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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本研究以苗栗縣某國小附設幼兒園 24 位原住民幼兒為研究對象,首先透過 一對一方式進行「語言能力操作測驗」為前測,接著進行幼兒之家長參與班級學 習活動至少入班二次,之後受試幼兒接受後測之施測。本研究之實驗組幼兒與對 照組幼兒(原住民幼兒25人與一般幼兒30人)的實驗差異,不同在於實驗組幼兒之家 長接受了「參與班級學習活動」,相對的,對照組幼兒之家長則無參與活動。也 就是說,研究者會請實驗組之家長安排時間「參與班級學習活動」至少二次為原 則,而對照組只有接受學校的「語文教學活動」。研究者希望藉由家長參與學習 活動時,針對此變項對受試幼兒語言能力表現是否有所改變。本節根據研究之結 果,綜合提出以下研究結論:

一、原住民地區幼兒的語言能力表現相較於一般地區幼兒的語言能力顯得較低落 原住民幼兒在「修訂學前語言障礙評量表」表現上前測部分,「語言能力」

的平均分數分別為53.59與 68.06,標準差為 8.87 與 7.02,根據本量表訂出的T分 數比較標準,將兩組幼兒的語言能力得分轉換成 T 分數之後的平均分數分別為 48.66 與 53.94,對照常模的 T 分數等級,位在介於 40~ 60 之間的普通等級,顯 示兩組幼兒的「語言能力」表現皆屬普通程度。兩組幼兒的差異情形方面,t 檢定

值為 -3.46,達顯著標準(p<.01),顯示原住民地區幼兒的「語言能力」顯著低於 一般地區幼兒。原住民地區幼兒在「語言能力」總分與「語言理解」、「口語表 達」兩層面的表現上,對照林寶貴等人(2008)修訂的「修訂學前語言障礙評量 表」常模樣本都位在介於40~60的範圍內,表示兩組幼兒的語言能力都屬於普通程 度;比較兩組幼兒的「語言能力」表現,發現仍有明顯的不同,原住民地區幼兒 在「語言能力」總分及「語言理解」、「口語表達」兩個層面的表現,都明顯比 一般地區幼兒低。可見本研究之原住民地區幼兒的語言表現雖然都在普通程度的 範圍內,但與一般地區幼兒的表現比較之下仍有明顯落後的情形。

二 、在班級中實施家長參與教學活動對幼兒語言理解及語言能力表現的影響是有 進步的

在排除幼兒語言能力總分之前測分數對後測分數之影響後,實驗組的幼兒在 後測得分和總分有明顯差異。另外,除了「語言理解」外,實驗組受試者幼兒在

「語言能力」依變項的T檢定皆達顯著,表示實驗組受試者在「語言能力」的前後 測分數上皆有顯著的差異,且皆為後測的分數顯著高於前測。表示實驗組受試者 在這些項目的分數有明顯的增加。 而實驗組受試者在「語言理解」的 T 檢定未 達顯著,表示實驗組受試者在這些項目的前後測分數無明顯的變化。

根據本研究結果發現,實驗組在進行了「家長參與教學活動」實驗後,幼兒 在「語言能力」的口語表達能力表現皆有明顯的進步。雖然實驗組在後測的語言 能力表現皆有成長,所以當實驗組在進行「家長參與教學活動」是否對幼兒語言 能力表現的影響時,是有進步的。

三、在實施家長參與教學活動後對家庭環境有改變沒有影響

實驗組在「家庭環境評量表現」八個依變項皆未達顯著標準,表示實驗組受 試者在「玩具遊戲和閱讀物」、「語言刺激」、「物理環境」、「榮耀、情感和 溫暖」、「學術行為的刺激」、「規範及社會化的鼓勵」、「多變化性的刺激」

、「身體懲罰」及「家庭環境評量總分」的前後測分數上皆未達顯著標準,表示 實驗組在這項目的前後測分數無顯著的差異。後測「玩具遊戲和閱讀物」、「物

理環境」、「多變化性的刺激」的平均數高於前測。表示實驗組受試者在這些項 目的分數有明顯的增加。

本研究發現,實驗組大多數因家庭經濟及部落環境因素,在「物理環境」無 法獲得改善外,其他項目則在家長參與學校教學活動之後,已明顯的對家庭環境 的改善有顯著效益。此結果也證實了,在家長參與學校教學活動對家庭環境的提 升是有影響的。

四、 原住民家庭幼兒的家庭環境與語言能力表現之間沒有明顯關係

本研究結果發現,原住民幼兒的家庭環境在「語言能力」之前、後測得分上 並未逹顯著標準,顯示不同家庭環境的幼兒在前、後測皆沒有顯著相關。簡而言 之,在本研究中受試幼兒語言能力的表現並不會因為幼兒家庭環境的改善與否而 有所差異。在家庭環境評量中「玩具遊戲和閱讀物」與語言能力未逹顯著關係,

主要是家長因經濟考量,因此極少為幼兒購買玩具,也鼓勵幼兒到鄰近的圖書館 去看書或報章雜誌,故家中沒有另訂閱報紙或雜誌。在「語言刺激」中與「語言 理解」逹顯著相關,主因是家長開始意識學習對幼兒的重要性,會希望多鼓勵幼 兒多讀多寫,增進學習的能力。在「榮耀、情感與溫暖」方面並未逹顯著關係,

主要和父母的教養態度有關。

Eccles , Adler 與 Kaczala(1982)的研究中有提到父母重視孩子的學習,會影響 孩子對自己語言能力知覺。在「學術行為的刺激」與幼兒語言能力之間皆無相關

,因家長雖然也體驗到語言與我們的生活是息息相關,但礙於現實生活中,大部 分會因經濟因素而無法提供幼兒書籍、各類物品、視聽設備…等,來輔助幼兒在 語言能力上的提升。在「規範及社會化的鼓勵」方面與幼兒語言能力之相關係數 未逹顯著,這與父母教養觀點與實際教養行為有關,大多數的原住民父母的教養 方式較採取放任的模式,也較忽略幼兒是否已具備自我照顧及安全考量,因而造 成幼兒學習狀況和父母的教養行為間形成差異情形,相對的,對於幼兒語言能力 的提升是沒有幫助的。在「多變化的刺激」方面與幼兒語言能力並無顯著相關。

觀察到原住民家庭很少有父母願意帶幼兒到博物館參觀、文化中心參觀….等,多

元又資源豐富的地方,即使幼兒就像一個主動學習好奇者,隨時都想了解外在環 境,當幼兒想藉由外界的互動來建構自己的知識仍是沒有機會的。

在「身體懲罰」方面與幼兒語言能力無相關存在。現任父母大部分都是寵愛 孩子的,所以在身體懲罰上是很少發生的。但即使如此,這樣的關注或溺愛並未 造成幼兒語言能力程度的相關性。

五、幼兒年齡對語言能力表現有顯著差著差異,但幼兒性別、幼兒家庭型態對語 言能力表現則無顯著差異

(一) 幼兒性別

本研究結果顯示,不同性別的原住民幼兒在「幼兒語言能力」前測得分皆沒 有顯著差異。此結果說明了,在實驗組中的原住民幼兒的語言能力表現不會因幼 兒性別的不同而有所差異。由此可知,無論是男生或女生對於語言能力的表現沒 有影響。此結果拒斥本研究之假設。

(二) 幼兒年齡

本研究結果發現,不同年齡的原住民幼兒在「幼兒語言能力」前測得分皆有 顯著差異。也就是說,實驗組中的原住民幼兒的語言能力表現會因幼兒年齡的不 同而有所差異。研究者分析幼兒會隨著年齡的成長對語言能力的理解能力也會提 升,相對的在前、後測的結果也會因幼兒年齡不同而表現越好。

(三)幼兒家庭型態

不同家庭型態的原住民幼兒在「幼兒語言能力」前測得分皆未逹顯著差異。

大多研究顯示在一般地區的幼兒的語言表現能力會因不同的家庭型態而有顯著的 影響。而在原住民地區的幼兒在前、後測的語言能力表現上並沒有顯著差異。整 體來說,本研究中原住民幼兒並不會因家庭型態的不同而使得語言能力的表現有 所差異。此結果拒斥本研究之假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