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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家庭生活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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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狀態;抑或由個體與環境持續交互作用,達到彼此相互滿足的程 度,始稱工作適應良好,以警察工作而言,必須 24 小時日以繼夜面 對外在環境人、事、物的瞬息變化,接踵而至的案件均須靠智慧及臨 場反應即時處理,如個體本身心理素質不夠堅強,勢將無法產生良好 的工作適應以面臨挑戰,本文試圖將工作適應中工作者本身與工作環 境的交互作用連結探討,由實際訪談案例對照文獻理論及前人之研究 相互印證。

第三節 家庭生活適應 一、家庭之定義

所謂家庭,係以夫妻關係為基礎,以親子、兄弟等少數的近親者,

為主要成員的第一次福祉追求集團,自出生起,至獨力為止的 20 年 間,在家庭內生活,同時學習知識與技能,了解人生的目的與理想,

享受兩性愛情、親情、子女對雙親的敬愛及家族連帶等,不僅單純的 繼承此種精神的價值,尚進一步將他加以學習,內化並創造(林顯宗,

1985:6)。當代女社會學家瑪麗拉曼娜(Lamanna)和艾格尼雷德門

(Riedmann)兩位在他們合傳的《婚姻與家庭》一書內指出,家庭是 指一個父母子女關係與情感表達的社會團體,在同住一處的家庭份子 具有共同的承諾與親密的人際關係;家庭成員彼此重視此種關係,並 確認其存在之團體性(Lamanna and Riedmann,1985:19)。家庭是 我們最熟悉的場所,而且是花最多時間在此生長、孕育、發展的窩,

或紓解情感、避免人生衝突、挫折的避風港(郭靜晃,1998:2)。

二、家庭之功能

王維林(1977:161-167)指出,像所有其他制度一樣,家庭是 一個為達成一些重要功能而制定的可接受的規範及程序的系統,它是 被指定達到某些任務的制度化機構,所執行的任務包括:性的正常功 能、社會化功能、地位的功能、情感的功能等。楊懋春(1979: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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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中國傳統家庭中之功能分為兩大類,第一類為基本的、普遍的、自 然的功能,包括夫妻兩人性生活的滿足與保障;生育撫養子女;全家 人共同進行經濟生產、分配、消費及儲蓄;照顧奉養老年父母;保護 家人與其利益不受外力侵害;及對子女實施教養等。第二類為實現某 些理想的特殊功能,例如宗教、倫理道德、光宗耀祖、傳宗接代理想 等。從社會制度的立場來看,家庭在不同社會裡雖有不同的類型,然 從人類學的比較研究裡發現家庭組織大致上賦有下列 4 種共同的功 能(蔡文輝,1987:12):

(一) 生育子女並給予社會化:

家庭擔當了生殖繁育的功能,任何社會如果想要延續下去就必 須有新的一代來繼承消逝的一代,並將一個人模塑成社會所能 接受的人。

(二) 擔任經濟合作的功能:

家庭是一個經濟單位,所有成員彼此合作才能獲得所需的住 屋、食物、衣飾及安全。

(三) 給予個人社會地位與社會角色:

人們的第一個社會地位與角色在一出生時已決定,家庭的社會 地位決定了一個初生嬰兒的第一個社會地位。

(四) 提供個人親密的人際關係:

家庭是建立與獲得親密關係最主要的社會制度,在人際關係疏 離的工業社會裡尤甚,其提供了關懷、愛與安全感。

高淑貴(1991:18-19)指出,家庭成員之間彼此的互助,從勞 務交換、感情支持、身體保護、到物質供給等生活各方面的提供,事 實上很難盡言家庭的功能,因大多數人終其一生離不開家庭,從家庭 中可以得到各種物質與精神上的滿足,家庭功能不僅可以從個人觀點 的微視面,也可以從社會觀點的巨視面來觀察。中國四書之一《禮記》

大學篇提到「齊家、治國、平天下」,齊家是治國的根本,每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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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睦相處、互敬互愛、互助合作、平等對待,擴大到國家就能治國,

一國之君自然可以垂拱而治,這就是中國傳統的家。龍冠海(1966:

258)指出,個人的生存、種族的藩籬、國家的建立、及社會秩序莫 不以家庭為根據,證明家庭是一個很重要的社會組織,是否健全關係 著社會的安寧及國家的安定進步,因此,絕大多數社會均會設法以各 種方式護衛它,使它充分發揮應有的功能。

三、家庭生命週期

家庭生命週期是家庭發展架構的主要觀念。其由數個階段組成,

而每一階段的特色及該階段必須完成之發展任務。這些任務包括:身 體健康、社會化、扮演角色之動機、社會控制、及家庭成員之增減

(Aldous,1978)。家庭生命週期可以根據家庭大小和組成、婚姻狀 況、子女年紀及就讀學校地點、主要賺錢者的工作狀況等因素加以周 詳標示。Hill(1964)是家庭發展架構的初創者之一,其概念假設前 提家庭生命週期為一持久的夫妻關係,及擁有一個或以上子女的父母 親,這種關係維持到子女成年,如圖 2-3-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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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3-1 家庭生命週期 資料來源:Hill(1964:186)

家庭生命週期是一個家庭由形成、發展、擴大到衰弱的過程,在 家庭生命週期中,不同階段、不同家庭狀況的個體,都有其待解決、

待完成的工作(朱岑樓,1979:30)。

四、家庭生活適應之意義

家庭生活適應的意義,之一為凝聚力,之二是快樂,之三是成就 目標,之四是問題解決。而家庭的調適與快樂,是建立在婚姻成功與

1、建立期

(establishment)

新婚夫妻沒有子女。

2、初為父母

(new parents)

夫妻及嬰兒或學齡前子女。

3、學齡家庭階段

(school age family)

夫妻及學齡期子女。

4、子女成年家庭

(postparental family)

子女離家後、和/或子女就職後 的夫妻。

5、老人家庭

(aging family)

退休後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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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份子關係順應的基礎上。理論上,有美滿的婚姻,即有和諧的家 庭基礎,一個家庭的凝聚力,也可說是團結感,是婚姻適應良好的最 終跡象,此時家人能共同享受家庭活動,發展共同興趣(胡海國,

1991:587-592)。婚姻適應應可解釋為夫妻兩方隨時隨地相互順應,

於文化規範所許可的範圍內,滿足雙方在生理、心理、社會等方面的 需求。許多學者在評估婚姻時多以「幸福」、「滿意」為解釋的標準,

認為如果一對夫妻表示出彼此以及婚姻都很滿意,通常都認定他們對 這個婚姻很適應(雲五社會科學大辭典,1983:160)。美國社會學家 Burgess & Locke(1953:338-391)將產生家庭適應的因素,歸納成 六類:

(一)成功的決心:

家人之間不圖謀私利,不固執己見,能相互容忍,以達成既定 目標。

(二)個人適應能力:

個人良好的適應能力有利於婚姻與家庭之調適,此種適應能力 包含:爭執時不固執己見,了解他人願望,體諒他人感覺等。

(三)社會壓力:

外在壓力常能阻止婚姻與家庭破裂,這些壓力諸如:怕引起親 友反感,怕家庭蒙羞,怕鄰里譏笑,怕丟掉職業,怕見報等。

(四)保持高貴價值:

懼怕喪失個人或家庭所高度重視的價值,於是容忍可能的衝 突。

(五)躲避爭執:

凡是足以引起爭執的事項,協議不要提起,以免觸及創處。

(六)危機調適:

疾病、死亡、失業等常造成婚姻與家庭之破裂,但若調適得宜,

有時反而加強家庭的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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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幸福美滿的家庭生活是人心所嚮往,惟評估家庭生活良好的 標準價值因人而異,從家庭生命週期顯示,家庭如同個人一般,有生 老盛衰的消長歷程,家庭中成員的行為與家庭生活的發展息息相關,

每個家庭都會在不同週期階段發生適應與轉化,是否能夠維持幸福快 樂,必須靠家庭成員之間的相互調適。社會變遷或多或少已使當代的 家庭產生變化,而面對這些變化,如果個人與家庭不加以調適個人角 色並積極維護家庭功能,那麼,整個社會勢必因社會變遷而衍生出許 多問題(Ambert,1994:529)。

五、影響家庭生活適應之相關因素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大多數人同時扮演工作者、配偶以及為人父 母的角色,任何參與工作及家庭的個人均會擁有兩種生涯階段,且順 應生命歷程同時進行,家庭與工作,大約佔據了現代人一天 24 小時 各一半的時間,尤其在現代快速變動與競爭激烈的工商社會裡,工作 環境的改變與家庭關係的和諧均會造成個人與家庭成員產生新的適 應問題。工作的滿足感和成就感會影響到家庭生活的品質,面對滿是 挫折工作環境的人,對安定和美滿的家庭會有較強烈的需求,同時也 增強了家庭生活與休閒活動的重要性。當個人遇到轉換工作的挫折 時,家庭每一個人也會受到額外的壓力和緊張。相對的,一個不美滿 的家庭環境也會給個人的工作體系帶來壓力,是工作不滿足的主要來 源,因此工作也為挫敗的家庭生活提供了逃避的去處(Schiamberg,

1985:470-471)。許多研究也確切證明工作適應與個人一般生活適應 有正相關;在工作適應上良好者,通常其家庭適應及社會關係也不 錯。而由於工作引起的緊張壓力不但影響個人的心理狀況,也會干擾 到身體健康(王鍾和、李勤川、陽琪,1986:29)。由此可證,工作 與家庭互為影響甚鉅,兩者為彼此互動的系統,其中一方的現象會強 化或減損另一方特徵,如圖 2-3-2 所示。

關。Rapoport & Rapoport(1975:191)則將Kelly及Orthner的研究,

工 作

資料來源:Rapoport & Rapoport(1975:191)

表列中所關心的事及其潛在問題,均可能因家庭的休閒型態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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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督勤態度感受、長官關心程度、申訴管道等,對於家庭生活適應 均呈顯著差異(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1993:144-153)。

劉誌雄(2006)於《警察工作壓力與家庭生活關係之探討—以基 隆市警察局為例》,以基隆市警察局基層員警為研究對象,運用問卷 調查、焦點團體座談等方法分析發現,在生活壓力源中,家人相處時 間太少,最普遍困擾著員警。當警察人員處於高工作壓力時,其對家

劉誌雄(2006)於《警察工作壓力與家庭生活關係之探討—以基 隆市警察局為例》,以基隆市警察局基層員警為研究對象,運用問卷 調查、焦點團體座談等方法分析發現,在生活壓力源中,家人相處時 間太少,最普遍困擾著員警。當警察人員處於高工作壓力時,其對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