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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學校志工的意涵及相關理論

本節為了解學校志工意義與內涵及理論的基礎,於是探討學校志工的意涵及學校 志工的相關理論,茲分述如下。

壹、學校志工的意涵

學校志工的意涵,包括學校志工的意義、學校志工的角色與任務、學校志工的特 性、學校志工的功能與負面影響及學校志工推展的困境,敘述如下。

一、學校志工的意義

教育部依據志願服務法,訂頒「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其中第二條(內 政部,2001):「志工,係指志願參與學校教育服務者」。學校志願服務工作者,是 志願為學校從事服務性質的志願工作者,成員大都為在學學生家長居多、其次成員包 含曾經在學學生家長和熱心教育家長,或者認同學校教育的社區民眾及退休教師等,

簡稱學校志工,或有人稱為學校義工,在本研究中,兩者視為相同的參與對象,不作 區隔。林萬億(1993)提到志工為「貢獻時間,協助有支薪員工,提供服務,但不求 金錢回報的人們」。學校志工基於對學校教育的關心、持續和學校保持良好聯繫、認 同學校作法、自我成長與發展、行善積德、表達社會責任、反應他人期望、追求社會 認可等種種理由(吳秋莉,1995),而自願奉獻個人的時間、精力及智慧,不求金錢 回報,主動為學校提供服務,故亦應符合上述志願服務的定義。綜合上述所言,本研 究將學校志工定義為一群依個人自由意願,有熱忱、願付出、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

以具體的行動參與投入學校服務活動,到學校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相關志願服務工作之 人員。

二、學校志工的角色與任務

臺灣省政府教育廳(現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於民國七十九年三月,為推動「結合 社會人力資源,促進教育發展」革新方案,呼籲學校積極推展「學校志工制度」,因

而發函至各國中、小學,指示推展志工制度,並頒布「臺灣省中小學推行義工制度實 施原則」,以達成下列兩大目標:1.鼓勵家長及社會人士,積極主動關懷、回饋社會、

協助學校,充實學校人力資源,激發學生感恩心理與行動,以擴大教育效果;2.為學 生樹立行為楷模,為家庭帶來新的活力、促進學校與社區的和諧關係,革新社會風氣。

從民國八十一年起由臺灣省政府教育廳每年舉辦「協助學校推展教育有功人員表揚大 會」,並自民國八十三年起,由臺灣省政府教育廳為志工投保平安保險。政府精省後,

各縣市政府也陸續重視志工的服務,臺中縣政府也自民國九十年起每年為學校志工之 交通導護志工投保平安保險及每年辦理績優志工表揚,近二年甚至擴大舉行表揚大 會,學校志工服務更受肯定與重視。

(一)學校志工的角色

學校如能有計劃的妥善推展志工制度,善用志工,發揮其角色功能,則不但有助 於社會資源的募集和運用,提供更豐富、更多元的服務,同時可以藉助志工的諮詢、

建議的服務,充分發揮橋樑的功能,經由協調溝通以促進學校與社區的互動,增進彼 此間的瞭解與配合,產生良性循環的效應。在多元化的社會中,學校志工所能提供服 務的內容相當廣泛,其所扮演的角色具有很大的彈性空間,而且是多樣化的。

學校志工的角色,包括服務者、行政者、支援者、決策諮詢者、社會倡導者、協 調者及橋樑等不同的角色(林海清,1990;顏憲文,2005)。分述如下:

1.服務者的角色(service role):如班級說故事、讀經、晨間教學、上下學交通 導護、管理圖書館、組織班親會等。

2.支援者的角色(supportive role):如學校運動會人力、財力支援、慶典的規 劃設計建議、學校活動策劃的協調、經費的募集、校務基金的籌措等。

3.行政者的角色(admistrative role):如組織志工組織、推動志工服務工作、

設備的維修、文書、佈置、海報資料的製作等。

4.諮詢者的角色(advisor role):如提供校外社區動態訊息、辦理社區推廣服務、

建立社區、家長人才資料庫等建議或諮詢。

5.倡導者的角色(initiator role):透過各種管道反應學校需求,或基於維護學 校權益,進行倡議、宣導,協助改善學校附近的社區環境,創造有利於校務發展之條 件等。

6.協調者的角色(coordinate role):擔任學校與社區、學校與家長、教師與家 長之間的溝通管道,居間調解親師糾紛,協助解決師生衝突等。

誠然,學校志工有其多重的角色,也深具服務的愛心和熱誠,但基於其身分、角 色仍僅止於擔任學校專業人員的協同工作者(co-worker),其整體功能在於輔助學校 專業服務之不足,以其較超然、客觀的立場,促成整體服務的擴展,而非全然可取代 學校專業工作者的地位和職能。

(二)學校志工的任務

在所有志願服務的類別當中,學校志工係屬於教育服務類。學校志工到校做志願 服務除了為自己的孩子之外,同時也為他人的孩子做奉獻,並且在做志願服務時雖未 得到物質上的報酬,不過在參與學校事務的同時也能得到成長。就教育立場而言,運 用學校志工可以彌補學校人力資源的不足、減輕教育成本負荷。

由於志工服務學校的本位發展與區域性的不同,每個學校所要求的志工服務項目 也不一樣,而且考量其推展項目的進度、各校人力需求、社區資源而有不同的因素,

因此學校志工服務的項目可說是多元化的。

多位學者認為學校志工較可行的服務項目,包括交通導護、校園安全、愛心服務、

協助教具及圖書管理、社區聯絡、辦理學校運動會、學生校外生活指導、綠化美化工 作、批改有固定答案的作業或測驗等(王貴瑛,2001;陳志福,1990;陳清溪,1994;

劉建彬,2003)。

歸納上述,就學校志工的角色扮演而言,以協助輔導,配合教師延伸學習為主,

不涉及專業教學與輔導角色。就服務項目而言,以安全服務、校內生活照顧、醫療服

務、圖書管理、學校活動支援及環境維護為主。

三、學校志工的特性

學校志工志願服務是一種不追求金錢酬勞的行為,更是奉獻自己的時間和知能,

為他人提供服務的工作。學校志工的特性有下列幾項:無報酬性、社會福利之增進 、 個人自我價值增進、非外力強迫性的利他行為、以組織型態提供服務、是一貢獻餘時 餘力的活動過程、符合互助互惠原則、責任有限制性、追求公共利益(宋世文,2000;

吳坤良,2006)。以下針對邱明崇(2006)所提學校志工的八點特性加以說明如下:

(一)就學校志工來源而言

學校志工的異質性相當高,分別來自不同的層級,有著不同的工作背景、性別、

年齡、婚姻,而且可能具有不同的人格特質與特殊專長。唯身心狀況必須是健康,可 以負荷志願服務的工作狀況。

(二)就學校志工參與動機而言

學校志工的參與動機可能是由於對社會的關心,以利他、助人為出發點,志願為 別人服務,並認同所服務的機構的目標;也可能是以自利或特定原因為出發點,想藉 由參與志願服務工作,拓展人際關係、獲得自我成長或者從中得到特定權益等。

(三)就學校志工服務層面而言

學校志工的服務範圍相當廣泛,只要學校需求相關的活動,都是志工可以參與的 服務範圍。服務方式、時間點的實施,是可以互相研究與共同討論的。

(四)就學校志工服務的報酬而言

學校志工的工作是不要求金錢酬勞、物質回報的,志工服務所得擴及精神層面的無 形滿足。學校志工仍可能獲得志願服務單位給予的福利津貼或車馬費等相關的補助,

但是從事學校志工志願服務,要有不從服務工作中獲取等值金錢或物質報酬的普世價 值。

(五)就學校志工服務時間而言

學校志工的服務時間有可能是部份時間的投入,以自己沒有上班的空閒時間從事 志願服務工作,或是成為全職的志工工作者,以志願服務工作作為其主要職志,全力 投入志願服務工作中。

(六)就學校志工專業層面而言

學校志工志願服務的工作項目,一般較無涉及需要專業知能或機密的部份,學校 志工訓練時,僅就一般的常識作為教育訓練的背景,但是在從事志願服務時,仍須和 服務機構的專業人員相互合作,以達相輔相成的功效。

(七)就學校志工服務方法而言

學校志工雖然是個人工作的投入,但最好是透過組織運作模式,以組織之運作管 理,強調目標導向與人力資源的統籌規劃,且重視組織功能的運作,以及人際、團體 關係建立與運作,以提供更有效的服務。

(八)就學校志工責任歸屬而言

學校志工雖是實際工作者之一,但是學校志工是因為熱心公益才投入工作,權責 上屬於協助、輔助的定位,所以志工的責任歸屬是有限的。

綜合上述學校志工的服務特性可以探知,志願服務乃是一群以自由意志自願奉獻 自己的時間和能力,不求金錢物質報酬,對個人或組織給於服務的承諾,犧牲個人時 間、體力或生活無報酬的奉獻,服務亦帶給個人學習經驗和心理成就,來參與各種志 願服務的社會成員,所提供的服務;它可以彌補各種公私福利服務人力之不足,也可 以協助推行各項福利措施。志願服務是屬於多重工作者、服務範圍廣泛、一種非專業 性的、屬於有限的責任,不強調個人主義、非金錢物質性收穫交易,重視組織運作管 理的服務工作。就學校教育立場而言,運用學校志工可以彌補學校人力不足、資源的

綜合上述學校志工的服務特性可以探知,志願服務乃是一群以自由意志自願奉獻 自己的時間和能力,不求金錢物質報酬,對個人或組織給於服務的承諾,犧牲個人時 間、體力或生活無報酬的奉獻,服務亦帶給個人學習經驗和心理成就,來參與各種志 願服務的社會成員,所提供的服務;它可以彌補各種公私福利服務人力之不足,也可 以協助推行各項福利措施。志願服務是屬於多重工作者、服務範圍廣泛、一種非專業 性的、屬於有限的責任,不強調個人主義、非金錢物質性收穫交易,重視組織運作管 理的服務工作。就學校教育立場而言,運用學校志工可以彌補學校人力不足、資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