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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學習障礙之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針對學習障礙、自我概念與生活適應進行相關文獻探討,說明 其定義、內涵與變項之間的關係,以建構本研究之理論基礎。本章共分 三節討論,第一章闡述學習障礙之研究;第二節探討學習障礙學生自我 概念之研究;第三章論述學習障礙學生生活適應之研究。以下分述之。

第一節 學習障礙之研究

「學習障礙」之發展自 19 世紀迄今,共可分成四個時期:一、奠 基期(1800~1930):該時期著重於大腦功能及腦傷的研究;二、轉型 期(1930~1960):大腦研究應用在兒童臨床研究及教學方法;三、發 展期(1960~1980):學習障礙在教育系統快速的發展,師資開始培訓,

學生亦開始接受服務;四、現代期(1980~迄今):此時期許多關鍵議 題影響學習障礙的發展,包括特殊教育法規、融合運動、電腦科技等 (Lerner,2003)。以下就學習障礙之定義、特徵及類型作一論述。

壹、學習障礙之定義

1960 年代以前,針對學習障礙者並無統一名稱,Kirk 於 1963 在一 場家長團體的年會中建議使用「學習障礙」一詞 (何華國,2004;周台 傑,2006;楊坤堂等人,1995;Lerner,2003)。由於學習障礙者表現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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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質性,因此很不容易有一個周全的定義(柯華葳,2000)。為探討學習 障礙之基本概念,以下論述美國與我國在學習障礙定義方面之演變。

一、美國

1975 年美國聯邦政府教育部通過的「全體障礙兒童教育法」中,指 出學習障礙兒童係指兒童有一個或一個以上基本心理歷程缺陷,心理歷 程包含瞭解語言或使用語言、說話、書寫等。這些缺陷可能顯示於兒童 缺乏能力去傾聽、思考、說話、閱讀、書寫、拼字或做數學計算等方面。

特殊學習障礙也常包含知覺障礙、腦傷、輕微腦功能異常、閱讀缺陷症、

發展性失語症等情形。學習障礙兒童並不包括兒童的學習問題主要是由 視覺障礙、聽覺障礙、動作障礙、智能障礙、情緒障礙,或是環境、文 化、經濟等不利因素所導致之結果。自上述美國當時的定義可知,該定 義說明學習障礙的起因是基本心理歷程缺陷,會在語言及數學發生困難,

加以舉例學習障礙可能有包括的障礙狀況,並且學習障礙及低成就做一 個區分胡永崇,1995)。

美國學習障礙全國聯合委員會(National Joint Committee on Learning Disabilities,NJCLD)亦提出學習障礙的定義:「學習障礙為一概括性名稱,

泛指一群在傾聽、說話、閱讀、書寫、推理或數學能力之獲得及使用有 顯著困難的異質性團體。這些缺陷被推測為個人內在的中樞神經系統功 能失常所造成,且在每個人生階段都有可能發生。學習障礙可能與自我 調節行為、社會知覺及社會互動等問題共同存在,但這些問題並不會造 成學習障礙。雖然學習障礙有可能與其他障礙(例如:感官損傷、智能 障礙或嚴重情緒困擾)或外在因素(像是文化差異、教學不足或不當), 但並非這些狀況或影響所造成之結果(National Joint Committee on

Learning Disabilities,1997)。此定義有五項要點(Lerner,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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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強調學習障礙為異質性團體;

(二)說明學習障礙可能造成的能力缺陷;

(三)學習障礙是源自於個人內在因素;

(四)推測學習障礙是個體中樞神經系統功能失常;

(五)學習障礙可能與其他障礙或情況並存。

二、我國

我國在 1977 年的「特殊教育推行辦法」修訂法中,已經將學習障礙 納入特殊教育的服務對象,但未針對學習障礙提出定義,直到 1990 年,

全國第二次特殊兒童普查工作執行小組提出學習障礙之定義:「學習障礙 是指個體在聽、說、讀、寫、算等能力的習得與運用上有顯著的困難。

學習障礙可能伴隨其他障礙(如感覺障礙、智能不足、情緒困擾或環境 因素─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當),但其學習困難並不是因這些障礙直接 引起之結果(教育部特殊兒童普查工作執行小組,1990)」。

教育部於 1992 年正式提出第一個法定的學習障礙定義,指出學習障 礙在聽、說、讀、寫、算等能力的習得與運用上有顯著的困難者。學習 障礙可能伴隨其他障礙,如感覺障礙、智能不足、情緒困擾;或由環境 因素所引起,如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當所產生的障礙,但不是由前述 狀況所直接引起的結果。學習障礙通常包括發展性的學習障礙與學業性 的學習障礙,前者如注意力缺陷、知覺缺陷、視動協調能力缺陷和記憶 力缺陷等;後者如閱讀能力障礙、書寫能力障礙和數學障礙(教育部,

1992)。比較教育部特殊兒童普查工作執行小組(1990)及教育部(1992)

之定義可發現,兩者定義內容大致上一樣,不同的地方是後者加註了學 習障礙類型的說明(洪儷瑜,1998

2002 年 5 月教育部頒發之「身心障礙及資賦優學生鑑定標準」第十 條中指出所稱學習障礙,指統稱因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注意、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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憶、理解、推理、表達、知覺或知覺動作協調等能力有顯著問題,以致 在聽、說、讀、寫、算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其障礙並非因感官、智 能、情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所直接造成 之結果(教育部,2002)。其主要特色為(周台傑,2006):

(一)指明學習障礙之起因為個體內在神經心理功能異常;

(二)與認知及動作相關的能力有問題,導致學業的學習上顯著困難;

(三)指明其他障礙及環境因素並非造成學習障礙之主要因素。

教育部於 2012 年 9 月頒布之「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中,將學習障礙定義為:「所稱學習障礙,統稱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 出注意、記憶、理解、知覺、知覺動作、推理等能力有問題,致在聽、

說、讀、寫或算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其障礙並非因感官、智能、情 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所直接造成之結果

(教育部,2012b)。」其與 2002 年版本不同之處在於先前的定義中「表 達」一詞屬於外在能力,與注意、記憶等屬於內在能力的屬性不同,該 詞予以刪除(教育部,2012c);其他部分只做文字上敘述的修改,並未 有明顯之調整。

由上述我國與美國對於學習障礙的定義可知,「學習困難」是各項學 習障礙之定義所一致肯定的條件,但欲對此項學習困難給予明確定義並 非易事(胡永崇,1995)。但是大略都符合以下要素(Lerner,2003):

(一)中樞神經心理功能異常;

(二)個體內差異及生理歷程的缺陷;

(三)學業學習有困難;

(四)潛能與學業成就之間的差距;

(五)排除其他障礙或環境之因素所造成之學習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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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學習障礙之特徵及類型

學習障礙者幾乎沒有明顯的外貌或外表特徵,導致許多時候,學校 老師分不清楚學生的學習發生什麼問題(柯華葳,2000)。此外,學習障 礙是一個高異質性的團體,每位學生都是獨特的,學生在某個領域有學 習問題,未必在其他領域學習出現問題,很難有一致的特徵足以代表這 個團體(何華國,2004;周台傑,2006;柯華葳,2000;洪儷瑜,1998;

胡永崇,1995)。以下就學習障礙者之特徵與類型作探究。

一、學習障礙之特徵

學習障礙學生之特徵包含同質性特徵及異質性特徵,同質性特徵指 共同特徵,包含正常或正常以上的智力、能力與成就間的顯著差距,以 及學習問題不是其他障礙或環境因素所直接造成之結果。異質性特徵則 包含學業表現、注意力、社會─情緒、語言、知覺動作、記憶等方面之 特殊性何華國,1982;孟瑛如,2003;洪儷瑜,1998;楊坤堂等人,

1995;Lerner,2003,異質性特徵分述如下:

(一)特殊學業表現:在閱讀、書寫、數學等基本能力出現問題,導致 學習的困難。

(二)注意力異常:容易受到環境的干擾而分心,包含過動、分心、專 注力不足、注意力廣度不足。

(三)社會情緒與行為問題:包含自我概念、控制、氣質、社會行為表 現、同儕關係及社會認知,表現在社會技巧不足或情緒之自我控 制困難,缺乏社會性知覺及人際技巧,導致人際關係不佳。

(四)語言困難:說話時用詞錯誤或有限,使用簡單、不成熟的語言,

文法結構顛三倒四;對一些有邏輯順序的概念容易混淆;對於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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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談話內容無法適當做出反應。

(五)動作協調能力不佳:部分學習障礙學生在投接球、跑、跳等動作 協調方面有問題,表現出動作笨拙、時常跌倒或者有空間方面的 問題。

(六)記憶力缺陷:長、短期記憶力不佳,像是資訊的保留、儲存或檢 索有困難等情形,對於學習新事物的過程產生不良的影響,導致 學習障礙學生學習困難。

(七)知覺障礙:無法選擇及區辨刺激,導致空間方位的辨識能力差、

容易迷失方向、缺少時間觀念、寫字潦草且常寫錯字、字形上下 顛倒或左右相反、平衡感差以及知覺動作緩慢等問題。

Lerner 與 Johns(2012)指出青少年時期的學習障礙學生其特徵如下:

(一)文化及語言的差異:學習困難可能與文化及語言背景有關聯,家庭的 文化觀點影響學生在學校、學業表現、閱讀、學習以及考試之態度。

有些家庭無法提供支持;也有些家庭期望自己的孩子能夠負起家庭 責任,因此這些家庭裡的學生無法有較多的時間在課業中,導致學 習低落。

(二)被動的學習:此時期的學習障礙青少年由於經歷許多的失敗經驗,養 成較為被動的習慣,遇到困難時不是自己解決,而是習慣等待教師 的指導,告訴他們怎麼做。此外,在學習新的知識時,他們也無法 與舊經驗連結,並且對於自己的想法也無法詳細說明。

(三)自我概念低落:學習障礙青少年由於長期挫敗導致自我概念與自尊 低落,對於自己學習的能力缺乏信心,也因為缺乏成功經驗而產生 情緒困擾。

(三)自我概念低落:學習障礙青少年由於長期挫敗導致自我概念與自尊 低落,對於自己學習的能力缺乏信心,也因為缺乏成功經驗而產生 情緒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