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婚姻價值的理論分析
本節為探討婚姻價值的意涵,接著說明婚姻價值的相關理論和內涵層面分析,
並探究影響婚姻價值的因素,以作為研究婚姻價值的學理基礎。
壹、婚姻價值的意涵
蕭肅科(2010)指出近六十年來整理國內外學者的研究,大抵上來說婚姻意義 的變動性不高,婚姻主要包含六個要素:(1)兩個人,且多數社會只允許不同性 別的人結婚;(2)滿足彼此的情感需求和身體親密,分享經驗、不同任務與經濟 資源;(3)涉及對方與其子女特定權利與責任;(4)經過社會或法律的認可公開儀 式,為情緒與法律的正式承諾;(5)冀望能持續一段相對長久時間;(6)共同經營 生活方式。婚姻的意涵為兩人經認可儀式和法律規範,承諾彼此未來共同生活,
並滿足其生活及需要的一種社會制度(吳就君,2000;彭懷真,2003;蔡文輝,
2012)。
價值則反映了人們想要如何體驗世界,也反映了人們理想的喜好(Tamir et al., 2015)。價值是一種引導個人或社會偏好某種特定行為模式的信念,那些信念是 個體根據其理想目標影響個體行為,因此價值可以說是個體評價的標準,一種行 事的準則,是引導人們進行選擇和評量的判準或依據(Frondizi,1971;
Rokeach,1973;Schwartz,1992)。張春興(2000)指出價值為事物的美好程度,或是 個體主觀的判斷,認為與自己相關的事物具有重要性和意義者即是價值。路珈.
蘇絲曼(2009)也將價值觀定義為個體對事物的看法及行為傾向,並代表對某事物 的偏好、好惡及需求。
婚姻價值(marital value)指的是個人憑主觀意識,以自身利益和喜好需求觀點 評斷婚姻的重要性及意義(藍淑珍,2012)。Rokeach(1973)認為物體本身即具有價 值,可能是正向價值也或許是負向價值。賴佳玲(2008)將婚姻價值定義為個體整 合其社會環境和文化脈絡下對婚姻所形成其主觀的正向評價及負向評價,因此婚 姻價值應包含以下兩個層面,「婚姻酬賞」及「婚姻成本」。酬賞分為物質層面的 與精神層面的,人追求酬賞是為了滿足其需求並對此感到愉悅快樂;成本係指人 為得到某種期望所付出的代價,代價包括時間、努力、金錢等資源(周麗端、吳 明燁、唐先梅、李淑娟,1999)。婚姻價值中的婚姻酬賞是人衡量婚姻所得到的 正向價值和情感,而婚姻成本則為人評價婚姻所付出的負面價值和情感(賴佳玲,
2008)。藍淑珍(2012)認為個體若越認同結婚所得到的益處婚姻酬賞越多,則所感 知到的婚姻價值越高,反之若考量結婚其付出的代價婚姻成本,對婚姻可能較不 抱期望,進而選擇延後或拒絕結婚。綜合上述本研究將「婚姻價值」定義為個體 評價婚姻的標準與信念,用婚姻酬賞和婚姻成本來衡量婚姻的重要性及意義,藉 此表現出自身的喜好以決定其婚姻態度及行為。
貳、婚姻價值的理論基礎
此部分為探討婚姻價值的相關理論,以「社會交換理論」、「期望理論」與「角 色理論」分別來論述之,以提供一個適當的理論基礎架構來解釋婚姻價值的形 成。
一、 社會交換理論(Social Exchange Theory)
社會交換理論源於1950年代,Homans(1961)是社會交換理論的主要倡導者。
社會交換理論認為人類的社會關係好比市場的交易,其基本假設為人們對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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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感受取決於他們對酬賞及成本的知覺,而評價這關係之正負面程度取決於:(一) 自己在關係中所得到的利益;(二)自己在關係中付出之成本;(三)自己應得關係 與能得到更好關係的可能程度(蕭肅科,2012)。人想要以最小的付出而得到最大 的獲益,在親密關係裡,酬賞(rewards)包含了情愛、友誼、安慰、感激以及滿足 喜悅,成本(costs)則包含維持關係所付出的努力、衝突、妥協、費時與花錢及犧 牲之其它機會(洪光遠、程淑華、王郁茗,2012;張文哲、邱發忠、黃俊豪、洪 光遠,2014)。蕭肅科(2012)認為人際互動是雙方間互相給予酬賞及付出成本所形 成的,因此人會努力使自己得到的酬賞最大,並將成本減到最小,所以個體通常 會被能給予酬賞者之人所吸引。另外擁有較好社會性資源的人,對異性有較大的 吸引力也有較多的選擇對象,即他們在婚姻市場(marriage market)中被評斷為具 有較大的價值,反之,社會性資源較少的人,在婚姻市場裡可能不容易找到對象 (張榮富,2006)。
社會交換理論常用來解釋婚姻與擇偶,在此人際互動過程中,每個人都是理 性的最大利益追求者,皆在追求最大效益以及最小的成本,從社會交際到友誼,
甚至對愛情、婚姻的選擇亦同(Blau,1964)。社會交換觀點主要是把婚姻視為一 個市場交換過程,而婚姻是含有交換的意味的,雙方各自帶著自己的資源走入婚 姻,在婚姻市場中,人們以本身擁有的資源來吸引對方,交換的資源及特質包括:
家庭背景、經濟資產、教育程度、年齡、容貌身材、健康、社會地位、性格特徵 或門當戶對等等,每個人都希望找個具有自己或社會所認為最具價值的對象,同 時也希望能從對方那裡獲得更大的回報(吳就君,2006;蔡文輝,2012)。社會交 換理論強調人交換彼此擁有的資源,每個人所追求的條件和特質不同,所看中的 資源亦不同,對個體而言能得到酬賞的即具有價值,衡量過後個體會決定彼此間 的關係發展,即日後會不會想發展更進一步的關係。
二、 期望理論(Expectancy Theory)
期望理論是指人的行為皆有其目的,並期望達到自己預設追求之目的,個體 所追求之目的物,皆為個體所認定有價值之物或是眾所期望追求之目的物(張春 興,2000)。Vroom 於 1964 年所提出的期望理論是以個人期望觀點解釋的動機理 論,認為個體是有其信念及預想再採取其追求行為,並預期其行為後能得到個體 期望之結果,且該結果對於個體具有吸引力,此外期望理論認為個體採取某種行 為,主要取決於期望(expectancy)與價值(valence)這兩個因素,進而解釋人的行為 是否受到激勵(motivation)而行動(林素真、林麗娟、方世杰、陳建智,2009)。
期望理論其基本假定:(一)延續享樂主義的主張,認為人之行為是有目的性的,
會努力去尋求正面價值,而逃避負面價值;(二)人們會以理性來衡量個體的得失,
選擇對己有價值之行為,也會從過往經驗中學習做出最有利的抉擇;(三)個體動 機會隨著個人經驗與環境交互作用,以及個人對環境作用的期望與偏好,改變其 不同的慾望、需求、目標,這都是影響個人動機的原因(Vroom, 1964)。Vroom 提 出期望理論後,後繼許多學者將之應用於各領域中,期望理論不僅提供一個適當 的理論基礎架構,更能有效了解個人動機並充分解釋個體意圖的行為,期望理論 說明個體預期其行動可以達成目標時,將會有動機努力行動,換言之,如果人們 預期結婚可以獲得其意圖之報酬,將可能促成結婚之行為。
三、角色理論(Role Theory)
人在成長過程中,開始注視所處環境中的文化,並檢視眾人在社會中扮演的 角色,以及這些角色獲得什麼樣的評價(洪光遠等人,2012)。郭為藩(1971)定義 角色為社會團體期許不同性別、年齡、種族、職業等社會身分的人,所應表現的 一種行為模式,並分析近代提出角色理論觀點的學者,歸納出四個結論:(一)角色 是個人行為的模型,由一組行為模式所表現;(二)角色為某一類別的人共同的行 為特性而非個人的行為特性;(三)角色是參與社會互動情境的表現;(四)角色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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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行為期待,代表社會結構的一部分。在社會學理論中,角色是指社會對個 人態度行為的一套期望,經過社會化後,人對自我角色的認識,是根據對他人角 色的認識獲得的,在相互關係之下人也學習到各種角色不同的行為期望(蔡文輝,
2012)。角色期待為角色理論中最為重要的一個概念,是指人生活在社會環境中,
社會期待他表現出應有的行為模式,另外角色期待應同時包含行動和特質,人在 扮演其角色時必有相應的行動,而特質是角色相關的人格表現,如傳統家庭所期 待的父嚴、母慈、子孝等,而夫婦也會有不同的角色期待,總言之社會期許人在 扮演角色時應表現出何種行為、態度與特質(郭為藩,1971)。根據角色論個體在 挑選伴侶的過程中,對所找的對象或多或少都會有自己或他人的期望,因此在人 婚前會形成對未來伴侶的角色期望,這將會引領著個體去追求尋找符合此期望的 對象(蔡文輝,2012)。
綜合上述理論來探討婚姻價值,婚姻價值為個體評價婚姻的標準與信念,用 婚姻酬賞和婚姻成本來衡量婚姻的重要性及意義,藉此表現出自身的喜好以決定 其婚姻態度及行為。這些理論皆在解釋人們的信念是如何去影響他們對婚姻的評 價,社會交換理論主要說明人透過交換彼此擁有的資源,以最小的成本獲取最大 的利益,利益可能是大眾認為有價值的,或是對個體而言能得到酬賞都是具有價 值的,也理解進入婚姻需要付出何許成本;期望理論闡述個體追求自己所認為有 價值之物,預期行動會得到所想要的結果,將會有動機去努力行動,因此可以透 過期望理論去理解個體的行為動機並去解釋個體所意圖的行為,人們為什麼結婚?
是什麼原因讓他們想踏入婚姻?依期望理論而言可能是預期婚後帶來自己想要 的生活,因而促使他們進入婚姻,可以繼續深入探討人們認為婚姻具有價值之處;
根據角色論人們在婚前會先形成對未來伴侶的角色期望,這些期望可能受到自己 或他人所影響,但這將會引領著人們去尋找符合此期望的對象,然而每個人所追 求的對象條件不同,卻在行動之前已大致擬定一個未來對象的框架,可在婚前去 探討影響個體期望的因素,了解評斷婚姻價值的信念是什麼。
參、婚姻價值之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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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合併成「親密陪伴」,合法關係與規範整合成「合法規範」,並保留「增加資
關係合併成「親密陪伴」,合法關係與規範整合成「合法規範」,並保留「增加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