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論

本節依據第四章研究結果,分別就家長在不縱容與不過度反應之教養行為狀況(前 測與後測分析)、親職教育課程對家長之教養行為的改變成效、親職教育課程對不同子 女性別之實驗組家長教養行為改變的差異性分析、課程分析與反思等主要發現與結果,

歸納出本研究的結論,分別說明如下。

壹、家長在不縱容與不過度反應之教養行為狀況--前測分析

一、家長普遍呈現中等偏上的不縱容行為,但「家長在外出時堅持自己的規則,與訂 定孩子可以做與不能做的事情」尚待加強。

家長的教養行為大致上是傾向不縱容的。整體而言,受試家長不縱容行為明顯高 於 5 分、接近 5.5 分,顯著低於 6 分,傾向中間偏上的不縱容。且不管是實驗組或對 照組,兩組受試者在第一次施測的教養行為都是傾向中間偏上的不縱容。

而受試家長在所有不縱容的行為中,可看出家長在不縱容的教養行為中有些微差 異。分析顯示父母會為孩子訂定規則、父母大多數時候是會堅持自己說的/堅持設立 的規則、父母會用其他方式讓孩子完成自己該做的事,但是程度有些微差異。

下列兩種情況:一、家長在孩子做錯事或不聽話時,會馬上處理孩子的錯誤行為,

不會縱容孩子繼續進行錯誤的行為;二、當家長要孩子停止做某些事情時,會堅決地 告訴孩子該停止,並不會哄或求孩子停止,這兩樣行為已經超出整體不縱容的分數。

在某些情況下,家長會傾向較縱容的行為,如家長有時比較不能堅持要孩子做自 己交代給他的事情,較傾向自己做或算了;家長有時會讓孩子做他想做的任何事情,

124

不會訂定可以做或不可以做的事;也有近三成的父母親在跟孩子一起外出時,對待孩 子的方式會出現較縱容的傾向,不會在外出時向孩子堅持自己的規則或立場,會允許 孩子做些平時不能做的事情。

可見,親職教育需要教導家長堅持自己交代給孩子的事情,並要求孩子完成,而 不會想要自己去做完,並教導家長訂定孩子可以做與不能做的事情,與在外出時,向 孩子堅持自己的規則或立場。

二、家長普遍呈現中等偏上的不過度反應行為,但「家長不對孩子大吼大叫,處理自 己的情緒,學習冷靜的溝通」尚待加強。

家長的教養行為大致上是傾向不過度反應的。整體而言,若完全不過度反應為 7 分,則受試家長不過度反應的狀況高於 4 分理論中點與 4.5 分,將近 5 分,受試者家 長之教養行為是傾向中等偏上的不過度反應,且兩組受試者在第一次施測的教養行為 都是傾向不過度反應,但不過度反應的程度就不及不縱容教養行為的程度。

而受試家長在所有不過度反應的行為中,可看出家長在不過度反應的教養行為中 有些微差異。在下列兩個情況下,可發現家長是非常不過度反應的,甚至超過整體狀 況:一、孩子做錯事或不聽話時,較傾向不會用打巴掌、抓他或毆打他來處理孩子的 錯誤行為;二、當孩子做了一些家長不喜歡的事情時,他們傾向不會羞辱或嘲諷孩子

(說他笨、丟臉)。

但在某些狀況下,家長會傾向較過度反應的行為,如當孩子做錯事或不聽話時,

有將近六成的家長會提高音量說話或吼孩子的方式處理,較不能冷靜地和孩子說話;

或當孩子做錯事或不聽話時,家長會傾向挫折或憤怒的處理孩子的錯誤行為。可見現 代家長在受到西方文化的感染之下,已經較少採取體罰與羞辱孩子,但是大吼大叫仍 然沒有減少,親職教育需要教導家長不對孩子大吼大叫,處理自己的情緒,學習跟孩 子、家人好好溝通、講理。

125

貳、對照組與實驗組家長教養行為狀況(後測分析)與實驗組教養行為改變成效 一、對照組與實驗組家長教養行為狀況(單純後測分析)

(一)對照組家長普遍呈現中等偏上不縱容與不過度反應行為,仍傾向會吼孩子、挫 折或憤怒的處理孩子的錯誤行為,「父母在外出時堅持自己的規則」尚待加強。

後測分數大致上與前測分數沒有差異,故對照組受試家長之教養行為整體而言仍 偏向不縱容與不過度反應。

就不縱容的部分,對照組之父母會要孩子停止做某些事情時,會堅決地告訴孩子 該停止,並不會哄或求孩子停止;在孩子做錯事或不聽話時,受試家長會馬上處理孩 子的錯誤行為,不會縱容孩子繼續進行錯誤的行為,對照組家長可能有時比較不能堅 持要孩子做自己交代給他的事情,較傾向自己做或算了。與前測分析結果最大的差異 在第 19 題,對照組家長變得正向,當孩子在父母親說「不」的時候不高興,父母親會 堅持自己所說的,不會讓步。

不過度反應的部分,在細部分析後,每題平均分數與前測分數並沒有太大差異,

對照組家長仍然有可能會對孩子提高音量說話或吼孩子,且仍然可能會傾向挫折或憤 怒的處理孩子的錯誤行為,而不一定是心平氣和與孩子講理的。對照組家長不會用羞 辱或嘲諷孩子(說他笨、丟臉)的言語對待孩子。

(二)實驗組家長普遍呈現中等偏上的不縱容與不過度反應行為,實驗組家長行為變 得較前測正向,有可能變得不會吼孩子,開始會與孩子講理,惟「父母在外出 時堅持自己的規則」尚待加強。

後測分數大致上與前測分數沒有差異,故實驗組受試家長之教養行為整體而言仍 偏向中等偏上程度的不縱容與不度反應。

細部分析後,不縱容後測題平均分數與前測分數並沒有太大差異,實驗組父母要 孩子停止做某些事情時,會堅決地告訴孩子該停止,並不會哄或求孩子停止;在孩子 做錯事或不聽話時,受試家長會馬上處理孩子的錯誤行為,不會縱容孩子繼續進行錯 誤的行為,實驗組家長和對照組家長一樣可能有時比較不能堅持要孩子做自己交代給 他的事情,較傾向自己做或算了。與前測分析結果最大的差異在第 19 題,實驗組變得 正向,當孩子在父母親說「不」的時候不高興,父母親會堅持自己所說的,不會讓步。

126

在不過度反應的部分,實驗組家長與對照組家長不同的是,實驗組家長在後測的 分數相較於實驗組在前測的分數,顯示實驗組家長有可能變得不會對孩子提高音量說 話或吼孩子,雖仍有可能會傾向挫折或憤怒的處理孩子的錯誤行為,但變得較正向,

開始有可能會心平氣和與孩子講理。

二、對照組與實驗組家長教養行為(共變數分析)與實驗組教養行為改變成效

(一)整體而言,相較於對照組家長的教養行為,實驗組家長部分教養行為變得正向,

尤其是不縱容教養行為。

參與親職教育課程 8 小時含以上的實驗組家長與對照組家長,在後測總量表分數 與不縱容此面向上有明顯的差異,實驗組家長之分數高於對照組家長的分數,研究發 現實驗組家長的教養行為變得更不縱容與不過反應,尤其是不縱容行為。

(二)親職教育課程能改變國小學童之父母部分教養行為,實驗組家長較對照組家長 更能堅持自己所說的話、和孩子說理,並心平氣和的處理孩子的錯誤行為。

經過共變數單題之細部分析,發現實驗組家長在特定教養行為上的改變。

1. 實驗組家長更能堅持執行自己給予孩子的警告

經親職教育課程後,實驗組家長的教養行為發生改變,當給孩子合理的警告時,

家長學到堅持執行自己給予孩子的警告,並不會只是說說而已,能夠堅持自己所說的 話;當父母告訴孩子甚麼事不能做時,實驗組的家長變得更會堅持不讓孩子做。

2. 實驗組家長更能和孩子說理,並心平氣和的處理孩子的錯誤行為

經親職教育課程後,實驗組家長的教養行為發生改變,當孩子做錯事或不聽話時,

家長變得不會跟孩子爭論,變得更會跟孩子說理、溝通,且家長變得變得更會心平氣 和的處理孩子的錯誤行為,可以控制自己的情緒,不會對孩子表達自己的挫折或憤怒,

能心平氣和地和孩子說理。

三、在課程中的質性資料分析中,發現實驗組家長部分教養行為明顯的正向改變,家 長變得更堅持原則、冷靜面對孩子,並能和孩子講理。

(一)測量上,課程沒有明顯的效果

單純就實驗組家長本身的前後測分數沒有明顯不同,參與親職課程 8 小時含以上

127

之實驗組家長教養行為--不縱容與不過度反應,在課程實施前後,沒有明顯的改變。

(二)質性資料卻可看出家長明顯的正向改變,變得更不縱容、不過度反應

但在課程中的質性資料,就可看出,親職教育課程對實驗組家長教養行為在不縱 容與不過度反應上的改變是很大的。

就不縱容的教養行為看來,課程改變家長的認知,不但讓家長知道可以制定規則,

學會讓家人(包括孩子)參與訂定規則;就實驗組家長更會堅持規則,學會聆聽孩子 違規的原因、改變處理違規的方式,更進一步,家長堅持原則的過程中,也學習到同 理別人的處境,會聽家人解釋,不直接進行處罰。

家長教養行為在不過度反應的改變,家長從原本的打、罵,變成理性溝通與處理;

家長教養行為在不過度反應的改變,家長從原本的打、罵,變成理性溝通與處理;