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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心理學家吳英璋、洪福建、蕭仁釧等(1999)曾說:「面對災變」是一種強列且 特殊的環境刺激。個人容易形成很強的不安感、罪惡感、無助感、甚至憤怒與生 氣,災後的處理方式會減少上述的狀況或者增加。但是如果有適當的危機介入

(crisis intervention),協助個人適當的抒發情緒,讓心力可以恰當的作用,再進 一步協助個人順當的運用腦力於吸收訊息、分析訊息、解釋訊息,令危機狀況轉 化成個人可以處理的「訊息」,再經過「作決定」的選擇策略,則會逐漸形成問 題解決的可能性。大鳥災區受災居民在災後初期也同樣有這類情形,但是在部落 內族人的相互扶持及外來協力組織的輔導下,大鳥部落逐漸走出災難的陰霾;進 而開始部落文化的復振運動。

壹、大鳥災區的社區重建

莫拉克風災造成大鳥災區共14棟房屋受損,有15戶受災戶,受災人數達到53 人;且每當連續下雨時,整個部落都籠罩在不安的氛圍中,當雨量到達200公釐 時,就要撤村準備安置到大武國中。而在重建過程中,大鳥災區居民所遭遇到的 問題則包括災後災民安置問題、災戶認定問題、臨時住宅的重建方式等。

造成上述這些問題的原因,包含一、長久以來部落派系的角力,使災民認為 自身無法從部落獲得協助;二、災後災民處於徬徨不安的狀態,缺少政府進行生 活輔導。三、社區重建過程中,政府單位未充分與受災居民溝通。造成政策與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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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需求不同調。

在大鳥國小下方的中繼屋預定地開始動工興建後,在2009年10月15日的「大 武地區安全評估會議」中,大鳥部落被評估為不安全的區域。此時,部落面臨是 否遷村的抉擇,大部分族人拒絕劃定「危險特定區域」,最後在居民的反對下,

大鳥部落被劃定為「安全堪虞地區」。於是,族人們開始思考如果不依靠遷村,

那麼大鳥部落能夠依靠什麼重建再起?正是這股因遷村議題而發酵的危機感,使 部落有種需要改變的氛圍。在此氛圍下部份具有社區營造熱忱的部落族人與大鳥 自救會成員一同組成「笆扎筏文化發展協會」。

大鳥災區的受災居民目前居住在中繼屋,但是中繼屋居住期間有一定的年限 限制。依照「內政部臨時住宅興建管理作業要點」,由臺東縣大武鄉公所出借中 繼屋給災民,採取一年一約,但是不能超過臨時住宅拆除日27。所以災民的安置 問題尚未獲得完全解決。

貳、大鳥災區的社區營造

Anthonr F.C. Wallace 於 1950 年代提出復振運動(Revitalization Movements),亦 即一個社會之成員、有組織及有意識的建構一個更滿意的文化。族群本身就是一 個力量,此種力量平時不被人所重視。但是當族群成員為了謀取更大的利益,或 是族群利益受到威脅時,該力量就會發生作用,以維護我群的利益與生存(引自 謝世忠,1987:160)。

思索部落未來的危機感與部落青年欲進行文化重建的使命感,使得大鳥部落 受災自救會轉型成為笆扎筏文化發展協會。笆扎筏文化發展協會成立之後,運用 申請政府計畫所獲得的經費與重建協力團體的支援,陸續成立了樂齡班、課輔 班、部落工坊、部落集會所等組織;以及重整部落內的青年會,使部落青年更認 識部落歷史、傳統文化,也間負起對部落的責任。

27 參照附件五八八莫拉克風災臨時住宅借助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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