屋租金、購屋自備款與貸款利息、搬遷費及其他安置之必要費用。

六、前項補助應具備之資格條件、額度、申請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

由內政部定之。

七、第二項措施之辦理方式、安置用地勘選、變更、利用、遷建房地之計價、

分配、繳款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八、第三項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原從事農業者,於公有土地管理機關或公營 事業機構辦理農業用地出租時,得申請優先承租。

如此顯示如果大鳥村一旦被劃定危險特定區域,那麼將會面臨到遷村或土地 限制使用的命運,且被徵收的土地不需要經過協議價購。

12 月 23 日中央原住民委員會及莫拉克重建委員會到大鳥部落與居民開劃定

「危險特定區域」說明會,但是由於可能是資訊不清楚,使得居民們不明瞭自己 的房屋及土地權益會不會受到損害。居民們擔心劃定特定區域後,土地會被強制 徵收或降限使用。會議最後,大鳥部落居民雖同意原住民委員會及莫拉克重建委 員會綜合規劃處勘查部落內危險區域,但是反對如此倉促劃定危險特定區域;建 議政府先完成部落上方的整治工程,再擇期至部落開說明會。也由於居民們拒絕 被劃定為「危險特定區域」,莫拉克重建委員會根據專家意見將大鳥部落核定為

「安全堪虞地區」。而富山、愛國埔、大竹、嘉蘭則是被劃定為「危險特定區域」,

並進行遷村的準備事宜。22

22 資料來源:行政院莫拉克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2010)。莫拉克颱風災後家園重建計畫(核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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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大鳥災區災後重建的協力組織

胡德夫《美麗島》〆

我們搖籃的美麗島,是母親溫暖的懷抱。

驕傲的祖先正視著,正視著我們的腳步。

他們一再重覆地叮嚀,不要忘記、不要忘記。

他們一再重覆地叮嚀,蓽路藍縷以啟山林。

重建的路是漫長的,過程是辛苦的。所幸,在台灣這塊土地上,有著許多可 愛的人、善良的人;願意為了他人,無私的付出。東吳大學社工系教授王行表示 莫拉克災後政府確立以政府為社會福利監督者的身份,以民間團體為主要執行者 的政策(呂苡榕,2010)。而在大鳥部落的重建過程中,非政府組織(NGO)在不同 的面向給予部落動力、刺激與資源。以下列舉幾個外來重建協力組織,並簡述在

重建的路是漫長的,過程是辛苦的。所幸,在台灣這塊土地上,有著許多可 愛的人、善良的人;願意為了他人,無私的付出。東吳大學社工系教授王行表示 莫拉克災後政府確立以政府為社會福利監督者的身份,以民間團體為主要執行者 的政策(呂苡榕,2010)。而在大鳥部落的重建過程中,非政府組織(NGO)在不同 的面向給予部落動力、刺激與資源。以下列舉幾個外來重建協力組織,並簡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