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家長在不縱容與不過度反應之教養行為狀況--前測分析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家長在不縱容與不過度反應之教養行為狀況--前測分析

前、後測問卷的家長有 57 位,其中,參與滿 8 小時含以上的受試者有 55 人,下列就 第一次施測量化資料分析參與滿 8 小時含以上的 55 位受試家長分析教養行為狀況。

壹、家長在不縱容之教養行為狀況--前測分析 一、整體狀況

不縱容此面向中共有 10 題,題號為:1、4、7、8、9、12、13、14、17 與 19,其 中第 1、4、7、8、9、14 題為反向計分題,依照原量表使用 7 點量尺,並採用雙邊兩 極端的答項,得分越高即表示父母的教養行為越不縱容。

資料分析參見表 4-2-1,完成前後測且實驗組參與滿 8 小時含以上的受試者有 55 人,總平均數為 53.76 分,量表題平均分數為 5.38 分,整體題平均分數經單一樣本 t 檢定後發現,平均數顯著高於 4 分理論中點(t=13.83,p<.001),可見受試者家長之教 養行為是傾向不縱容的。但是不縱容的程度是多少?整體題平均分數再經單一樣本 t 檢定,用 5 分為檢定值後發現,整體不縱容平均數仍顯著高於 5 分(t=3.78,p<.001),

但卻顯著低於 6 分(t=-6.27,p<.001),與 5.5 分沒有顯著差異(t=-1.25,p>.10),受 試家長前測不縱容狀況百分比大概接近 5.5 分。

實驗組家長與對照組家長有差異嗎?分析顯示,不縱容此面向中,在進行獨立樣 本 t 檢定後發現,實驗組與對照組無顯著差異(t= -.02,p>.05),再以單題進行獨立樣 本 t 檢定仔細比較後發現,實驗組與對照組在每一題都沒有顯著的差異,兩組受試者 的教養行為都是傾向不縱容。

二、細部分析

雖就整體分析而言,家長教養行為是不縱容的,但在不縱容的各樣行為中有差異 嗎?受試家長在所有不縱容的行為中,都是呈現不縱容的狀況嗎?依據各題較詳細的 不縱容教養行為做進一步分析,來探討受試家長在不縱容行為的狀況。

(一)中間偏上的不縱容細部行為

1. 家長會要孩子停止做某些事情時,會堅決地告訴孩子該停止

76

在第 7 題:「當我要孩子停止做某些事情時 1-我堅決地告訴孩子該停止 7-我哄或 求孩子停止」,反向計分後,分數越高,意即家長要孩子停止做某些事情時,家長越會 堅決地告訴孩子該停止,為該面向中單題平均分數第二高分的題目(𝑥̅ = 5.74,見表 4-2-1),顯著高於 4 分理論中點(t=10.26,p<.001)與 5 分(t=4.37,p<.001),與 6 分的差異考驗並無顯著差異(t=-1.53,p>.10),受試家長在此一行為不縱容狀況接近 6 分,高於整體不縱容 5.5 分,且實驗組與對照組無顯著差異(t=.90,p>.10),表示受 試家長會要孩子停止做某些事情時,會堅決地告訴孩子該停止,並不會哄或求孩子停 止。

2. 在孩子做錯事或不聽話時,受試家長會馬上處理孩子的錯誤行為

特別與不縱容整體狀況不同的是,第 1 題:「當孩子做錯事或不聽話時 1-我馬上 處理 7-我稍後處理」,為單題平均分數最高分的題目(𝑥̅ =5.96,見表 4-2-1),反向計 分後,分數越高,即表示家長會馬上處理孩子的錯誤行為,平均分數顯著高於 4 分理 論中點(t=11.97,p<.001)與 5 分(t=5.87,p<.001),與 6 分的差異考驗並無顯著差 異(t= -.22,p>.10),受試家長的不縱容狀況接近 6 分,高於整體不縱容 5.5 分,且實 驗組與對照組無顯著差異(t=.06,p>.10),顯示在孩子做錯事或不聽話時,受試家長 會馬上處理孩子的錯誤行為,不會縱容孩子繼續進行錯誤的行為。

(二)較偏中間的不縱容細部行為

1. 家長稍微偏向讓孩子做他想做的任何事情

經由第 4 題,我們可以看見父母為孩子訂定規則的狀況,題目為:「身為父母,我...

1-訂定孩子可以做與不可以做的行為 7-讓孩子做他想做的任何事情」,反向計分後,分 數越高,意即家長會訂定孩子可以做與不可以做的行為。

特別和不縱容整體狀況不同的第 4 題,題平均數為 5.09 分(見表 4-2-1),顯著高 於 4 分理論中點(t=5.42,p<.001),與 5 分的差異考驗並無顯著差異(t=.10,p>.10),

顯著低於 6 分(t=-5.22,p<.001),家長在此一不縱容的教養行為之得分則為 5.09 分,

接近 5 分,稍微低於整體不縱容 5.5 分,且實驗組與對照組無顯著差異(t=-1.21,p>.10),

可見,雖家長教養行為整體傾向不縱容,但家長稍微偏向讓孩子做他想做的任何事情。

77

2. 家長在跟孩子一起外出時,對待孩子的方式會出現較縱容的傾向

在第 8 題:「當我們出外時,我對待孩子的方式 1-與在家裡一樣 7-較縱容孩子」,

似乎看到較不一樣的結果,經反向計分後,分數越高,意即家長在帶孩子外出時,對 待孩子的方式會與在家裡一樣。平均數為 5.16 分(見表 4-2-1),顯著高於 4 分理論中 點(t=5.05,p<.001),與 5 分的差異考驗並無顯著差異(t=.71,p>.10),顯著低於 6 分(t= -3.63,p<.01),家長在此一不縱容的教養行為接近 5 分,稍微低於整體不縱容 5.5 分,且實驗組與對照組無顯著差異(t= -.27,p>.10)。又,本題的次數分配狀況很 特別,其標準差為不縱容十題中最高的 1.71 分,反向計分過後,選擇 4 分以下的人是 所有題目中人數最多的,共有 14 人,選擇 3 分的人高達 11 人,選擇 2 分的有 3 人。

雖然此題平均數為 5.23 分,也高於理論中點,但這個分布狀況顯示,在所有受測家長 中有 24.6%的父母親在跟孩子一起外出時,對待孩子的方式會出現較縱容的傾向,不 會在外出時向孩子堅持自己的規則或立場,會允許孩子做些平時不能做的事情。

3. 有時比較不能堅持要孩子做自己交代給他的事情,較傾向自己做或算了

經由第 12 題「當孩子沒有做我交代的事情時 1-算了 7-其他行動」,我們可以看到 受試家長在「父母會用其他方式讓孩子完成自己該做的事」此一不縱容的行為。此題 分數越高,意即當孩子沒有做到父母親所交代的事情時,父母親會採取其他行動,讓 孩子做到父母親所交代的事情,不會放棄、容許孩子不做所交代的事。在十題中單題 平均最低分,平均數為 5.00 分(見表 4-2-1),顯著高於 4 分理論中點(t=5.65,p<.001),

與 5 分的差異考驗並無顯著差異(t=.47,p>.10),顯著低於 6 分(t=-5.65,p<.001),

家長在此一不縱容的教養行為之平均得分為 5 分,低於整體不縱容 5.5 分,且實驗組 與對照組無顯著差異(t=.81,p>.10),顯示父母親整體教養行為是不縱容的,但可能 有時比較不能堅持要孩子做自己交代給他的事情,較傾向自己做或算了。

小結

綜上所述,從量化資料分析來看,家長的教養行為大致上是傾向不縱容的。整體 而言,受試家長不縱容行為總題平均顯著高於理論中點 4 分與 5 分,大概為 5.5 分,

顯著低於 6 分,傾向中間偏上的不縱容。且不管是實驗組或對照組,兩組受試者在第 一次施測的教養行為都是傾向中間偏上的不縱容。

78

而受試家長在所有不縱容的行為中,都是呈現中間偏上的不縱容的狀況嗎?並不 盡然,從細部分析中可看出家長在不縱容的教養行為中有些微差異。

下列兩種行為,可看出家長的不縱容行為:

一、當家長要孩子停止做某些事情時,會堅決地告訴孩子該停止,並不會哄或求 孩子停止;

二、家長在孩子做錯事或不聽話時,會馬上處理孩子的錯誤行為,不會縱容孩子 繼續進行錯誤的行為;

這兩個行為已經超出整體不縱容的分數,表示家長在面對上述兩個行為時,的確 是傾向中間偏上的不縱容,且在過往文獻中,這些行為是較沒有被探討的部分,研究 者認為類似 Wu 等人(2002)的研究結果,Wu 等人發現華人母親會積極的保護孩子,對 於孩子的行為會積極扮演主要調節者的角色,期望孩子在自己的掌控之中,希望孩子 可以順服父母,所以會希望孩子不要做錯,當孩子做錯誤的行為時,會馬上處理,也 會叫孩子停止做某些事情。

但在某些情況下,家長會傾向較縱容的行為,如在:

一、家長有時會讓孩子做他想做的任何事情,不會訂定可以做或不可以做的事;

二、也有近三成的父母親在跟孩子一起外出時,對待孩子的方式會出現較縱容的 傾向,不會在外出時向孩子堅持自己的規則或立場,會允許孩子做些平時不 能做的事情;

三、家長有時比較不能堅持要孩子做自己交代給他的事情,較傾向自己做或算了;

而「家長有時比較不能堅持要孩子做自己交代給他的事情,較傾向自己做或算了」, 這樣教養行為狀況與林惠雅(1999)所提到的內涵類似,雖然母親對孩子行為有所要 求,也會交代孩子要做什麼,但當孩子不順從時,家長會放棄自己的要求而選擇替孩 子服務,家長傾向自己去完成這件事情,即使孩子可以自己完成這個要求。

可見,親職教育需要教導家長堅持自己交代給孩子的事情,如在請孩子收拾自己 的玩具,或清理自己造成的髒亂,家長應在孩子能力許可的範圍裡,讓孩子自己完成,

而不會想要自己去做完,並教導家長訂定孩子可以做與不能做的事情。

79 表 4-2-1

受試家長第一次施測不縱容單題得分分析表 題號 A平均數/標準

(n=20)

B平均數/標準(n=35)

A+B平均數/標準(n=55)

A 與 B t 考驗

A+B 單因子 t 檢定(單題)

4 分 a 5 分 6 分

A+B 單因子 t 檢定(面向)

4 分b 5 分 5.5 分 6 分 1.反向 5.95 /1.36 5.97 /1.15 5.96 /1.22 .06 11.97*** 5.87*** -.22

13.83*** 3.78*** -1.25 -6.27***

4.反向 5.30 /1.17 4.86 /1.50 5.02 /1.39 -1.21 5.42*** .10 -5.22***

7.反向 5.53 /1.35 5.86 /1.19 5.74 /1.25 .90 10.26*** 4.37*** -1.53 8.反向 5.25 /1.86 5.11 /1.64 5.16 /1.71 -.27 5.05*** .71 -3.63**

9.反向 5.45 /1.10 5.34 /1.11 5.38 /1.10 -.35 9.34*** 2.58* -4.18***

12. 4.80 /1.47 5.11 /1.28 5.00 /1.35 .80 5.51*** .00 -5.51***

13. 5.60 /1.50 5.51 /1.17 5.55 /1.29 -.22 8.90*** 3.14** -2.62*

14.反向 5.10 /1.74 5.09 /1.38 5.09 /1.51 -.03 5.37*** .45 -4.48***

17. 5.50 /1.36 5.26 /1.15 5.35 /1.22 -.67 8.18*** 2.10* -3.98***

19. 5.75 /1.07 5.63 /1.24 5.67 /1.17 -.38 10.59*** 4.26*** -2.07*

p<.10;* p<.05;** p<.01;***p<.001; A 組為實驗組、B 組為對照組、A+B 為全體樣本;a單題理論中點為 4 分;b不縱容面向理論 中點為 4 分。

80

貳、家長在不過度反應之教養行為狀況--前測分析 一、整體狀況

不過度反應此面向中共有 9 題,題號為:2、3、5、6、10、11、15、16 與 18 題,

其中第 11、15、16、18 題為反向計分題,依照原量表使用 7 點量尺,並採用雙邊兩極 端的答項,得分越高即表示父母的教養行為越不過度反應。

資料分析參見表 4-2-2,完成前測、後測問卷且實驗組參與課程 8 小時含以上的受 試者為 55 人,總平均數為 43.44 分,量表題平均分數為 4.83 分,整體題平均分數經單 一樣本 t 檢定後發現,題平均數顯著高於 4 分理論中點(t=7.18,p<.001),可見受試 者家長之教養行為是傾向不過度反應的。但是不過度反應的程度是多少?整體分數再

資料分析參見表 4-2-2,完成前測、後測問卷且實驗組參與課程 8 小時含以上的受 試者為 55 人,總平均數為 43.44 分,量表題平均分數為 4.83 分,整體題平均分數經單 一樣本 t 檢定後發現,題平均數顯著高於 4 分理論中點(t=7.18,p<.001),可見受試 者家長之教養行為是傾向不過度反應的。但是不過度反應的程度是多少?整體分數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