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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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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排除負面情緒,可以透過從事休閒活動的方式,動態活動如打 球、慢跑、登山、健行、騎腳踏車、旅行等,可以幫助維持體能,促 進健康,靜態活動如攝影、閱讀、種樹、唱歌、看電影等,能夠緩和 情緒,放鬆心情;此外,與相同工作領域的朋友一起從事休閒活動,

因為工作性質相同,一些共同面臨的問題能夠互相討論,藉以得到新 的體會或想法,而與不同工作領域的夥伴在一起,則因為少了工作上 的利害關係,更能徹底放鬆。

從事休閒活動的目的,無非就是希望藉由活動的參與,來達到 放鬆身心,紓解壓力的效果,只要稍加轉換心態,不論與同事、朋友、

或是不同領域的夥伴,都能享受單純專注投入其中的樂趣。

第二節 研究建議

根據本文研究分析、訪談結果研究發現,提出以下研究建議:

一、與時俱進,檢討績效評比

本研究發現,績效評比為警察主管工作壓力來源之首,因此,建 議應全盤檢討目前的警政工作項目,針對重複性、持續性、長期性的 專案工作,與時俱進定時審視。

績效掛帥儼然成為警察組織文化長期以來眾所周知的一部份,績 效制度最初建立的用意,是希望能夠針對組織業務的特性,設計出一 套能評核工作效能的遊戲規則,然而,過於重視績效數據的結果,造 成警察組織內不同層級的績效評比環環相扣,且項目繁多,警政署對 直轄市、縣市警察局、直轄市、縣市警察局又對直轄市、縣市警察分 局,分局再對基層分駐(派出)所,一層又一層的績效要求,經常造 成實際執行單位極大的工作負擔。

另方面,警察人員的獎勵均以考評成績為基礎,有獲得評比等次 才有敘獎的依據,衍生出績效獎勵的多寡成為員警工作執行的誘因,

未訂定獎勵標準或獎勵額度較低的專案工作乏人問津,或是專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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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內容與實務面的執行有所落差,造成警察主管在勤業務工作推動 上無法全面,未獲得良好的評比成績之餘,若上級要求工作檢討又影 響整體工作士氣,如此一來陷入績效評比的惡性循環之中。因此,應 全盤檢討目前的警政工作項目,針對重複性、持續性、長期性的專案 工作,與時俱進定時審視,

由此,取消不合時宜的工作內容,並將執行單位在工作執行過程 的辛勞度納入考量,取消以結果論式的績效成績作為考評依據,以期 建立符合時宜兼具人性化管理的績效評比制度,以減輕警察主管為達 成績效目標要求所造成的工作壓力。

二、固守本業,回歸主要任務

本研究發現,警察業務過於繁雜也是造成工作壓力的主要原因,

除了治安與交通,有時還必須受理其他行政機關職務協助的請求,因 此,建議根本溯源之道,應檢視警察現有業務項目,回歸警察本職工 作。

我國警察法第 2 條規定:「警察任務為依法維護公共秩序、保護 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警察法施行細則第 2 條 更明確規定,依法維護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為警 察之主要任務,促進人民福利為警察之輔助任務,所謂輔助任務,係 依行政程序法第 19 條規定,協助一般行政機關推行一般行政時,遇 有障礙,非警察協助不足以排除,或因障礙而有妨害安寧時為限,以 近來引發社會高度關切的臺北市文林苑都更案為例,臺北市政府依中 央法規及法院判決執行代拆作業,請求市警局出動警力到場維持拆除 作業秩序,期間卻因 5 名員警言行失當引發爭議,經市警局深入調查 後,針對包含分局長在內的 6 名員警祭出申誡、記過處分。

警察依法提供行政機關職務協助,卻因執法過程產生瑕疵,成為 媒體關注對象,公親變事主的局面時而有之,小錯雖難辭其咎,但主 從角色混淆不清,造成社會大眾觀感不佳及輿論模糊焦點,經常淪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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揹黑鍋的角色,更顯得警察工作的尷尬與無奈。

治安與交通是警察的基本職責,也是警政部門的主要工作,目的 在於增進治安與交通的提升,由此,警政高層應慎加思考,認清自身 的定位與角色,鞏固並精進警察的本業工作。

三、新血招募,增加心理測驗

本研究發現,警察工作不同於一般行業,具有危險性、長時間性 及干預取締等特性,所承受的壓力與情緒轉折絕非一般人所能體會,

因此建議從有志投身警察工作的新血中,增加適性測驗的篩選機制,

以期募集到適切人選,提升警察團隊工作效能。

為提升警察人員的進用品質,內政部警政署於 2006 年 12 月起即 多次邀集各方學者、專家及實務界代表討論,研議因應方式,終於 2010 年 9 月 21 日,由考試院通過並修正、新增相關警察人員進用之 考試規則,決議於 2011 年起改採「雙軌進用、考選分流」新制實施,

同步由警大、警專畢業生以「教育、考試、進用」模式,而一般教育 體系畢業生則採用「考試、訓練、進用」方式實施。

警大、警專畢業生的進用模式,係希藉由提供公費及免服兵役待 遇,招收優秀高中畢業生進入警大、警專,接受大學部 4 年、專科 2 年的警察養成教育,警校畢業生除有素質整齊優點外,亦易培養其對 警察的組織承諾,且更富有可塑性及發展潛能之優勢;惟亦因警校生 畢業後尚須通過警察特考,仍有考生落榜而浪費教育、行政資源的疑 慮。進用一般教育體系畢業生,除可解決訓練完成卻無法任官問題 外,亦可藉由短期職前訓練及格後,即可投入職場,以節省國家公帑 及行政資源,兩者並行具備多元取才,活絡警察素質,並能持續落實 警察核心職能養成教育的優點。

警察工作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警察素質良窳實攸關政府形象及 人民福祉。惟我國現行警察特考、基層特考,抑或是警大、警專的入 學考試,均未將心理測驗納入作為篩選方式,致使部分抗壓性不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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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警察工作後,徒增加適應不良的風險,致使產生精神方面疾病,

甚者悲劇收場。為募集適任新血融入警界並縮短適應時間,我國可參 考美國作法,發展出符合我國人文、民情的警察專屬心理測驗,建構 標準化流程及施測方式,以期能建立完整心理篩選機制,提升警察團 隊素質。

四、在職訓練,活絡講習內容

本研究發現,警察人員多因公務繁忙而鮮少涉略工作以外的生活 知能,因此建議警察機關在辦理各項警察常年訓練時,除了必要的體 技應用術科訓練外,應多體察當前與警察人員息息相關之生活議題,

活絡常年訓練學科課程之編排。

警察機關實施常年訓練已行之有年,依據警察人員常年訓練辦法 第 5 條規定,其內容大抵分為學科訓練和術科訓練 2 類,學科訓練以 陶冶品德修養、專業知識、法令規章及執勤要領為主,術科訓練以鍛 鍊體魄、執勤技能及各種武器射擊技術為主,其中學科訓練統由內政 部警政署調查各警察機關訓練需求,並召開課程基準會議,律定必訓 課程(原則 16 小時)外,為避免影響勤業務運作,其餘課程由各警 察機關視轄區狀況與實際需求,自行規劃。警察人員除了值勤期間必 須全心全意投入工作外,即便休假也要有待命的準備,如此不確定性 的勤休時間安排,對於其家庭、休閒、以及日常生活適應經常造成困 擾,如夫妻分隔兩地、親子關係疏離、休閒活動不足,甚至是與生活 密切相關的民生議題,如理財規劃、旅遊見聞、保健常識、資訊新知、

心靈成長等,這些問題如果能透過常年訓練的機會,由各警察機關遴 聘合適的師資來做教授,或是經驗分享,讓平時辛勞工作的警察人 員,能於最短的時間內吸收這些寶貴的資訊,應能幫助其減少生活層 面適應上的問題。

對於警察這種高工作壓力與角色衝突複雜的職業,警政高層於在 職訓練講習課程的編排上,應力求豐富多元,多多藉由動態的資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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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如演講、座談等方式,藉由專家學者的知識與見解,除了增進警察 人員專業知能之餘,也能同步增長其人生處世的智慧。

五、系統規劃,講求工作效率

本研究發現,警察工作壓力來源眾多且影響身心至鉅,因此建議 在壓力無法避免情況下,不如正面看待,有系統地規劃工作處理的優 先次序,再循序執行。

警察工作包山包海,其中又以擔任主管者事繁責重,必須時時刻 刻掌握轄區治安、交通變化,再者,對內要綜理各項業務,管理內部 人員勤惰、士氣、風紀狀態,對外要與地方士紳、民意代表、公益團 體、媒體記者、義警、民防等保持良好關係,由此可見警察工作經常 是接踵而至,將事情做對已經不容易了,加上許多狀況之所以發生,

並非事先防範不力所致,而是導因於不確定性的外在環境所造成,因 此,如果沒有釐清工作的輕重緩急,在多重壓力交疊之下,勢必影響 工作效率與處理的品質。

每個主管最期待的,莫過於在時間內達成指定的工作目標,工作 完成時間壓力感覺自然減輕,警察主管可先評估工作處理的優先次 序,將精力與時間專注在目前最重要、最急迫,次要、一般性的任務 不須主管親自出馬解決則授權下屬處理,先求效率再求效果,如此方 能增進工作效能。

每個主管最期待的,莫過於在時間內達成指定的工作目標,工作 完成時間壓力感覺自然減輕,警察主管可先評估工作處理的優先次 序,將精力與時間專注在目前最重要、最急迫,次要、一般性的任務 不須主管親自出馬解決則授權下屬處理,先求效率再求效果,如此方 能增進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