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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參與的意涵及類型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家長參與的意涵及類型

教育百科辭典(1994),為幼兒教育中的家長參與做了貼切的定義,所謂家 長參與活動,就是開放學校,讓家長走進學校,經過事先的安排,使家長在教室 中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如為孩子說故事、在某一個角落從事某一項活動、在一 旁觀察或記錄等,使家長有機會與自己及其他幼兒打成一片,領悟出教育幼兒的 方法。吳清山、林天佑(2008)1970年代,美國訂定<身心障礙教育法>(Education of the Handicapped Act),積極推動身心障礙者教育,相關研究均發現家長的配合 有助於身心障礙兒童的學習成效。更指出家長參與對幼兒教育階段也極具影響力

,也積極開展幼兒教育階段家長參與教育。因此,家長參與的項目要具有教育意 義,以對學校教育、學生學習效果有直接助益者為限。而家長參與對於幼兒以及 特殊教育兒童的學習最有幫助,不應被忽略。國內直到一九九九年公布之<教育 基本法>第八條規定: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指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 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事務之權利,家長的 教育參與權有了法律基礎,而家長教育參與權也開始受到關注(頁199)。

有鑑於學者對家長參與的定義與模式,因研究目的或立場不同而有不同程度 的見解與說法,研究者將國內外家長參與文獻蒐集與整理,再將學齡前階段家長 參與的定義舉出較常為人引述、具代表性的說法。以下將對學齡前階段父母參與 的意涵與類型加以整理如下:

ㄧ、家長參與的意涵

Epstein(1987)家長參與是一種合作的過程,是要求家長、學校、學生,甚 至是社區成員一起合作、共同努力的過程。

Williams & Chavkin(1989)係指在孩子教育的歷程中,家長在家或學校中參 與學校教育的相關活動。

Crim(1992)家長在子女教育的過程中,與學校一切可能發生的互動行為。

林朝鳯(1994)「家長參與」包括母親參與(mother involvement)和父親參與

(father involvement),意指幼兒或小學教育歷程中,父母直接參與學校教育,並 獲得父母支持與合作的教育過程(頁562)。

周新富(1999)家長參與在英文的呈現上有父母參與(parent participation)和 父母投入(parent involvement)子女學習活動或教育歷程的意義。

吳璧如(1998)「家長參與」的英文是 “ parent participation”或“parent involvement ”,是「家長參與子女學習活動」的簡稱。

鄭佳玲(2000)對幼稚園「家長參與」定義為:家長透過各種方式涉入幼稚 園學童的教育過程,以促進幼兒發展與學習為目的,強調凡是與幼兒有關的教育 事務,家長都可參與其中,舉凡提供相關資源、參加幼稚園所舉辦的活動,或在 家中配合學校要求所進行的學習活動。說明家長參與幼稚園教育主要是為了促進 幼兒的發展與學習(頁15)。

黃美香(2004)對「家長參與班級活動」定義為:家長為促進兒童的學習與 發展,基於本身能力與意願,以不同方式和班級老師合作,共同參與孩子的學習 成長。其中包含:親師溝通、參與大型活動、協助班上清潔打掃或參加親職講座 等參與方式(頁6)。

吳清山、林天佑(2008)家長參與(parent involvement)是家長參與教育的簡稱

,是指家長與學校緊密合作,以增進學校效能、提高學生學習效果為目的之教育 觀念與作法。

吳沐馨(2009)對「家長參與」定義為:幼兒家長為了子女的教育、學習及 發展,並與教師共同合作參與幼兒園之各種班級活動。研究中不限定家長參與的 型態,凡是家長所參與幼兒園之班級活動以及活動中之親師互動歷程(頁9)。

郭佳瑜(2009)將學齡前幼兒家長參與定義為:家長為了促進孩子的學習與 發展,基於本身能力與意願,與學校家庭及社區互動過程中,以直接或間接方式

參與孩子教育的任何學習活動(頁12)。

邱欣怡(2010)對「家長參與」定義為:「家長提供子女健全的教育環境,並 在健全子女身心發展的前提下,盡其所能與自主意願,視學校為夥伴創造多元的 合作關係,共同參與子女的學校教育及學習歷程」(頁7)。

曾惠偵(2011),將家長參與定義為「家長在家裡或園所、班級中參與幼兒 相關的教保活動,透過各種形式,涉入幼稚園課程活動,其目的是增進幼兒學習 發展、滿足幼兒心靈需求、促進親師交流、增加親子互動關係,以提升班級經營 效能和教師教學效果」(頁8)。

從上述分析顯現,各學者對於家長參與的意義看法不一,有的指學校內活動 的參與,有的則涵蓋了家長在家庭、學校內外等多方面活動對子女教育的協助和 參與。研究者綜合國內外學者的看法,及為更契合本研究之目的,採取狹義的家 長參與定義為:家長參與幼兒在家或在校參與學要教育的相關學習活動。如:入 班協助幼兒保育事項、觀察或協助教學、情境佈置、監督幼兒戶外活動、提供社 區文化資源,在家中配合學校要求所進行的學習活動,如:指導孩子的親子學習 單、親子共讀繪本、教養孩子、關心孩子的學習情形、簽寫聯絡簿等。

二、家長參與類型

Epstein(2002)將家長參與的類型分為以下六種(引自李宜靜,2009,頁15):

(一)在家教養自己的子女。如:家長善盡教養責任,維護子女的健康成長。

(二)和學校維持良好溝通。如:家長能藉由溝通的方式,和學校老師分享子女 的學習情形。

(三)到學校擔任義工。如:家長到學校擔任導護義工、圖書義工等。

(四)在家指導子女學習。如:家長協助子女完成學校作業。

(五)參與學校決定。如:家長透過正式組織的方式,參與學校的課程編排或重 要決策。

(六)與社區成員合作。如:學校開放社區人力物力的投入,整合學校和社區資 源。

Grolnick 和 Slowiaczek(1994)與 Hsu(1998)則將家長參與的類型著重於 家長在家及在學校對孩子學習歷程的參與,說明如下:

(一)學校參與及家中參與:學校參與係指家長參與孩子在學校或在班級的活動,

例如父母到校參加運動會、班親會或協助教師教學等。家中參與係指家參與孩子 在家中的學習活動,例如協助孩子完成家庭作業、閱讀孩子從學校帶回家的通知 單或信件等。

(二)智性參與:智性參與係指家長為了促進孩子在認知方面的發展所參與之文 化充實活動。與家中參與相較,智性參與偏向課外的指導與協助,例如帶孩子去 買書或是與孩子談論目前發生的社會議題或生活事件;而家中參與則指對孩子課 業方面的支持。

(三)個人關懷:個人關懷係指家長主動去了解及關懷孩子在學校的學習及其社 交生活的情形。例如父母傾聽孩子在學校的生活或稱讚孩子的表現等。

Littman(2000)則從家長與孩子間互動的觀點,提出兩種家長參與模式:

(一)孩子中心的參與(child-centered involvement):所謂孩子中心的參與,是 指家長所參與的行為或活動,是一種較屬家長與孩子間直接互動的方式。例如:

查看孩子的家庭作業、與孩子討論學校活動或學習、與老師談論孩子的學習等。

(二)學校中心的參與(school-centered involvement):學校中心的家長參與活動 都是發生在學校,而且整體上都是學校直接獲得益處,例如:出席家長會議。而 透過類似的參與,不但能瞭解學校政策,更將對學校決策有所影響。

任秀媚(1984)將國內家長參與的途徑分為:

(一)文字通訊:家長藉由文字資料與學校及教師傳達訊息。

(二)家庭訪視。

(三)家長與教師個別會談。

(四)家長在教室中參加活動或觀察。

(五)團體式參與:包括母姊會、組織委員會、家長會等。

吳璧如(1998)將家長參與歸納為三類:

(一)傳統性的家長參與:如擔任學校義工、支援教材、參加決策相關委員會及 提供社區可利用的支援等參與方式。

(二)傳統的參與類型:例如參加家長座談會或親師座談會,與家長溝通了解子 女的學業、解釋如何檢查家庭功課、提供簡易的書面通知單等一般較常採 用參與方式。

(三)與孩子直接相關的溝通:例如協助老師了解子女的身心發展情形、彼此針

對孩子在校的學習情況、行為表現作溝通聯繫。

林明地(1999)將家長參與的類型分為七項,分別是:

(一)親職教育:包括舉辦親職教育講座、辦理新生座談會、及邀請家長協助解 決學生問題等。

(二)面對面溝通:包括家庭訪問、親師懇談、電話溝通等。

(三)藉由文件溝通:包括藉由家庭聯絡簿、信函、成績單、通知單、出版品等 之溝通。

(四)擔任義工:例如擔任班級義工、圖書館義工、導護義工、學校社團等。

(五)支持學校:指家長參與學校運動會、畢業典禮、學校參觀日等。

(六)在家教導自己小孩:指協助小孩完成功課、監督小孩做功課、帶小孩上圖 書館、念書給小孩聽等在教室外所進行的教與學活動。

(七)代表他人作決定:包括參與家長會代表之選舉、參與家長會開會、參與教 師聘任、課程規劃設計、教科書遴選等。

陳怡君(2003)參照 Henderson 等人(1986)的分類方式,將家長參與的類 型歸納成直接參與和間接參與兩個層面,說明如下:

(一)直接參與:係指學生能直接接觸且感受到父母在其學習活動上的參與,包 括安排者(如:安排計劃寫作業的時間)、指導者(如:家庭作業的指導)、溝 通者(如:家庭訪問與教師電話聯絡)、關懷者(如:主動了解或傾聽子女在學 校的生活)、聽眾(如:參與子女的運動會或教學參觀日)及協助者(如:協助 教師的教學活動)等六個角色。

(二)間接參與:指學生無法直接感受到父母對其學習歷程的參與,如參與學校 的決策、提供財物支援、參與親職教育及提供社區各鄉資源的服務等。

(二)間接參與:指學生無法直接感受到父母對其學習歷程的參與,如參與學校 的決策、提供財物支援、參與親職教育及提供社區各鄉資源的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